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馬克·雷德蒙,製片人
他騙了我。他說,他是周六回倫敦的,可旅店的登記簿顯示,他其實周末兩天都住在皇冠旅館。他完全有殺死艾倫的動機,如果他能讓《阿提庫斯的冒險》啟動,這部劇將會帶來可觀的財富;況且雷德蒙已經為這個項目自掏腰包投資了一筆錢。英國的電視熒幕上播放過數百起他頭腦風暴製造的謀殺案,他肯定對謀殺略知一二。把小說裏的場景搬到現實生活中真有那麽困難嗎?又不是舞刀動槍。隻要輕輕一推。任何人都能做到。
我的名單上五個名字,「五隻小豬」,如果你願意的話,可以這樣稱呼他們。我懷疑兇手就是其中的一位。但還有兩個名字,我沒有加上,但也許應該列上去。
六、梅麗莎·康威,前妻
我還沒有機會和她聊聊,但我決定盡快去一趟布拉德福鎮。我對艾倫的謀殺案著了迷,除非查明事情的經過,不然我待在三葉草也無心工作。克萊爾·詹金斯說,梅麗莎從未原諒艾倫因為一個男人拋棄了她。他們最近見過麵嗎?他們倆會不會發生了什麽爭執,促使她採取報復行動?我還在為旅館與她錯過的事耿耿於懷。我原本想問她為什麽要千裏迢迢來到弗瑞林姆鎮參加她前夫的葬禮。她會不會之前也專程來過一趟,把他推下塔樓?
七、弗雷德裏克·康威,兒子
把他包括進來也許不公平——我隻是在葬禮上匆匆見過他一麵,對他幾乎一無所知。但我仍然忘不了葬禮那天他的神情,他盯著墳墓,憤怒讓他的麵容看上去有些猙獰。他被父親遺棄了。更糟糕的是,他的父親還「出櫃」了,愛上了同性,那時他還是個學生,這對他來說或許很難接受。殺人動機?艾倫寫《喜鵲謀殺案》時一定在想他。弗雷德是馬格納斯爵士和派伊夫人的兒子,書中唯一保留了原名的人物。
這就是星期一下午,我坐在辦公室裏做的筆記。等到下班的時候,我依然毫無進展。能有嫌疑的對象,已經很好了。當推搡演變成衝撞(確實如此),他們七個人——如果把約翰·懷特算在內,一共八個——都有可能殺死艾倫·康威。就這件事而言,兇手也可能是郵遞員、送奶工,我忘記提起的或是素未謀麵的人。我還沒有找到看偵探小說時那種事物相互關聯的感覺,那種所有人物一起行動的感覺,就像妙探尋凶[4]圖版上的棋子。在那個星期天的上午,他們中的任何一個人都有可能敲過格蘭其莊園的大門。他們中的任何一個都可能是兇手。
最後,我把記事本推到一邊,和我們的一位責編開了個會。如果再努力一點,我也許就會意識到,我一直尋找的線索其實就在那裏,有人最近和我說過的某些話可以證明他就是殺人兇手,而艾倫被害的動機從我翻開《喜鵲謀殺案》的那一刻起就浮現在我眼前。
隻需要半個小時,也許最後的結局就會有天壤之別。但是當時我開會要遲到了,腦子裏還想著安德魯的事。這讓我之後付出了巨大的代價。
* * *
[1]尼祿·沃爾夫,美國偵探小說作家諾克斯·斯托特筆下的偵探形象。
[2]諾福克郡水餃,諾福克郡主要飲食,也是諾福克郡人的諢名。
[3]分別是偵探福爾摩斯、波洛、馬普爾小姐、溫西勳爵、德拉蒙德的助手。
[4]妙探尋凶,一款歷史悠久的紙板類推理遊戲。
埃文河畔的布拉德福德
