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胡適與國民黨當局,相互的不信任都很深,而胡適一向甚強的防衛心態到老也並未稍減。胡適到中研院後,以前中國公學的學生、長期在朱家驊手下工作的胡頌平被安排給他做秘書。胡頌平一直暗中記錄胡適的言行,後來「覺得應該設法讓他知道才是」,於是故意在辦公室記日記,等細心的胡適來「發現」。果然,胡適看見頌平記東西,即問記什麽。當頌平說是記胡適的言行時,他「立刻詫異起來,緊跟著問:『你為什麽要記我的事?』」胡頌平解釋說是要把胡適這個「國之瑰寶」的言行傳世,並說整理出來要請胡適過目。修養極深的胡適「詫異神情很快消失了」,但仍脫口說出:「這樣,我以後說話倒要留意些」。胡適「再想了一想」,又對胡頌平說,以後記的東西也不必給他過目了。[3]
這段記載相當傳神,顯然胡適對派給他的秘書是有點戒心的。而且他也清楚,對他的秘書要麽信任,要麽就自己留心。因為,假如這秘書真的是為什麽人記錄的話,則「整理」過的東西也確實不必過目了。
胡適一向是「不知老之將至」的,他在台灣期間,一直在想完成他的《中國哲學史》和《白話文學史》,同時也還想對增進中國的自由做出貢獻。可是不論台北的當局還是胡適的朋友和追隨者,都希望胡適僅做一個偶像。政府中歡迎他的那部分人實際上也隻要胡適這塊招牌,並不要他真做事。不僅不十分喜歡胡適的人希望他隻做偶像,就是他的朋友和追隨者,許多也隻希望借胡適的大名一用。如蔣廷黻曾想組黨,就隻要借胡適的名頭一用,餘事他可以不管。可是胡適是服膺孔子「唯名與器不可以假人」之道的,其一生最重的恰是一個名,哪裏能隨便借給別人用呢!
別人拿他當偶像,他卻想幹實事,這也正是胡適晚年幾乎事事不順的一個重要因素。胡適到台灣之初,徐復觀給他的一封信就很有象徵意味。徐氏在1958年4月寫信給胡適,說他看見胡適「風采不減當年,真國家之福」!又奉承胡適「個人之學養,與日俱深」。但該信主要的部分,是徐或者代表一部分人表達了對胡適的「期望」。他說:「先生在學術上所以領導群倫者,不僅為個人在學術上之成就,而尤為知識人精神上之象徵。凡偶有文化之爭,先生不必居於兩造之一方,而實為兩造所共同期待之評判者。五四時代之文化鬥士,必須化為今日流亡時代之文化保姆。」[4]
這段話頗能道出關鍵。觀其從「不必」到「必須」的口氣,實在不像是一個「後學」在給「先生」寫信。徐氏顯然代表著什麽人在為胡適「定位」。胡適若坐任偶像,「垂拱而不治」,則必受各方歡迎。若不肯做「保姆」,猶思為「鬥士」,特別是要介入而居「兩造」之一方,就免不了要像其他鬥士一樣受點「皮肉」之苦,此時而再想「領導群倫」,就不那麽容易了。
在這樣的情形下,盡管胡適與各方麵都肯周旋,仍是哪一邊都不能十分討好。他晚年的境遇,也隻有以「寧願不自由」的心境,過「也就自由了」的生活。1961年10月底,胡適在中研院歡迎胡夫人的茶話會上重申自己的兩句詩:「寧願不自由,也就自由了。」[5]那時他說的,恐怕不全是他與江冬秀之事,大約更多是對當時台灣情形的一種態度。以七十之年說出此話,頗有孔子所說「七十而從心所欲」的意思。倘能寧願不自由,又有何事不是從心所欲呢,自然也就不會逾越什麽規矩了。
但這隻是心嚮往之的「作聖」,也很有點知其不可而為之的意味;而且這仍是胡適自少年以來就存在的以「超我」抑製「本我」,內心的緊張並未完全消除,終不得不以「率性」的大聲疾呼而告別塵世。
就在他發表了「寧願不自由」的講話後一個星期,胡適於1961年11月6日對外國人演講《科學發展需要的社會改革》,他自己在日記中說:「我的話是三十五年前的老話,但在今天似乎還是沒有人肯說的話。」在講話中,他再次自任「魔鬼的辯護士」,說容忍纏足達千年之久的東方(中國)文明沒有「什麽精神價值可說」,而西方以科學和技術為表徵的新文明是「人類真正偉大的精神的成就」,是中國人「心裏輕視而又不能不勉強容忍的」。胡適指出,這次演講就是他那篇《我們對於西洋近代文明的態度》和1926—1927年在英美的幾次演說的重申,如果不對東西方文明進行這樣的價值重估,「我怕我們東方的人在這個新世界裏也不會覺得心安理得」。胡適講話時顯然比較激動,因為第二天就檢查出他的心髒病發作了。[6]
從演講的內容看,胡適顯然不能滿足於做偶像。這似乎是他第一次這麽強調中國人對西學「心裏輕視而又不能不勉強容忍」那種複雜心態。而且,這仍然是一次知其不可而為之的努力。以胡適自己的經歷,他非常清楚,即使像他那樣早已進行了「價值重估」的人,在這個以西方為中心的新世界裏仍不能覺得「心安理得」。那麽,他是在自責他所做的「價值重估」還不夠徹底嗎?這個問題已因胡適不久就匆匆撒手仙去而得不到解答了。
不過,過去是外國,外國也是過去。胡適說西方,正與歷代士人講「三代的輝煌」相類,其所針對的和要表達的,多少都含有對時政的不滿。他講話後,有人便說是投下一顆炸彈,不少人撰文正麵攻擊他。胡適反在這些攻擊中發現了他講話的價值:「這裏糊塗的人還是那麽多,我三十年前的老話,還是值得重說一遍的。」[7]但三十多年前的老話還值得重說,不也正是三十多年來胡適的大部分努力都已落空的象徵嗎?
