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皮之不存,毛將焉附
陳獨秀的托派問題之所以被搞得如此複雜,一個重要原因是中國托派被深深地打上了「漢奸」「反革命」的烙印。所以,要徹底弄清這個問題,必須搞清中國托派是不是漢奸反革命。
上述1951年出版的《毛澤東選集》在注釋毛澤東說的「反革命的托洛茨基分子」一詞時,寫道:
托洛茨基集團,原是俄國工人運動中的一個反對列寧主義的派別,後來墮落成為完全反革命的匪幫。關於這個叛徒集團的演變,史達林同誌於一九三七年在聯共中央全會上的報告裏,作過如下的說明:「過去,在七八年前,托洛茨基主義是工人階級中這樣的政治派別之一……現時的托洛茨基主義並不是工人階級中的政治派別,而是一夥無原則和無思想的暗害者、破壞者、偵探間諜、殺人兇手的匪幫,是受外國偵探機關雇用而活動的工人階級死敵的匪幫。」[15]
緊接其後就是上引與陳獨秀結合後的托派是漢奸、反革命的那些文字。20世紀30年代以來,直到1991年前,中共文件都根據史達林的這個說法和毛澤東審閱過的這條注釋,把中國托派定成「漢奸」「反革命」。
當初王明、康生誣陷陳時提出的兩條「根據」——莫斯科審判蘇聯托派案時逼供信搞出來一條材料:托派國際總部指示中國托派「不阻礙日本侵略中國」;陳獨秀為首的托派中央每月向日本間諜機關領取三百元津貼——也寫進了這條注釋。關於第二條,上文已詳述,早已被證明是誣陷。關於第一條,在1988年蘇聯當局為20世紀30年代冤案的平反決定中,也已經被否定。
正是在蘇聯當局為蘇聯托派平反的1988年這一年,筆者應當時中央黨史研究室副主任、《中共黨史研究》主編鄭惠所約,在此前一年已經完成的24萬字的《中國托派史》初稿基礎上,縮寫了約1萬字的論文《簡論中國托派》,刊登在《中共黨史研究》1989年第1期上(《中國托派史》1994年在台灣出版)。文章引用中國托派當年發表的文件、機關報、傳單、小冊子(絕大部分是油印的),介紹了中國托派的具體歷史,實際上否定了以上所有的不實之詞,指出不僅陳獨秀任托派中央書記時的托派是「反日反國民黨」的,而且在陳獨秀1932年10月被捕後,直到1949年國民黨垮台前,中國托派也是反帝反國民黨獨裁統治的,他們與中共的分歧也是革命陣營內部的路線分歧(雖然他們的路線是錯誤的),不是反革命。
此文發表後,又引起廣泛的關注。中共中央組織部、中共中央文獻編輯委員會、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等都派人來向筆者了解有關情況。1991年出版的《毛澤東選集》第二版,對於毛澤東在《中國共產黨在抗日時期的任務》一文中,把中國托派與「我們的敵人——日本帝國主義、中國漢奸、親日派」放在一起的說法,做了注釋:
抗日戰爭時期,托派在宣傳上主張抗日,但是攻擊中國共產黨的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政策。把托派與漢奸相提並論,是由於當時在共產國際內流行著中國托派與日本帝國主義間諜組織有關的錯誤論斷造成的。[16]
這條注釋,在指出托派錯誤的同時,第一次承認托派是「抗日的」,並指出了說托派是「漢奸」「反革命」的來源,實際上也是非正式地為托派平了反。這對於1942年已經逝世的陳獨秀來說,無疑是對「陳獨秀取消派和反革命」的最徹底的平反。因為當年說陳獨秀是反革命的唯一根據就是他「與托派相結合」。現在,皮之不存,毛將焉附?
六 解鈴還須繫鈴人
「陳獨秀右傾機會主義」這個問題最複雜,因此學術界的撥亂反正也最晚。這主要是因為以下幾個原因。
第一,「陳獨秀右傾機會主義和投降主義路線導致大革命失敗」的結論,是在1927年大革命失敗時由史達林、共產國際定的。聯共對各國共產黨以「老子黨」自居,中共作為共產國際的一個支部必須服從。共產國際雖在1943年解散了,但「老子黨」還在,新中國成立後,又加上了一個「蘇聯老大哥」。因此「陳獨秀右傾機會主義」的真相始終未能揭開。所以,1945年中共六屆七中全會通過的第一個歷史決議這樣寫道:
1924至1927年的大革命,最後一個時期內(約有半年時間),黨內以陳獨秀為代表的右傾思想,發展為投降主義路線,在黨的領導機關中占了統治地位,拒絕執行共產國際和史達林同誌的許多英明指示……這次革命終於失敗了。[17]
第二,如1957年毛澤東在各國共產黨和工人黨莫斯科會議期間對南斯拉夫代表團團長卡達爾所說的,從1927年以後,中共在長期的對敵鬥爭中一直處於弱勢,需要蘇聯的援助;建國後建設社會主義也需要蘇聯援助和經驗借鑑。為此,沒有必要去得罪史達林和蘇聯。[18]
第三,毛澤東還對卡達爾說,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出現了以美國為首的帝國主義陣營與以蘇聯為首的社會主義陣營的嚴重對立,為了國際鬥爭和各個社會主義國家的利益,需要維護史達林的領袖形象。1963年在中蘇大論戰中,二評蘇共中央公開信《關於史達林問題》也指出:「史達林問題,是一個世界範圍內的大問題。」相比之下,陳獨秀的冤屈乃是一個小問題。小道理必須服從大道理,因此黨內定了一個規矩,批判黨史上的錯誤,隻批判我黨領導人,不批判共產國際,更不批判史達林。誰違背這個規矩,誰就是違犯黨的紀律。[19]
