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漢曆史上,許多地方官喜歡用墓祭等形式來處理紓旱、止澇等具體的行政事務。


    如東海郡太守殺牛自祭孝婦塚,因表其墓,以求雨解除久旱之災;會稽太守刑訟女而祭婦墓,以求雨;河南尹周暢身禱祭天求雨,久禱無應,暢因收葬洛城傍客死骸骨凡萬餘人,“應時澎雨,歲乃豐稔”。


    又如東郡太守王尊與巫士一起祭祀水神河伯,“親執豐璧,使巫策祝,請以身填金堤”,治理水澇。


    以墓祭身禱等形式求雨紓災,主要是安撫民心,宣揚政德,可以穩定地方。


    若地方官員迷信巫術,完全將一方平安付諸虛妄的崇拜祭祀神靈上,則不但不利,反而有害於地方政治的穩定。


    如東漢末年,黃巾軍圍攻青州,刺史焦和雖“軍革尚眾”,卻不理戎警,“但坐列巫史,禜禱群神”,最終落得兵敗身亡,邊城失守。


    鑒於此,政事堂的要求各地官吏在利用民間祭俗治理政務時,務必要分清主次,不可被巫師牽著鼻子走。


    必須明白,以經治國、禮法理政才是治理地方的核心手段,合理利用民間祭祀習俗乃是行政手段的重要補充。


    政事堂之所以會明確這個行政手段的主次,主要是劉曜總結了兩漢曆史當中的著名理政高手之手段,發現了這些理政高手治理地方的秘密。


    這個秘密其實並沒有什麽特別,他們不過是把國家公法與儒家禮製結合起來,當公法與禮製不能奏效的時候,那就利用民間習俗,如此可解決大部分行政上的問題。


    劉曜還發現,那些身居上位理政大佬,在提倡“霸王道雜之”的統治方略的同時,還以追求“以教化為大務”的理念為政治圭臬。


    所以,在兩漢曆史記載之中,那些理政高手們常用的技巧,便是“以禮入法、以禮化俗”。


    這樣的例子,在兩漢史料裏也比較普遍。


    可以說,“以禮入法、以禮化俗”是一種難能可貴的理性思維。


    劉曜最近讓程昱編寫的《治政方略》,其核心思想便是“以禮入法、以禮化俗”,用朝廷法律配以倫理,再輔以民風民俗,即為治政的三大手段。


    政事堂有關祭祀方麵的政令,還有另外一個要求。


    即對於那些與官方意誌相衝突背離、有礙國計民生的民眾祭祀,地方政府必須大力限製、禁絕。


    除了前提到的限禁類似城陽景王祭祀例子之外,對民眾私社、私祭等民間信仰的態度也是如此。


    私社,即百姓在裏社(官社)之外,由十家、五家等自願自發地組織起來的一種社祭團體。


    漢代曆史上,在社與裏分離、鄉社與官社分離的大趨勢下,私社得到不斷發展,衝擊到官社的主體地位,故受限禁。


    《漢書·五行誌》載有一個學界熟知的個案:“建昭五年,兗州刺史浩賞禁民私所自立社。”但禁令下達後,個別地方仍有抵製的情況,如“山陽囊茅鄉社有大槐樹,吏伐斷之,其夜樹複立其故處”。


    除了禁止私社外,官方所立的官社祭祀在地方政府主持下仍施行於民間,史載:“今郡國十月行鄉飲酒禮,黨正每歲邦索鬼神而祭祀,則以禮屬民而飲酒於序,以正齒位之禮。”


    這種官方祭禮意在引導民眾,限製私社發展。


    對於其他有礙國家利益、為害民生的民間私祭,地方政府一律給予打擊、禁絕。


    如東漢時期宋均上任九江郡太守,發現轄內浚遒縣民眾受巫士的蠱惑,歲獻良家男女作公嫗祭祀唐、後二山神,以致民間不敢嫁娶,前後守令莫敢禁,他下令“自今以後,為山娶者皆娶巫家,勿擾良民”,在巫叩頭謝罪後,“乃殺之,是後遂絕。”


    又如會稽太守第五倫對當地淫祀無度的現象,采取“移書屬縣、曉諭百姓”和“敕之愈急”恩威並施的辦法,經過激烈的鬥智鬥勇,最終使人人相畏的私祭“遂斷,無複有禍祟”。


    當然,對於不害民生、無傷於地方政府權威的民間祭俗,則采取不加禁止甚至適當保護的措施,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對汝南石賢士神祭祀的態度。


