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消與資產階級聯合的策略。陳根本否認中國民族革命開始階段,「可以與資產階級暫時聯合和加入國民黨的路線」。在中國革命中的機會主義錯誤是由於「中國黨當時的指導機關違反共產國際的指示,不與資產階級爭奪革命領導權,不反對資產階級,而極力向資產階級讓步,甚至無恥的投降……決不是當時暫聯合資產階級和加入國民黨的根本路線錯誤」;「獨秀同誌不去正確的認識歷史的教訓,隻圖避免責任,不惜把自己躲到托洛斯基主義的旗幟之下而誣共產國際的根本路線為機會主義!於是他遂與托洛斯基主義同樣的走入了更新的機會主義的取消派」。
事實上,讓中共「不與資產階級爭奪革命領導權,不反對資產階級,而極力向資產階級讓步,甚至無恥的投降」的恰恰是當時共產國際的路線。
(2)取消反帝反封建的任務。陳獨秀等人認為「中國革命失敗了,資產階級取得了勝利,在政治上對各階級取得了優越地位,取得了帝國主義的讓步與幫助」,這就是取消派的根本觀點。因為「照這樣說,資產階級克服了封建勢力,帝國主義也對他讓步了,那麽……自然統治階級隻有穩定,絕『沒有動搖』了。這樣很簡單的取消了反帝國主義的鬥爭,取消反封建勢力的鬥爭,自然根本把整個的革命都取消了」。
這也不符合實際。陳獨秀講大革命失敗後,南京國民黨政府取得與帝國主義、封建勢力的妥協,統治局勢取得一個時期的穩定,這是事實,但是,反帝反封建的任務並沒有取消,因此與托派一起繼續反日反國民黨。
(3)取消非法鬥爭。陳獨秀「隻是消極的攻擊中央的路線,攻擊中央號召『五卅』『八一』……的示威運動是盲動,是玩弄,不敢公開的提出積極的主張。實則在他們的觀點上隻有取消一切非法的鬥爭,力求合法」;中央的路線是,「既然統治階級是在走向崩潰,群眾鬥爭是開始復興,那麽光隻利用合法的可能來組織群眾,光隻注意領導群眾的日常鬥爭是不夠的。必然同時要領導群眾鬥爭走向政治的示威行動,以擴大黨在群眾中政治影響。如果說這是盲動,這隻是從他的取消觀點出發的取消辦法」。
這反而證明了陳獨秀批評中共中央正在犯盲動主義錯誤是正確的。實際上,當時的中央不滿足於「領導群眾鬥爭走向政治的示威行動」,正在醞釀全國大暴動的計劃,企圖奪取全國政權,至少取得一省或數省的勝利,終於很快形成第二次「左」傾路線。
(4)取消組織上集中的原則。「因為中央要求全黨同誌服從黨的決議,在黨的策略上一致行動,便說『這是命令主義』,『這是一貫的命令主義』,這完全是無政府主義的思想,列寧黨的服從多數,服從上級黨部的一切決議和指示的根本原則,絕不能容許這樣無政府的思想來破壞的」。
隻有「服從」,沒有「民主」,完全成了專製主義的「領導」,這當然是陳獨秀無法接受的!
