胡適留學期間,曾自詡為“世界公民”。他在談國家與世界的關係時,征引過一位詩人的話:“彼愛其祖國最摯者,真乃世界公民也”。
胡適這一思想的形成,與他積極參與世界學生會的活動不無關係。
胡適曾經是世界學生會的康乃爾分會主.席。“萬國之上猶有人類在”,是他們的會訓。表述這句話的葛得洪?斯密斯是康大名教授之一,教曆史,英國籍。此人對康大一往情深,曾捐大筆款額為康大文學院建造大樓,那是康大校園內建築群的中心,它被命名為葛得洪?斯密斯大樓。
胡適說你:“吾輩醉心大同主義者不可不自根本著手。根本者何?一種世界的國家主義是也。愛國是大好事,惟當知國家之上更有一大目的在,更有一更大之團體在,葛得宏斯密斯(Goldwin Smith)所謂‘萬國之上猶有人類在’(Above all Nations is Humanity)是也。”
19世紀40年代,美國和墨西哥就領土問題發生過一場戰爭。美國其時自然帶有擴張主義的衝動。事實上這場戰爭使美國版圖大為擴大,成為一個橫跨太平洋和大西洋的國家。幾十年過後,美墨邊境依然時有衝突。胡適留學期間,就有碰到。
1914年,美國和墨西哥之間爆發七個月的戰爭。其時美國為強權,墨西哥為弱國。
這時康大所在小城的伊薩卡雜誌(Ithaca)有一篇社論:“My try,right ,my try”,大意為:美國即使欺壓弱小的墨西哥,占奪其土地,不管自己國家行為的是非,它總是自己的國家,隻要我是美國人,就要支持。這是一種明顯的”國家主義“言論。
據胡適1914年日記:“自美墨交釁以來,本城之Ithaal(《伊薩卡雜誌》)揭一名言:‘吾國乎,吾願其永永正直而是也,然曲耶,直耶,是耶,非耶,終為吾國耳’……意言但論國界,不論是非。”就美墨衝突而言,美方在道義上難免有虧。因此,當地日報便有了如上的言論,卻也反映了不少美國人的意思:自己的國家,不論是非,終究是自己的國家。這是為國家開脫的言論,。一切都應向著自己的國家。胡適稱之為:但論國界,不論是非(My try,right ,my try)。
該報言論既出,便引發了爭議。這時候胡適正擔任著康奈爾大學的“世界學生會”會長。來自各國的同學熱議這個問題,有的讚成,有的反對,莫衷一是。其中一位美國學生就認為:“不問該國行為之是非,總以其國家利益為立場。”身為會長的胡適很有感觸,寫了一篇稿子,投給報紙。報紙題名為“胡適的意見”登了出來。
胡適的意見是,國民在國家正義問題上不能搞雙重標準。假如國家違憲向我征稅,或者非法將我的財產充公,抑或未經審訊即將我投入監獄,“吾勢必力爭,不管其是否以‘吾國’法律之名義行事。……然而涉及國際間事,吾即放棄那個對錯和正義與否之標準,且頗自得地宣稱‘是耶,非耶,終吾國耳’。以此觀之,餘以為吾人奉行道德的雙重標準,其一用之於國人,另一用之於他國,或‘化外之民’,餘此說不亦對乎?餘以為吾人不管國內國外隻應奉行一個是非標準,否則無法爭論此事。”
胡適的意見很明確。國家關係間,自己的國家錯了,照樣批評。這就是世界公民的情懷。
今天國人中常有批評美國“雙重標準”者,豈不知,早在差不多一百年前的胡適就揭櫫了這個問題,也使用了這個詞匯,那時他還是個學生。作為學生的胡適,他對自己率先提出的這個詞也很自得。
次年他赴俄亥俄州的哥倫布城出席世界學生總會,會上,一位著名演說家的講演頗喚起他的共鳴。這位“時彥”講演的是“論全球政治”,其中也談到“雙重標準”的問題。
