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指是一種戴在手指上的裝飾珠寶。戒指可由女性和男性佩戴,材料可以是金屬、寶石、塑料、木或骨質。有史以來,戒指被認為是愛情的信物。戴左手的無名指上的戒指被認為是結婚戒指。
關於結婚戒指戴在右手的無名指的國家和地域就越來越少了。而在很多地區戴在左手食指上被認為求愛,中指則表示熱戀中,小拇指表示咱不戀愛或終身單身。在古羅馬,戒指是作為印章,是權利的象征。
曆史起源
資料表明,中國大約在距今4000多年前就已有人佩戴戒指。到秦漢時期,婦女佩戴戒指已很普遍。東漢時期,民間已將戒指作為定情之物,青年男女往往以贈送指環表達愛慕之情。到了唐代,戒指作為定情信物就更加盛行,並一直延續至今。
據悉,戒指起源於古時的中國宮廷。女性戴戒指是用以記事。戒指是一種“禁戒”、“戒止”的標誌。當時皇帝三宮六院、七十二嬪妃。在後宮被皇上看上者,宦官就記下她陪伴君王的日期,並在她右手上戴一枚銀戒指作為記號。當後妃妊娠,告知宦官,就給戴一枚金戒指在左手上,以示戒身。
後來戒指變成結婚的信物。14世紀,歐洲女性戴戒指普遍起來。戴在哪個指頭上,也有一種約定的習俗:食指表示想結婚即表示求婚;中指表示戀愛中;無名指表示已訂婚或已結婚;小指表示獨身。大拇指一般是不戴戒指的。戒指一般應戴在左手上,這也是世界各國所接受的習俗。
野蠻說
據說是古代搶婚演繹的結果,當時,男子搶來其他部落的婦女就給她戴上枷鎖。經過多少年的演變,枷鎖變成了訂婚、結婚戒指,男子給女子戴戒指表示她已歸我所有。
崇拜說
戒指源自古代太陽崇拜。古代戒指以玉石製成環狀。象征太陽神日輪,認為它象太陽神一樣,給人以溫暖。庇護著人類的幸福和平安,同時也象征著美德與永恒。真理與信念。婚禮時,新郎戴金戒指,象征著火紅的太陽;新娘戴銀戒指,象征著皎潔的月亮。
實用說
這得追溯到3000多年前,那時還沒有戒指。由於埃及的統治者有將代表權貴的印章隨時帶在身上的習慣,但又嫌拿在手上累贅,於是有人想到鑲一個圓環,把它戴在手指頭上。天長日久。人們發現男人手指頭上的小印章挺漂亮,於是不斷改良,並演變成了女士的飾品。
禁忌說
戒指異名“指環”,史書中稱“約指”、“摳(左邊應為‘弓’)環”、“手記”、“代指”等。最初,戒指是宮廷中後妃群妾用以避忌的一種特殊標記。當有了身孕或其它情況不能接近君王時,皆以金指環套在左手,以禁戒帝王的“禦幸”,平時則用銀指環,套在右手。後來,戒指傳到民間。去其本義,以為美觀,久之便留成風氣。明代都邛《三餘贅筆》記曰;“今世俗用金銀為環。置於婦人指間,謂之戒指。”從字麵分析“戒”字含有禁戒之意。因此,婦女在當時政指環,並非為了炫美,也非為了裝飾,而是以示警慎,起著禁戒的作用。
自古以來戒指具有強烈的象征意義,因此它的戴法很有講究。按照中國的習慣,訂婚戒一般戴在左手的中指。結婚戒指戴在左手的無名指;若是未婚姑娘,應戴在右手的中指或無名指。否則,就會令許多追求者望而卻步了。
按西方的傳統習慣來說。左手上顯示的是上帝賜給你的運氣,它是與心相關聯的,因此,將戒指戴在左手上是有意義的。
曆史記載
