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這次操練,慶督還專門下令從無照茶稅裏麵每月提出六百兩交給中軍,作為犒賞費。參加操練的八個營都是總督專管,我聽說這些人仗著是總督親兵,經常在外尋釁滋事,竟然就在總督府外麵與抬夫械鬥,互有殺傷。慶督知道了,也並沒怎麽追究,隻是將統領營官記過而已。
按慣例,軍中是不收門包的,可是慶督的門官張七卻是「敢為人先」,除了巡撫瑞璸不用送紅包,自司道以下官員,想見總督,必須先孝敬門房張七張大人一個紅包。張大人收下紅包,當場拆開,如果認為分量不夠或者銀子成色不足,立馬就給扔出來——想進去,補足再說。更有趣的是,總督慶大人認為,下屬送給門房的紅包越大,就越是瞧得起他這個主人——什麽邏輯?正是因為慶督的這種奇怪邏輯,張七才敢肆無忌憚。武官中,總兵、協統、參將、遊擊要見總督,也得送門包;而且因為朝廷一向重文輕武,所以,即使是總兵、協統也必須巴結總督府的下人,甚至有結拜為兄弟的,拜幹爹幹媽的也不少。
我沒有來時,慶督曾對人說:「福建怎麽能容得下這等闊藩司,他心目中怎麽看得起我們這些督撫。等他來了,我一定要先看看才讓他接印。」慶瑞又說:「如果實在難以相處,我就告病,把總督這個位置讓給他。」他還說「他來了,我們督撫就不管事了,讓他一人做主就是了」。等到見麵以後,發現我其實很平易近人,才漸漸平靜下來。我聽了暗自竊笑,身為上司,如果性情嚴正,公事瞭然於胸,下屬斷然畏服,何至於怕下屬怕到這個地步?況且,我並不是不近人情的人,隻不過是不收賄賂、不受請託罷了。慶端人很厚道,並不尖刻,隻不過因為貴公子出身,不肯用心公務,惟幕友之言是聽,又怕下屬輕視,所以才虛張聲勢嚇唬人——不足於中,所以侈張於外。關於他的操守,眾說紛紜,我不敢根據一些道聽途說的傳言隨便亂說。
巡撫瑞璸從鹽道升到巡撫,隻用了不到十年的時間。其人庸庸碌碌,公事一概不管,而且耳朵聾得很,屬員匯報工作,他就依依阿阿,讓人不得要領,或許沒有要領正是他的要領吧;他的性格倒是極溫和,因為在慶端屬下為官多年,對慶大人的脾氣很是清楚,所以公事從不作主,慶督說怎麽辦他就怎麽辦。
[1]張集馨,字椒雲,故這裏慶端總督會稱呼我為「椒翁」。
處處要用錢,人人都摟錢
福建是有名的窮窩子,民風和吏治都與別處不同。台灣遠隔重洋,由台灣道和台灣總兵管理,官員的升調都由他們直接奏報朝廷,而綠營的兵餉,仍由福建藩司發放;至於地方上的吏治案件,卻不受福建藩司管控。
內地的漳州、泉州、興州、永州等地,民風蠻悍,械鬥已經習以為常,數百年來鬥風不熄——這大概就是你們所謂的「與人鬥其樂無窮」吧。建州、延州、汀州、邵州等地,到處是深山老林,正是各路好漢嘯聚一方的去處。相比較而言,省會福州就可稱得上是人文薈萃了,隻是政事多被當地士紳把持,其中的南台島是特準外國人經商的地方,也是最讓省城官員傷腦筋的地方。
福建省的軍餉,這些年來,全部依靠暫開海禁的收入。海禁暫開,全年可向外商收稅四十多萬兩,向華商也可收稅十多萬——全是茶葉稅;至於地丁銀,全省每年僅三十萬左右。近年來全省不少地方被長毛(太平軍)騷擾,減免和緩徵的居多,徵收起來的就更少。那些沒有營業執照的茶商,也要交稅,每年也有一萬多兩,這筆款子不上繳戶部,留作本省地方開支。