胡適在日記中惺惺相惜:這位博士聲稱“今世國際交涉之無道德,以為對內對外乃有兩種道德,兩種標準。其所用名詞‘雙料的標準’(Double Standard),與餘前所用恰同。餘前用此名詞以為獨出心裁,不知他人亦有用之者,幾欲自誇‘智者所見略同’矣”。
但兩個月過後,他的想法似乎有所改變。那是作了一次題為“大同”的演說後,他再次征引了那句話“My try,right ,my try”,認為那種“但論國界,不辨是非”是“狹義愛國心之代表”。
演說後,有兩位聽眾對胡適表示了不同的意見。一位夫人認為:這句話(My try, right ,my try)的真實意思不是“吾國所行即有非理,吾亦以為是”,而是“無論吾國為是耶非耶,吾終不忍不愛之耳”。這位夫人的解讀不可謂無道理,也能理解她對自己國家的感情,但這種感情不顧國之是非,而僅僅就因為它是“My try”,也隻能說,這是舊農業文明時代的情感了。
幾天後胡適又遇見了Smpson教授,又聊到了這個問題。這位教授說:“此言可左右其義,不易折衷,然其本意謂‘父母之邦,雖有不義,不忍終棄’。”他耐心地給胡適舉了一個例子。比如兄弟一道出行,弟弟因為醉酒而有辱於路人,對方如果拔劍而起,那麽,做哥哥的是保衛喝醉的弟弟呢,還是置之不顧呢,抑或幫助受辱者?這個教授其實也是在表達他對“My try”的理解,他認為這句話的含義是“父母之邦,雖有不義,不忍終棄”。
但,無論這個並不倫類的例子,還是他的結論,都難讓人苟同。兄弟是血緣,而個人與國家並無這種關係,這個比喻是跛腳的。
在現代社會,一個人的出生地並非就是父母之邦,即以美國而論,任何人如果在美國出生,就可以是美國人,而他的父母卻可能不是。同樣,一對美國夫婦也可以收養一個他國兒童,隻要兒童的父母或國家同意。因此,把“My try”視為“父母之邦”,這是農業文明時代的狀況。
何況,即使在農業文明時代,中國古老的《詩經》還有“適彼樂土,誓將去汝”的意識。更何況,依這兩位北美人士的說法,又何以解釋他們的先輩冒著生命危險離開本邦而來北美?這分明是“誓將去汝”的跨國現代版,是今天我們所說的“用腳投票”。它的精神內涵應當這樣表述:“自由在哪裏,祖國就在哪裏”。
可是,胡適似乎被侃暈了,聽了這位先生和女士的話,聯想到自己對故國的情愫,便在7月26日的日記中做了自我檢討:“此言是也。吾但攻其狹義而沒其廣義。幸師友匡正之耳。”
好在胡適寫完這篇“師友匡正”的日記後,仍然思考這個問題。同一天他又寫下了這樣的文字:“吾亦未嚐無私,吾所謂‘執筆報國’之說,何嚐不時時為宗國諱也。是非之心,人皆有之,然是非之心能勝愛國之心者,則是另一問題。”
在此,胡適再一次匡正了自己。“吾國與外國開釁以來,大小若幹戰矣,吾每讀史至鴉片之役,英法之役之類,恒謂中國直矣;至庚子之役,則吾終不謂拳匪直矣。”
這是胡適經過一個大轉折後,自我更新,終點又回到了.asxs.。對自己國家的有一說一,包括批評,是愛國的表現,也是世界公民的表現。這正是開頭那句詩的表白:“彼愛其祖國最摯者,真乃世界公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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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時的胡適是一個超越國家主義的世界主義者。在其後的日記中,他用英文抄錄了一些大同主義的先哲格言。比如“當有人問及他是何國之人時,第歐根尼回答道‘我是世界之公民’”、“蘇格拉底說他既不是一個雅典人也不是一個希臘人,隻不過是一個世界公民”,等等。胡適亦以此自許,但並不妨礙他同時也是愛國的。當然,他的愛國同那些不問是非的“血緣愛國”不同,更多是超越其上的“道義愛國”。