周汛、高春明《中國古代服飾風俗》一書講到明代服飾時說:“至於稱其為‘戒指’,似乎還是明代以後的事情。明王圻《三才圖會》說:‘後漢孫程十九人立順帝有功,各賜金釧指環……即今之戒指也’”。確實,直到明代以後,“戒指”的稱呼才漸漸多起來。明都在《三餘贅筆》也都出現了“戒指”一詞。
“戒指”一詞是否最早出現於明代呢?其實不然。《望江亭中秋切》是元代關漢卿的戲曲作品之一,其第三折中有:“(正旦雲)這個是金牌?衙內見愛我,與我打戒指兒罷。再有什麽?”這裏就出現了“戒指”一詞;還有《永樂大典》殘本中保存的朝鮮時代的漢語教科書《樸通事諺解》,其中有:“少贖,二十兩也不夠,我典一個房子裏,我再把一副頭麵,一個七寶金兒,一對耳墜兒,一對窟嵌的金戒指兒,這六件兒當的五十兩銀子,共有二百兩銀子,典一個大宅子。”該作品據文學家、翻譯家趙景深推斷約刊於元代。所以“戒指”之稱至遲在元代已出現,但具體是在什麽時候,尚待考證。
國外傳說
遠處是雲霧繚繞的高加索山,懸崖上隱約看見被縛的普羅米修斯。許多年以後,當赫拉克勒斯終於把他從懸崖上解救下來,普羅米修斯再也不用忍受被惡鷹啄食肝髒,他們離開了山崖。為了滿足宙斯的條件,赫拉克勒斯把半人半馬的肯陶洛斯族的喀戎作為替身留在懸崖上。喀戎雖然可以要求永生,但為了解救普羅米修斯,他甘願獻出自己的生命。為了徹底執行宙斯的判決,普羅米修斯嘲諷地戴上一隻鐵環,上麵鑲嵌著一小塊高加索山上的岩石。以讓宙斯可以驕傲地宣稱,他的仇敵仍然被鎖在高加索山的懸崖上。
戒指意義
戒指:套在手指上做紀念或裝飾用的小環,用金屬、玉石等製成。戒指一物究竟屬於哪一國家的發明創造,還無定論。在中國,戒指的使用至少有兩千多年的曆史。從大量文獻來看,秦漢時期,中國婦女已普遍佩用戒指。戒指傳至民間,其作用就不僅是簡單的裝飾品了。男女互愛,互相贈送,山盟海誓,以此為證。(未完待續)
關於結婚戒指戴在右手的無名指的國家和地域就越來越少了。而在很多地區戴在左手食指上被認為求愛,中指則表示熱戀中,小拇指表示咱不戀愛或終身單身。在古羅馬,戒指是作為印章,是權利的象征。
曆史起源
資料表明,中國大約在距今4000多年前就已有人佩戴戒指。到秦漢時期,婦女佩戴戒指已很普遍。東漢時期,民間已將戒指作為定情之物,青年男女往往以贈送指環表達愛慕之情。到了唐代,戒指作為定情信物就更加盛行,並一直延續至今。
據悉,戒指起源於古時的中國宮廷。女性戴戒指是用以記事。戒指是一種“禁戒”、“戒止”的標誌。當時皇帝三宮六院、七十二嬪妃。在後宮被皇上看上者,宦官就記下她陪伴君王的日期,並在她右手上戴一枚銀戒指作為記號。當後妃妊娠,告知宦官,就給戴一枚金戒指在左手上,以示戒身。
後來戒指變成結婚的信物。14世紀,歐洲女性戴戒指普遍起來。戴在哪個指頭上,也有一種約定的習俗:食指表示想結婚即表示求婚;中指表示戀愛中;無名指表示已訂婚或已結婚;小指表示獨身。大拇指一般是不戴戒指的。戒指一般應戴在左手上,這也是世界各國所接受的習俗。
野蠻說
據說是古代搶婚演繹的結果,當時,男子搶來其他部落的婦女就給她戴上枷鎖。經過多少年的演變,枷鎖變成了訂婚、結婚戒指,男子給女子戴戒指表示她已歸我所有。
崇拜說
戒指源自古代太陽崇拜。古代戒指以玉石製成環狀。象征太陽神日輪,認為它象太陽神一樣,給人以溫暖。庇護著人類的幸福和平安,同時也象征著美德與永恒。真理與信念。婚禮時,新郎戴金戒指,象征著火紅的太陽;新娘戴銀戒指,象征著皎潔的月亮。