鴉片貿易,原來是按1%抽厘,後來也改為收稅,每年由廣州商行包銷四千箱,共收稅十二萬兩,由福州知府每月分兩次批解到藩庫。至於厘局,隻保留了南台、廈門、台灣、崇安四處,委員們征多報少,與地方官私相授受、就地分贓,也是漏洞百出。其實僅此四卡,也是不夠的,如毗連浙省江山縣的浦城,毗連溫州的福寧,毗連江西的光邵,毗連廣東潮州的龍溪,按說都應設卡,隻因委員不得其人,所以一直猶豫未決。去年延平府設立厘局,計時一年,抽收一萬七千多兩,這還是有案可查的,至於沒有入帳的,還不知有多少?每一千兩內,代理知府汪達提取三百兩作為本地開支,總共提取了五千多兩開銷委員薪水,其餘的全部用來支放練勇糧餉。
延平毗連九龍山,一向就不很太平,所以地方上都招募了練勇。可是劫案仍舊一起接一起——有些練勇根本就是盜匪。所謂的練勇,其實是以百姓之脂膏,豢養食人之豺狼。更可笑的是,省裏已經幾次奏報朝廷,說是土匪已被肅清——現在讓人尷尬的是,發生了劫案,連奏報朝廷也不好啟齒了。至於道府委員借練勇中飽私囊的事,基本上就沒有什麽顧忌。
代理延平府知府的汪達,本是湖北的一個鹽商,花了一筆錢,捐了個官,上任以後,就拚命地撈本,撈夠了本以後,還想找點利息。我上任後就將他撤了,委派龍溪縣知縣楊福五(已捐升知府)前往代理,並命令他調查汪達侵占厘金的事情。後來,楊福五告訴我,這中間牽涉到代理道員英樸——汪達自己也招供了。正當我準備順藤摸瓜查英樸時,卻接到了調令,這件事就不了了之了。
福建的賦稅本來就收不足額,州縣官員私吞的卻絲毫不比別處少。沒辦法,隻好下文件嚴詞催促,這些人就像商量好了似的,都說銀子已經墊發軍餉了——軍餉的帳根本還沒結,鬼知道他們所說的軍餉開支能不能報。然而按朝廷規定,錢糧奏銷是有嚴格期限的,如果一個藩司一下子彈劾三四十個知州知縣,那就實在是駭人聽聞。我隻好將省城以外的州縣官員派人嚴催,省城內的都叫到藩司衙門,讓他們當場定下期限。怎奈他們支支吾吾,就是沒人就範。我本想揪一兩個出來嚴參一本,殺雞儆猴,可是調令已下,也隻好不了了之。
按慣例,軍中是不收門包的,可是慶督的門官張七卻是「敢為人先」,除了巡撫瑞璸不用送紅包,自司道以下官員,想見總督,必須先孝敬門房張七張大人一個紅包。張大人收下紅包,當場拆開,如果認為分量不夠或者銀子成色不足,立馬就給扔出來——想進去,補足再說。更有趣的是,總督慶大人認為,下屬送給門房的紅包越大,就越是瞧得起他這個主人——什麽邏輯?正是因為慶督的這種奇怪邏輯,張七才敢肆無忌憚。武官中,總兵、協統、參將、遊擊要見總督,也得送門包;而且因為朝廷一向重文輕武,所以,即使是總兵、協統也必須巴結總督府的下人,甚至有結拜為兄弟的,拜幹爹幹媽的也不少。
我沒有來時,慶督曾對人說:「福建怎麽能容得下這等闊藩司,他心目中怎麽看得起我們這些督撫。等他來了,我一定要先看看才讓他接印。」慶瑞又說:「如果實在難以相處,我就告病,把總督這個位置讓給他。」他還說「他來了,我們督撫就不管事了,讓他一人做主就是了」。等到見麵以後,發現我其實很平易近人,才漸漸平靜下來。我聽了暗自竊笑,身為上司,如果性情嚴正,公事瞭然於胸,下屬斷然畏服,何至於怕下屬怕到這個地步?況且,我並不是不近人情的人,隻不過是不收賄賂、不受請託罷了。慶端人很厚道,並不尖刻,隻不過因為貴公子出身,不肯用心公務,惟幕友之言是聽,又怕下屬輕視,所以才虛張聲勢嚇唬人——不足於中,所以侈張於外。關於他的操守,眾說紛紜,我不敢根據一些道聽途說的傳言隨便亂說。