陳獨秀的托派問題之所以被搞得如此複雜,一個重要原因是中國托派被深深地打上了「漢奸」「反革命」的烙印。所以,要徹底弄清這個問題,必須搞清中國托派是不是漢奸反革命。
上述1951年出版的《毛澤東選集》在注釋毛澤東說的「反革命的托洛茨基分子」一詞時,寫道:
托洛茨基集團,原是俄國工人運動中的一個反對列寧主義的派別,後來墮落成為完全反革命的匪幫。關於這個叛徒集團的演變,史達林同誌於一九三七年在聯共中央全會上的報告裏,作過如下的說明:「過去,在七八年前,托洛茨基主義是工人階級中這樣的政治派別之一……現時的托洛茨基主義並不是工人階級中的政治派別,而是一夥無原則和無思想的暗害者、破壞者、偵探間諜、殺人兇手的匪幫,是受外國偵探機關雇用而活動的工人階級死敵的匪幫。」[15]
緊接其後就是上引與陳獨秀結合後的托派是漢奸、反革命的那些文字。20世紀30年代以來,直到1991年前,中共文件都根據史達林的這個說法和毛澤東審閱過的這條注釋,把中國托派定成「漢奸」「反革命」。
當初王明、康生誣陷陳時提出的兩條「根據」——莫斯科審判蘇聯托派案時逼供信搞出來一條材料:托派國際總部指示中國托派「不阻礙日本侵略中國」;陳獨秀為首的托派中央每月向日本間諜機關領取三百元津貼——也寫進了這條注釋。關於第二條,上文已詳述,早已被證明是誣陷。關於第一條,在1988年蘇聯當局為20世紀30年代冤案的平反決定中,也已經被否定。
正是在蘇聯當局為蘇聯托派平反的1988年這一年,筆者應當時中央黨史研究室副主任、《中共黨史研究》主編鄭惠所約,在此前一年已經完成的24萬字的《中國托派史》初稿基礎上,縮寫了約1萬字的論文《簡論中國托派》,刊登在《中共黨史研究》1989年第1期上(《中國托派史》1994年在台灣出版)。文章引用中國托派當年發表的文件、機關報、傳單、小冊子(絕大部分是油印的),介紹了中國托派的具體歷史,實際上否定了以上所有的不實之詞,指出不僅陳獨秀任托派中央書記時的托派是「反日反國民黨」的,而且在陳獨秀1932年10月被捕後,直到1949年國民黨垮台前,中國托派也是反帝反國民黨獨裁統治的,他們與中共的分歧也是革命陣營內部的路線分歧(雖然他們的路線是錯誤的),不是反革命。
此文發表後,又引起廣泛的關注。中共中央組織部、中共中央文獻編輯委員會、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等都派人來向筆者了解有關情況。1991年出版的《毛澤東選集》第二版,對於毛澤東在《中國共產黨在抗日時期的任務》一文中,把中國托派與「我們的敵人——日本帝國主義、中國漢奸、親日派」放在一起的說法,做了注釋:
抗日戰爭時期,托派在宣傳上主張抗日,但是攻擊中國共產黨的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政策。把托派與漢奸相提並論,是由於當時在共產國際內流行著中國托派與日本帝國主義間諜組織有關的錯誤論斷造成的。[16]
這條注釋,在指出托派錯誤的同時,第一次承認托派是「抗日的」,並指出了說托派是「漢奸」「反革命」的來源,實際上也是非正式地為托派平了反。這對於1942年已經逝世的陳獨秀來說,無疑是對「陳獨秀取消派和反革命」的最徹底的平反。因為當年說陳獨秀是反革命的唯一根據就是他「與托派相結合」。現在,皮之不存,毛將焉附?
六 解鈴還須繫鈴人
「陳獨秀右傾機會主義」這個問題最複雜,因此學術界的撥亂反正也最晚。這主要是因為以下幾個原因。
第一,「陳獨秀右傾機會主義和投降主義路線導致大革命失敗」的結論,是在1927年大革命失敗時由史達林、共產國際定的。聯共對各國共產黨以「老子黨」自居,中共作為共產國際的一個支部必須服從。共產國際雖在1943年解散了,但「老子黨」還在,新中國成立後,又加上了一個「蘇聯老大哥」。因此「陳獨秀右傾機會主義」的真相始終未能揭開。所以,1945年中共六屆七中全會通過的第一個歷史決議這樣寫道:
1924至1927年的大革命,最後一個時期內(約有半年時間),黨內以陳獨秀為代表的右傾思想,發展為投降主義路線,在黨的領導機關中占了統治地位,拒絕執行共產國際和史達林同誌的許多英明指示……這次革命終於失敗了。[17]
第二,如1957年毛澤東在各國共產黨和工人黨莫斯科會議期間對南斯拉夫代表團團長卡達爾所說的,從1927年以後,中共在長期的對敵鬥爭中一直處於弱勢,需要蘇聯的援助;建國後建設社會主義也需要蘇聯援助和經驗借鑑。為此,沒有必要去得罪史達林和蘇聯。[18]
第三,毛澤東還對卡達爾說,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出現了以美國為首的帝國主義陣營與以蘇聯為首的社會主義陣營的嚴重對立,為了國際鬥爭和各個社會主義國家的利益,需要維護史達林的領袖形象。1963年在中蘇大論戰中,二評蘇共中央公開信《關於史達林問題》也指出:「史達林問題,是一個世界範圍內的大問題。」相比之下,陳獨秀的冤屈乃是一個小問題。小道理必須服從大道理,因此黨內定了一個規矩,批判黨史上的錯誤,隻批判我黨領導人,不批判共產國際,更不批判史達林。誰違背這個規矩,誰就是違犯黨的紀律。[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