嵌寶石的戒指又有不同的意義。<s。好看在線>鑽石象征永恒,在歐洲和美國,每逢結婚周年紀念日,做丈夫的一般都要向自己的妻子贈送鑽石戒指和貴重金屬,以示愛情的忠貞。翡翠表示愛情,珍珠表示高貴,紫晶表示健康、機敏和幸運,水晶以獨特的磁場能量令更多人一見鍾情。


    訂戒與婚戒區別


    訂婚戒指和結婚戒指是不同的,訂婚戒指是男方送給女朋友的戒指,用來確定你們準備結婚的意願;結婚戒指是指男女雙方一起佩戴的戒指,用來表示婚姻關係的確定。


    男女雙方結婚時因為炙熱的愛情使他們願意永遠廝守在一起,而非其他非物質的因素,訂婚戒指和結婚戒指可以表達你的感情,但不是愛情隻能用訂婚戒指和結婚戒指表達。


    求婚戒指和結婚戒指的區別


    求婚戒指,顧名思義是求婚時使用的戒指,預示著愛情甜蜜,也預示著男孩對女孩的承諾,表達了希望可以兩個人一起生活的願望。求婚戒指多會選擇鑽戒,因為華麗的款式代表愛情的甜蜜,堅硬的材質也代表愛情的忠貞不渝,長長久久。


    結婚戒指,則是一種象征,在婚禮上用來進行儀式,代表雙方即將進入簡單的生活,所以更傾向於選擇簡單一些的款式,更多人會選擇對戒,因為是同一設計理念,又分別有所區別,代表著男女雙方愛的結合。[1]其實結婚戒指的意義在於兩個人快樂開心的在一起,白頭偕老,而不是在於結婚戒指多少錢。


    文化意義


    戒指在新石器時代已產生,距今已有幾千年的曆史。在這幾千年裏,無論其名稱、材質、形狀還是文化意義,都發生了深刻地變化。據現存文獻記載。戒指在古代多稱為“指環”,而“戒指”之名的出現,則是元代的事情。它起源於實用。而後逐漸轉向審美和財富的統一,並逐漸被賦予不同的文化意義。


    戒指這種飾品。經過幾千年的風雨洗禮,到如今已普遍為人們所接受,並且在現代生活中,扮演著一個不小的角色。或作為裝飾,或作為婚姻的信物,或純粹用來顯富。就是這種常見的飾物,人們對它的研究似乎卻並不多,隻是散見於服飾、風俗方麵的書籍。


    “戒指”名稱的由來


    (一)“戒指”的諸多異名。


    戒指古已有之。據現存文獻記載,它有“手記”、“約指”、“驅環”、“代指”、“指環”等諸多異名。


    《辭源》第二冊“手記”條說:“手記:指環、戒指。參閱《詩.邶風.靜女》‘貽我彤管’傳。”


    明劉元卿《賢奕編.閑鈔下》――即今之戒指,又雲手記。


    屠隆《六十種曲.曇花記》――“盡頻看約指,佯整搔頭。”


    漢劉歆《西京雜記》:“戚姬以百煉金為驅環。照見指骨,上惡之。”


    王三聘輯《古今事物考》卷六“指環”條:“《五經要義》曰‘古者後妃群妾禦於君所,當禦者,以銀環進之,娠則以金環退之,進者著於右手,退者著於左手。本三代之製。即今之代指也。’”


    而這些異名中數“指環”使用的頻率最高,使用的時間最長。無論是在《晉書》、《南史》、《新唐書》、《宋史》等史書,還是在明羅懋登《三寶太監西洋記通俗演義》等文學作品中。都有關於它的記載。


    (二)“戒指”一詞的最早出現。


    而今活躍在人們口頭的“戒指”一詞,卻出現較晚。


    周汛、高春明《中國古代服飾風俗》一書講到明代服飾時說:“至於稱其為‘戒指’,似乎還是明代以後的事情。明王圻《三才圖會》說:‘後漢孫程十九人立順帝有功,各賜金釧指環……即今之戒指也’”。確實,直到明代以後,“戒指”的稱呼才漸漸多起來。明都在《三餘贅筆》==========也都出現了“戒指”一詞。


    那麽,“戒指”一詞是否最早出現於明代呢?其實不然。《望江亭中秋切》是元代關漢卿的戲曲作品之一,其第三折中有:“(正旦雲)這個是金牌?衙內見愛我,與我打戒指兒罷。再有什麽?”這裏就出現了“戒指”一詞;還有《永樂大典》殘本中保存的朝鮮時代的漢語教科書《樸通事諺解》。其中有:“少贖,二十兩也不夠。我典一個房子裏,我再把一副頭麵。一個七寶金兒,一對耳墜兒,一對窟嵌的金戒指兒,這六件兒當的五十兩銀子,共有二百兩銀子,典一個大宅子。”該作品據文學家、翻譯家趙景深推斷約刊於元代。所以“戒指”之稱至遲在元代已出現,但具體是在什麽時候,尚待考證。


    (三)“戒指”名稱的由來。


    “後妃群妾以禮禦於君所,女史書其日月,授之以環,以進退之。生子月辰,則以金環退之;當禦者,以銀環進之,著於左手;既禦者,著於右手。事無大小,記以成法。”這是漢毛亨對《詩經.邶風.靜女》中“貽我彤管”作的注解。學術上多引用此來解釋“戒指”一稱的由來。如《中國古代服飾風俗》中說:“為什麽要把指環這種飾物稱之為戒指呢?那就要從‘戒’字的含義說起了。明都《三餘贅筆》記稱:‘今世俗用金銀為環,置婦人指間,謂之戒指’。按《詩》注:‘古者後妃群妾,以禮進禦於君,女史書其日月,授之以環,以進退之。生子月辰,以金環退之;當禦者,以銀環進之,著於左手;既禦者,著於右手。事無大小,記以成法,則世俗之名“戒指”者,有自來矣。’”《現代漢語詞名探源詞典》中也引用類似上麵的一段,並說“嬪妃月經來潮之日,即戴戒指,表明不可與帝王同房。戒指即‘戒止’”。還有《中文大辭典》中的“戒指”、“指環”項,也引用了上述說法。


    其實不光是“戒指”一稱可以用此來解釋。戒指的其它名稱也同樣根源於此,可以用它來解釋。隻是由於時期的不同,同指“戒指”這一飾物,卻呈現出不同的稱謂。(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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