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鳳英(2)
「旁人的事我管不著,我隻管我家的事!」
她告訴徐隊長:
「生產隊由你做主,這個家的主由我雷鳳英做!」
她擋在堂屋門口不讓他們進去,加上五個女兒一齊上,又抓又哭又鬧,搜查隻好隔過她家去了。隊長臨走撂下話:
「不讓搜行,等我一轉子搜過來沒見兩百斤糧食就拿你家當賊辦!」
結果雷鳳英家以後沒搜幾家就搜出了兩百斤糧食,雷鳳英的聲望再一次上升。我們家在村子的最東麵,也躲過了搜查。後來就有了這樣一個問題:如果當時輪到我們會讓他們搜嗎?讓搜肯定使我們所受的教育蒙辱。不讓搜似乎也不行——我們是被改造的對象,任何一種形式的對抗都是不恰當的。最終沒有搜到我們家、讓我們麵臨難題有以下三方麵的因素:
一、隊長安排的搜查順序是自西向東而非自東向西的,否則我們家是第一個搜查對象;
二、雷鳳英的抗爭並獲成功,使人們認識到搜查的非法性,也許還有爭取自我權利的可能性;
三、賊並未把贓物窩藏很深。他不過將兩麻袋的麥子扛到自家屋後的竹園裏,待搜查的人馬一來,他馬上指點他們去了那裏。
這個賊既解脫了雷鳳英也解脫了我們,因此無論是雷鳳英還是爸爸對他都是懷有一些感激的。這個賊叫馬五,光棍一條,因為窮,二十六七了還沒有說上媳婦。對他盜竊的懲罰是一頓拳腳相加,好在童男子馬五身體精壯(這是他惟一的本錢),在床上空腹養了幾天就沒事了。雷鳳英家正好與馬五相鄰,隔一條河溝。她讓女兒給他送去一些飯食,還有菜湯。
馬五孤身一個住在兩間破草房裏。有一個哥哥,娶親後在小西莊蓋房另住了。老娘早死得無影無蹤,爹死得更早。馬五燒的是「缸缸灶」,就是水缸那樣的泥坯,一側有一個洞當做灶門。鐵鍋架在缸沿上,燒起來煙氣四竄,不僅灌滿兩間房,還從門裏麵跑出來飄向隔河的雷鳳英家。每次做飯馬五那邊就像失火,嗆得雷鳳英和她的五個女兒不住地咳嗽。馬五自己早習慣了,仗著身體好,吞雲吐霧渾然不覺。
缸缸灶一般是新灶沒砌起來以前的臨時性設施,不宜長久。馬五因為窮,砌不起大灶(房頂之上有著高聳的煙囪,煙囪內躥出老高的火苗),缸缸灶一燒就是七八年——自從哥哥搬走,連帶大灶上的磚頭也一起運到了小西莊。睡覺則是一張「涼車」,鬆勁的草繩兜下來都快貼地了。室內另有一隻泥櫃放糧食,此外就什麽也沒有了。過日子的原則一天算一天。冬天沒有燒的,不去撿柴割草,而是上房扒自己的房頂。房上的草幹枯易燃,好燒得很。到夏天房子漏得一塌糊塗,馬五用泥櫃去接雨水。雨水又泡塌了泥櫃,水流四溢漂起他的涼車還有兩隻破鞋。馬五就此赤腳出門,一月未歸。待暴雨停息太陽出來大水退去,幾日陰幹幾日曝曬(強烈的陽光擇路而入,何況馬五的房子此時已是百孔千瘡),歸來時一切都已恢復正常,甚至鞋子也找到了,曬幹了(就是縮水有些擠腳,或是多日不穿鞋腳丫長大了?)。缸缸灶還在,還能燒,房頂上的草也還夠幾頓用的。馬五從懷中摸出一隻偷來的雞,拔光毛,在鍋裏加水燒了吃。一陣煙霧飄來,雷鳳英一家知道馬五回來了。她們一陣猛咳,馬五馬上知道她們的日子也過得正常。
傳說雷鳳英和馬五有染。她男人終日躺在床上等於一個廢人;馬五人近中年,又不尋思娶媳婦;況且兩家隔河相望(河窄得馬五可以一躍而過)。
