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腦旁邊放著一本皮麵的日記本,我把它翻開。我不得不問自己這是在做什麽,就像是拍下花園裏輪胎痕跡的照片一樣,是出於條件反射。我是在尋找線索嗎?封皮下麵塞著一張從雜誌上撕下的內頁。那是一張黑白照片,是史蒂芬·史匹柏一九九三年拍攝的電影《辛德勒的名單》的劇照。照片上的男演員本·金斯利正坐在書桌前打字。我轉頭看著詹姆斯·泰勒。「這怎麽在這兒?」我問道。


    他脫口而出,好像答案顯而易見。「那是阿提庫斯·龐德。」他說。


    這麽說,有道理。「如果他不是事先知曉他的身份,他可能還以為他是一名會計,就是那種為家族企業效勞、絕對可靠的類型。可還不止如此。甚至在他聽到這一消息之前,在他第一次進入診所的時候,龐德就流露出一種令人感到奇怪的緊張感。那雙眼睛,躲在鑲邊的圓形眼鏡框背後,時時刻刻都充滿警惕。」艾倫·康威書中的偵探形象,原來是從一部電影裏借用而來的,或者可以說是偷來的,而那部電影上映的時間比他開始創作第一部 作品都要早十多年。這也許就是龐德曾被關進集中營這一身世的由來。出於某種原因,我感覺很泄氣。阿提庫斯·龐德不是一個完全原創的人物,在某種程度上,他是二手的,這讓我倍感失望。也許我這麽說不公平。畢竟,小說裏的每個角色都有一個原型。查爾斯·狄更斯借用了他的鄰居、朋友,甚至是父母的形象;愛德華·羅切斯特,《簡·愛》這本書裏我最喜歡的角色,他的原型是勃朗特愛慕的一位名叫康斯坦丁·黑格爾的法國人。然而,從一本雜誌中撕下一名演員的劇照卻是另一回事,這感覺就像是在投機取巧。


    日記在手中一頁頁地翻過,然後來到最近這周。如果他嚴格執行日程安排的話,那他應該會忙碌一番。周一,他要和一個名叫克萊爾的人在「快樂水手」酒吧共進午餐;下午他預約了理髮:他寫了一個「發」,外麵畫了一個圈,很明顯就能推斷出來。周三,他有和一個名字首字母縮寫為「sk」的人打網球。周四,他要去倫敦。他還有一頓午餐邀約——他隻是寫了「lch」三個字母,下午五點鍾他要去「ov」看亨利。我苦思冥想了半天才研究出來,它實際上指的是到老維克劇院[2]去看《亨利五世》。第二天早上,西蒙·梅奧的名字仍然出現在了日記本裏。艾倫已經決定取消和他的採訪,但他沒有騰出時間來把這一項劃掉。我往回翻了一頁,上麵寫著與查爾斯在常春藤俱樂部共進晚餐。早上,他見過sb,他的醫生。


    「克萊爾是誰?」我問道。


    「他姐姐。」詹姆斯站在我旁邊,凝視著那本日記,「『快樂的水手』酒吧在奧福德村,她就住在那裏。」


    「我猜你不知道他的電腦密碼吧?」


    「不,我知道。是『att1cus』。」


    若是阿拉伯數字1,換成字母「i」,就是阿提庫斯名字的字母拚寫。詹姆斯打開電腦,然後輸入密碼。


    我不需要查看艾倫電腦裏的全部細節。我對他的電子郵件、穀歌搜索記錄或是他玩的電子拚字遊戲並不感興趣。我隻想要那部書稿。他使用了mac係統的文檔,我們很快就找到了兩部小說——《送給阿提庫斯的紅玫瑰》和《阿提庫斯·龐德在國外》。每一本都有好幾個修改版本,其中包括我發給他的最終修訂版。但他的文件夾裏完全搜索不到「喜鵲謀殺案」,就好像是有人故意把它刪得幹幹淨淨。


    「這是他唯一的電腦嗎?」我問道。


    「不是,他在倫敦還有一個,他還有一個筆記本。但這本書用的是這台電腦,我很確定。」


    「我和你說實話,我不確定他有沒有用過存儲卡?但我認為有可能。」


    我們在房間裏搜尋,翻遍了每一扇壁櫥和每一個抽屜。詹姆斯很熱心地幫忙。我們找到了阿提庫斯·龐德除了最近寫的這部作品之外全部作品的列印稿,還有很多便箋紙,上麵用鋼筆記錄著密密麻麻的摘抄,但是與《喜鵲謀殺案》相關的一切都奇怪地不見了,就好像是故意被人清理了。不過,我確實發現一件讓我感興趣的東西,那是一部未經裝訂的《滑梯》的列印稿,查爾斯提過這本被他拒絕的小說。我向詹姆斯詢問,是否可以借來一看,徵得同意後,我把它放到一旁,準備帶回去看。我們還找到一摞摞報紙和舊雜誌。艾倫把關於他的所有報導都收集了起來:採訪、簡介、正麵的評論,當然還有他的作品。全都整整齊齊。還有一個專門用來放文具的櫥櫃,裏麵有按照尺寸大小摞成好幾摞的信封、幾遝白紙,還有數量更多的記事本、塑料文件夾和全色譜的便利貼。沒有存儲卡的影子,就算它在房間裏,小小一塊,也很難找到。


    最後,我不得不作罷。我已經在這裏待了一個小時,再待一整天也找不完。


    「你可以試著問問卡恩,」詹姆斯建議道,「艾倫的律師。」他倒是提醒了我,「他在弗瑞林姆鎮有間辦公室,就在薩克斯蒙德漢姆路上。我不知道他為什麽會有書稿,但是艾倫給了他好多東西。」他停下來,沉默良久,「比如,他的遺囑。」


    我剛進門的時候他就已經拿這件事開過玩笑。「你打算繼續住在這裏嗎?」我問他。我這麽問別有深意。他一定知道艾倫已經計劃取消他的繼承權了。


    「天啊!不,一個人住在這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地方,我會發瘋的。艾倫曾經告訴過我,說他會把房子留給我,但果真如此的話,我會回到倫敦。那裏就是我們相遇時我生活的地方。」他撇了撇嘴,「我們最近不太愉快,算是分手了。也許他修改了……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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