毫無疑問,如果在國與國的交往中,在各國人民的交往中,如果不問是非,隻問是何國。自己國家錯的也是對的,別的國家對的也是錯的,國與國和各國人民的交往還能存在嗎
20世紀末,世界經濟呈現出全球化發展趨勢,世界各國的經濟發展日益成為緊密聯係的一個整體。受世界經濟全球化的影響,世界各國之間以經濟為橋梁與紐帶,在政治、文化、科技等各領域的聯係得到加強,進而使世界各國成為一個互相依存的整體。進入21世紀,人們生活於其中的當今世界,業己是一個處於全球化浪潮中的不可分割的整體,它被眾多學者們描述為“全球公民社會”、“世界公民社會”、“全球共同體”、“地球村”、“世界共和國”等等。
全球化對所有國家及其國民都提出了尖銳的挑戰,不論是哪個民族或哪個國家的哪個人,都將從一國的“國民”或“公民”變成全球的“村民”或世界的“公民”。全球化造就了“世界公民”的角色需求。“世界公民”要求一國的公民要具有麵向世界的觀念和相應的能力,不僅要履行作為世界一員的義務,還要在國家和全球的雙重範疇下尋求和維護自己的權利。
世界公民乃是人類一種古老的情懷。正如人既有愛國之情,亦有兼愛之心,哪怕它們有時是矛盾的。
胡適的故事對今天仍有啟示。愛國之心並不妨礙世界公民的是非之辨。國家犯錯,列國都有。國家運作假如和其他國家發生利益衝突,這樣的衝突當今世界比比皆是,又假如衝突的責任是在自己,公民為什麽不可以批評?超越國家民族利益,轉而從兼愛之心亦即從世界公民的角度,分清是非,這才是名副其實的普世價值觀。
胡適這一思想的形成,與他積極參與世界學生會的活動不無關係。
胡適曾經是世界學生會的康乃爾分會主.席。“萬國之上猶有人類在”,是他們的會訓。表述這句話的葛得洪?斯密斯是康大名教授之一,教曆史,英國籍。此人對康大一往情深,曾捐大筆款額為康大文學院建造大樓,那是康大校園內建築群的中心,它被命名為葛得洪?斯密斯大樓。
胡適說你:“吾輩醉心大同主義者不可不自根本著手。根本者何?一種世界的國家主義是也。愛國是大好事,惟當知國家之上更有一大目的在,更有一更大之團體在,葛得宏斯密斯(Goldwin Smith)所謂‘萬國之上猶有人類在’(Above all Nations is Humanity)是也。”
19世紀40年代,美國和墨西哥就領土問題發生過一場戰爭。美國其時自然帶有擴張主義的衝動。事實上這場戰爭使美國版圖大為擴大,成為一個橫跨太平洋和大西洋的國家。幾十年過後,美墨邊境依然時有衝突。胡適留學期間,就有碰到。
1914年,美國和墨西哥之間爆發七個月的戰爭。其時美國為強權,墨西哥為弱國。
這時康大所在小城的伊薩卡雜誌(Ithaca)有一篇社論:“My try,right ,my try”,大意為:美國即使欺壓弱小的墨西哥,占奪其土地,不管自己國家行為的是非,它總是自己的國家,隻要我是美國人,就要支持。這是一種明顯的”國家主義“言論。
據胡適1914年日記:“自美墨交釁以來,本城之Ithaal(《伊薩卡雜誌》)揭一名言:‘吾國乎,吾願其永永正直而是也,然曲耶,直耶,是耶,非耶,終為吾國耳’……意言但論國界,不論是非。”就美墨衝突而言,美方在道義上難免有虧。因此,當地日報便有了如上的言論,卻也反映了不少美國人的意思:自己的國家,不論是非,終究是自己的國家。這是為國家開脫的言論,。一切都應向著自己的國家。胡適稱之為:但論國界,不論是非(My try,right ,my try)。