先是說馬五看上了雷鳳英家的二閨女。這麽說本來倒沒什麽,隻因為馬五人窮,歲數又大,如此姻緣實際上連鬼都不信。馬五本人想也別想。雷鳳英有話說在前麵:「老二做老姑娘也不能嫁給馬五,那不坑了她一輩子!」
大閨女的婆家叔伯兄弟中有當公社幹部的。莊子距娘家三四裏地,大閨女、姑爺有事沒事地常回來。後來有了外孫子,回娘家的時候抱在手上,就更風光了。二閨女皮膚雖黑,但模樣長得比大閨女還要俊,豈能嫁給馬五這樣的窮人。到時候都沒個娘家好回(靠得太近了)。馬五真該絕了此念,但他和雷鳳英家的來往怎麽反而有增無減了?村上人的目光從此轉移到雷鳳英身上。
雷鳳英(3)
有人稱天蒙蒙亮看見雷鳳英從馬五家出來,越溝時不慎,一隻鞋還掉進了河裏。說得有鼻子有眼睛的。後來傳聞終於進了雷鳳英的耳朵,她順藤摸瓜找到傳話的人。雷鳳英將學好媳婦從家裏一直拖到社場上,兩人打成一團。雷鳳英邊打邊說,邊說邊哭。
她說自己的大閨女比馬五還要大一歲,說馬五跟她,不是嚼蛆嗎?雷鳳英又發誓說:別說學明還沒死,就是學明死了她改嫁,也不會嫁給馬五的。就是學明死了她也不改嫁,就算是她改嫁,也不會嫁馬五。就算是破了前麵的兩關(學明死了她改了不嫁的主意)還有第三關呢。
不久學明真的死了。人停在堂屋的地上,身下墊著門板。屋外陽光燦爛,木匠領著幾個徒弟現做棺材:由剝樹皮開始,剖板、鋸、刨、釘鐵釘。木匠們揮汗如雨。棺材做成後架在兩條條凳上,伸頭看進去裏麵空空的隻有刨花兒。木材的清香令人陶醉。
棺材板半寸多厚,規格不高亦不太低,和雷鳳英維持的家境相匹配。
「旁人的事我管不著,我隻管我家的事!」
她告訴徐隊長:
「生產隊由你做主,這個家的主由我雷鳳英做!」
她擋在堂屋門口不讓他們進去,加上五個女兒一齊上,又抓又哭又鬧,搜查隻好隔過她家去了。隊長臨走撂下話:
「不讓搜行,等我一轉子搜過來沒見兩百斤糧食就拿你家當賊辦!」
結果雷鳳英家以後沒搜幾家就搜出了兩百斤糧食,雷鳳英的聲望再一次上升。我們家在村子的最東麵,也躲過了搜查。後來就有了這樣一個問題:如果當時輪到我們會讓他們搜嗎?讓搜肯定使我們所受的教育蒙辱。不讓搜似乎也不行——我們是被改造的對象,任何一種形式的對抗都是不恰當的。最終沒有搜到我們家、讓我們麵臨難題有以下三方麵的因素:
一、隊長安排的搜查順序是自西向東而非自東向西的,否則我們家是第一個搜查對象;
二、雷鳳英的抗爭並獲成功,使人們認識到搜查的非法性,也許還有爭取自我權利的可能性;
三、賊並未把贓物窩藏很深。他不過將兩麻袋的麥子扛到自家屋後的竹園裏,待搜查的人馬一來,他馬上指點他們去了那裏。
這個賊既解脫了雷鳳英也解脫了我們,因此無論是雷鳳英還是爸爸對他都是懷有一些感激的。這個賊叫馬五,光棍一條,因為窮,二十六七了還沒有說上媳婦。對他盜竊的懲罰是一頓拳腳相加,好在童男子馬五身體精壯(這是他惟一的本錢),在床上空腹養了幾天就沒事了。雷鳳英家正好與馬五相鄰,隔一條河溝。她讓女兒給他送去一些飯食,還有菜湯。
