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敦東區,或者簡稱為“東區”。
不知從何時起,人們開始這樣稱呼它。雖然沒有明確的界限,但就像候鳥能分辨南北一樣,人們本能地知道,陽光開始變得稀薄的地方,就是東區。
每個倫敦市民,心中都有一個關於東區的刻板印象。
充斥著糞便和垃圾的街道,麵黃肌瘦、眼神麻木的孤兒,遊蕩在街頭巷尾的無業遊民,妓女身上散發著廉價香水味的脂粉氣,被工廠煙囪熏黑的陰沉天空,廢棄在河岸邊、腐爛不堪的破船,成群結隊、肆無忌憚的老鼠,一下雨就汙水橫流的下水道,枯萎腐爛的雜草,以及空氣中彌漫著的,令人作嘔的鴉片味……
令人驚訝的是,東區完美地滿足了人們對它的所有想象。這裏就像是一個現實版的“仙境”,充斥著各種令人作嘔的景象和氣味。
但這裏並非一直如此。
雖然如今已深埋地下,但這座曾經輝煌的羅馬城市——倫迪尼烏姆,就是以這裏為中心發展起來的。不僅如此,在中世紀,這裏也曾是倫敦的中心地帶。雖然如今的倫敦塔,隻剩下一些陰森恐怖的傳說,但它也曾是皇室的寢宮。
作為倫敦曆史悠久的一部分,東區的衰落,似乎是一種必然。
這是自然的規律,在倫敦,無論是風,還是河流,都流向東方。而像倫敦這樣醜陋的城市,自然會產生大量的汙穢。這些汙穢最終匯聚到東方,似乎也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最終,東區背負著倫敦所有的罪惡,成為了這座城市的犧牲品。它就像耶穌基督一樣,被塗抹上糞便和汙水,草草埋葬。
唯一的區別,或許就是氣味吧。
一個獲得了永生,而另一個,則永遠地被遺棄在鄙夷和唾棄之中。
……
這片廣袤而荒涼的土地,與菲勒蒙也有著千絲萬縷的聯係。
如今已沉入泰晤士河底的雅各布島,曾經是倫敦最臭名昭著的垃圾島。而白教堂區,則是倫敦所有妓女的聚集地,那裏每一條街道,都隱藏著罪惡。
這兩處地方,都曾是菲勒蒙人生的重要轉折點。
如今,他又一次回到了這片充滿惡臭的土地。
……
東區的彭斯奇街,行人稀少。
雖然也有人來人往,但與正午時分的倫敦市中心相比,這裏簡直可以用“空無一人”來形容。這是一條夜晚比白天更加熱鬧的街道。
但菲勒蒙能感覺到,周圍到處都有人。建築之間的縫隙裏,隱藏著一條條狹窄的巷子,隻能容納一個人勉強通過。而每條巷子裏,都聚集著一群無所事事的流浪漢。
他們大聲地談笑著,但菲勒蒙卻一句也聽不懂。他們操著濃重的倫敦口音,夾雜著各種俚語和髒話,就像是在說一門外語。
菲勒蒙感覺自己就像是一個置身於異國他鄉的遊客。他可以在300公裏外的法國與人談笑風生,卻在距離家門口不到1公裏的地方,變成了一個聾啞人。
他知道,這裏不是久留之地。就在他準備加快腳步的時候,卻被一個孩子擋住了去路。
那是一個衣衫襤褸的小男孩,他怯生生地看著菲勒蒙,似乎有什麽話想說。
“怎麽了,孩子?”菲勒蒙問道。
小男孩沒有說話。
菲勒蒙感覺到身後有幾個人影在靠近,他立刻明白了是怎麽回事。他握緊了手中的拐杖,猛地向後一揮。
“哎喲!”
“不想挨打就滾遠點!”
一個孩子被菲勒蒙的拐杖打中,捂著肚子後退了幾步。但其他的孩子並沒有被嚇倒,他們紛紛伸出手,想要搶奪菲勒蒙身上的財物。
菲勒蒙當然不會讓他們得逞,他揮舞著拐杖,將那些伸過來的手一一打開。
“哎喲!”
“你們這些小兔崽子!再不滾,我就報警了!”
孩子們終於意識到,眼前這個老頭子並不好惹,於是紛紛四散逃竄。菲勒蒙冷哼一聲,轉過身。
那個最先攔住他的小男孩,還傻乎乎地站在原地,似乎還沒有反應過來。真是個笨蛋,跟著一起跑不就好了,非要留在這裏等死嗎?