埃文河畔的布拉德福德鎮是我在《喜鵲謀殺案》的虛構世界裏停靠的最後一站。盡管艾倫筆下的埃文河畔的薩克斯比村莊是以奧福德村為原型,而它的名字卻表明他心之所向的地方。實際上,他是把這兩個地方綜合在了一起。教堂、廣場、兩家酒吧、城堡、草地和大致的布局屬於奧福德。但是隻有在距離巴斯幾英裏外的埃文河畔的布拉德福德鎮上才隨處可見書中描述的「……建築都很堅固,沿襲了喬治風格的建築,用巴斯的石頭砌成,帶有氣派的門廊,花園建在露台之上」。這裏恰巧是他前妻生活的地方,我不認為這是一個巧合。《喜鵲謀殺案》裏有一條指向她的信息。
我已經提前打過電話。我周二早上出發,在帕丁頓車站坐上火車,然後在巴斯換乘。我原本打算驅車前往,但隨身帶著手稿,打算在路上研究。梅麗莎接到我的電話很高興,她邀請我過去吃午飯。我到的時候剛過十二點。
我按照她先前給我的地址——中級路——來到一排別墅前。別墅矗立在小鎮上,隻有步行才能到達,四周人行道、樓梯、花園縱橫交錯,如迷宮一般。如果它不是坐落在英國這片土地上,我還以為是西班牙或是義大利住宅。別墅前後共有三排,裝有比例勻稱的喬治亞式窗戶,很多人家前門外都設有門廊,沒錯,就是用蜜色的巴斯石砌成的門廊。梅麗莎家有三層,還有一片蜿蜒曲折的花園,沿著斜坡上的台階一直延伸到底下的一座石亭前。她離開奧福德後就搬到了這裏,雖然我沒有見過她之前住過的地方,但我感覺一定就像兩個對立麵。這棟房子獨特、僻靜,如果你想逃離都市的喧譁,這裏就是你會選擇的地方。
我按響門鈴,梅麗莎親自開的門。我的第一印象是,她比我記憶中要年輕許多,盡管我們倆的年齡不相上下。我在葬禮上差點沒認出她來。她穿著大衣,披著圍巾,隔著雨幕,在人群裏很模糊。現在,她就站在我麵前,在自己家裏,自信從容、魅力四射、整個人很放鬆。她的身材苗條,顴骨突出,笑容隨和。我敢肯定,她和艾倫在一起的時候頭髮是棕色的;如今,她的頭髮變成了深栗色,長度到脖子的位置。她穿著牛仔褲和開司米羊絨衫,戴著一條白金項鍊,沒有化妝。我經常會感覺,某些女人很適合離婚。我會說,她就是那種女人。
他騙了我。他說,他是周六回倫敦的,可旅店的登記簿顯示,他其實周末兩天都住在皇冠旅館。他完全有殺死艾倫的動機,如果他能讓《阿提庫斯的冒險》啟動,這部劇將會帶來可觀的財富;況且雷德蒙已經為這個項目自掏腰包投資了一筆錢。英國的電視熒幕上播放過數百起他頭腦風暴製造的謀殺案,他肯定對謀殺略知一二。把小說裏的場景搬到現實生活中真有那麽困難嗎?又不是舞刀動槍。隻要輕輕一推。任何人都能做到。
我的名單上五個名字,「五隻小豬」,如果你願意的話,可以這樣稱呼他們。我懷疑兇手就是其中的一位。但還有兩個名字,我沒有加上,但也許應該列上去。
六、梅麗莎·康威,前妻
我還沒有機會和她聊聊,但我決定盡快去一趟布拉德福鎮。我對艾倫的謀殺案著了迷,除非查明事情的經過,不然我待在三葉草也無心工作。克萊爾·詹金斯說,梅麗莎從未原諒艾倫因為一個男人拋棄了她。他們最近見過麵嗎?他們倆會不會發生了什麽爭執,促使她採取報復行動?我還在為旅館與她錯過的事耿耿於懷。我原本想問她為什麽要千裏迢迢來到弗瑞林姆鎮參加她前夫的葬禮。她會不會之前也專程來過一趟,把他推下塔樓?
