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 參加中共江蘇省委常委會議,對上海各區委書記進行大調整,進一步排斥異己。
此前,中央決定將江南省委改組為江蘇省委,領導江蘇省和上海市區各區委黨的工作。原屬江南省委管轄的浙江省以及安徽皖北地區的黨組織劃歸中共中央領導,安徽皖南(蕪湖)、蚌埠(長淮)地區的黨組織由江蘇省委管理。會議決定了新省委分工:王明為書記,陳雲負責組織,康生負責宣傳,陳治平負責農委,王克全負責工聯,沈先定負責職委。會議還討論了有關王克全等人分裂黨的問題,[313]通過了《擁護四中全會反對右派分裂黨的行動的決議——江蘇省委關於王克全同誌分裂黨的行動的決議》。[314]
此後,王明向中央要了一批幹部到江蘇省工作,並對上海各區委書記進行了調整,進一步排斥異己。
楊尚昆回憶說:「王明進入政治局的初期,兼任中共江蘇省委書記,那時江蘇省委的管轄範圍包括中共中央所在地的上海在內,不同於其他省委,用向忠發的話來說:『江蘇工作是領導全國的。』他肆無忌憚地排除異己,對堅決批評王明的『政綱』是『新的立三路線』的原滬東區委書記何孟雄,進行『無情打擊』。同時,又點名要了一批幹部,把上海的滬東、滬西、滬中、閘北和法南區的區委書記進行大『調整』,有的調離或撤職,有的降為委員,據當時擔任江蘇省委秘書長的劉曉說,從省委到上海的區委,因對王明不滿而受處分的有20多人。」[315]
劉曉回憶說:「六屆四中全會以後,江蘇省委在王明的操縱下,貫徹四中全會精神的一個重要部署,就是孤立和迫害打擊何孟雄同誌。」「王明直接向中央要了一批幹部由省委使用。事先,陳昌浩、李竹聲在王明家裏和王明密商人選,後來向中央點名要這些幹部。陳昌浩、李竹聲、殷鑑、朱阿根、潘問友等都是王明向中央要來的。這些人到省委後,王明就將上海各區的區委書記作了一番調整,不聽話的撤職、調動,由這些人接任,如陳昌浩到滬東區委,朱阿根到滬西區委,殷鑑到滬中區委,焦明之到閘北區委,夏采曦到法南區委。原來的區委書記或調動或擔任區委委員。凡是不同意他的意見的同誌,他就一律加以無情打擊,從批評直到撤職,有的還不發給生活費。我曾奉命到滬西區委去談判,要區委的同誌不要去反對省委,否則就不發給生活費。這些同誌當時沒有公開職業,沒有任何收入,為生活所迫,他們不得不服從省委,從而使王明控製了上海的黨組織。」[316]
對於王明殘酷地打擊何孟雄一事,劉曉回憶說:
六屆四中全會以後,王明接著召開了江蘇省委擴大會議,會上王明宣布:上海黨組織在貫徹四中全會精神時,首先要集中力量開展反對何孟雄等人的鬥爭;要把這一鬥爭與反對羅章龍的鬥爭結合起來。
1.他強調何孟雄等反對四中全會,不服從新的中央,是貫徹四中全會決議的主要障礙。他誣衊攻擊何孟雄同誌是「老機會主義者」,「長期對黨不滿」,「有個人野心」,「與羅章龍右派同流合汙」等等,把何孟雄同誌反對王明宗派集團的鬥爭說成是江蘇省委的主要危險,強令大家對何孟雄同誌要「提高警惕」,進行堅決鬥爭。
2.他要求各區委緊急布置上述工作,把這一鬥爭從黨內擴大到赤色群眾組織和黨的外圍團體中去。他宣布何孟雄同誌的活動是「反組織的非法活動」,已超出「黨內鬥爭的範圍」。他規定凡是參加何孟雄等同誌組織的活動的黨員必須立即退出並進行檢討,違者,一律開除出黨。當時受到處分的江蘇省委和區一級幹部就有20餘人之多。
