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之,曾國藩主張用人如器,即用他的長處,同時避開他的短處。以惡止惡,以暴止暴。雞鳴狗盜之徒對付雄韜大略之人難應付的事,有時是最得心應手的。


    惟才是用,是用人的根本。世界事物有萬種,做事之人也有萬種。不論是賢才還是三教九流之徒,隻要能為我所用,對號入座,就能派上用場。"天生我才必有用",任何一個人再怎麽無能也必有一點可取之處,集眾人之長,采眾人之優,則無所不能,百戰百勝。在這方麵,三九藥業集團的成功就是很好的例子:在其開始創建到投產階段,趙新先廠長大膽起用5位年輕人,根據他們各自的特點讓他們各自負責一方麵的工作,用人少,效率卻很高,而且權責明確,使企業管理民主,發展很快。


    駕馭人才要軟硬兼施


    曾國藩語錄:用人之智去其詐 ,用人之勇去其怒。


    譯文:使用人才時,如果要用智謀時就必須去掉他的jian詐,要用他的勇敢就必須去掉他的怒氣。


    與有德無才者相反,小人也許才華橫溢,但品德有失高尚。這樣的人才怎樣使用,請看曾國藩是怎樣巧用劉銘傳的。


    第54節:第五章 曾國藩的用人之律(9)


    劉銘傳生長在民風強悍的淮北平原,自小養成了一種天不怕地不怕的豪霸之氣。十八歲時,一個土豪到他家勒索,其父親與哥哥皆跪地求饒,隻有劉銘傳憤而尋找土豪報仇。土豪欺他年少,對他進行汙辱,不料地大步跨上前去,搶過刀子割下了土豪的首級。之後便聚眾為王,拉起了二支隊伍,成了鄉裏有名的流氓頭子。


    李鴻章奉曾國藩之命回原籍招募淮軍時;第一個就看中了他。因此,將他的隊伍募入淮勇,名為"銘軍",並花了不少銀兩,從洋人手中購買了槍枝彈藥,把銘軍裝備成為近代武裝。這支隊伍為李鴻章建立功業出了不少力,但對於劉銘傳的倨傲狂妄,李鴻章也著實惱火。因此,當曾國藩借用淮軍剿撚時,李鴻章就把"銘軍"撥給了老師,希望曾國藩能夠薰陶、管教他一下。


    果然,在"剿撚"過程中,劉銘傳軍與另一悍將陳國瑞軍發生了爭鬥。怎麽處理這個事端,可真讓曾國藩犯了難。不處理吧,於事不公,雙方都不能平心靜氣,今後還會內訌;處理吧,這是李鴻章的屬下,且劉銘傳謀勇兼備,又有洋槍洋炮,今後自己還要倚重他。於是,曾國藩想了個萬全


    之策,就是對劉銘傳進行嚴厲斥責,嘴上說得狠,但對其過失不予追究,使他心生悸畏。這一招果然管用,隻是不久,曾國藩就調銘軍獨自赴皖北去剿撚了。


    對於老師的辦法,李鴻章心領神會,所以他照方抓藥,在剿撚成功後,他向清廷力保劉銘傳的功績,使劉銘傳得以。委任台灣道員。正是這個桀騖不馴的人,在中法戰爭中帶領台灣軍民奮起抵抗法軍的進攻,使法軍終未能攻下淡水,占領台灣的夢想破滅了。


    1885年,清政府將台灣正式撤道改建成省,劉銘傳被任命為台灣第一任巡撫。


    所以,對於有才無德者,要控製使用。這就好像劍一樣,控製好了,則為利器,控製不好,則為兇器。


    一般而言,悍將多粗魯、莽撞,因此,要想利用悍將確實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但是,悍將的優點是勇敢、不惜力,衝鋒陷陣的時候,還真少不了他。所以,悍將就像烈馬,要想使用他,先要收服他。


    什麽人能收服悍將呢?有兩種人,一種是比悍將更強悍的人,另一種是有威嚴、能震懾住焊將的人。


    前邊提到的陳國瑞,原是蒙古王爺僧格林沁的手下大將。他從未讀過書,更不知道什麽德不德,隻是開口髒話,隻要想幹的事,任天塌下來也要辦成。


    陳國瑞十五歲時,在家鄉湖北應城投了太平軍,後來又投降清軍,幾經轉輾被收在僧格林沁部下。據說他異常驍勇,打仗時,炮彈擊碎了他手中的酒杯,他不但不避,反而抓起椅子,端坐在營房外,高叫"向我開炮,向我開炮"。使手下都很敬畏他。


