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祀是信仰的一種體現形式。


    國家層麵的官方信仰,與民間的信仰皆離不開祭祀。


    通常情況下,在中國傳統文化的衍生組成過程中,民間和官方的信仰基本上對應的是鄉間習俗與正統禮製。


    這是民間輿情的體現,也是官方意誌的外在表現。


    在古代,幾乎所有的正統文化都是由風、俗演化而來,皆是對風、俗改造加工的結果。


    這就致使種種風俗與禮製具有同源一流的關係。


    所以說,民間與官方的信仰有很大的同根與相融性,無論是內容,還是表現的形式均相互影響,相互滲透。


    劉曜穿越之前,在大學讀書期間,曾聽過一些教授的公開課,對於中國古代的祭祀及民間、官方的信仰有著一定程度的認識。


    在加上穿越之後,這麽多年來他也讀了許多典籍,見識了地方上的風、俗,故而對於兩漢時代的民間祭祀又有了很深刻的認識。


    在漢代地方祭祀體係之中,民間與官方信仰也呈現出這樣的一致性。


    據曆史記載,如蜀郡太守文翁在任期間,立學官,興教化,有惠於民,其過世後,“吏民為立祠堂,歲時祭祀不絕”。


    如王堂治蜀有績,“巴、庸清淨,吏民生為立祠”。


    舒桐鄉嗇夫朱邑,廉平不苛,以愛利為行,所部吏民愛敬焉,其過世後,“吏民共為邑起塚立祠,歲時祠祭”。


    汝南郡都水掾許楊修複鴻郤陂,政績顯著,惠民無數,太守鄧晨為之起廟,“圖畫形像”,以誌其績,而後“百姓思其功績,皆祭祀之”。


    東漢零陵太守周嘉視事七年,其過世後,“零陵頌其遺愛,吏民為立祠焉”。


    類似這樣的例子,在漢代史書中有許多許多,劉曜遊曆各地的時候,也見過這樣的例子。


    像這樣的情況,吏民共祭,或者先有政府提倡然後有百姓祭祀,其實都是民間與官方對循吏良牧紀念歌頌的共同訴求。


    此外,在歲時祭祀、宜忌方麵,民間和官方也基本保持著一致。


    比如伏日,民間“薦麥瓜於祖禰”,祈求祖先的庇佑。


    至於官方為辟除“伏日萬鬼行”的禁忌,“盡日閉,不幹它事”。


    夏至,民間“以五彩絲係臂者,辟兵及鬼,令人不病溫”。


    至於官方則“以朱索連葷菜,彌牟蠱鍾。以桃印長六寸,方三寸,五色書文如法,以施門戶。代以所尚為飾。……朱索五色印為門戶飾,以難止惡氣”。


    臘祭,民間齋饌掃滌,遍祭神祖,臘日“臘先祖五祀”,次日向祖神獻祭,第三日蒸祭,又三日墓祭。


    至於官方,則“歲終大祭”。


    對於臘祭,劉曜可是深有感觸!


    由此可見,民間祭祀的習俗與官方的祭祀典禮,不僅在動機、對象上類似,就連活動內容都非常一致。


    地方祭祀風俗與官方層麵的祭祀典禮相融相似,說明官民雙方在信仰層麵上有一致性。


    這種情況是劉曜樂於見到的,也是地方主官樂於維持的。


    隻因為這給官與民之間溝通、互動創造的機會,有利於穩定民心,方便地方官員對百姓的統治。


    凡是都有兩麵性,地方與官方的祭祀信仰有一致性,必然就有不一致性,甚至是衝突。


    曆史上城陽景王的祭祀就是一個非常典型的例子。


    話說公元前180年,七月,呂後患病,劉章及其弟劉興居被安排入宮,與周勃、陳平當內應。


    九月,呂後駕崩後九月,周勃掌握北軍,劉章率千人入未央宮,殺丞相呂產,後因為平定呂後一族有功,受封城陽王,諡號景。


    根據《三國誌·魏書·武帝紀》注引《魏書》載:“初,城陽景王劉章以有功於漢,故其國為立祠,青州諸郡轉相仿效,濟南尤盛,至六百餘祠。”


    像這樣地方性的祭祀,本來是老百姓自發的,並沒有什麽大礙,但後來發展失控,以至於成了被官方強力禁止的“淫祀”、“淫祠”。


    具體原因在於,其負麵影響不斷擴大,已遠遠超出純粹的民間祭祀,轉變成一種與官方意識形態相衝突的祭俗,曾一度脫離了地方當局的可控範圍。


    史載其勢盛時,“自琅琊、青州六郡,乃渤海都邑鄉亭聚落,皆為立祠,造飾五二千石車,商人次第為之,立服帶綬,備置官屬,烹殺謳歌,紛籍連日,轉相誑曜,言有神明,其譴問禍福立應......”


    城陽景王的祭祀習俗在兩漢青、齊之地比較流行,等到了東漢末年,u看書ww.uukanshu.co 達到了一個頂峰。


    如六郡鄉民“皆為立祠”,“譴問禍福立應”,求其福佑。


    廣立祠地、祭祀求福是民間信仰的基本傳播模式和社會功能。


    隻是在祭祀中,“轉相誑曜”,“奢侈日甚,民坐貧窮”的過分行為和結果,顯然不利於民生。


    又有商賈從中借勢生事,“或假二千石輿服導從”,“造飾五二千石車……立服帶綬,備置官屬”。


    仿官製行祭祀,屬於僭越!


    在君主專製的等級社會裏,官方是不可能的容忍的!


    劉曜雖然是個穿越者,接受過社會主義教育,但他認為僭越屬於破壞規則,必須嚴厲打擊。


    此外,在漢朝政治失序、社會動蕩的情況下,有的民間祭俗或神靈崇拜可能會演化成民變和動亂,從而引起地方政局的動蕩。


    比如西漢末年,哀帝建平四年(公元前3年)春,關東民眾聚祠西王母神,傳籌西行,就曾引起一場大規模民變,震驚朝野。


    東漢末年,張角“托有神靈”,聚眾衝擊官府,引發“黃巾大起義”,造成當時“州郡失據,長吏多逃亡”等。


    當然,曆史上之所以會發生這樣的例子,大多是老百姓反抗地方腐敗統治的一種表現。


    百姓們不滿腐敗的統治,以祭祀信仰為思想武器,表達了參政意識。


    若掌權者有所驚醒,對於民間輿情稍加引導,殺一批貪汙腐敗的地方官員,以此來安撫民心,未嚐不可變地方祭祀為官方穩定民心,和治理百姓的工具、警鍾。


    劉曜建立萬家祖廟,便是基於這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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