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頓吏治
有一件甘肅清查的案子,去年沒有核實清楚,卻被一個叫孫潔清的心術不正的幕僚上下其手,搞得一個事情有幾種說法。已被革職的官員陳昌言控告前總督布彥泰,中間就牽扯到清查不公。欽差禮部尚書祁寯藻先生和琦相一起上奏,請旨另賞限期,將清查的帳目再核實一遍,夾片中奏請欽派清廉能幹的官員來任甘肅布政使,這就是我來甘肅的原因。據祁離藻先生說琦相請示的時候,並沒有點到我的名字,可見聖上已是瞭然於心。
錢糧的事並不是我擅長的,可是既然先帝命令我核實清理,我自當加倍小心。據查,甘肅虧空的原因,大多是從生息、攤捐引起的。所謂生息,就是用道府庫存的糧食作價,或者是以庫存的銀兩,或者以糧庫裏的糧食黴變為由減價出賣,換成銀子貸給商人生息,以彌補倉庫的虧空和分攤。各州縣虧空正雜庫款,交卸的時候不能按數交出,大致分為以下幾種情形:一種是因為承接了前任的漏洞,又不甘心自己掏腰包;第二種是因為家庭負擔重,挪用之後不能歸還;第三種是因為徵收錢糧時,百姓隻肯交銅錢,但近年來銀價大漲,按原來數目徵收的銅錢兌成銀子後交到藩司衙門,賠進不少。在任時東挪西補,還能夠勉強支持,一旦離職去,老底就露出來了;於是就請示道府立案,不分正式官員還是代理官員,按月流攤還款。如果能夠落實,那麽庫裏的款項總會有個著落,可是州縣官員對於分攤到自己名下的款項,在任的時候分文不交,離任的時候又將自己虧空的併入前任已經流攤的事項裏麵,再次請示道府併案流攤;甚至由原來定為分三五年流攤的,延長到十年八年的,輾轉多次,無止無休。以前瑚鬆額、恩特亨額兩人任陝甘總督時,也曾辦理清查,都沒有能杜絕這種風氣。所以遷延到現在,虧空的數字也就越來越大。
我想既然要清理,如果不先將生息、攤銷兩個弊端消除,弄清到底虧空多少,因什麽原因而虧空,否則查了也是白查。於是我就命令各道各府就近稽查,不能有絲毫隱瞞。如清査後再發生新的虧欠,那麽就是各道府共同作弊,追究起來,無可推辭。於是我將截止緣由,先行詳奏戶部,戶部也同意了我的方案。
此次清查的辦法是:如果生息截至本年為止,不足的利息就由發放貸款的官員追繳;分攤之後仍然不夠的,剩下的缺口按月扣除官員20%的養廉銀彌補;已經徵收還沒有上交的糧款,或者是官員任期內虧損的,定下期限,分期追繳。如果一人既有任期內虧損的又有追賠前任的,那就先賠補任期內實際虧損的部分,再落實追賠的款項。發生實際虧損的,分別按虧短銀數的多少,先給予降職或者革職留任的處分,虧空沒有補上的,不得升調。
如此一來,共查出現任官員實際虧損銀子十六萬八千二百五十多兩,需要追賠的有四十六萬七千六百七十多兩;貸出生息的銀兩十一萬一千六百多兩,錢七萬五千四百多串;攤銷各案的銀兩三萬六千三百四十多兩,錢七百多串,糧食二千一百石;需要扣除養廉銀來彌補的銀兩有十二萬八千八百多兩,錢四千二百三十多串;已經徵收沒有上報的銀兩十七萬五千九百多兩,糧食三萬八千一百多石,馬草十九萬八千一百多束。除了陸續交還藩司庫中以及府庫中原有的存款外,總共應追還的銀兩、糧食、馬草合價共折銀十九萬多兩。統計此次覆核清查所造的生息、攤銷、實虧、著賠四項,與去年的數據都不相符。
清查之後留存的證據有很多,於是我命令將所有條據照抄一份存在家中,以備查考。此次清查係憑各道府督率現任官員,逐項查出,藩司衙門沒有任何刪改,由現任官員蓋上本管道府印章並具結為憑,清查局官員韋承慶、陳泉州也有具結,日後如有人藉此生事,一定將道府及清查的州縣嚴參,藩司衙門不承擔任何責任,以上情形已用附片奏明皇上。
