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三百篇言字解》是胡適第一篇正式的舊學論文。餘英時師指出:「當時中國留學生在專業方麵有成績的人很多,但是在專業以外同時還能嚴肅地研究中國歷史文化的人卻寥寥可數了。」胡適在寫此文時還在讀農科,這就是他過人之處了。而且,這篇論文的寫作在胡適個人也是個轉折。因為胡適「數月以來之光陰大半耗於英文」,這是他到美國以後重新開始以中文做正式的文章,他自謂:「久不作文,幾不能達意矣。」一個多月後友人程樂亭去世,為之做小傳,又說「久不作古文,荒陋可笑」。到8月下旬做《康南耳傳》的結論,終日始成三百餘字,再嘆「久矣餘之不親古文,宜其艱如是也」。胡適重新開始以中文作文,標誌著他的英文已經上路。而其花不少時間寫正式的研究性文字,已是他終必轉專業的先兆。他在那年7月寫的《哭樂亭詩》中說:「我今居此邦,故紙日鑽研;功成尚茫渺,未卜雛與毈。」[36]可知他此時已下了很大工夫去讀故紙。但對能否成功,此時信心尚非很足。


    的確,胡適到美之初,主要精力用於英文,結果進步明顯。而且胡適很能發揮他善於對不同的人說不同的話這一特長。他在英文課上讀了《哈姆雷特》,「連日作二文,皆以中國人眼光評之」,起初「不知彼中人其謂之何?」結果,「以中國人眼光」為莪菲莉亞辯護的那一篇「頗得教師稱許」。有了老師的鼓勵,胡適不久又做一文,「以中人眼光、東方思想評倍根(今譯培根)一生行跡,頗有苛詞」。這次他仍「不知西方之人其謂之何」?後卻不見記載,想是未得稱許。但對西人以中國人眼光談西洋事物,以後一直為胡適所發揚。到1914年夏,已頗有信心的胡適在給母親的信中,說他以後將「以中英兩國文著述」,胡母頗以為慰。而且他也確實成為能在美國報章上發表見解的不多的幾個留美學生之一。[37]


    英文有了基礎,又能以中國眼光出之,胡適在一定程度上就有比美國學生所長之處了。此時轉係,證明對胡適是非常有利的。他的專業與學習興趣一吻合,學業立刻大進。1913年修滿學士要求的學分,併入選全美國優秀大學生聯誼會。美國不少報紙「傳載之,以為異舉」。到1914年初,胡適已自覺「近來之心理」頗樂觀,「吾與朋友書,每以『樂觀』相勉。自信去國數年所得,惟此一大觀念足齒數耳。」到5月,胡適以《論卜朗吟之樂觀主義》一文,獲得康乃爾大學的卜朗吟徵文獎,得美金五十元。且他「以外國人得此賞,故校中群皆以為格外榮譽雲」。胡適自己也十分興奮,本來剛寄了一信回家,馬上又寫一信,向母親報喜,以為此舉「果足為吾國學生界爭一毫麵子,則亦『執筆報國』之一端也」。[38]


    那年5月底,胡適再次說到「吾前此枯寂冷淡之心腸,遂為吾樂觀主義所熱」。心境一變,更是凡事都能見其光明一麵。過去徘徊於「率性」與「作聖」之間的胡適,現在也覺得魚與熊掌兼得並非不可能。實際上,他很嚮往一種「率性」然後「作聖」的高妙境地。胡適那時在美國雜誌上看到一篇關於富蘭克林和莫紮特等的文章,「極喜之」,並將其大要抄在日記之上。該文說這些人能有所成就,正因「其所建樹,對於一己及社會皆有真價值者……以其對於所擇事業具深摯之興趣,故專心肆力以為之耳」。他由此得出關於擇業的結論是,父母「宜視其子女興趣所在以為擇業之指南」。如是,則「率性」也就能「作聖」了。[39]


    但也就在這年5—6月間,因同學有的畢業歸國,頗引起胡適的鄉愁。他既想歸國,又想繼續多學知識,甚感矛盾。他自我剖析道:「餘素主張吾國學子不宜速歸,宜多求高等學問。蓋吾輩去國萬裏,所誌不在溫飽,而在淑世。淑世之學,不厭深也。」另一個使胡適暫時不想歸國的原因,是國內局勢此時頗亂,「歸亦何補」?在此時刻,胡母來信要兒子「安心向學,勿以家事分心」,大力支持胡適讀下去。但胡適去留雖決,終因「歸思時縈懷緒」,心情不免煩躁動盪,行為也有些變化。其一個大轉折,就是第一次去了女生宿舍訪一女子,並「擬來年常為之」。幾天後,「吾友維廉斯女士」也出現在日記中了(詳後)。而且,胡適對中西家族製度的看法也改變了。[40]


    胡適過去一向認為中國的家族製度能使老有所養,遠勝美國個人主義養成的自助能力。此時他則認為中國家族製「亦有大害」,因為它「養成一種依賴性」。父母子女,相互依賴;「一子成名,六親聚啖之,如蟻之附骨……此何等奴性!真亡國之根也!」反觀西方,則「稍有獨立思想者,不屑為也」。胡適想歸國的一個大原因,就是感覺到他對母親家庭的責任。今既暫不擬歸,就要在自己心裏給自己的行為「正名」。但因此而一變其素誌,以前讀過的辛亥革命前後那種以中國家族製度為亡國之根的老觀念,此時不呼自出,湧上心頭,又有了新的意義。而且,非常有可能的,是他在前些時候所讀的傳教士明恩溥等西人談中國的觀點也於無意中融合進他的新觀念了。[41]


    思想發生了轉折,在胡適進而討論起中西個人主義之異同時,也就有了不少新看法。他認為「西人之個人主義以個人為單位,吾國之個人主義則以家族為單位,其實一也」。但他馬上就指出了還有不「一」之處。因為,既然以家族為單位,則「吾國之家庭對於社會,儼若一敵國然」。結果,「西方之個人主義,猶養成一種獨立的人格,自助之能力;若吾國『家族的個人主義』,則私利於外,依賴於內,吾未見其善於彼也。」同樣是處於社會「對立麵」的個人主義,西方則見其「獨立」,中國則見其「若敵國然」,胡適在心緒煩惱之時,不知不覺中也用起他所反對的「雙重標準」了(詳後)。待他後來心情較平靜之後,才認為中國家庭養成的依賴性和美國子女之疏棄父母,都是弊病。持論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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