決議「依據上麵的分析」,宣布他們的罪名是:「公開的反共產國際,反六次大會,反中央,反黨的路線。」為此,「中央號召全黨同誌堅決站在共產國際、六次大會與中央決議之上,反對這樣的取消主義思想,把它徹底肅清」。
組織措施也同時跟上,決議指出:托陳取消派「不隻是故意的煽起黨的討論而且實行了他們的小組織的行動。反對派已經有他們的秘密刊物,在黨內傳播。獨秀同誌也在未經中央決定以前,把他寫給中央的信,自由在同誌中間宣傳,這是列寧黨所不能寬恕的破壞黨的行為。因此,中央在組織上有下麵的決定:第一,各級黨部如果發現了這樣的小組織必須馬上解散,對於參加的同誌須與以組織上的製裁。第二,經過討論以後,仍然固執他的取消主義的思想,不執行黨的策略,不服從決議的,應毫不猶疑的開除出黨。第三,獨秀同誌必須立即服從中央的決議,接受中央的警告,在黨的路線之下工作,停止一切反黨的宣傳與活動」。[34]
這個以中共中央政治局名義做出的決議,表明對陳獨秀的思想和行動已經忍無可忍。
但是,人們注意到,這個決議還稱陳獨秀為「同誌」,企圖最後挽回陳獨秀他們。於是,第二天(10月6日)中共中央向陳獨秀髮出「書麵警告」說:「在黨的組織原則上不容許有兩個路線同時存在,尤其不容許有少數同誌與黨對立,破壞黨的組織係統。」「你以及和你的意見相同的人,在上海黨的下層組織中有超越組織的活動」,「必須站在黨的利益上立即停止這種活動」。中央重申公布你的信「有妨害於對敵人的鬥爭」;最後,中央決定陳獨秀「在黨的政治路線之下,在中央擔任編輯工作」,並編入中央直屬支部參加黨的生活還要陳作一篇反對反對派的文章。
這是對陳獨秀的「最後通牒」了,意味著若不服從,就要開除黨籍。其實,據陳獨秀說,在8月28日共產國際代表與陳獨秀談話時,最後也「拿開除黨籍的話來威嚇我,阻止我發表意見」。陳獨秀很覺可笑。這一次他見中央要動真的了,便於10月10日,以給中共中央常委會寫信的方式,給以嚴厲的回答:
我現在正式告訴你們:在你們,絕對沒有理由可以開除發表政治意見的任何同誌;在我,隻知道為馬克思列寧主義的真理,為全世界無產階級革命利益,結合下層的革命群眾和機會主義上層領導機關奮鬥,而不計其他!我還要告訴你們:黨內的重大政治問題即領導機關政治路線根本錯誤的問題,決不應該用組織紀律(列寧曾說,無產階級革命政黨的紀律,是要有正確的政治領導為先決條件方會實現,否則一定變成廢話;你們忘記了沒有?)來掩護所能解決的;若用這樣方法無理由的開除同誌,如果由此造成黨的分裂,是應該由你們負責的![35]
事實上,讓中共「不與資產階級爭奪革命領導權,不反對資產階級,而極力向資產階級讓步,甚至無恥的投降」的恰恰是當時共產國際的路線。
(2)取消反帝反封建的任務。陳獨秀等人認為「中國革命失敗了,資產階級取得了勝利,在政治上對各階級取得了優越地位,取得了帝國主義的讓步與幫助」,這就是取消派的根本觀點。因為「照這樣說,資產階級克服了封建勢力,帝國主義也對他讓步了,那麽……自然統治階級隻有穩定,絕『沒有動搖』了。這樣很簡單的取消了反帝國主義的鬥爭,取消反封建勢力的鬥爭,自然根本把整個的革命都取消了」。
這也不符合實際。陳獨秀講大革命失敗後,南京國民黨政府取得與帝國主義、封建勢力的妥協,統治局勢取得一個時期的穩定,這是事實,但是,反帝反封建的任務並沒有取消,因此與托派一起繼續反日反國民黨。
(3)取消非法鬥爭。陳獨秀「隻是消極的攻擊中央的路線,攻擊中央號召『五卅』『八一』……的示威運動是盲動,是玩弄,不敢公開的提出積極的主張。實則在他們的觀點上隻有取消一切非法的鬥爭,力求合法」;中央的路線是,「既然統治階級是在走向崩潰,群眾鬥爭是開始復興,那麽光隻利用合法的可能來組織群眾,光隻注意領導群眾的日常鬥爭是不夠的。必然同時要領導群眾鬥爭走向政治的示威行動,以擴大黨在群眾中政治影響。如果說這是盲動,這隻是從他的取消觀點出發的取消辦法」。
這反而證明了陳獨秀批評中共中央正在犯盲動主義錯誤是正確的。實際上,當時的中央不滿足於「領導群眾鬥爭走向政治的示威行動」,正在醞釀全國大暴動的計劃,企圖奪取全國政權,至少取得一省或數省的勝利,終於很快形成第二次「左」傾路線。
(4)取消組織上集中的原則。「因為中央要求全黨同誌服從黨的決議,在黨的策略上一致行動,便說『這是命令主義』,『這是一貫的命令主義』,這完全是無政府主義的思想,列寧黨的服從多數,服從上級黨部的一切決議和指示的根本原則,絕不能容許這樣無政府的思想來破壞的」。
隻有「服從」,沒有「民主」,完全成了專製主義的「領導」,這當然是陳獨秀無法接受的!