發商生息,最是勞民傷財。心術不正的州縣官員,捏造事實,稟報上級道府,說接收前任的倉糧中有糧食黴變,或一萬石,或兩萬、三五萬石不等,必須削價出售。道府有的是被這些人蒙蔽了,有的是明知作假而故意放縱,批準低價出售,發商生息,其實糧食並沒有黴變。戶部定價每石一兩,如果請求出糶二萬石,那麽就隻拿七八千兩銀子發商生息,其餘一萬多兩就裝進了自己的腰包了——剩下的虧空就準備用利息給填上。可是後麵接任的,將所收利息,不用來填補前麵的虧損,反而又添出黴變糧石,一併生息。道府既然已經批準前麵的,當然也就不敢駁斥後麵的。假如有能堅持原則的道府不批準他們的請求,州縣官員就揚言說:「道府收了我『三節兩壽』的陋規,卻不為我彌縫漏洞,那麽我送銀子給你又是所為何來呢?」道府被他們挾製,也就不得不曲意相從。甚至有喪心病狂的州縣官員,將上任貸出的本銀,一概提用,導致糧庫銀糧兩失。至於那些商人們,有不少人貸款後就逃得無影無蹤,那就更沒法追討了。道府與州縣官員,貓鼠同眠,或者是貪圖平常的陋規之外的饋贈,於是將庫存糧價,私行借給州縣官員;甚至有的道府將此縣所存糧價,通融發給彼縣,變幻離奇,令人不可思議。
在西路一帶,糧倉出售陳糧購進新糧,也給百姓帶來沉重的負擔。倉庫裏的糧食本來就不幹淨,百姓當然不願領。地方官刑驅勢迫,勒令具領,百姓無奈隻有赴縣等候。待官府開倉發糧,一鬥一斛,總要剋扣一些,中間又摻雜了秕殼、稗子和黴爛的糧食來充數。每個村派領若幹,隻準增加不準減少。那些無錢購買的農民,就責令他找個富戶為他擔保,秋收後加利息還給糧庫,往往二石新糧抵不上一石舊穀。等達到倉糧應徵數字後,就不再收實物糧食而改收銀子,又故意壓低價格,老百姓又要受一次剝削。近來百姓也漸漸明白所謂出糧購糧都是州縣官員自肥的伎倆,不盡是為國家倉儲,刁悍的鄉農就拖延不交。差役得了花戶的好處,就捏造說花戶已逃亡,情願接受辦差不力的處罰。
有一件甘肅清查的案子,去年沒有核實清楚,卻被一個叫孫潔清的心術不正的幕僚上下其手,搞得一個事情有幾種說法。已被革職的官員陳昌言控告前總督布彥泰,中間就牽扯到清查不公。欽差禮部尚書祁寯藻先生和琦相一起上奏,請旨另賞限期,將清查的帳目再核實一遍,夾片中奏請欽派清廉能幹的官員來任甘肅布政使,這就是我來甘肅的原因。據祁離藻先生說琦相請示的時候,並沒有點到我的名字,可見聖上已是瞭然於心。
錢糧的事並不是我擅長的,可是既然先帝命令我核實清理,我自當加倍小心。據查,甘肅虧空的原因,大多是從生息、攤捐引起的。所謂生息,就是用道府庫存的糧食作價,或者是以庫存的銀兩,或者以糧庫裏的糧食黴變為由減價出賣,換成銀子貸給商人生息,以彌補倉庫的虧空和分攤。各州縣虧空正雜庫款,交卸的時候不能按數交出,大致分為以下幾種情形:一種是因為承接了前任的漏洞,又不甘心自己掏腰包;第二種是因為家庭負擔重,挪用之後不能歸還;第三種是因為徵收錢糧時,百姓隻肯交銅錢,但近年來銀價大漲,按原來數目徵收的銅錢兌成銀子後交到藩司衙門,賠進不少。在任時東挪西補,還能夠勉強支持,一旦離職去,老底就露出來了;於是就請示道府立案,不分正式官員還是代理官員,按月流攤還款。如果能夠落實,那麽庫裏的款項總會有個著落,可是州縣官員對於分攤到自己名下的款項,在任的時候分文不交,離任的時候又將自己虧空的併入前任已經流攤的事項裏麵,再次請示道府併案流攤;甚至由原來定為分三五年流攤的,延長到十年八年的,輾轉多次,無止無休。以前瑚鬆額、恩特亨額兩人任陝甘總督時,也曾辦理清查,都沒有能杜絕這種風氣。所以遷延到現在,虧空的數字也就越來越大。
我想既然要清理,如果不先將生息、攤銷兩個弊端消除,弄清到底虧空多少,因什麽原因而虧空,否則查了也是白查。於是我就命令各道各府就近稽查,不能有絲毫隱瞞。如清査後再發生新的虧欠,那麽就是各道府共同作弊,追究起來,無可推辭。於是我將截止緣由,先行詳奏戶部,戶部也同意了我的方案。
