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中國人,或者不能稱之為中國人,而是替倭人粉飾太平的幫凶,他們很專業地認為:“倭國侵略中國,其罪責隻在於倭國統治階級。”要真的是這樣的話,那麽抗日勝利六十多年來,中國人便不能說倭國是戰敗國,而應當說倭國的統治階級是戰敗階級,中國也不應當要求倭國給中國民間賠款,而應要求倭國統治階級給中國民間賠款。


    退一百萬步講,縱然一個巴掌遮住了天,一場大霧迷住了天,讓大家相信,戰爭罪責隻在於倭國統治階級,與倭國人民無幹,那麽到最後,那些尚有血性沒被閹割的中華好男兒們早晚還是要找那倭國的統治階層報仇,到時候那所謂的倭國人民還是要保護他們的統治階級,自然倭國人民也逃脫不了那場災難。這正如一個人用手殺了人,不能隻治罪那隻手,把那隻手剁了便完事,要把這個人處決。無法將統治階級與民族割裂開來,認為前者犯的罪與後者無關,恰恰相反,應當認為前者所犯的罪也即是後者所犯的罪。


    實際上,統治階級的所做所為最能代表一個民族的功過,這是不言自喻的道理。倭國整個民族有罪,毋庸多言。


    世界上還會有其它國家會像中國一樣,千方百計地為給自己帶來深重災難和恥辱的敵人洗刷罪名麽?不會的。這是一個昏聵愚頑的國家,這個國家數十年來固執地認為倭國人民是友好的、善良的、愛好和平的和反對戰爭的。


    在中國人眼裏,‘人民’是曆史的真正主人,是光輝的、神聖的、至上的、不容懷疑的和不容褻瀆的;於是“人民”便永遠都是大仁大德之靈物,她具有絕對的道德、絕對的良心、絕對的正義,她絕對的善良,絕對的愛好和平,絕對的不會犯罪。因而‘人民’便永遠可做罪惡的事,而又永遠不會被推上審判台。


    倭國人民要是能利用中國人這種心理,那麽以後就請放心來侵略中國就是了。中國是絕不會來追究你們的罪責的,更不會來報複的。倭國人民當然是巴不得中國人把他們說成是無罪的了,因為這樣一來,倭國的戰爭責任就有歸咎於倭國的一小撮統治階級了,而與整個民族無關,倭國和族的形象自然沒有受到任何損害。


    為什麽中國認為倭國人民是友好的、善良的、愛好和平的、反對戰爭的、無罪的呢?


    這是因為: 中國人太善良了,他們不忍心承認倭國人民是有罪的;中國人也太懦弱了,他們不敢承認倭國人民是有罪的。“人民”這一詞對於中國人來說太光輝了、太神聖了,他們虔誠地膜拜在它的腳下,凡是和它沾邊的,他們都一概給予肯定和讚頌,而絲毫也不表示懷疑和批評,連想都沒想到這麽做。因而中國人天真地認為,所有國家的人民都是善良的、愛好和平的,倭國人民自然也是如此。其實“人民”這個詞跟下麵那個詞一樣,都是政治宣傳的產物,世上從來不存在那在國人眼中無比神聖、從不犯錯、戰勝一切的人民,從來沒有,有的隻是那魚龍混雜、良莠不齊、無比脆弱、大部分時間受奴役蹂躪踐踏的人民。


    這更因為:階級鬥爭的理論使得中國人認為倭國人民善良、無罪。階級鬥爭理論在中國影響巨大,中國人民便是用這一理論推翻了三座大山,解放了全中國的;建國後,又掀起了“以階級鬥爭為綱”“千萬不要忘記階級鬥爭”“階段鬥爭一抓就靈”“階段鬥爭要年年講,月月講,天天講”的高潮。中國用階級鬥爭的理論去解釋人類曆史的幾乎全部現象,像一個民族侵略另一個民族這麽重大的事情就更加用這一理論來解釋了。而當這麽解釋時,就必然會得出結論道:這是一個階級侵略、壓迫另一個階級;倭國侵略中國,是倭國的統治階級侵略、壓迫中國的被統治階級。中國這麽解釋時,卻沒有注意到民族有她的民族性。侵略民族雖也有統治階級和被統治階級之分,但這兩個階級卻又屬於同一民族,在對外侵略時,表現為二者為民族的共同利益和榮譽而鬥的民族性。被侵略民族雖也有統治階級和被統治階級之分,但在他們的民族受到異族侵略時,他們都受到了欺淩和壓迫,多數情況下二者會共同進行英勇的抵抗(當然,有時前者會和侵略民族一同來欺淩壓迫後者),這時二者也表現為民族的共同利益和榮譽而鬥的民族性。因而,統治階級和被統治階級之間既有階級性,也有民族性,二者是並存的。