巡撫瑞璸從鹽道升到巡撫,隻用了不到十年的時間。其人庸庸碌碌,公事一概不管,而且耳朵聾得很,屬員匯報工作,他就依依阿阿,讓人不得要領,或許沒有要領正是他的要領吧;他的性格倒是極溫和,因為在慶端屬下為官多年,對慶大人的脾氣很是清楚,所以公事從不作主,慶督說怎麽辦他就怎麽辦。
[1]張集馨,字椒雲,故這裏慶端總督會稱呼我為「椒翁」。
處處要用錢,人人都摟錢
福建是有名的窮窩子,民風和吏治都與別處不同。台灣遠隔重洋,由台灣道和台灣總兵管理,官員的升調都由他們直接奏報朝廷,而綠營的兵餉,仍由福建藩司發放;至於地方上的吏治案件,卻不受福建藩司管控。
內地的漳州、泉州、興州、永州等地,民風蠻悍,械鬥已經習以為常,數百年來鬥風不熄——這大概就是你們所謂的「與人鬥其樂無窮」吧。建州、延州、汀州、邵州等地,到處是深山老林,正是各路好漢嘯聚一方的去處。相比較而言,省會福州就可稱得上是人文薈萃了,隻是政事多被當地士紳把持,其中的南台島是特準外國人經商的地方,也是最讓省城官員傷腦筋的地方。
福建省的軍餉,這些年來,全部依靠暫開海禁的收入。海禁暫開,全年可向外商收稅四十多萬兩,向華商也可收稅十多萬——全是茶葉稅;至於地丁銀,全省每年僅三十萬左右。近年來全省不少地方被長毛(太平軍)騷擾,減免和緩徵的居多,徵收起來的就更少。那些沒有營業執照的茶商,也要交稅,每年也有一萬多兩,這筆款子不上繳戶部,留作本省地方開支。
鴉片貿易,原來是按1%抽厘,後來也改為收稅,每年由廣州商行包銷四千箱,共收稅十二萬兩,由福州知府每月分兩次批解到藩庫。至於厘局,隻保留了南台、廈門、台灣、崇安四處,委員們征多報少,與地方官私相授受、就地分贓,也是漏洞百出。其實僅此四卡,也是不夠的,如毗連浙省江山縣的浦城,毗連溫州的福寧,毗連江西的光邵,毗連廣東潮州的龍溪,按說都應設卡,隻因委員不得其人,所以一直猶豫未決。去年延平府設立厘局,計時一年,抽收一萬七千多兩,這還是有案可查的,至於沒有入帳的,還不知有多少?每一千兩內,代理知府汪達提取三百兩作為本地開支,總共提取了五千多兩開銷委員薪水,其餘的全部用來支放練勇糧餉。
延平毗連九龍山,一向就不很太平,所以地方上都招募了練勇。可是劫案仍舊一起接一起——有些練勇根本就是盜匪。所謂的練勇,其實是以百姓之脂膏,豢養食人之豺狼。更可笑的是,省裏已經幾次奏報朝廷,說是土匪已被肅清——現在讓人尷尬的是,發生了劫案,連奏報朝廷也不好啟齒了。至於道府委員借練勇中飽私囊的事,基本上就沒有什麽顧忌。
代理延平府知府的汪達,本是湖北的一個鹽商,花了一筆錢,捐了個官,上任以後,就拚命地撈本,撈夠了本以後,還想找點利息。我上任後就將他撤了,委派龍溪縣知縣楊福五(已捐升知府)前往代理,並命令他調查汪達侵占厘金的事情。後來,楊福五告訴我,這中間牽涉到代理道員英樸——汪達自己也招供了。正當我準備順藤摸瓜查英樸時,卻接到了調令,這件事就不了了之了。
福建的賦稅本來就收不足額,州縣官員私吞的卻絲毫不比別處少。沒辦法,隻好下文件嚴詞催促,這些人就像商量好了似的,都說銀子已經墊發軍餉了——軍餉的帳根本還沒結,鬼知道他們所說的軍餉開支能不能報。然而按朝廷規定,錢糧奏銷是有嚴格期限的,如果一個藩司一下子彈劾三四十個知州知縣,那就實在是駭人聽聞。我隻好將省城以外的州縣官員派人嚴催,省城內的都叫到藩司衙門,讓他們當場定下期限。怎奈他們支支吾吾,就是沒人就範。我本想揪一兩個出來嚴參一本,殺雞儆猴,可是調令已下,也隻好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