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我打算以一己之力開展一項運動,把“son-of-a-*****”和“mother****er”作為翻譯用語固定下來(就像“counterculture”和“virtual reality”)[4],這樣就不必一一硬譯成日語了。簡稱“sonmother普及運動”,如蒙協助,不勝感激。有點頭痛的是,“ son-of-a-*****”的複數形式是“son-of-a-*****s”,而這樣子怕是很難順利推廣的。頭痛啊——倒也不至於特別頭痛……


    除了罵人話,打招呼的“honey[5]”也是想直接作為日語引進的美式英語之一。另外“ make love”最好也讓它潛伏下來。譯為“做愛”從語感上說總好像不夠到位,容易產生誤解。不過,這終究是僅就譯文而提的議案。至於在澀穀一帶真有小夥子 “不開竅的鐵榔頭”地、大聲地向女孩招呼一句“哎,honey,不make love嗎?”那樣的光景,坦率地說我是不大樂意想像的。而如果被招呼的女孩心想“是嘛,makelove也未嚐不可嘛”——實際上未必不可能——那就更可怕了。


    這個就說到這裏。不過布賴特·伊斯頓·埃利斯新出版的小說確乎有趣。讀之,“什麽呀,連篇累牘豈不全是車軲轆話”這麽嘟嘟囔囔發牢騷的時候並非沒有(看《美國精神病》時也是如此),可看完了,還是有某種縹緲的虛無感和毫無cháo氣的切切實實的哀傷殘留下來,而這無疑是隻有這位作家才能釀造的。不愧是有才華的作家,尤其是這方麵的技巧不知是自覺所致還是非自覺所使然——讀者也看不出二者界線——這點給人一種無可言喻的敬畏感。如此傾向與二十年代的司各特·菲茨傑拉德多少有點相似。“不惜以粉身碎骨來刻畫時代的作家”——我送給埃利斯的這句gg詞如何?所用英文絕對不難,有興趣的人不妨看一下原文,那樣更能理解作者要表達的東西。因為每一章的敘述者都不一樣,所以要習慣語態的變化得花些時間,但熟悉結構後就能比較順暢地讀下去了。


    一次在紐約某處開的宴會上,我偶然同埃利斯坐在一起,當時兩人單獨談了很久。穿著打扮同小說裏一模一樣,完全是一絲不苟的“雅皮”派頭,但並非滔滔不絕眉飛色舞那一類型。他究竟在想什麽或感覺什麽,我真有點捉摸不透,一如看他的小說。人們很多時候把他和傑伊·馬基納尼相提並論,但馬基納尼同此人在很多地方似乎截然相反。馬基納尼基本上坦率而健康,埃利斯則不同。當然這終究不過是我的個人印象。


    我居住的麻薩諸塞州劍橋有個非常可觀的爵士樂俱樂部。對於我這個爵士樂迷來說實在喜出望外。畢竟在新澤西州普林斯頓住的時候,去聽爵士樂現場演奏要下相當大的決心。在美國住大城市裏有很多操心事,但這種時候著實方便。


    一個位於佛蒙特廣場,名叫“reggatta bar”;一個在查爾斯河波士頓這一邊,名叫“ schrs”。兩個都在一座很大的賓館裏麵,都以合理的票價每晚由一流音樂家演奏。裏麵的氣氛也夠融洽,還可以吃點東西。完全沒有在東京青山那家××××爵士樂俱樂部聽爵士樂那樣的逼仄和侷促,像乘坐運送家畜的貨車一樣,服務也不差。可以打電話訂座,連停車場都有,甚是便利。隻是,客人幾乎清一色是三十歲以上的白人情侶,很少看見黑人。所以——或許可以這樣說吧——座位間的氣氛比紐約的爵士樂俱樂部溫文爾雅一些。


    八月二十九日,去“schrs”聽風琴手吉米·麥克格裏夫和中音提琴手漢克·克勞福特的雙重奏(順便說一句,這天晚間的費用是每人十九美元,包括飲料)。演奏十分和諧,令人深感愉悅。我一向認為如今在美國聽現場演奏,這類訓練有素的“非純文學係統”黑人爵士樂(我個人擅自稱其為“嘿嘿嘿!路線”)是最不叫人失望的——這點在這裏也得到證實。本來節拍和音樂概念就單純明快,沒有任何拐彎抹角之處,隻管“嘿嘿嘿”即可,因而演奏者的技藝久經歲月也不輕易褪色。近年來藍音公司(blue note)或威望公司(prestigs)這種六十年代“嘿嘿嘿!路線”似乎得到了一部分年輕人青睞,其心情我也能夠理解。不過,較之最近路·德納爾德鬆和舍利·斯科特的唱片在舊唱片店貴得離譜,對於班克羅等大西洋係統音樂家的重新評價卻低得出乎意料,不知為什麽。為什麽呢?


    這支麥克格裏夫/班克羅樂隊演奏曲目的範圍很廣,所謂六十年代大西洋風格的早期爵士樂(funk)和五十年代的貝西伯爵[6]渾融無間地摻合在一起。總的說來,班克羅傾向於前者,麥克格裏夫則似乎更看重後者。但畢竟二者交往已久,配合默契,在選曲方麵全無生澀之感。班克羅那綿延不斷而不無矯揉造作的橫切麵可圈可點,麥克格裏夫輕歌曼舞從容不迫的獨特的縱深感也悅耳動聽。雙方的人格直接流露在聲音之中——我是這樣認為的——而這點無論如何都非同一般。這天夜晚“schrs”的客人中有好幾對年紀大的黑人夫婦。 boston globe報評論說:“掌握樂隊主導權的,不管怎麽說都是麥克格裏夫的風琴”。其實不然(這個記者莫不是緊挨風琴坐著的?),班克羅的中音提琴一如往昔精神抖擻地震顫著前台。特別是那支撩人情懷的《爸爸的家》 (daddy’s home)才吹出一聲主旋律,便讓全場感動落淚。妙,妙啊!不用說,壓軸戲是那支名曲名奏《今宵告訴我》(teach me tonight)——一片掌聲。


    趁著尚未 “退燒”,第二天趕緊去哈佛廣場的“ newberryic”唱片店買了兩張一套的班克羅豪華版cd(二十四美元),此刻正一邊興沖沖聽著一邊伏案寫這篇稿子。不過,聽班克羅連聽三十一曲,到底有點累了,畢竟是三十一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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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一種日本的大眾曲藝,類似中國的單口相聲。


    [2] 日本近代小說家(1867-1916)。《我是貓》為其代表作。


    [3] 日本的電影製片廠。


    [4]原文中,以上四個英語單詞是以日文字母(片假名)音譯的,即以“外來語”形式出現。後兩個意為“反主流文化”和“假想現實”,已在日本成為通行語。


    [5] 意為“親愛的”。


    [6] 美國黑人爵士樂鋼琴手(1904-1984)。原名威廉·貝西。


    漩渦貓的找法(選載)


    去德克薩斯州奧斯汀。犰狳和尼克森之死


    跑完波士頓馬拉鬆的第三天(四月二十日),坐飛機去了德克薩斯州奧斯汀,應邀在這裏的德克薩斯州立大學待了五天。在大禮堂算是做了一次講演(累,累啊),在當地書店簽名售書,兩個晚上宴請……把以往去美國大學的模式大體重複一遍。見了各種各樣的人,說了各種各樣的話,看了各種各樣的地方,吃了各種各樣的東西。我因為平時不怎麽見人,偶爾來這麽一次覺得相當新鮮,既可練習英語會話,又多少成了文化交流(實際上成了與否另當別論)。不管怎樣,都是在日本不至於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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