    要說粗魯莽撞之人,僧王比他有過之無不及。傳說僧王是個暴虐、狂躁、喜怒無常之人,聽手下匯報戰況也要到處走動,讚賞時不是割一大塊肉塞進對方嘴裏,就是端一大碗


    酒強迫別人喝下去。發怒時則用鞭子抽打或衝過去擰臉扯辮子,搞得很多人都難以接受,隻有這陳國瑞不怕僧王,他是打心眼裏佩服僧格林沁。


    僧王死後,曾國藩接替"剿撚"事宜,與陳國瑞軍打上了交道。當處理陳國瑞與劉銘傳所統率的兩軍械鬥事宜時,曾國蕃感到隻有讓他真心地服自己,才有可能在今後真正地


    使用他。於是,曾國藩拿定主意,先以凜然不可侵犯的正氣打擊陳國瑞的囂張氣焰,繼而歷數他的劣跡暴行,使他知道自己的過錯和別人的評價,當陳灰心喪氣、準備打退堂鼓時,曾國藩話鋒轉,又表揚了他的勇敢、不好色、不貪財等優點,告訴他是個大有前途的將才,切不可以莽撞毀前程,使陳國瑞又振奮起來,緊接著,曾國藩坐到他麵前,像與於談話那樣諄諄教導他,給他訂下了不擾民、不私鬥、不梗令三條規矩,一番話說得陳國瑞口服心服,無言可辯,隻得唯唯退出。


    但是,陳國瑞莽性難改,所以一回營就照樣不理睬曾國藩所下的命令。看到軟的作用不大,曾國藩馬上請到聖旨,撤去陳國瑞和辦軍務之職,剝去黃馬褂,責令戴罪立功,以觀後效,並且告訴他再不聽令就要撤職查辦,發往軍台效力了。陳國瑞一想到那無酒無肉、無權無勢的生活,立即表示聽曾大人的話,率領部隊開往指定地點。


    第55節:第五章 曾國藩的用人之律(10)


    所以,曾國藩駕馭悍將,無外用兩種手段、或軟硬兼施,或外嚴內寬,堅持兩手都用,兩手都要硬。這樣,就可以人盡其才。


    用人都想用能人,能人是指有一技之長的人,這類人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即"智者多詐,勇者多怒",要使人才真正的發揮作用,就必須做到兩人都要硬,既懷之以德,又嚴之以法,使他們揚長避短,各盡其用。美國著名企業家瑪麗·凱阿什認為,要成為一個優秀的管理人才,第一要做的就是了解下屬。她在任用每一個部門經理前會對他們進行徹底的調查和了解,根據各自不同的特點,委以不同的職務,真正做到了人盡其才。


    獎懲必須分明


    曾國藩語錄:立法不難,行法為難。凡立一法,總須實實行之,且常常行之。


    譯文:立法並不難,難在執法。每製定一項法令,都必須要切實地實施它,並且長期堅持下去,


    獎懲分明是曾國藩用人的一個基本原則。他對部屬要求極為嚴格,尤其是立下的軍令,更要求必須做到。他認為"視委員之尤不職者,撤參一二員,將司役之尤不良將,痛懲一輩",那麽"自然人知做慎,可望振興"。他經常引用孫武演兵殺寵姬的故事來說明這個道理。


    孫武演兵殺寵姬之事,載於《史記·孫子吳起列傳》,講的是春秋時著名軍事家孫武為吳王閩閭操演兵法,三令五申,殺一做百,訓練女兵的故事。孫武原為齊國人,精習兵書戰策。吳王闔閭讀過孫武的《兵法十三篇》,十分欽佩,便想拜為將軍。但他又有些信不實,就對孫武說;"你的兵書我都看完了,可以當場試驗一下嗎?"孫武說可以。吳王想難為他,又問:"可以用婦人來操演嗎?"孫武又很慡快地回答說:"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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