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胡適不僅了解「美之鄉民,以為凡中國人皆洗衣工」;而且在康大校園裏就曾數見種族歧視的事例。在胡適就學於康大期間。該校的白人女生以種族歧視,曾兩度試圖拒絕有色人種女生同住校舍。兩次事件中,民族主義情緒其實頗足的胡適都是站在反種族歧視一邊的。1911年的第一次,校長否決了白人女生的請願。三年後該校白人女生再次上書校長要驅逐兩黑人女子出女生宿舍。校長初已同意。康大世界會的人乃力謀挽回之。此時已經以「最痛惡種族惡感」而著稱於校的胡適積極參與了此事,為之寫信給該校日報,終使校長收回成命。[7]


    胡適同時也知道,就是那些主觀上頗同情「弱小民族」的美國人,其下意識中仍有自我優越感存在。他參加的康大學生世界會,其成員除外國學生外,就是比較喜歡和同情外國的美國學生。一日有菲律賓學生演說宣傳菲自主,而世界會有人卻「嗤之以鼻」,並有美國學生對胡適說,美國如果讓菲律賓人自主,不過是讓日本人來侵占罷了。胡適聽了,「鼻酸不能答」,隻好點點頭,回來後慨嘆道:「嗚呼,亡國人寧有言論之時哉!如其欲圖存也,惟有力行之而已。」[8]同情外國的美國人之觀念尚且如此,胡適能不別有一番滋味在心頭嗎!此時他已定下了愛國救國不能徒發空言,而必須落實在行動上的決心。胡適很清楚,不能自立,就談不上自主,談也無用。來美不到一年,他對西方人的了解已較深入了。不過他對美國主要是見其好處,說的時候更基本不說其壞處,也是事實。


    胡適這種對美國文化和生活方式之光明一麵的傾慕,一個直接後果就是號稱十二三歲就已是無神論者的他,竟然於1911年入了基督教。1911年6月中旬,胡適得知他的好友程樂亭去世,心中難受,就去參加基督教會辦的夏令營,想「借彼中宗教之力,稍殺吾悲懷耳」。在夏令營期間,連日聽有名傳教士演說,特別見到他中國公學時的同學陳紹唐因入教而「言行真如程朱學者,令人望而敬愛」,頗覺耶教「變化氣質之功,真令人可驚」,遂有「奉行耶氏之意」。他在6月17日給章希呂寫信,講到在基督教夏令營這些感受,還說「現尚未能真正奉行,惟日讀bible[《聖經》]冀有所得耳」。但第二天再聽陳紹唐講教義,「大為所動」,決定「自今日始,餘為耶穌信徒矣」,那天晚上即在講道時當場起立自願入教。但是胡適終不能與耶教相得,從1912年起就逐漸「淡出」而脫離了教會;幾年後回想起來,又認為是教會「用『感情的』手段來捉人」,反而「起一種反動」,深恨教會這種玩「把戲」的行為。[9]


    周明之先生對胡適的加入基督教有頗為深刻的分析。他認為無神論者胡適之所以能成為基督徒,是因為他先已接受了西方文化,並將基督教作為「優越的」西方文化之一部分而接受。[10]而傳教士正是最強調文化的「整體性」的。的確,胡適在中國讀書的十多年間,正是西方文化優越觀在中國士人心目中確立之時。胡適的入教,正像其割掉辮子留諸國中一樣,也確實有想疏離於「野蠻落後」的中國而認同於「優越的」西方之意。而且,就是他後來大講的世界主義,其中也不無此類蘊涵。有意思的是,胡適的最終捐棄基督教,卻是根據的文化可分論。他在對西學有較多把握之後,就將西方文化一分為二,在基督教的傳播方式上看到了與中國的「村嫗說地獄事」、塑造「神像」、「佛教中之經咒」以及「道家之符籙治病」等同樣「野蠻」之處;基督教既然與「野蠻」的中國相類似,其不屬於那「優越的」西方即不言自明,當然也就不必對之尊奉了。


    同時,胡適對基督教的反感,還在於更早就有的對傳教士和整個西方在中國行為的不滿。就傳教士個人來說,他們到異端國家去就是為了教化化外之民,所以「當和我們一起時,總帶有傲慢的保護者的高人一等的神態」。胡適在談到傳教對象時無意中從「化外之民」轉換到「我們」,說明這是根據他自己的觀察,那自然隻能是在中國。這裏的傳教士已經有些「文化帝國主義」的意味了。就基督教國家來說,到1915年胡適因中日「二十一條」交涉而心緒煩亂時,更直接指斥它們對待弱小國家全持帝國主義態度,完全不符合基督教的教義。在把這些「野蠻」和具有帝國主義性質的西方事物拒絕摒棄之後,胡適心目中的「西方」就隻剩光明了。故文化可分論雖然使胡適捐棄了「西方整體」之重要部分的基督教,卻也同時淨化了他心目中的「西方」。他能長期看到西方的光明一麵,正在於此。胡適思想行為表麵上的矛盾現象,由此視角去觀察,也就沒有什麽矛盾了。


    周明之先生注意到,胡適與基督教之間這一段合離,與他本人在美國留學時從初無太大信心到恢復自信的始末,幾乎是同時的。[11]的確,胡適一生在生活經歷的轉換時,一開始似乎都不夠自信。而其成功的經歷,大致都有一個開始時的小挫折。此次的因情緒波動而加入基督教,也很像在上海初為受人輕視的小鄉下佬。但不甘落人後的胡適不僅聰明過人,其能吃苦奮鬥的精神也十分特出。他初入美國學校時,體育對其是一大挑戰。開始他「一無所能,頗以為恥」。但體育是必修,不過關是不行的。胡適隻好「竭力練習」,三個月後即見功效,已能跟上了。體育是小事,要跟上所學的專業,就更不容易了。首先對外國人來說,英文要過關就不那麽簡單。胡適到美後,仍像初到上海時專攻弱項一樣,「數月以來之光陰大半耗於英文」,結果確有進步。後來他慨嘆說:留學非易事。所處異國,「風俗之異,聽講之艱,在在困人」;完成同樣的課業要耗美國人一兩倍的時間。這些都是有生活的經驗作底子的甘苦之言。[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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