該報言論既出,便引發了爭議。這時候胡適正擔任著康奈爾大學的“世界學生會”會長。來自各國的同學熱議這個問題,有的讚成,有的反對,莫衷一是。其中一位美國學生就認為:“不問該國行為之是非,總以其國家利益為立場。”身為會長的胡適很有感觸,寫了一篇稿子,投給報紙。報紙題名為“胡適的意見”登了出來。
胡適的意見是,國民在國家正義問題上不能搞雙重標準。假如國家違憲向我征稅,或者非法將我的財產充公,抑或未經審訊即將我投入監獄,“吾勢必力爭,不管其是否以‘吾國’法律之名義行事。……然而涉及國際間事,吾即放棄那個對錯和正義與否之標準,且頗自得地宣稱‘是耶,非耶,終吾國耳’。以此觀之,餘以為吾人奉行道德的雙重標準,其一用之於國人,另一用之於他國,或‘化外之民’,餘此說不亦對乎?餘以為吾人不管國內國外隻應奉行一個是非標準,否則無法爭論此事。”
胡適的意見很明確。國家關係間,自己的國家錯了,照樣批評。這就是世界公民的情懷。
今天國人中常有批評美國“雙重標準”者,豈不知,早在差不多一百年前的胡適就揭櫫了這個問題,也使用了這個詞匯,那時他還是個學生。作為學生的胡適,他對自己率先提出的這個詞也很自得。
次年他赴俄亥俄州的哥倫布城出席世界學生總會,會上,一位著名演說家的講演頗喚起他的共鳴。這位“時彥”講演的是“論全球政治”,其中也談到“雙重標準”的問題。
胡適在日記中惺惺相惜:這位博士聲稱“今世國際交涉之無道德,以為對內對外乃有兩種道德,兩種標準。其所用名詞‘雙料的標準’(Double Standard),與餘前所用恰同。餘前用此名詞以為獨出心裁,不知他人亦有用之者,幾欲自誇‘智者所見略同’矣”。
但兩個月過後,他的想法似乎有所改變。那是作了一次題為“大同”的演說後,他再次征引了那句話“My try,right ,my try”,認為那種“但論國界,不辨是非”是“狹義愛國心之代表”。
演說後,有兩位聽眾對胡適表示了不同的意見。一位夫人認為:這句話(My try, right ,my try)的真實意思不是“吾國所行即有非理,吾亦以為是”,而是“無論吾國為是耶非耶,吾終不忍不愛之耳”。這位夫人的解讀不可謂無道理,也能理解她對自己國家的感情,但這種感情不顧國之是非,而僅僅就因為它是“My try”,也隻能說,這是舊農業文明時代的情感了。
幾天後胡適又遇見了Smpson教授,又聊到了這個問題。這位教授說:“此言可左右其義,不易折衷,然其本意謂‘父母之邦,雖有不義,不忍終棄’。”他耐心地給胡適舉了一個例子。比如兄弟一道出行,弟弟因為醉酒而有辱於路人,對方如果拔劍而起,那麽,做哥哥的是保衛喝醉的弟弟呢,還是置之不顧呢,抑或幫助受辱者?這個教授其實也是在表達他對“My try”的理解,他認為這句話的含義是“父母之邦,雖有不義,不忍終棄”。
但,無論這個並不倫類的例子,還是他的結論,都難讓人苟同。兄弟是血緣,而個人與國家並無這種關係,這個比喻是跛腳的。
在現代社會,一個人的出生地並非就是父母之邦,即以美國而論,任何人如果在美國出生,就可以是美國人,而他的父母卻可能不是。同樣,一對美國夫婦也可以收養一個他國兒童,隻要兒童的父母或國家同意。因此,把“My try”視為“父母之邦”,這是農業文明時代的狀況。