決議「依據上麵的分析」,宣布他們的罪名是:「公開的反共產國際,反六次大會,反中央,反黨的路線。」為此,「中央號召全黨同誌堅決站在共產國際、六次大會與中央決議之上,反對這樣的取消主義思想,把它徹底肅清」。
組織措施也同時跟上,決議指出:托陳取消派「不隻是故意的煽起黨的討論而且實行了他們的小組織的行動。反對派已經有他們的秘密刊物,在黨內傳播。獨秀同誌也在未經中央決定以前,把他寫給中央的信,自由在同誌中間宣傳,這是列寧黨所不能寬恕的破壞黨的行為。因此,中央在組織上有下麵的決定:第一,各級黨部如果發現了這樣的小組織必須馬上解散,對於參加的同誌須與以組織上的製裁。第二,經過討論以後,仍然固執他的取消主義的思想,不執行黨的策略,不服從決議的,應毫不猶疑的開除出黨。第三,獨秀同誌必須立即服從中央的決議,接受中央的警告,在黨的路線之下工作,停止一切反黨的宣傳與活動」。[34]
這個以中共中央政治局名義做出的決議,表明對陳獨秀的思想和行動已經忍無可忍。
但是,人們注意到,這個決議還稱陳獨秀為「同誌」,企圖最後挽回陳獨秀他們。於是,第二天(10月6日)中共中央向陳獨秀髮出「書麵警告」說:「在黨的組織原則上不容許有兩個路線同時存在,尤其不容許有少數同誌與黨對立,破壞黨的組織係統。」「你以及和你的意見相同的人,在上海黨的下層組織中有超越組織的活動」,「必須站在黨的利益上立即停止這種活動」。中央重申公布你的信「有妨害於對敵人的鬥爭」;最後,中央決定陳獨秀「在黨的政治路線之下,在中央擔任編輯工作」,並編入中央直屬支部參加黨的生活還要陳作一篇反對反對派的文章。
這是對陳獨秀的「最後通牒」了,意味著若不服從,就要開除黨籍。其實,據陳獨秀說,在8月28日共產國際代表與陳獨秀談話時,最後也「拿開除黨籍的話來威嚇我,阻止我發表意見」。陳獨秀很覺可笑。這一次他見中央要動真的了,便於10月10日,以給中共中央常委會寫信的方式,給以嚴厲的回答:
我現在正式告訴你們:在你們,絕對沒有理由可以開除發表政治意見的任何同誌;在我,隻知道為馬克思列寧主義的真理,為全世界無產階級革命利益,結合下層的革命群眾和機會主義上層領導機關奮鬥,而不計其他!我還要告訴你們:黨內的重大政治問題即領導機關政治路線根本錯誤的問題,決不應該用組織紀律(列寧曾說,無產階級革命政黨的紀律,是要有正確的政治領導為先決條件方會實現,否則一定變成廢話;你們忘記了沒有?)來掩護所能解決的;若用這樣方法無理由的開除同誌,如果由此造成黨的分裂,是應該由你們負責的![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