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鹹豐三年(1853)長毛進入福建以來,漳州失守,接著汀州失守。鹹豐八年(1858),賊軍竄向建州、延平,很多城池相繼陷落,慶端製軍與王春岩製軍先後帶兵出省,省城空虛,幸好提督周天受率師來援,賊軍才退去。接著,台灣也發生變亂,用了半年才平定下來,動用的軍需,粗略計算,總有一千多萬兩,都還沒有奏銷。我到任後,就著手辦理這件事,責成李鼐、劉翊震、王慶成、葉為霖負責,一件件核實,發現有很多純粹是浮報冒領,而最難核實的就是所謂練勇的軍餉開支。有些地方事先有報告上來,從司裏領走了幾萬兩銀子,現在又報來十幾萬,有些沒有從司裏領取經費,而是挪用了各種正雜稅款——很多事情現在已很難說清,也隻好參照當時情況,酌情刪減一些。
聽人說,慶督的師爺章琮,曾代理福寧府知府,被保舉為記名道員,丁憂回浙江,運回老家的銀子就有三十萬之多。代理龍巖州知州的福謙,上報的練勇軍餉有幾萬兩,可聽人說其實當時招募的練勇隻有一二百人,而且是專門用來保護他堆放在知州衙門裏的積蓄的,搶在州城陷落之前就將所有的金銀珠寶轉移了。所以,福謙雖然因為丟了縣城而被免官,但很快又因為收復城池有功而官復原職。
大田縣捐升知府馬樞輝,領走司款七萬多兩,而造報十多萬。現在已升任甘肅平慶涇道的前建寧府知府萬金鏞冒領了很多銀子,總督慶端派人前往調查,萬金鏞送了慶端的師爺章琮一萬多兩,事情就這樣擺平了。至於甚於此者,不知凡幾。所以軍需款項,就這麽到了一千幾百萬之外,要想戶部報銷這筆銀子,按慣例,送給戶部的好處費就得十多萬——也不知這筆錢從哪兒去弄。
自軍興以來,兵丁的口糧補貼標準是每月一百六十文,可是實際上有每月開到幾兩的。台灣兵勇是裕子厚從台灣帶來的,因為他們遠涉重洋而來,所以除了除口糧補貼外,另外又加發月米、棉衣、烤火費等,這些都是朝廷規章之外的——也隻好虛報人頭才能消化開支。
各州縣欠解的茶稅,也是成千上萬,幾次催促,不見動靜。契稅成了官員們的陋規,捐輸的錢也被挪用了不少,厘金則是任意浮開,收多報少。朝廷收這些錢,是為了補軍餉之不足,誰能想到,這中間的大部分竟然裝進了州縣官員的腰包呢?我本想將貪汙最厲害的劉振榮、趙人同、左垣三人參劾革職,可是不等瑞璸巡撫上奏,就有福州知府來為左垣說情,我因卸任在即,說話也不管用。
募勇的事情最難考證,所以心術不正的道府州縣,都把這當做撈錢的好機會。今年杭州失守,相隔兩三千裏的建安、建陽、甌寧居然也以此為由申請募勇——實在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啊。
按閩省慣例,省城各營的兵餉和武官薪水津貼都是每月二十八日發放,從不拖欠。而外地駐軍卻才發到前年秋天,而且是一半銀子一半鈔票。營中辦公經費,近來更加短缺,凡是武官到任,衣食住行的安排,要用錢;千總把總有紅白喜事,要用錢;護送兵餉,要盤費;修補零星軍械,要修理費;早晚的燈油蠟燭、軍官出操前後的茶點……無一不要用錢,也無一處不是攤派到兵餉中,所以分到每個士兵頭上,往往每月隻有三錢多銀子——還不夠一個人吃,更不談養家餬口了。所以很多士兵另外做起了小生意,有手藝的,則去給人做工。一旦上級派下差事,兵丁就僱人頂替,發下的軍餉就和被雇者兩人平分,這就是所謂的夥糧。
閩省風俗澆薄,強淩弱,眾暴寡,村居裏處,常常被人欺侮。如果到軍隊裏掛個名,門前就可以懸上某某營的旗燈,這樣兇徒就不敢滋擾了;萬一受到敲詐,就可稟知本官,派兵彈壓。所以家境稍好的,一般都要到軍中掛個名,以保全門戶。但是要在軍隊中掛個名,也不是那麽簡單,一定要交上一筆錢,或十幾兩、或幾十兩不等——標準依家道貧富而定。這筆錢千總、把總、總兵不能獨得,副將和提督都有份。即使準許他們入營了,可是那些人嬌生慣養、細皮嫩肉,又吃不了軍中的那份苦,不得已隻好雇窮人頂替,工資由本兵自己出,月餉則由營中的軍官瓜分。福建的軍官,往往比文官闊綽,原因就在這裏。這種風氣,下麵的府縣最甚,省城軍營好像還沒有。而夥糧和空餉,卻是無營不有,每遇徵調,立馬僱人,常見的就是把街上的乞丐流民拉來充數,這些人也很樂意幹這個美差——既有賞銀,又有口糧,更重要的是,還可以沿途順便搶搶劫,敲敲詐——平時不敢做的或者是必須偷偷摸摸做的事,現在都可以堂而皇之地做。地方官害怕他們人多勢眾,誰敢把他們怎樣。再說,帶隊千總、把總、都司、總兵,自己帶頭勒索,一路上都有酒席供應,己身不正,安能正人?他們帶的兵都是臨時招雇的,一群烏合之眾,軍官也根本不敢將他們繩之以法——擔心他們譁變潰散。等到打仗時,「臨時工」往往見賊先奔——這也是意料中事。