看來,他還是個新手。
“對,對不起,先生……”小男孩結結巴巴地說道。
“還不快滾!”菲勒蒙用拐杖敲了敲地麵,厲聲喝道。
小男孩這才如夢初醒,轉身追趕自己的同伴去了。
“真是的,現在的孩子……”
這種由孩子組成的盜竊團夥,在倫敦已經屢見不鮮了。菲勒蒙對此感到厭惡,他加快了腳步,想要盡快離開這個是非之地。
……
“可憐的湯姆,早上出生,晚上就被埋葬……”
菲勒蒙一邊走,一邊尋找著“彭斯奇兒童之家”的門牌。突然,一陣歌聲傳入了他的耳朵。那歌聲很奇怪,不像是從哪個房間裏傳出來的,更像是從街道本身發出來的。
那是一個孩子的聲音,但那歌聲並不像聖歌那樣莊嚴肅穆,反而帶著幾分戲謔和玩味。
“可憐的珍妮,早上出生,晚上就成了孤兒……”
菲勒蒙繼續往前走,歌聲越來越清晰。
他原本沒有打算理會,但那歌聲仿佛是指路的明燈,引導著他前進。他帶著幾分好奇,拐進了一條小巷。
“可憐的湯姆,可憐的珍妮,想知道他們去了哪裏嗎?”
一個小男孩站在巷子深處,他看到菲勒蒙,立刻閉上了嘴巴,但菲勒蒙可以肯定,唱歌的就是他。
那是一個奇怪的孩子。
他看起來不像是一個孩子,更像是一個失去了什麽重要東西的成年人。雖然他正在興高采烈地唱著歌謠,但菲勒蒙卻無法將他和“快樂”聯係在一起。
不知為何,菲勒蒙對這個孩子產生了一絲興趣,他問道:“孩子,你知道‘彭斯奇兒童之家’怎麽走嗎?”
小男孩沒有說話,隻是伸手指了指前方。菲勒蒙順著他的手指看去,看到了一塊牌匾。
“彭斯奇兒童之家”。
不知從何時起,人們開始這樣稱呼它。雖然沒有明確的界限,但就像候鳥能分辨南北一樣,人們本能地知道,陽光開始變得稀薄的地方,就是東區。
每個倫敦市民,心中都有一個關於東區的刻板印象。
充斥著糞便和垃圾的街道,麵黃肌瘦、眼神麻木的孤兒,遊蕩在街頭巷尾的無業遊民,妓女身上散發著廉價香水味的脂粉氣,被工廠煙囪熏黑的陰沉天空,廢棄在河岸邊、腐爛不堪的破船,成群結隊、肆無忌憚的老鼠,一下雨就汙水橫流的下水道,枯萎腐爛的雜草,以及空氣中彌漫著的,令人作嘔的鴉片味……
令人驚訝的是,東區完美地滿足了人們對它的所有想象。這裏就像是一個現實版的“仙境”,充斥著各種令人作嘔的景象和氣味。
但這裏並非一直如此。
雖然如今已深埋地下,但這座曾經輝煌的羅馬城市——倫迪尼烏姆,就是以這裏為中心發展起來的。不僅如此,在中世紀,這裏也曾是倫敦的中心地帶。雖然如今的倫敦塔,隻剩下一些陰森恐怖的傳說,但它也曾是皇室的寢宮。
作為倫敦曆史悠久的一部分,東區的衰落,似乎是一種必然。
這是自然的規律,在倫敦,無論是風,還是河流,都流向東方。而像倫敦這樣醜陋的城市,自然會產生大量的汙穢。這些汙穢最終匯聚到東方,似乎也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最終,東區背負著倫敦所有的罪惡,成為了這座城市的犧牲品。它就像耶穌基督一樣,被塗抹上糞便和汙水,草草埋葬。
唯一的區別,或許就是氣味吧。
一個獲得了永生,而另一個,則永遠地被遺棄在鄙夷和唾棄之中。
……
這片廣袤而荒涼的土地,與菲勒蒙也有著千絲萬縷的聯係。
如今已沉入泰晤士河底的雅各布島,曾經是倫敦最臭名昭著的垃圾島。而白教堂區,則是倫敦所有妓女的聚集地,那裏每一條街道,都隱藏著罪惡。