3.他要檢查各級組織、各級幹部與何孟雄等人之間的關係,宣稱那些不與何孟雄等劃清界限的幹部要清洗出黨。對於那些一時不能與何孟雄割斷聯繫的組織,要省委主動與這些組織切斷關係。
4.他還派人對何孟雄等同誌進行「分化」工作,並密切注意他們的動態。王明決定:江蘇省的幹部除指定者以外,都不準與何孟雄等有任何來往;對何孟雄等正在使用的一些機關和宿舍,省委就此撒手不管,並另外建立機關,不與何等發生聯繫;江蘇省委還停發何等一切生活費和工作經費。
不久,王明召開了第二次擴大的區委書記聯席會議。這次會議由他一手操縱,沒有通知何孟雄等同誌出席。會上,王明傳達了六屆四中全會精神和攻擊何孟雄等內容的報告;其他發言都是布置好的,因此,這次會議順利地通過了王明的報告、擁護六屆四中全會、反對何孟雄等人的決議。這以後,王明在江蘇省委還經常散布流言蜚語,中傷何孟雄等同誌,經常主持討論如何對付何孟雄等同誌的辦法。他曾經布置過:
1.在反對何孟雄的鬥爭中,最主要的是要揭露何孟雄和羅章龍的同夥關係,這才能打中「何孟雄的要害」。要採取一切措施爭取一九三一年四月底前結束這場鬥爭,使中央能在四、五月的會議上對何等作出政治上、組織上的結論;
2.中央經過調查,認為何「政治情況複雜」,歷史上一貫是「右傾機會主義」和反黨分子;
3.和何孟雄在一起的蔡博真等幾個老資格的區委書記,對上海工作「威脅最大」。對這些人,必須進行重點批判。省委應及早對她們的問題作出政治上、組織上的結論,將她們開除出黨;他們的問題,不一定要與何孟雄的問題一起解決;
此前,中央決定將江南省委改組為江蘇省委,領導江蘇省和上海市區各區委黨的工作。原屬江南省委管轄的浙江省以及安徽皖北地區的黨組織劃歸中共中央領導,安徽皖南(蕪湖)、蚌埠(長淮)地區的黨組織由江蘇省委管理。會議決定了新省委分工:王明為書記,陳雲負責組織,康生負責宣傳,陳治平負責農委,王克全負責工聯,沈先定負責職委。會議還討論了有關王克全等人分裂黨的問題,[313]通過了《擁護四中全會反對右派分裂黨的行動的決議——江蘇省委關於王克全同誌分裂黨的行動的決議》。[314]
此後,王明向中央要了一批幹部到江蘇省工作,並對上海各區委書記進行了調整,進一步排斥異己。
楊尚昆回憶說:「王明進入政治局的初期,兼任中共江蘇省委書記,那時江蘇省委的管轄範圍包括中共中央所在地的上海在內,不同於其他省委,用向忠發的話來說:『江蘇工作是領導全國的。』他肆無忌憚地排除異己,對堅決批評王明的『政綱』是『新的立三路線』的原滬東區委書記何孟雄,進行『無情打擊』。同時,又點名要了一批幹部,把上海的滬東、滬西、滬中、閘北和法南區的區委書記進行大『調整』,有的調離或撤職,有的降為委員,據當時擔任江蘇省委秘書長的劉曉說,從省委到上海的區委,因對王明不滿而受處分的有20多人。」[315]