    針對這種祭俗信仰,當時的地方官府隻是派“尉部常往護視”,維持現場的治安。


    祭石頭神的集會對於民生和統治尚無大礙,官方隻是觀望、督查,以無為而治的方式盡力將其掌握在可控範圍中。


    這種無為之舉何嚐不是一種默許性的支持,也是某些民間祭俗得以生存與發展下去的主要原因。


    如何協調官意和民情,乃是曆朝曆代統治者的必修課。


    既然地方祭祀是官、民雙方溝通、互動的一種方式。


    那麽用恰當的方法,利用或限製禁止各類不同的民間祭祀習俗,以保證地方穩定顯然是非常有必要的。


    劉曜在想出“萬家祖廟”之前,曾對兩漢時期的官民間有關祭祀的互動,做過深入的了解。


    他甚至由此總結出了“總方略,一統類,廣教化,美風俗”的治政理念!


    政事堂頒布的政令要求,對於那些並不妨礙施政的民間祭俗,各地官員需要充分化用,將其變成處理公務的重要手段。


    前文提到的立祠祭禮良吏的官民祭祀習俗,要給予保留,但祠堂不準另外選址建立,必須在官府指定的廟宇之中塑造。


    這個官府指定的廟宇還不是萬家祖廟,而是文武祠!


    文武祠是相對官方“文武廟”而言的民間祭祠,每個鄉裏都會建立一座,由鄉長提名三位長者擔任該祭祠的禮官。


    凡是生前深得民心,受百姓擁戴的地方官,在其死後,百姓們可找到負責管理本鄉文武祠的禮官,提交為該官員設立神像以便祭拜的申請。


    禮官收到申請後,必須在十日之內,回複百姓同意與否。


    若是同意,那麽下一步,便是要求那些提交申請的百姓,去自行修建神像。


    若是不同意,則必須向提交申請的百姓說明理由。


    凡是同意的申請,禮官必須將原始申請文件上交到鄉政府十二房之一的禮房,進行備案歸檔。


    至於英烈祠,就像後世的烈士林園一樣,屬於地方祭拜本地烈士的祭祠,也是每鄉一座。


    凡是對敵時戰死沙場的士卒,死後骨灰會被送回家鄉英烈祠,接受後人祭拜。


    如果說文武祠是劉曜用來勉勵地方官員用的,那麽英烈祠就是用來解決軍人戰死之後魂歸何處問題用的。


    劉曜讓各鄉建立英烈祠,等於是告訴所有軍人——你們戰死後會成為受人祭拜的忠義之神!


    在未來,uu看書 .uukansu 他還打算從地方上的文武祠或英烈祠之中,挑選一些典型,敕封為地方上的山神、河神或者是城隍、土地。


    考慮到有些地方官員對於民間祭祀的判斷力較差,難以分辨民間祭祀其是否利於國計民生,是否對地方穩定造成隱患。


    劉曜特地在文武祠、英烈祠之外,推出“萬家祖廟”,以來逐漸取代私社、私祭。


    萬家祖廟的威力之所以會有那麽巨大,是因為它是人們祭拜自家祖宗的一座廟宇。


    地方豪族望族大地主都有自家本族的祠堂,往往在逢年過節,或遭遇重大事件時進行對祖先的祭拜。


    而廣大的勞苦大眾,那些小門小戶小地主,有的是旁支遠支沒有資格去自家所在的祖祠祭拜,有的因為路途太遠無法去祭拜祖祠,還有的是不知道該去何處祭拜老祖,隻能到父輩、祖父輩、曾祖父輩的墳碑前祭拜。


    萬家祖廟的出現,便完美解決了廣大中下貧民祭拜祖宗,找不到祖祠的問題。


    它和文武祠一樣,也是受鄉裏三為禮官管理。


    廟裏的主體神像乃是伏羲、神農、黃帝、蚩尤等諸夏人文始祖,並沒有別的或者哪一宗一家一姓的祖先神像或神主靈牌位。


    按照禮官的解釋,一切的華夏族人皆源自於這些諸夏始祖,祭拜他們可以溝通自家本姓祖宗,從而得到自家本姓祖宗的保佑!


    拜祖宗比拜那些亂七八糟的神靈更加靠譜!


    在熹平二年的最後一個月,各鄉的萬家祖廟之中,皆是人來人往,人聲鼎沸,熱鬧非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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