七、弗雷德裏克·康威,兒子
把他包括進來也許不公平——我隻是在葬禮上匆匆見過他一麵,對他幾乎一無所知。但我仍然忘不了葬禮那天他的神情,他盯著墳墓,憤怒讓他的麵容看上去有些猙獰。他被父親遺棄了。更糟糕的是,他的父親還「出櫃」了,愛上了同性,那時他還是個學生,這對他來說或許很難接受。殺人動機?艾倫寫《喜鵲謀殺案》時一定在想他。弗雷德是馬格納斯爵士和派伊夫人的兒子,書中唯一保留了原名的人物。
這就是星期一下午,我坐在辦公室裏做的筆記。等到下班的時候,我依然毫無進展。能有嫌疑的對象,已經很好了。當推搡演變成衝撞(確實如此),他們七個人——如果把約翰·懷特算在內,一共八個——都有可能殺死艾倫·康威。就這件事而言,兇手也可能是郵遞員、送奶工,我忘記提起的或是素未謀麵的人。我還沒有找到看偵探小說時那種事物相互關聯的感覺,那種所有人物一起行動的感覺,就像妙探尋凶[4]圖版上的棋子。在那個星期天的上午,他們中的任何一個人都有可能敲過格蘭其莊園的大門。他們中的任何一個都可能是兇手。
最後,我把記事本推到一邊,和我們的一位責編開了個會。如果再努力一點,我也許就會意識到,我一直尋找的線索其實就在那裏,有人最近和我說過的某些話可以證明他就是殺人兇手,而艾倫被害的動機從我翻開《喜鵲謀殺案》的那一刻起就浮現在我眼前。
隻需要半個小時,也許最後的結局就會有天壤之別。但是當時我開會要遲到了,腦子裏還想著安德魯的事。這讓我之後付出了巨大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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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尼祿·沃爾夫,美國偵探小說作家諾克斯·斯托特筆下的偵探形象。
[2]諾福克郡水餃,諾福克郡主要飲食,也是諾福克郡人的諢名。
[3]分別是偵探福爾摩斯、波洛、馬普爾小姐、溫西勳爵、德拉蒙德的助手。
[4]妙探尋凶,一款歷史悠久的紙板類推理遊戲。
埃文河畔的布拉德福德
埃文河畔的布拉德福德鎮是我在《喜鵲謀殺案》的虛構世界裏停靠的最後一站。盡管艾倫筆下的埃文河畔的薩克斯比村莊是以奧福德村為原型,而它的名字卻表明他心之所向的地方。實際上,他是把這兩個地方綜合在了一起。教堂、廣場、兩家酒吧、城堡、草地和大致的布局屬於奧福德。但是隻有在距離巴斯幾英裏外的埃文河畔的布拉德福德鎮上才隨處可見書中描述的「……建築都很堅固,沿襲了喬治風格的建築,用巴斯的石頭砌成,帶有氣派的門廊,花園建在露台之上」。這裏恰巧是他前妻生活的地方,我不認為這是一個巧合。《喜鵲謀殺案》裏有一條指向她的信息。
我已經提前打過電話。我周二早上出發,在帕丁頓車站坐上火車,然後在巴斯換乘。我原本打算驅車前往,但隨身帶著手稿,打算在路上研究。梅麗莎接到我的電話很高興,她邀請我過去吃午飯。我到的時候剛過十二點。
我按照她先前給我的地址——中級路——來到一排別墅前。別墅矗立在小鎮上,隻有步行才能到達,四周人行道、樓梯、花園縱橫交錯,如迷宮一般。如果它不是坐落在英國這片土地上,我還以為是西班牙或是義大利住宅。別墅前後共有三排,裝有比例勻稱的喬治亞式窗戶,很多人家前門外都設有門廊,沒錯,就是用蜜色的巴斯石砌成的門廊。梅麗莎家有三層,還有一片蜿蜒曲折的花園,沿著斜坡上的台階一直延伸到底下的一座石亭前。她離開奧福德後就搬到了這裏,雖然我沒有見過她之前住過的地方,但我感覺一定就像兩個對立麵。這棟房子獨特、僻靜,如果你想逃離都市的喧譁,這裏就是你會選擇的地方。
我按響門鈴,梅麗莎親自開的門。我的第一印象是,她比我記憶中要年輕許多,盡管我們倆的年齡不相上下。我在葬禮上差點沒認出她來。她穿著大衣,披著圍巾,隔著雨幕,在人群裏很模糊。現在,她就站在我麵前,在自己家裏,自信從容、魅力四射、整個人很放鬆。她的身材苗條,顴骨突出,笑容隨和。我敢肯定,她和艾倫在一起的時候頭髮是棕色的;如今,她的頭髮變成了深栗色,長度到脖子的位置。她穿著牛仔褲和開司米羊絨衫,戴著一條白金項鍊,沒有化妝。我經常會感覺,某些女人很適合離婚。我會說,她就是那種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