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十八日去紐約。目的是為《紐約客》雜誌文藝特別號拍照片。指定的賓館是四十二號街《紐約客》編輯部附近的“羅亞爾頓”或“阿爾貢金”。“阿爾貢金”未免文藝味兒太濃,遂住進據說是菲利浦·斯塔爾克設計的“羅亞爾頓”(這裏頗有約翰·沃特茲風格,令人不快而又令人不厭,但餐廳從點菜到上菜極花時間。早餐點的法式煎蛋等了一個鍾頭也沒上來)。前來拍照的作家有約翰·厄普代克[3]、安·比蒂、鮑比·安·梅森、查梅卡·金凱德、麥可·謝伊邦、尼克爾森·貝克、羅伯特·麥克斯韋等人,都是在《紐約客》上見識過的作家(一共十人左右)。
為我們拍照的是理察·阿布唐,此人到底別有風格。類似畫框那樣的東西事先已設計準確,拍照本身非常迅速。“好了,都請站這邊來,頭稍往這邊歪一歪……好好,就那樣別動!”轉眼拍完。據我的經驗,一般來說攝影師技術越好,速度也越快。拍照前後有個類似晚會的聚餐,前來拍照的作家們都參加了,我得以一邊喝葡萄酒吃零食一邊同他們交談。美國幅員遼闊,作家相聚的機會不多,幾乎所有人互相之間都像是初次見麵。
很多作家聚在一起,終究表現出了不同的個性。查梅卡·金凱德最為高深莫測風流倜儻,尼克爾鬆·貝克個頭鶴立雞群且最為平易近人(近作《休止符》<fermata>遭到女讀者圍攻,估計仍為此心有餘悸),鮑比·安·梅森個頭最小且最為眉清目秀;約翰·厄普代克依然一副首領派頭。交談中我覺得最風趣的是來自華盛頓州的湯姆·瓊斯(thom jones)。我因為懶惰沒看過此人作品,可當我舉出雷蒙德·卡弗、蒂姆
·奧布萊恩、科馬克·麥卡錫等我所喜歡的作家名字時,他斬釘截鐵地斷言:“那麽,你絕對會喜歡我的書。”
這麽說是不大合適——湯姆·瓊斯一看就知是個怪人。從遠處掃上一眼,心裏便嘀咕“這傢夥怕不地道”。事後問編輯,編輯說“是個出色的作家,可惜不正常。”果然如此。不過人決不難接觸。年齡同我相仿,經歷相當奇特。他說:“在越南陷得很深,弄得腦袋出了點問題。跑去法國東遊西逛,最後在gg公司找到事做,在那裏幹到四十來歲。我有手段,錢賺得太多了,多到無聊的地步(我一直開‘美洲虎’,‘美洲虎’喲),就當了學校的勤雜員,當了五年。那期間看了很多很多書,心想那麽我也能寫東西。於是打算先重返gg行當重操舊業。不料人家不許我回去,說我不地道——離開賺錢的gg代理公司特意半路出家去小學當勤雜員,且一當五年,這樣的傢夥不地道(※對方的心情不難理解)。這麽著,我就想當作家,寫了篇小說寄給《紐約客》,結果被採用了,於是成了作家。頭一炮就在《紐約客》,夠出格的吧?”
因為他是喝著葡萄酒連珠炮似的講述的,可能有點誤差,但大體是這麽個線條。我相當中意這類人。湯姆也在分別時說:“我跟作家交談從沒怎麽覺得有趣,可是和你交談非常有意思(※未必不是外交辭令,但他的神情十分認真,絕非講外交辭令的神情)。另外要看奈保爾[4]的×××。要是沒意思,書款我付,記住了?”我見他席間當寶貝似的拿著一個髒紙袋走來走去,遂問那是什麽,他說:“啊,這個麽,是糖尿病的藥。”什麽時候還想見他一次。分手後在書店買他的短篇集《拳擊手的休假》(the pugilist atrest)看了,的確有衝擊力,有深度,又引人入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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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sick 意為“病態”,chic意為“瀟灑”。二者在日文中寫法相同,故有括號內的說明。
[2]對前來領取稿件的女編輯的戲稱。
[3] 美國作家(1932-)。著有《兔子,跑吧》等。
[4] 英國作家(1932- )。著有《在自由國家》等。
漩渦貓的找法(選載)
scumbag,風琴爵士樂的妙趣
日前在一個購物中心的停車場不小心把車搶先開到非優先車線那裏,已經在優先車線上的三十歲上下的黑人司機打開車窗朝我罵道:“you scumbag!”的確是我不對。可是非我狡辯——地麵白線已然消失,看不清哪邊優先,何必那麽大動肝火呢?