這段記載相當傳神,顯然胡適對派給他的秘書是有點戒心的。而且他也清楚,對他的秘書要麽信任,要麽就自己留心。因為,假如這秘書真的是為什麽人記錄的話,則「整理」過的東西也確實不必過目了。
胡適一向是「不知老之將至」的,他在台灣期間,一直在想完成他的《中國哲學史》和《白話文學史》,同時也還想對增進中國的自由做出貢獻。可是不論台北的當局還是胡適的朋友和追隨者,都希望胡適僅做一個偶像。政府中歡迎他的那部分人實際上也隻要胡適這塊招牌,並不要他真做事。不僅不十分喜歡胡適的人希望他隻做偶像,就是他的朋友和追隨者,許多也隻希望借胡適的大名一用。如蔣廷黻曾想組黨,就隻要借胡適的名頭一用,餘事他可以不管。可是胡適是服膺孔子「唯名與器不可以假人」之道的,其一生最重的恰是一個名,哪裏能隨便借給別人用呢!
別人拿他當偶像,他卻想幹實事,這也正是胡適晚年幾乎事事不順的一個重要因素。胡適到台灣之初,徐復觀給他的一封信就很有象徵意味。徐氏在1958年4月寫信給胡適,說他看見胡適「風采不減當年,真國家之福」!又奉承胡適「個人之學養,與日俱深」。但該信主要的部分,是徐或者代表一部分人表達了對胡適的「期望」。他說:「先生在學術上所以領導群倫者,不僅為個人在學術上之成就,而尤為知識人精神上之象徵。凡偶有文化之爭,先生不必居於兩造之一方,而實為兩造所共同期待之評判者。五四時代之文化鬥士,必須化為今日流亡時代之文化保姆。」[4]
這段話頗能道出關鍵。觀其從「不必」到「必須」的口氣,實在不像是一個「後學」在給「先生」寫信。徐氏顯然代表著什麽人在為胡適「定位」。胡適若坐任偶像,「垂拱而不治」,則必受各方歡迎。若不肯做「保姆」,猶思為「鬥士」,特別是要介入而居「兩造」之一方,就免不了要像其他鬥士一樣受點「皮肉」之苦,此時而再想「領導群倫」,就不那麽容易了。
在這樣的情形下,盡管胡適與各方麵都肯周旋,仍是哪一邊都不能十分討好。他晚年的境遇,也隻有以「寧願不自由」的心境,過「也就自由了」的生活。1961年10月底,胡適在中研院歡迎胡夫人的茶話會上重申自己的兩句詩:「寧願不自由,也就自由了。」[5]那時他說的,恐怕不全是他與江冬秀之事,大約更多是對當時台灣情形的一種態度。以七十之年說出此話,頗有孔子所說「七十而從心所欲」的意思。倘能寧願不自由,又有何事不是從心所欲呢,自然也就不會逾越什麽規矩了。
但這隻是心嚮往之的「作聖」,也很有點知其不可而為之的意味;而且這仍是胡適自少年以來就存在的以「超我」抑製「本我」,內心的緊張並未完全消除,終不得不以「率性」的大聲疾呼而告別塵世。
就在他發表了「寧願不自由」的講話後一個星期,胡適於1961年11月6日對外國人演講《科學發展需要的社會改革》,他自己在日記中說:「我的話是三十五年前的老話,但在今天似乎還是沒有人肯說的話。」在講話中,他再次自任「魔鬼的辯護士」,說容忍纏足達千年之久的東方(中國)文明沒有「什麽精神價值可說」,而西方以科學和技術為表徵的新文明是「人類真正偉大的精神的成就」,是中國人「心裏輕視而又不能不勉強容忍的」。胡適指出,這次演講就是他那篇《我們對於西洋近代文明的態度》和1926—1927年在英美的幾次演說的重申,如果不對東西方文明進行這樣的價值重估,「我怕我們東方的人在這個新世界裏也不會覺得心安理得」。胡適講話時顯然比較激動,因為第二天就檢查出他的心髒病發作了。[6]
從演講的內容看,胡適顯然不能滿足於做偶像。這似乎是他第一次這麽強調中國人對西學「心裏輕視而又不能不勉強容忍」那種複雜心態。而且,這仍然是一次知其不可而為之的努力。以胡適自己的經歷,他非常清楚,即使像他那樣早已進行了「價值重估」的人,在這個以西方為中心的新世界裏仍不能覺得「心安理得」。那麽,他是在自責他所做的「價值重估」還不夠徹底嗎?這個問題已因胡適不久就匆匆撒手仙去而得不到解答了。
不過,過去是外國,外國也是過去。胡適說西方,正與歷代士人講「三代的輝煌」相類,其所針對的和要表達的,多少都含有對時政的不滿。他講話後,有人便說是投下一顆炸彈,不少人撰文正麵攻擊他。胡適反在這些攻擊中發現了他講話的價值:「這裏糊塗的人還是那麽多,我三十年前的老話,還是值得重說一遍的。」[7]但三十多年前的老話還值得重說,不也正是三十多年來胡適的大部分努力都已落空的象徵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