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初 於全總辦公室作《英電工人罷工總結》詩二首。[136]


    同期 任中宣部秘書。[137]並曾「管理過上海文化黨團的工作」。[138]


    6月7日 在《勞動》第34期上以石的筆名發表《與印度安南兄弟們共同行動起來!》,報導印度、越南人民的鬥爭,揭露英法帝國主義鎮壓人民,要求中國人民與印度、越南人民共同行動:「罷工,罷操,罷崗,罷市,向英法領事館門前示威,向一切帝國主義示威!加緊準備武裝暴動推翻帝國主義國民黨統治而代之以蘇維埃政府的工作。」


    6月11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通過《新的革命高潮與一省或幾省的首先勝利》的決議,標誌著李立三的「左」傾盲動主義在黨中央占了統治地位。


    《傳記與回憶》說:「六月初,紹禹被調去中央宣傳部做秘書(立三為該部部長)。紹禹和王稼祥(當時在中宣部工作)、秦邦憲(博古)、何子述同誌都曾誠懇地和立三談話,希望他們改正錯誤;曾忠告中央政治局,不要把立三的錯誤意見採納到中央決議中去。但是,作為李立三路線最高峰的中央六月十一日決議,終於發表了!」


    6月21日 在《紅旗》報第112期上以韶玉的名字發表《什麽是「流氓」與「匪」?》。


    文章說:「『流氓』!『匪』!總算中國最普遍最流行的社會現象了。」國民黨用屠殺政策,隻是「越殺越多」。要解決這個問題,「隻有以工農兵貧民武裝暴動推翻帝國主義與國民黨的統治,而代之以工農兵貧民代表會議(蘇維埃)政府」。


    6月26日 在給米夫的信中訴說自己的遭遇:我今天收到一張奇怪的條子,其中說(我逐字逐句照抄如下):在你的幾次發言時老闆[139]指出了你嚴重的政治錯誤和組織錯誤,要求不僅作出口頭聲明,而且作出書麵聲明,但你既沒有以口頭形式也沒有以書麵形式明確而肯定地承認你在政治上是右傾分子,組織上是派別活動分子。這意味著你對老闆批評的錯誤承認得很不誠懇,相反,你以手法掩蓋自己的錯誤。老闆近來收到報告說,你給巴黎[140]寫了信,其中說老闆在政治上和理論上都不行,通知馬克鬆、博格涅爾、康穆鬆[141]不久回國。這非常清楚地證明了你的派別活動。老闆為了更清楚地了解事實的內容,要求你在三天內就此問題作出解釋。非常重要!王明在信中接著寫道:「現在我和所謂的派別(馬克鬆、博格涅爾、康穆鬆)時時刻刻都有被永遠趕出公司[142]的危險!當然我是首當其衝,因為我在許多問題上不同意老闆的看法已非今日始。」王明祈求米夫說:我敬愛的!如您所知,雖然我還年輕,但我在同反伊卡路線[143]的種種錯誤傾向作堅決鬥爭時過去和現在都非常非常不喜歡痛哭流涕。但這一次,尤其是現在我給您寫上述一切時,我不能不失聲痛哭,因為問題是遲早會弄清楚的(我堅信這一點,毫不動搖),但不知道究竟到什麽時候才會真正弄清楚。我在哪裏?!或許我已經不在自己心愛的公司裏了!!!唉「怎麽辦?」我敬愛的!心如刀割,(淚水)不斷!這並不意味著我在鬥爭中不勇敢,而是意味著我也許不久將因完全莫須有的罪名(在政治和組織問題上)被開除出與我生死攸關的公司。信中明確提出:「中央辦事處[144]不從組織上和政治上認真改組,生意即使現在也決不能取得徹底勝利的發展。」[145]


    上半年 請老同學王逸常出麵辦秋陽書店,並把那裏作為自己活動的據點。


    據曹仲彬、戴茂林《王明傳》說,當時王明請王逸常出麵辦個書店,房租由王明出,稿件由王明組織留蘇的同學提供或幫助翻譯,而且表示不要稿費。王逸常當時尚未接受黨分配的工作,又受老同學之託,就答應了王明的要求。於是,王逸常找了安徽籍的黨員同誌和同鄉集資,在上海英租界蒲柏路辦起了「秋陽書店」。書店設門市部、印刷所,主要是賣書和印書,大力銷售進步書刊和介紹蘇聯的期刊,而且自己還印刷一些書籍銷售,主要是翻譯蘇聯的書籍,如《震動世界的十天》、《世界婦女》、《蘇聯農村》、《巷戰戰術》等,在銷售進步書刊,印刷介紹蘇聯革命與建設的書籍,向讀者宣傳革命思想與馬列主義等方麵,起了積極作用。但是,秋陽書店也成了王明等人搞宗派活動的據點。據當時書店經理王逸常證實說:「這書店被王明所利用。他利用我們這些安徽人和同學關係,把書店作為他的聯絡地點。1.書店給他印刷《世界婦女》、《蘇聯農業》、《震動世界的十天》、《巷戰戰術》。這些書都是他們這些留蘇學生翻譯的,不要稿費,不要版權;2.王明常來這裏研究問題,一兩人常來接頭、聯繫。書店成為他們接頭地點、聯繫據點、活動場所。」「常來接頭的有博古等人。」有人說秋陽書店是「國際的聯絡點」,「國際通信機關」。對此,王逸常加以否認。他說:「王明叫我開秋陽書店,不是國際聯絡點,沒有來過國際代表,也沒有收到過國際文件和什麽經費。」1931年夏,英租界老閘捕房查抄了秋陽書店,逮捕了書店經理王逸常及其弟弟王亦良、店員詹振華、董事長胡萍舟(胡允恭)等四人。得知王逸常等被捕後,黨為營救他們,請了李世蕊大律師為之辯護。因為敵人沒有抓住什麽共產黨的證據,所以胡萍舟、王亦良被無罪釋放,王逸常、詹振華被宣判拘役三個月,送提籃橋監獄執行。店中書籍等財物被宣布沒收,秋陽書店從此停業。三個月後,王逸常出獄了,據他回憶說:「出獄後還受到陳紹禹批評。他說《巷戰戰術》是同誌們點著蠟燭翻譯出來的,還沒有來得及印出,就被焚毀了。我不服氣地回答說,我被捕,生死置之度外。稿子是別人焚掉的,我不知道,沒有落在敵人手裏就不錯了。為此,我們鬧了矛盾。」對於王明的非難,王逸常十分不滿,與王明從此斷絕了關係。[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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