馬五孤身一個住在兩間破草房裏。有一個哥哥,娶親後在小西莊蓋房另住了。老娘早死得無影無蹤,爹死得更早。馬五燒的是「缸缸灶」,就是水缸那樣的泥坯,一側有一個洞當做灶門。鐵鍋架在缸沿上,燒起來煙氣四竄,不僅灌滿兩間房,還從門裏麵跑出來飄向隔河的雷鳳英家。每次做飯馬五那邊就像失火,嗆得雷鳳英和她的五個女兒不住地咳嗽。馬五自己早習慣了,仗著身體好,吞雲吐霧渾然不覺。
缸缸灶一般是新灶沒砌起來以前的臨時性設施,不宜長久。馬五因為窮,砌不起大灶(房頂之上有著高聳的煙囪,煙囪內躥出老高的火苗),缸缸灶一燒就是七八年——自從哥哥搬走,連帶大灶上的磚頭也一起運到了小西莊。睡覺則是一張「涼車」,鬆勁的草繩兜下來都快貼地了。室內另有一隻泥櫃放糧食,此外就什麽也沒有了。過日子的原則一天算一天。冬天沒有燒的,不去撿柴割草,而是上房扒自己的房頂。房上的草幹枯易燃,好燒得很。到夏天房子漏得一塌糊塗,馬五用泥櫃去接雨水。雨水又泡塌了泥櫃,水流四溢漂起他的涼車還有兩隻破鞋。馬五就此赤腳出門,一月未歸。待暴雨停息太陽出來大水退去,幾日陰幹幾日曝曬(強烈的陽光擇路而入,何況馬五的房子此時已是百孔千瘡),歸來時一切都已恢復正常,甚至鞋子也找到了,曬幹了(就是縮水有些擠腳,或是多日不穿鞋腳丫長大了?)。缸缸灶還在,還能燒,房頂上的草也還夠幾頓用的。馬五從懷中摸出一隻偷來的雞,拔光毛,在鍋裏加水燒了吃。一陣煙霧飄來,雷鳳英一家知道馬五回來了。她們一陣猛咳,馬五馬上知道她們的日子也過得正常。
傳說雷鳳英和馬五有染。她男人終日躺在床上等於一個廢人;馬五人近中年,又不尋思娶媳婦;況且兩家隔河相望(河窄得馬五可以一躍而過)。
先是說馬五看上了雷鳳英家的二閨女。這麽說本來倒沒什麽,隻因為馬五人窮,歲數又大,如此姻緣實際上連鬼都不信。馬五本人想也別想。雷鳳英有話說在前麵:「老二做老姑娘也不能嫁給馬五,那不坑了她一輩子!」
大閨女的婆家叔伯兄弟中有當公社幹部的。莊子距娘家三四裏地,大閨女、姑爺有事沒事地常回來。後來有了外孫子,回娘家的時候抱在手上,就更風光了。二閨女皮膚雖黑,但模樣長得比大閨女還要俊,豈能嫁給馬五這樣的窮人。到時候都沒個娘家好回(靠得太近了)。馬五真該絕了此念,但他和雷鳳英家的來往怎麽反而有增無減了?村上人的目光從此轉移到雷鳳英身上。
雷鳳英(3)
有人稱天蒙蒙亮看見雷鳳英從馬五家出來,越溝時不慎,一隻鞋還掉進了河裏。說得有鼻子有眼睛的。後來傳聞終於進了雷鳳英的耳朵,她順藤摸瓜找到傳話的人。雷鳳英將學好媳婦從家裏一直拖到社場上,兩人打成一團。雷鳳英邊打邊說,邊說邊哭。
她說自己的大閨女比馬五還要大一歲,說馬五跟她,不是嚼蛆嗎?雷鳳英又發誓說:別說學明還沒死,就是學明死了她改嫁,也不會嫁給馬五的。就是學明死了她也不改嫁,就算是她改嫁,也不會嫁馬五。就算是破了前麵的兩關(學明死了她改了不嫁的主意)還有第三關呢。
不久學明真的死了。人停在堂屋的地上,身下墊著門板。屋外陽光燦爛,木匠領著幾個徒弟現做棺材:由剝樹皮開始,剖板、鋸、刨、釘鐵釘。木匠們揮汗如雨。棺材做成後架在兩條條凳上,伸頭看進去裏麵空空的隻有刨花兒。木材的清香令人陶醉。
棺材板半寸多厚,規格不高亦不太低,和雷鳳英維持的家境相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