這兩處地方,都曾是菲勒蒙人生的重要轉折點。
如今,他又一次回到了這片充滿惡臭的土地。
……
東區的彭斯奇街,行人稀少。
雖然也有人來人往,但與正午時分的倫敦市中心相比,這裏簡直可以用“空無一人”來形容。這是一條夜晚比白天更加熱鬧的街道。
但菲勒蒙能感覺到,周圍到處都有人。建築之間的縫隙裏,隱藏著一條條狹窄的巷子,隻能容納一個人勉強通過。而每條巷子裏,都聚集著一群無所事事的流浪漢。
他們大聲地談笑著,但菲勒蒙卻一句也聽不懂。他們操著濃重的倫敦口音,夾雜著各種俚語和髒話,就像是在說一門外語。
菲勒蒙感覺自己就像是一個置身於異國他鄉的遊客。他可以在300公裏外的法國與人談笑風生,卻在距離家門口不到1公裏的地方,變成了一個聾啞人。
他知道,這裏不是久留之地。就在他準備加快腳步的時候,卻被一個孩子擋住了去路。
那是一個衣衫襤褸的小男孩,他怯生生地看著菲勒蒙,似乎有什麽話想說。
“怎麽了,孩子?”菲勒蒙問道。
小男孩沒有說話。
菲勒蒙感覺到身後有幾個人影在靠近,他立刻明白了是怎麽回事。他握緊了手中的拐杖,猛地向後一揮。
“哎喲!”
“不想挨打就滾遠點!”
一個孩子被菲勒蒙的拐杖打中,捂著肚子後退了幾步。但其他的孩子並沒有被嚇倒,他們紛紛伸出手,想要搶奪菲勒蒙身上的財物。
菲勒蒙當然不會讓他們得逞,他揮舞著拐杖,將那些伸過來的手一一打開。
“哎喲!”
“你們這些小兔崽子!再不滾,我就報警了!”
孩子們終於意識到,眼前這個老頭子並不好惹,於是紛紛四散逃竄。菲勒蒙冷哼一聲,轉過身。
那個最先攔住他的小男孩,還傻乎乎地站在原地,似乎還沒有反應過來。真是個笨蛋,跟著一起跑不就好了,非要留在這裏等死嗎?
看來,他還是個新手。
“對,對不起,先生……”小男孩結結巴巴地說道。
“還不快滾!”菲勒蒙用拐杖敲了敲地麵,厲聲喝道。
小男孩這才如夢初醒,轉身追趕自己的同伴去了。
“真是的,現在的孩子……”
這種由孩子組成的盜竊團夥,在倫敦已經屢見不鮮了。菲勒蒙對此感到厭惡,他加快了腳步,想要盡快離開這個是非之地。
……
“可憐的湯姆,早上出生,晚上就被埋葬……”
菲勒蒙一邊走,一邊尋找著“彭斯奇兒童之家”的門牌。突然,一陣歌聲傳入了他的耳朵。那歌聲很奇怪,不像是從哪個房間裏傳出來的,更像是從街道本身發出來的。
那是一個孩子的聲音,但那歌聲並不像聖歌那樣莊嚴肅穆,反而帶著幾分戲謔和玩味。
“可憐的珍妮,早上出生,晚上就成了孤兒……”
菲勒蒙繼續往前走,歌聲越來越清晰。
他原本沒有打算理會,但那歌聲仿佛是指路的明燈,引導著他前進。他帶著幾分好奇,拐進了一條小巷。
“可憐的湯姆,可憐的珍妮,想知道他們去了哪裏嗎?”
一個小男孩站在巷子深處,他看到菲勒蒙,立刻閉上了嘴巴,但菲勒蒙可以肯定,唱歌的就是他。
那是一個奇怪的孩子。
他看起來不像是一個孩子,更像是一個失去了什麽重要東西的成年人。雖然他正在興高采烈地唱著歌謠,但菲勒蒙卻無法將他和“快樂”聯係在一起。
不知為何,菲勒蒙對這個孩子產生了一絲興趣,他問道:“孩子,你知道‘彭斯奇兒童之家’怎麽走嗎?”
小男孩沒有說話,隻是伸手指了指前方。菲勒蒙順著他的手指看去,看到了一塊牌匾。
“彭斯奇兒童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