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穿過大門的時候,另一輛車開了過來。除了一對車頭燈外,我什麽也沒看見。但是我擔心,無論開車的人是誰,他都會記下我的車牌號,然後舉報我。是這麽回事吧?」


    「車裏是派伊夫人,」龐德告訴他,「她剛從倫敦回來。」


    「唉,我很抱歉,讓她獨自去麵對。她一定覺得很恐怖。但我當時一心想要趕緊離開。那是我唯一的念頭。」


    「布萊基斯頓先生,你去拜訪馬格納斯·派伊爵士的時候,你是否知道和他在屋裏的人是誰?」


    「我怎麽可能知道呢?我沒有聽見任何人說話,也沒有看見任何人。」


    「有沒有可能是個女人呢?」


    「說來也奇怪,我就是這麽想的。如果他有秘密約會,或者不管你們想怎麽形容,他的表現也會如此。」


    「你是否知道,你的兒子是殺害馬格納斯爵士的嫌疑犯之一?」


    「羅伯特?為什麽?這太瘋狂了。他沒有理由殺他。事實上,我和你說,他一直很尊敬馬格納斯爵士。他們交情深厚。」


    「但他的動機和你的完全一樣。他認為馬格納斯爵士應該為他弟弟和母親的死負責。」龐德在布萊基斯頓開口回答前,舉起一隻手,製止他說下去,「我隻是覺得有些費解,你之前沒有主動把你掌握的情況交代清楚。你說你沒有殺他,但保持沉默卻會讓真正的殺手逍遙法外。比如,自行車那條線索就非常重要。」


    「也許我應該早點交代,」布萊基斯頓回答說,「但我知道這會對我不利,就像以前一樣。說真的,我希望自己從來沒有靠近過那個地方。有時,你會在一些書裏看到被詛咒的房子。我一直認為那是一派胡言,但我相信派伊府邸就是如此。它殺死了我的妻子和我的孩子。如果你把我和你說的話告訴警察,我的下場可能是被絞死。」他苦笑了一聲,「然後,我的命也被他拿走了。」


    * * *


    [1]克朗,舊時英國及其多數殖民地用的一種貨幣單位,一克朗等於五先令。


    2


    回來的路上,龐德幾乎沒怎麽說話,詹姆斯·弗雷澤知道,最好不要打斷他的思緒。他老練地駕駛著沃克斯豪爾,在不同的變速擋之間切換,在道路中央穩穩地行駛。太陽落山,陰影從四麵八方逼近。這是他唯一一次坐在方向盤後,覺得一切盡在自己的掌握之中。之前他們乘著奧斯特渡輪橫渡塞文河,坐在一起一路無言,威爾斯海岸向身後飛逝而過。弗雷澤餓了,從早上到現在,他還沒有吃過東西。渡船上賣三明治,但看著沒有食慾;而且,龐德也不喜歡船上的食物。


    他們到達對岸後,開車穿過格洛斯特鄉村,和布萊基斯頓去見馬格納斯·派伊爵士時的路線一樣。弗雷澤希望七點前能回到埃文河畔的薩克斯比村莊,趕上吃晚飯。


    終於,車子抵達巴斯,開上了通往派伊府邸的那條路,在他們的左邊,山穀綿延不絕,黑黢黢的一片。


    「金子!」龐德一直沒有說話,突然聽到他的聲音,弗雷澤嚇了一跳。


    「什麽?」他問。


    「馬格納斯·派伊爵士藏起來的那塊『愚人金』……我相信,一切都圍繞它展開。」


    「可是『愚人金』一文不值。」


    「對你來說是這樣,詹姆斯,對我也是一樣。這正是問題的關鍵。」


    「它害死了湯姆·布萊基斯頓,他想把它從湖裏撈出來。」


    「哦,沒錯。你知道的,那片湖泊是這個故事裏一個黑暗的部分,就像亞瑟王故事裏的那些湖泊。孩子們在湖邊玩,其中一個在湖裏溺死了。而馬格納斯爵士的銀器,也是在那片湖裏發現的。」


    「你知道嗎,龐德。你這麽說有些牽強。」


    「我在想亞瑟王、龍和女巫。這個故事裏也有一個女巫、一條龍和一個沒有解除的詛咒……」


    「我想你知道是誰幹的。」


    「我什麽都知道,詹姆斯。我隻需要把它們聯繫起來,整件事就會非常清楚。有時候,你知道嗎,並不是實實在在的線索引向了最終的真相。牧師在葬禮上的致辭,或是那一小片被焚毀的紙——它們暗示了一種可能性,但卻引出另一種不同的可能性。木屋裏鎖上的那個房間。它為什麽上鎖?我們以為已經找到了答案,可接著仔細一想,就會發現我們錯了。那封寄給馬格納斯爵士的信。我們知道是誰寫的。我們知道原因。可這一次,我們又被誤導了。我們必須要思考。這些都是猜測,但很快我們就會發現,沒有別的辦法了。


    「馬修·布萊基斯頓有幫到你嗎?」


    「馬修·布萊基斯頓告訴了我我想知道的一切。他是這一切的始作俑者。」


    「真的嗎?他做了什麽?」


    「他殺了他的妻子。」


    倫敦,伏尾區


    很惱人,是不是?


    星期天下午,我看完手稿,立刻就給查爾斯打電話。查爾斯是我的上司,三葉草圖書公司的執行總裁。阿提庫斯·龐德係列叢書就是三葉草圖書公司出版的。我的電話被直接轉進了語音信箱。


    「查爾斯,」我說,「最後一章怎麽回事?給我一本偵探小說,卻連兇手是誰都沒說清楚,這究竟有什麽意義?你能回電話嗎?」


    我走進廚房。臥室裏的兩瓶幹白都見了底,羽絨被上沾著玉米薯片的碎屑。我知道我在屋裏待得時間太長了,但外麵依舊又陰冷又潮濕,我懶得出去。家裏沒有像樣的能喝的東西,所以我打開了一瓶拉克酒[1],這是安德魯上次去克裏特島帶回來的。我倒了一杯,喝了一口,又倒了回去。畢竟都是從希思羅機場運進來的,味道和其他外國烈酒沒什麽區別。不對。我拿過手稿,重新看了一遍,想弄清楚它缺了多少頁。從上下文判斷,最後一章的名字應該是「永遠不能說的秘密」,這才恰當。既然龐德宣稱他已經弄清楚了真相,那大概就還隻差兩到三個小節。就此推測,他會把所有嫌疑人聚集在一起,告訴他們真相,然後逮捕真兇,回到家裏,離開人世。我知道艾倫·康威之前就想要結束這個係列了,但他果真這麽做了,還是讓人感覺有些錯愕。他給他書中的主角安排的最終結局是得了腦瘤,我覺得有些缺乏新意,但也無可爭議,我想,這就是他選擇這麽寫的原因。我不得不承認,如果我流下一滴眼淚,更多的也是因為憂心書出版之後的銷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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