劉曉回憶說:「六屆四中全會以後,江蘇省委在王明的操縱下,貫徹四中全會精神的一個重要部署,就是孤立和迫害打擊何孟雄同誌。」「王明直接向中央要了一批幹部由省委使用。事先,陳昌浩、李竹聲在王明家裏和王明密商人選,後來向中央點名要這些幹部。陳昌浩、李竹聲、殷鑑、朱阿根、潘問友等都是王明向中央要來的。這些人到省委後,王明就將上海各區的區委書記作了一番調整,不聽話的撤職、調動,由這些人接任,如陳昌浩到滬東區委,朱阿根到滬西區委,殷鑑到滬中區委,焦明之到閘北區委,夏采曦到法南區委。原來的區委書記或調動或擔任區委委員。凡是不同意他的意見的同誌,他就一律加以無情打擊,從批評直到撤職,有的還不發給生活費。我曾奉命到滬西區委去談判,要區委的同誌不要去反對省委,否則就不發給生活費。這些同誌當時沒有公開職業,沒有任何收入,為生活所迫,他們不得不服從省委,從而使王明控製了上海的黨組織。」[316]
對於王明殘酷地打擊何孟雄一事,劉曉回憶說:
六屆四中全會以後,王明接著召開了江蘇省委擴大會議,會上王明宣布:上海黨組織在貫徹四中全會精神時,首先要集中力量開展反對何孟雄等人的鬥爭;要把這一鬥爭與反對羅章龍的鬥爭結合起來。
1.他強調何孟雄等反對四中全會,不服從新的中央,是貫徹四中全會決議的主要障礙。他誣衊攻擊何孟雄同誌是「老機會主義者」,「長期對黨不滿」,「有個人野心」,「與羅章龍右派同流合汙」等等,把何孟雄同誌反對王明宗派集團的鬥爭說成是江蘇省委的主要危險,強令大家對何孟雄同誌要「提高警惕」,進行堅決鬥爭。
2.他要求各區委緊急布置上述工作,把這一鬥爭從黨內擴大到赤色群眾組織和黨的外圍團體中去。他宣布何孟雄同誌的活動是「反組織的非法活動」,已超出「黨內鬥爭的範圍」。他規定凡是參加何孟雄等同誌組織的活動的黨員必須立即退出並進行檢討,違者,一律開除出黨。當時受到處分的江蘇省委和區一級幹部就有20餘人之多。
3.他要檢查各級組織、各級幹部與何孟雄等人之間的關係,宣稱那些不與何孟雄等劃清界限的幹部要清洗出黨。對於那些一時不能與何孟雄割斷聯繫的組織,要省委主動與這些組織切斷關係。
4.他還派人對何孟雄等同誌進行「分化」工作,並密切注意他們的動態。王明決定:江蘇省的幹部除指定者以外,都不準與何孟雄等有任何來往;對何孟雄等正在使用的一些機關和宿舍,省委就此撒手不管,並另外建立機關,不與何等發生聯繫;江蘇省委還停發何等一切生活費和工作經費。
不久,王明召開了第二次擴大的區委書記聯席會議。這次會議由他一手操縱,沒有通知何孟雄等同誌出席。會上,王明傳達了六屆四中全會精神和攻擊何孟雄等內容的報告;其他發言都是布置好的,因此,這次會議順利地通過了王明的報告、擁護六屆四中全會、反對何孟雄等人的決議。這以後,王明在江蘇省委還經常散布流言蜚語,中傷何孟雄等同誌,經常主持討論如何對付何孟雄等同誌的辦法。他曾經布置過:
1.在反對何孟雄的鬥爭中,最主要的是要揭露何孟雄和羅章龍的同夥關係,這才能打中「何孟雄的要害」。要採取一切措施爭取一九三一年四月底前結束這場鬥爭,使中央能在四、五月的會議上對何等作出政治上、組織上的結論;
2.中央經過調查,認為何「政治情況複雜」,歷史上一貫是「右傾機會主義」和反黨分子;
3.和何孟雄在一起的蔡博真等幾個老資格的區委書記,對上海工作「威脅最大」。對這些人,必須進行重點批判。省委應及早對她們的問題作出政治上、組織上的結論,將她們開除出黨;他們的問題,不一定要與何孟雄的問題一起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