在美國住久了,早已習慣了各處的大眾性罵法——例如什麽**** you(畜生)、什麽 bastard(私生子)、什麽 son-of-a-*****(混帳)、什麽 asshole (傻瓜蛋)、什麽mother****er(討厭鬼)——挨罵也不覺有異。不過這 scumbag作為話語當然曉得,但當麵聽到則是第一次,難免一怔:“哦,scumbag?”
scum 是垃圾,scumbag字麵意思是“垃圾袋”。而一查辭典,上麵還這樣解釋道:“用來侮辱無價值、無道德之人的詞語,也指保險套。”原來如此!以前我就懷疑自己說不定是個無價值無道德之輩……現在被人用這等新奇的字眼(當然是對我而言)罵出口來,倒也沒什麽不快。感覺上有點像發現稀罕的昆蟲或終於搞到一張過去沒搞到手的棒球卡似的。無論美國還是日本,若想收集世間的汙言穢語和放肆的靈魂,隻有在城市裏放下車窗開車才能做到。
用力拿起家裏最寶貴的書《蘭德姆英語辭典》(英文版,重得出奇)翻開一查,得知“scumbag”這個詞大約是一九六五年至七十年代產生的。但並不含有豐富的舊詞韻味,注意觀察四周,原來這“scumbag”乃是響噹噹的當下罵人用語,在日常生活中經常上陣。例如在最近我用錄像帶看的影片《最後審判的夜晚》(judgement night)中出現了兩次,在布賴特·伊斯頓·埃利斯新出版的小說《告密者》( theinformer)中出現了一次。
翻譯美國小說時我常想(現實當中也頗傷腦筋),將這種罵人話直接譯成日語不是件容易事。譬如這“scumbag”,我最喜歡用的研究社版《讀者英日辭典》解釋為“討人嫌的傢夥”,意思上固然不錯,但在翻譯中很難直接使用。這種情況下,日本能想到的隻有“混帳東西”,關西則為“蠢豬”、“傻貨”等類似感嘆詞的侮蔑性字眼。日語裏沒有那麽多足以同變化多端的美國罵人話相對應的詞語。至於什麽緣故,問我也問不出究竟……反正就是沒有。聽古典落語[1]或看夏目漱石[2]的《我是貓》,在罵人詞語方麵往日的日語中似乎相當豐富,遺憾的是(不知何故)今非昔比了。
關於此類罵人話,根據我貧乏的經驗——當然要看場合——恐怕還是不要一一照譯為好。很多時候隻能適當分散在文脈之中,或用細膩的措詞加以暗示。看翻譯小說尤其是翻譯過來的偵探小說,時不時見到諸如“你這個不開竅的鐵榔頭腦袋”、“不知自己半斤八兩的輕佻小子”、“蠢傢夥”等勉勉強強譯成日文的詞語,每次我都心裏一驚。這種話誰都不說的,是吧?假如我在外苑西街被對麵開來的汽車司機大吼一句“你這個不開竅的鐵榔頭腦袋”,我真有可能“哇”地驚叫一聲把車撞在電線桿上。危險得很。對於“*****!”也最好別譯成“這個婊子”、“娼婦”、“女流氓”之類。又不是過去的日活[3]影片,如今真這麽說出口來要淪為笑柄的。
為我們拍照的是理察·阿布唐,此人到底別有風格。類似畫框那樣的東西事先已設計準確,拍照本身非常迅速。“好了,都請站這邊來,頭稍往這邊歪一歪……好好,就那樣別動!”轉眼拍完。據我的經驗,一般來說攝影師技術越好,速度也越快。拍照前後有個類似晚會的聚餐,前來拍照的作家們都參加了,我得以一邊喝葡萄酒吃零食一邊同他們交談。美國幅員遼闊,作家相聚的機會不多,幾乎所有人互相之間都像是初次見麵。
很多作家聚在一起,終究表現出了不同的個性。查梅卡·金凱德最為高深莫測風流倜儻,尼克爾鬆·貝克個頭鶴立雞群且最為平易近人(近作《休止符》<fermata>遭到女讀者圍攻,估計仍為此心有餘悸),鮑比·安·梅森個頭最小且最為眉清目秀;約翰·厄普代克依然一副首領派頭。交談中我覺得最風趣的是來自華盛頓州的湯姆·瓊斯(thom jones)。我因為懶惰沒看過此人作品,可當我舉出雷蒙德·卡弗、蒂姆
·奧布萊恩、科馬克·麥卡錫等我所喜歡的作家名字時,他斬釘截鐵地斷言:“那麽,你絕對會喜歡我的書。”
這麽說是不大合適——湯姆·瓊斯一看就知是個怪人。從遠處掃上一眼,心裏便嘀咕“這傢夥怕不地道”。事後問編輯,編輯說“是個出色的作家,可惜不正常。”果然如此。不過人決不難接觸。年齡同我相仿,經歷相當奇特。他說:“在越南陷得很深,弄得腦袋出了點問題。跑去法國東遊西逛,最後在gg公司找到事做,在那裏幹到四十來歲。我有手段,錢賺得太多了,多到無聊的地步(我一直開‘美洲虎’,‘美洲虎’喲),就當了學校的勤雜員,當了五年。那期間看了很多很多書,心想那麽我也能寫東西。於是打算先重返gg行當重操舊業。不料人家不許我回去,說我不地道——離開賺錢的gg代理公司特意半路出家去小學當勤雜員,且一當五年,這樣的傢夥不地道(※對方的心情不難理解)。這麽著,我就想當作家,寫了篇小說寄給《紐約客》,結果被採用了,於是成了作家。頭一炮就在《紐約客》,夠出格的吧?”