何況,即使在農業文明時代,中國古老的《詩經》還有“適彼樂土,誓將去汝”的意識。更何況,依這兩位北美人士的說法,又何以解釋他們的先輩冒著生命危險離開本邦而來北美?這分明是“誓將去汝”的跨國現代版,是今天我們所說的“用腳投票”。它的精神內涵應當這樣表述:“自由在哪裏,祖國就在哪裏”。
可是,胡適似乎被侃暈了,聽了這位先生和女士的話,聯想到自己對故國的情愫,便在7月26日的日記中做了自我檢討:“此言是也。吾但攻其狹義而沒其廣義。幸師友匡正之耳。”
好在胡適寫完這篇“師友匡正”的日記後,仍然思考這個問題。同一天他又寫下了這樣的文字:“吾亦未嚐無私,吾所謂‘執筆報國’之說,何嚐不時時為宗國諱也。是非之心,人皆有之,然是非之心能勝愛國之心者,則是另一問題。”
在此,胡適再一次匡正了自己。“吾國與外國開釁以來,大小若幹戰矣,吾每讀史至鴉片之役,英法之役之類,恒謂中國直矣;至庚子之役,則吾終不謂拳匪直矣。”
這是胡適經過一個大轉折後,自我更新,終點又回到了.asxs.。對自己國家的有一說一,包括批評,是愛國的表現,也是世界公民的表現。這正是開頭那句詩的表白:“彼愛其祖國最摯者,真乃世界公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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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時的胡適是一個超越國家主義的世界主義者。在其後的日記中,他用英文抄錄了一些大同主義的先哲格言。比如“當有人問及他是何國之人時,第歐根尼回答道‘我是世界之公民’”、“蘇格拉底說他既不是一個雅典人也不是一個希臘人,隻不過是一個世界公民”,等等。胡適亦以此自許,但並不妨礙他同時也是愛國的。當然,他的愛國同那些不問是非的“血緣愛國”不同,更多是超越其上的“道義愛國”。
毫無疑問,如果在國與國的交往中,在各國人民的交往中,如果不問是非,隻問是何國。自己國家錯的也是對的,別的國家對的也是錯的,國與國和各國人民的交往還能存在嗎
20世紀末,世界經濟呈現出全球化發展趨勢,世界各國的經濟發展日益成為緊密聯係的一個整體。受世界經濟全球化的影響,世界各國之間以經濟為橋梁與紐帶,在政治、文化、科技等各領域的聯係得到加強,進而使世界各國成為一個互相依存的整體。進入21世紀,人們生活於其中的當今世界,業己是一個處於全球化浪潮中的不可分割的整體,它被眾多學者們描述為“全球公民社會”、“世界公民社會”、“全球共同體”、“地球村”、“世界共和國”等等。
全球化對所有國家及其國民都提出了尖銳的挑戰,不論是哪個民族或哪個國家的哪個人,都將從一國的“國民”或“公民”變成全球的“村民”或世界的“公民”。全球化造就了“世界公民”的角色需求。“世界公民”要求一國的公民要具有麵向世界的觀念和相應的能力,不僅要履行作為世界一員的義務,還要在國家和全球的雙重範疇下尋求和維護自己的權利。
世界公民乃是人類一種古老的情懷。正如人既有愛國之情,亦有兼愛之心,哪怕它們有時是矛盾的。
胡適的故事對今天仍有啟示。愛國之心並不妨礙世界公民的是非之辨。國家犯錯,列國都有。國家運作假如和其他國家發生利益衝突,這樣的衝突當今世界比比皆是,又假如衝突的責任是在自己,公民為什麽不可以批評?超越國家民族利益,轉而從兼愛之心亦即從世界公民的角度,分清是非,這才是名副其實的普世價值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