    誠然,用階級的標準來劃分人是一件偉大的創舉,但這並不意味著人就不可再用其它標準來劃分。實際上,人還可用性別的標準來劃分成男人和女人,還可用年齡的標準來劃分為小孩和成年人,還可用經濟地位的標準來劃分為富人和窮人,還可用種族標準來劃分為黃種人、白種人、棕色人、黑人,還可用民族的標準來劃分為中國人、倭國人、德國人、猶太人,等等。用其中任何一種標準來劃分人時,都並不意味著不可再用其它標準來劃分,事實上這些標準是共存的,也就是說世界上既存在男人和女人,也存在小孩和成年人,富人和窮人,黃種人、白種人、棕色人和黑人,中國人、倭國人、德國人和猶太人,等等;自然,也存在這個階級的人和那個階級的人。


    而階級鬥爭理論往往隻看到人類可用階級標準來劃分,因此,當一個民族侵略另一個民族時,它便用階級鬥爭理論來解釋這一現象了。可惜,它解釋得並不成功。


    階級鬥爭理論形成時,同時也形成了自身的偏頗、狹隘。它由於以為自己偉大,就以為自己說的都是對的,就以為自己能解釋一切,而其它理論卻無能為力,卻不知世事是複雜的、多重的、交叉的和並存的,自己並不能解釋一切現象。


    實際上,用民族理論,甚至用人性理論卻可以對侵略這一現象作出幾近圓滿的解釋。


    一個民族受侵略受蹂躪時,受辱的不僅僅是她的人民,而是整個民族。在中國的清朝和民國期間,受辱的不僅僅是中國人民──中國的被統治階級,受辱的還包括中國的當時的統治階級,一句話,受辱的是整個中華民族。這是眾所周知的道理。


    倭國侵略中國,並不僅是倭國的統治階級來壓迫中國的被統治階級,倭國的被統治階級也壓迫著中國的被統治階級。這時中國的被統治階級受到中國的統治階級、倭國的統治階級,還有倭國的被統治階級這三個階級的壓迫。有人說倭國人民也是受害者,但這與倭國人民壓迫還是沒壓迫別人毫無關係。


    實際上,倭國人民也是害人者(毋寧說更是害人者)。這正如封建社會中的某些婦女,她們是受害者,受著三從四德等封建禮教的深重壓迫,但同時又是害人者,強烈要求其它婦女也遵守封建禮教,誰要是改嫁,私奔,“失節”,被強暴,她們就會反對,唾罵,打擊,甚至殘害。中國人認為世界各國的被統治階級都是階級兄弟,都是被壓迫和被剝削的人,都是受苦受難的人,他們之間不可能發生互相壓迫和欺淩,這是大錯特錯了。


    在某種情況下,某些國家的工人階級和農民階級也會變成反動的階級。二次大戰時,倭國便是如此。這要令那些迷信“人民”的中國人驚駭異常,難以接受,但事實如此。同樣,我們應當將工人階級和農民階級請下神壇,不要盲目地迷信他們的道德與良心。


    誰說人民不會做出罪惡行徑呢?倭國是不用再說了。在德國,1933年,納粹黨人數達150萬,其中工人和農民共50多萬,二者占納粹黨人數的33%以上,此外黨外支持納粹黨的工人和農民不計其數。同年,德國形形色色的資產階級、小資產階級等人,另外還有德國工人和農民便把納粹黨擁上了權力的寶座。從此,德國工人和農民便參與了有組織有目的的瘋狂屠殺猶太人的罪惡行徑。


    中國人很善於把罪惡歸咎於統治階級,而把光榮歸功於人民。我們可以看到,他們不但把人類近現當代時期,而且把整個人類文明曆史時期;不但把中日範圍內,而且把整個世界範圍內的侵略戰爭、爭霸戰爭和種族屠殺等等行為的責任完全推卸給各國統治階級,而絲毫也沒有再深入一步地研究,看看有沒有人民的責任。中國人以為,凡是人民,都是友好的、善良的、愛好和平的、反對戰爭的,他們參與了戰爭和屠殺隻不過是被逼的,或被騙的。這樣一來,他們便認為,白人屠殺印第安人,美國將印第安人趕進“保護地”,德國發動兩次世界大戰,並大規模屠殺猶太人和斯拉夫人,倭國侵略中國這些罪行都與各國人民無關了。但執這種論調的人其智力實在隻處在小兒水平。(未完待續,如欲知後事如何,請登陸www.qidian.com,章節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閱讀!)(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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