糧道衙門主管滿營(八旗兵)、綠營兵軍糧和米折銀兩的發放。自從軍興以來,地方殘破,很多錢糧收不上來,所以奏明朝廷,請求撥款買米發放,戶部批示從外省撥款十六萬兩銀子,可是至今沒有運來。後來又接到戶部文件,說在撥款未到之前,由藩司衙門自己籌款墊發。每月藩庫發給米價銀三千兩,另發米折銀六千餘兩,一半銀子一半鈔票,幾年來已墊發了十七萬多兩。
聽人說,慶督的師爺章琮,曾代理福寧府知府,被保舉為記名道員,丁憂回浙江,運回老家的銀子就有三十萬之多。代理龍巖州知州的福謙,上報的練勇軍餉有幾萬兩,可聽人說其實當時招募的練勇隻有一二百人,而且是專門用來保護他堆放在知州衙門裏的積蓄的,搶在州城陷落之前就將所有的金銀珠寶轉移了。所以,福謙雖然因為丟了縣城而被免官,但很快又因為收復城池有功而官復原職。
大田縣捐升知府馬樞輝,領走司款七萬多兩,而造報十多萬。現在已升任甘肅平慶涇道的前建寧府知府萬金鏞冒領了很多銀子,總督慶端派人前往調查,萬金鏞送了慶端的師爺章琮一萬多兩,事情就這樣擺平了。至於甚於此者,不知凡幾。所以軍需款項,就這麽到了一千幾百萬之外,要想戶部報銷這筆銀子,按慣例,送給戶部的好處費就得十多萬——也不知這筆錢從哪兒去弄。
自軍興以來,兵丁的口糧補貼標準是每月一百六十文,可是實際上有每月開到幾兩的。台灣兵勇是裕子厚從台灣帶來的,因為他們遠涉重洋而來,所以除了除口糧補貼外,另外又加發月米、棉衣、烤火費等,這些都是朝廷規章之外的——也隻好虛報人頭才能消化開支。
各州縣欠解的茶稅,也是成千上萬,幾次催促,不見動靜。契稅成了官員們的陋規,捐輸的錢也被挪用了不少,厘金則是任意浮開,收多報少。朝廷收這些錢,是為了補軍餉之不足,誰能想到,這中間的大部分竟然裝進了州縣官員的腰包呢?我本想將貪汙最厲害的劉振榮、趙人同、左垣三人參劾革職,可是不等瑞璸巡撫上奏,就有福州知府來為左垣說情,我因卸任在即,說話也不管用。
募勇的事情最難考證,所以心術不正的道府州縣,都把這當做撈錢的好機會。今年杭州失守,相隔兩三千裏的建安、建陽、甌寧居然也以此為由申請募勇——實在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啊。
按閩省慣例,省城各營的兵餉和武官薪水津貼都是每月二十八日發放,從不拖欠。而外地駐軍卻才發到前年秋天,而且是一半銀子一半鈔票。營中辦公經費,近來更加短缺,凡是武官到任,衣食住行的安排,要用錢;千總把總有紅白喜事,要用錢;護送兵餉,要盤費;修補零星軍械,要修理費;早晚的燈油蠟燭、軍官出操前後的茶點……無一不要用錢,也無一處不是攤派到兵餉中,所以分到每個士兵頭上,往往每月隻有三錢多銀子——還不夠一個人吃,更不談養家餬口了。所以很多士兵另外做起了小生意,有手藝的,則去給人做工。一旦上級派下差事,兵丁就僱人頂替,發下的軍餉就和被雇者兩人平分,這就是所謂的夥糧。
閩省風俗澆薄,強淩弱,眾暴寡,村居裏處,常常被人欺侮。如果到軍隊裏掛個名,門前就可以懸上某某營的旗燈,這樣兇徒就不敢滋擾了;萬一受到敲詐,就可稟知本官,派兵彈壓。所以家境稍好的,一般都要到軍中掛個名,以保全門戶。但是要在軍隊中掛個名,也不是那麽簡單,一定要交上一筆錢,或十幾兩、或幾十兩不等——標準依家道貧富而定。這筆錢千總、把總、總兵不能獨得,副將和提督都有份。即使準許他們入營了,可是那些人嬌生慣養、細皮嫩肉,又吃不了軍中的那份苦,不得已隻好雇窮人頂替,工資由本兵自己出,月餉則由營中的軍官瓜分。福建的軍官,往往比文官闊綽,原因就在這裏。這種風氣,下麵的府縣最甚,省城軍營好像還沒有。而夥糧和空餉,卻是無營不有,每遇徵調,立馬僱人,常見的就是把街上的乞丐流民拉來充數,這些人也很樂意幹這個美差——既有賞銀,又有口糧,更重要的是,還可以沿途順便搶搶劫,敲敲詐——平時不敢做的或者是必須偷偷摸摸做的事,現在都可以堂而皇之地做。地方官害怕他們人多勢眾,誰敢把他們怎樣。再說,帶隊千總、把總、都司、總兵,自己帶頭勒索,一路上都有酒席供應,己身不正,安能正人?他們帶的兵都是臨時招雇的,一群烏合之眾,軍官也根本不敢將他們繩之以法——擔心他們譁變潰散。等到打仗時,「臨時工」往往見賊先奔——這也是意料中事。
糧道衙門主管滿營(八旗兵)、綠營兵軍糧和米折銀兩的發放。自從軍興以來,地方殘破,很多錢糧收不上來,所以奏明朝廷,請求撥款買米發放,戶部批示從外省撥款十六萬兩銀子,可是至今沒有運來。後來又接到戶部文件,說在撥款未到之前,由藩司衙門自己籌款墊發。每月藩庫發給米價銀三千兩,另發米折銀六千餘兩,一半銀子一半鈔票,幾年來已墊發了十七萬多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