實用說
這得追溯到3000多年前,那時還沒有戒指。由於埃及的統治者有將代表權貴的印章隨時帶在身上的習慣,但又嫌拿在手上累贅,於是有人想到鑲一個圓環,把它戴在手指頭上。天長日久。人們發現男人手指頭上的小印章挺漂亮,於是不斷改良,並演變成了女士的飾品。
禁忌說
戒指異名“指環”,史書中稱“約指”、“摳(左邊應為‘弓’)環”、“手記”、“代指”等。最初,戒指是宮廷中後妃群妾用以避忌的一種特殊標記。當有了身孕或其它情況不能接近君王時,皆以金指環套在左手,以禁戒帝王的“禦幸”,平時則用銀指環,套在右手。後來,戒指傳到民間。去其本義,以為美觀,久之便留成風氣。明代都邛《三餘贅筆》記曰;“今世俗用金銀為環。置於婦人指間,謂之戒指。”從字麵分析“戒”字含有禁戒之意。因此,婦女在當時政指環,並非為了炫美,也非為了裝飾,而是以示警慎,起著禁戒的作用。
自古以來戒指具有強烈的象征意義,因此它的戴法很有講究。按照中國的習慣,訂婚戒一般戴在左手的中指。結婚戒指戴在左手的無名指;若是未婚姑娘,應戴在右手的中指或無名指。否則,就會令許多追求者望而卻步了。
按西方的傳統習慣來說。左手上顯示的是上帝賜給你的運氣,它是與心相關聯的,因此,將戒指戴在左手上是有意義的。
曆史記載
周汛、高春明《中國古代服飾風俗》一書講到明代服飾時說:“至於稱其為‘戒指’,似乎還是明代以後的事情。明王圻《三才圖會》說:‘後漢孫程十九人立順帝有功,各賜金釧指環……即今之戒指也’”。確實,直到明代以後,“戒指”的稱呼才漸漸多起來。明都在《三餘贅筆》也都出現了“戒指”一詞。
“戒指”一詞是否最早出現於明代呢?其實不然。《望江亭中秋切》是元代關漢卿的戲曲作品之一,其第三折中有:“(正旦雲)這個是金牌?衙內見愛我,與我打戒指兒罷。再有什麽?”這裏就出現了“戒指”一詞;還有《永樂大典》殘本中保存的朝鮮時代的漢語教科書《樸通事諺解》,其中有:“少贖,二十兩也不夠,我典一個房子裏,我再把一副頭麵,一個七寶金兒,一對耳墜兒,一對窟嵌的金戒指兒,這六件兒當的五十兩銀子,共有二百兩銀子,典一個大宅子。”該作品據文學家、翻譯家趙景深推斷約刊於元代。所以“戒指”之稱至遲在元代已出現,但具體是在什麽時候,尚待考證。
國外傳說
遠處是雲霧繚繞的高加索山,懸崖上隱約看見被縛的普羅米修斯。許多年以後,當赫拉克勒斯終於把他從懸崖上解救下來,普羅米修斯再也不用忍受被惡鷹啄食肝髒,他們離開了山崖。為了滿足宙斯的條件,赫拉克勒斯把半人半馬的肯陶洛斯族的喀戎作為替身留在懸崖上。喀戎雖然可以要求永生,但為了解救普羅米修斯,他甘願獻出自己的生命。為了徹底執行宙斯的判決,普羅米修斯嘲諷地戴上一隻鐵環,上麵鑲嵌著一小塊高加索山上的岩石。以讓宙斯可以驕傲地宣稱,他的仇敵仍然被鎖在高加索山的懸崖上。
戒指意義
戒指:套在手指上做紀念或裝飾用的小環,用金屬、玉石等製成。戒指一物究竟屬於哪一國家的發明創造,還無定論。在中國,戒指的使用至少有兩千多年的曆史。從大量文獻來看,秦漢時期,中國婦女已普遍佩用戒指。戒指傳至民間,其作用就不僅是簡單的裝飾品了。男女互愛,互相贈送,山盟海誓,以此為證。(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