因為他是喝著葡萄酒連珠炮似的講述的,可能有點誤差,但大體是這麽個線條。我相當中意這類人。湯姆也在分別時說:“我跟作家交談從沒怎麽覺得有趣,可是和你交談非常有意思(※未必不是外交辭令,但他的神情十分認真,絕非講外交辭令的神情)。另外要看奈保爾[4]的×××。要是沒意思,書款我付,記住了?”我見他席間當寶貝似的拿著一個髒紙袋走來走去,遂問那是什麽,他說:“啊,這個麽,是糖尿病的藥。”什麽時候還想見他一次。分手後在書店買他的短篇集《拳擊手的休假》(the pugilist atrest)看了,的確有衝擊力,有深度,又引人入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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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sick 意為“病態”,chic意為“瀟灑”。二者在日文中寫法相同,故有括號內的說明。
[2]對前來領取稿件的女編輯的戲稱。
[3] 美國作家(1932-)。著有《兔子,跑吧》等。
[4] 英國作家(1932- )。著有《在自由國家》等。
漩渦貓的找法(選載)
scumbag,風琴爵士樂的妙趣
日前在一個購物中心的停車場不小心把車搶先開到非優先車線那裏,已經在優先車線上的三十歲上下的黑人司機打開車窗朝我罵道:“you scumbag!”的確是我不對。可是非我狡辯——地麵白線已然消失,看不清哪邊優先,何必那麽大動肝火呢?
在美國住久了,早已習慣了各處的大眾性罵法——例如什麽**** you(畜生)、什麽 bastard(私生子)、什麽 son-of-a-*****(混帳)、什麽 asshole (傻瓜蛋)、什麽mother****er(討厭鬼)——挨罵也不覺有異。不過這 scumbag作為話語當然曉得,但當麵聽到則是第一次,難免一怔:“哦,scumbag?”
scum 是垃圾,scumbag字麵意思是“垃圾袋”。而一查辭典,上麵還這樣解釋道:“用來侮辱無價值、無道德之人的詞語,也指保險套。”原來如此!以前我就懷疑自己說不定是個無價值無道德之輩……現在被人用這等新奇的字眼(當然是對我而言)罵出口來,倒也沒什麽不快。感覺上有點像發現稀罕的昆蟲或終於搞到一張過去沒搞到手的棒球卡似的。無論美國還是日本,若想收集世間的汙言穢語和放肆的靈魂,隻有在城市裏放下車窗開車才能做到。
用力拿起家裏最寶貴的書《蘭德姆英語辭典》(英文版,重得出奇)翻開一查,得知“scumbag”這個詞大約是一九六五年至七十年代產生的。但並不含有豐富的舊詞韻味,注意觀察四周,原來這“scumbag”乃是響噹噹的當下罵人用語,在日常生活中經常上陣。例如在最近我用錄像帶看的影片《最後審判的夜晚》(judgement night)中出現了兩次,在布賴特·伊斯頓·埃利斯新出版的小說《告密者》( theinformer)中出現了一次。
翻譯美國小說時我常想(現實當中也頗傷腦筋),將這種罵人話直接譯成日語不是件容易事。譬如這“scumbag”,我最喜歡用的研究社版《讀者英日辭典》解釋為“討人嫌的傢夥”,意思上固然不錯,但在翻譯中很難直接使用。這種情況下,日本能想到的隻有“混帳東西”,關西則為“蠢豬”、“傻貨”等類似感嘆詞的侮蔑性字眼。日語裏沒有那麽多足以同變化多端的美國罵人話相對應的詞語。至於什麽緣故,問我也問不出究竟……反正就是沒有。聽古典落語[1]或看夏目漱石[2]的《我是貓》,在罵人詞語方麵往日的日語中似乎相當豐富,遺憾的是(不知何故)今非昔比了。
關於此類罵人話,根據我貧乏的經驗——當然要看場合——恐怕還是不要一一照譯為好。很多時候隻能適當分散在文脈之中,或用細膩的措詞加以暗示。看翻譯小說尤其是翻譯過來的偵探小說,時不時見到諸如“你這個不開竅的鐵榔頭腦袋”、“不知自己半斤八兩的輕佻小子”、“蠢傢夥”等勉勉強強譯成日文的詞語,每次我都心裏一驚。這種話誰都不說的,是吧?假如我在外苑西街被對麵開來的汽車司機大吼一句“你這個不開竅的鐵榔頭腦袋”,我真有可能“哇”地驚叫一聲把車撞在電線桿上。危險得很。對於“*****!”也最好別譯成“這個婊子”、“娼婦”、“女流氓”之類。又不是過去的日活[3]影片,如今真這麽說出口來要淪為笑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