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郭泰與蔡邕商討官考方麵事宜的時候,文成殿書房之中,劉曜正與劉彪、程昱、陳群慶三人在開小會。


    “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很多的事情,朝廷需要提前去做。官考後再過一個月,隨著新的基層官員上崗,朝廷將瞬間增加大量要拿俸祿的官員。官員的大量增加,必定導致財政負擔加劇。而朝廷目前的財政來源,主要是稅收和鹽鐵、礦產。因此,為了保證財政穩定,朝廷就需要成立國營總署。所謂國營總署,即相當於由朝廷經營的各種商社,利潤歸為朝廷的財政收入。”


    這個比較好理解,就像百姓集團一樣,劉彪、程昱、陳群慶三人靜靜聽著,都沒有發表意見。


    “隻成立國營總署還不行,必須要有專門管理朝廷開支用度的機構,對朝廷的開支用度進行預算和統計。按照寡人之前頒布的官製,十二堂部並無一個部門負責此事。所以,寡人在下一個朝會上,會宣布成立財政總署,由此總署負責收稅,和統一管理朝廷的開支用度。而且,為了確保商稅及蓄奴稅、雇工稅的順利征收,防止地方上的豪強偷稅漏稅,寡人決定調撥一個軍的兵力,交給財政總署使用。”


    相比之專門負責商業經營的國營總署,有用專屬軍隊的財政總署權力更大。


    劉曜回想後世各國的財政製度,發現米國的財政部製度很具有借鑒意義。


    他所說的這套思路,幾乎就是照搬了後世米國的財政製度。


    劉彪、程昱、陳群慶覺得劉曜的想法很新穎,也具有很強的實用性,但好像有漏洞。


    劉曜捕捉到了三人臉上細微的表情變化,笑道:“為了防止有人中飽私囊,公器私用,從而背離成立國營及財政兩總署的初衷,寡人將會對這兩個部門施行承包製。”


    “所謂承包製,即把國營總署分成若幹種類的商社,承包給非官方的民間商業機構,由其負責商業運營。所賺得的利潤,朝廷得八成,民間商業機構得兩成。財政總署的收稅之事務,也同樣以承包的方式,交由非官方的財報機構負責。所征得的稅收,朝廷得八成,非官方機構得兩成。”


    “想要承包國營總署的民間商業機構,與想要承包財政總署收稅事務的非官方財報機構,都必須經過各自的行業資格認證,達不到標準的機構,沒有資格參與競標。”


    劉曜提到的“財報”、“競標”等術語,在過去經營百姓集團的時候說過很多次,現場的三個人都能聽懂。


    “朝廷需要做的,便是監督這些承包機構,對他們的工作進行考核。每三年進行一次招標,以此確保效率!最重要的還有一點,所有的承包機構也要交稅!為了防止出現富可敵國的龐大私人機構,無論是國營總署下的各商社,還是財政總署的收稅事務,都以郡為單位進行承包,可以承包給本郡境內的非官方機構,也可以是外郡的非官方機構。”


    “同一個民間機構,最多隻能承包一個郡的財政收稅事務或國營總署分商社。一旦被朝廷發現有家族通過某種手段承包了兩個郡的業務,那麽該家族的行為會被視為企圖謀逆的重罪,誅三族!”


    劉曜說到這裏,停了下來。


    他需要給三人思考的時間。


    片刻之後,劉曜繼續說道:“目前朝廷官員的俸祿是每月發放一次,隨著基層官員越來越多,發放俸祿的人員也要隨之增加,如此便形成了惡性循環。因此,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提高官員領取俸祿的效率,就要成立另一個機構——銀行總署。”


    “所謂銀行,即為錢莊。錢莊的功能,諸位應該都深有體會。它不僅可以存取錢財,更能借貸給有資產抵押周轉資金的人。凡是在百姓錢莊存的錢,不管是在益州郡存的,還是在豫章郡存的,來到了長安城之後,都可以憑借存條,在長安城裏的任意一家百姓錢莊把之前存的錢取出來。”


    “倘若朝廷在各地都建有錢莊,那麽各地官員的俸祿,可由本地財政機構計算無誤後,做一份俸祿表交給上級部分審核,走完流程之後,再交給當地的錢莊。最後,當地官員便可到本地的錢莊領取各自的俸祿。”


    “為了區別民間的錢莊與朝廷的錢莊,u看書ww.uuanshu.co 故而寡人把朝廷的錢莊命名為‘銀行’。銀行總署統一管理全國的所有錢莊,私人開辦錢莊必須經過銀行總署批準,否則屬於違規違法行為。銀行總署除了這個些職能之外,還有發行貨幣的權力!”


    劉曜說到這裏,看見三人臉上露出了吃驚的表情,點頭道:“沒錯,寡人欲把鑄幣權,交給銀行總署!國營總署、財政總署、銀行總署都必須盡快成立起來。而在此之前,是明確朝廷的鑄幣權!世宗時期,朝廷將地方的鑄幣權和鹽鐵經營權收歸中央,統一鑄造的錢幣是五銖錢。寡人欲效仿世宗!”


    五銖錢是中國古銅幣名,錢上有“五銖”二篆字,故而得名。


    漢武帝於元鼎四年,即公元前113年,下令禁止郡國鑄錢,把各地私鑄的錢幣運到京師銷毀,將鑄幣大權收歸中央。


    中央政府成立專門的鑄幣機構,即由水衡都尉的屬官——鍾官、辨銅、技巧三官負責鑄錢。


    鍾官負責鑄造,辨銅負責審查銅的質量成色,技巧負責刻範。


    麵文“五銖”二字的錢最初鑄於漢武帝元狩五年,即公元前118年,重如其文,被稱為五銖錢。


    劉曜喝一口水,放下茶杯,說道:“銀行總署下暫時設立鑄幣署負責貨幣製造,銀行署負責各郡縣銀行籌建與運營,以及管理民間錢莊。銀行總署一旦步入正軌之後,可代理國庫!陳群慶,寡人任命你為銀行總署首任總署長,王令將在下一次朝會上頒布!”


    陳群慶起身拜道:“臣領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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