此次清查的辦法是:如果生息截至本年為止,不足的利息就由發放貸款的官員追繳;分攤之後仍然不夠的,剩下的缺口按月扣除官員20%的養廉銀彌補;已經徵收還沒有上交的糧款,或者是官員任期內虧損的,定下期限,分期追繳。如果一人既有任期內虧損的又有追賠前任的,那就先賠補任期內實際虧損的部分,再落實追賠的款項。發生實際虧損的,分別按虧短銀數的多少,先給予降職或者革職留任的處分,虧空沒有補上的,不得升調。
如此一來,共查出現任官員實際虧損銀子十六萬八千二百五十多兩,需要追賠的有四十六萬七千六百七十多兩;貸出生息的銀兩十一萬一千六百多兩,錢七萬五千四百多串;攤銷各案的銀兩三萬六千三百四十多兩,錢七百多串,糧食二千一百石;需要扣除養廉銀來彌補的銀兩有十二萬八千八百多兩,錢四千二百三十多串;已經徵收沒有上報的銀兩十七萬五千九百多兩,糧食三萬八千一百多石,馬草十九萬八千一百多束。除了陸續交還藩司庫中以及府庫中原有的存款外,總共應追還的銀兩、糧食、馬草合價共折銀十九萬多兩。統計此次覆核清查所造的生息、攤銷、實虧、著賠四項,與去年的數據都不相符。
清查之後留存的證據有很多,於是我命令將所有條據照抄一份存在家中,以備查考。此次清查係憑各道府督率現任官員,逐項查出,藩司衙門沒有任何刪改,由現任官員蓋上本管道府印章並具結為憑,清查局官員韋承慶、陳泉州也有具結,日後如有人藉此生事,一定將道府及清查的州縣嚴參,藩司衙門不承擔任何責任,以上情形已用附片奏明皇上。
發商生息,最是勞民傷財。心術不正的州縣官員,捏造事實,稟報上級道府,說接收前任的倉糧中有糧食黴變,或一萬石,或兩萬、三五萬石不等,必須削價出售。道府有的是被這些人蒙蔽了,有的是明知作假而故意放縱,批準低價出售,發商生息,其實糧食並沒有黴變。戶部定價每石一兩,如果請求出糶二萬石,那麽就隻拿七八千兩銀子發商生息,其餘一萬多兩就裝進了自己的腰包了——剩下的虧空就準備用利息給填上。可是後麵接任的,將所收利息,不用來填補前麵的虧損,反而又添出黴變糧石,一併生息。道府既然已經批準前麵的,當然也就不敢駁斥後麵的。假如有能堅持原則的道府不批準他們的請求,州縣官員就揚言說:「道府收了我『三節兩壽』的陋規,卻不為我彌縫漏洞,那麽我送銀子給你又是所為何來呢?」道府被他們挾製,也就不得不曲意相從。甚至有喪心病狂的州縣官員,將上任貸出的本銀,一概提用,導致糧庫銀糧兩失。至於那些商人們,有不少人貸款後就逃得無影無蹤,那就更沒法追討了。道府與州縣官員,貓鼠同眠,或者是貪圖平常的陋規之外的饋贈,於是將庫存糧價,私行借給州縣官員;甚至有的道府將此縣所存糧價,通融發給彼縣,變幻離奇,令人不可思議。
在西路一帶,糧倉出售陳糧購進新糧,也給百姓帶來沉重的負擔。倉庫裏的糧食本來就不幹淨,百姓當然不願領。地方官刑驅勢迫,勒令具領,百姓無奈隻有赴縣等候。待官府開倉發糧,一鬥一斛,總要剋扣一些,中間又摻雜了秕殼、稗子和黴爛的糧食來充數。每個村派領若幹,隻準增加不準減少。那些無錢購買的農民,就責令他找個富戶為他擔保,秋收後加利息還給糧庫,往往二石新糧抵不上一石舊穀。等達到倉糧應徵數字後,就不再收實物糧食而改收銀子,又故意壓低價格,老百姓又要受一次剝削。近來百姓也漸漸明白所謂出糧購糧都是州縣官員自肥的伎倆,不盡是為國家倉儲,刁悍的鄉農就拖延不交。差役得了花戶的好處,就捏造說花戶已逃亡,情願接受辦差不力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