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必須公平——為了培養部下協力的精神,公平的做法,有時比首尾一 貫更為重要。對部下有所偏心的管理者,不可能獲得被忽略的部下之協助。
所謂的公平,並非指以同樣的方式對待部下,而是指下達有關部下個人的意 誌決定時,對問題全部的原因,必須正確的判斷,並且下達公正的決定。
例如比爾跟傑特同時因車禍而重傷,兩人至少在半年之內不能重返工作 崗位。公司解僱了比爾,卻保留了傑特的職位,給他無限期的病假,如此的 做法公平嗎?
隻要調查一切事實,就可以消除不公平的憤慨。
原來,比爾進入公司才半年,而傑特卻已經服務了 20 年之久。隻要弄清 楚這一件事,相信沒有一個從業人員會說這種處置不公平。反倒是給予兩人相同待遇的情況,方才會叫人感到不公平呢!
(4)強調符合心願的活動——必須強調正的一麵。不宜老是提起部下的 缺陷,應該誇獎部下的業績。那些支持“強化療法”的心理學者都說,誇獎部下的業績,比起責備他們的過失,更能達到提高效率的效果。明白公司期 待部下達到什麽目的,而當部下滿足了公司的期待時,管理者就應該誇獎他們。如果部下達到了期待以上的事情,那就應該給予特別表彰。
(5)援助部下——部下在推展工作的階段,如對管理者有所要求,管理者 就應該予以援助。隻要能夠做到這一點,部下自然對其產生安心感,以及信 賴感。
然而所謂的援助,並非指在部下有必要時助他一臂之力就行。必須做到——時常告訴他如何才能獲得頂尖上司的賞識,在部下間發生爭執時,為他 們扮演和事佬的角色,以及告訴部下有效處理周圍問題的方法等等。務必使部下感覺到你很可靠才行。
除此之外,能幹的管理者在情報方麵也能夠援助部下。關於計劃中的事 情,對於部下有影響的變化等等,必須不時地向他們提起。
(6)關於意誌決定方麵,最好跟部下商量——不要老憑著管理者的權力, 自定解決方策,命令部下去實行。最好是基於事實跟部下商量,然後再下決定。賢明而肯奮鬥的部下們,一旦麵臨重大問題時,通常都能提出解決的方 策。
(7)擬訂標準的訴苦處理手續——如果善用優秀的管理技術,就很少有部 下訴苦的情況。不過依著狀況,部下難免會產生一些苦惱的問題,而優秀的管理者應該使部下一吐為快,否則等到這種苦惱在內心形成疙瘩以後,部下 就會喪失協力的熱忱。如果擬定一種手續,使得部下遇有苦惱的問題時,即可找管理者一吐為快,並能獲得公平處置的話,這個問題就可以獲得某種程 度的解決。如果苦惱之事跟直屬上司有關的話,那麽,直接上司就應該讓部 下暢所欲言。
有些公司由人事部的專家處理這一類問題。也有一些公司使用正規的訴 苦處理手續。總而言之,優秀的管理者在採取正規的措置以前,就會試著把這個問題解決。為了有效處理部下的訴苦,不使公司裏的士氣降低起見,有 時不得不採取違反意誌的決定,不過,對於實施決策的人,不能表露出這種態度。關於這一點,管理者必須認識清楚。
(8)保持部下與管理者之間的交流通暢——管理者必須使部下明了,你期 待他們做些什麽及部下期待你做些什麽。
評估業績有時很遺憾,因為部下的業績並沒有達到被期待的水準。這時管理者必 須找出原因,採取矯正的措施。
或許,最簡單的方法就是把該部下解僱,再找一個更有工作能力的人。 不過,以人事問題的解決來說,這種原因的解僱未免太單純。因為,這一類的事情說不定會頻繁地發生。所謂的解僱,乃是資本家加諸於勞動者身上的 刑罰。像這一類的事情應該盡量避免,在可能的範圍內,謀求解決的方法。
而且,解僱的代價未免太高。諸如徵用另外的作業員時,選擇與訓練都耗費相當的金錢。有時,縱然很快找到可以替代的人,可是必須耗費一段時 間,才能夠參加生產的行列。在這個期間隻好暫停作業,或者叫其他從業員兼那一份工作。假如大量地解僱的話,失業保險金也會跟著增加。
同時,所謂的解僱也會影響到從業員的士氣。尤其當被解僱的是同事間 的佼佼者的話,影響將更為顯著。如果再涉及勞動工會的話,將使部下大發牢騷,或甚至怠工。如果從業員屬於少數人種,他們又會主張解僱是差別待 遇,此時公司就得提出“並非如此”的證明,最好調查業績不振的理由,與其解僱從業員,不如圖謀狀況的矯正。
招致業績不振的原因並不少。像個人的問題(就是關係者內部的問題), 組織上的問題(公司或管理者本身活動或態度所產生的問題),都可能成為 問題。
1.個人的原因(1)能力不足——為了創出良好的業績,必須擁有交流的能力、事務能 力、善於使用機械的能力。如果沒有這方麵的能力,就會事倍功半。這一點,往往會誤了從業員的選擇及配置。最好的解決之策是,把該從業員分配到他 擅長的區域。
(2)缺乏相關工作的知識——有時,雖然具有學習工作的能力,但是並不 會受到適當的訓練。如果是這個原因的話,隻要給予適切的訓練,即可提高 他的能力。
(3)情緒方麵的問題——有著情緒問題的從業員,工作起來不怎麽起勁。 所謂的情緒問題,有一時性的精神混亂狀態,嚴重的神經症,以至精神異常等等。管理者必須特別注意這件事。因為情緒方麵的問題,將大幅度的左右 作業水準,過失會增加。集中也會跟著消失,生產力低落,甚至會不停的跟同事爭論,以致對工作的不平與不滿會增多。
(4)促進對工作的個人動機——以引起動機為原因,犯錯最多的一件事, 莫過於對工作有所求,而偏偏又得不到的情形。那就是:希望獲得上司的重視。或者能夠獲得社會接受的需求。一旦不能在工作方麵滿足這種需求,立 刻就會喪失幹勁,或者不再想好好的工作。像這種從業員,通常都會辭職,重新尋找能滿足自己要求的工作場所,就算勉強留下來,也不會太長久,工 作態度也會變成馬馬虎虎。
其中也有動機的起因很弱,自己設置非常低劣之勞動水準的從業員。在 這種情況下,雖然能夠在自己的職務內達到自己的目標,但是目標較低,根本就達不到公司所定的標準。這種從業員,有些會借著公司以外的工作,實 質地滿足自己的要求。在公司裏麵,他們隻從事維持自己職務最低限度的工作,把自己投注於外部的活動。
(5)個人的問題——不管是哪一個人,都很在意自己家庭或私生活方麵引 起的問題。諸如:親人的死亡、疾病、孩子們的煩惱等問題,幾乎每一個人都會碰到。雖然這些問題都是暫時性的,但有時也會長期地影響一個優秀從 業員的工作。管理者必須注意這些問題,使用溫暖的眼光撫慰他們,伴著他們度過危機,以便恢復到正常的活動。
所謂的公平,並非指以同樣的方式對待部下,而是指下達有關部下個人的意 誌決定時,對問題全部的原因,必須正確的判斷,並且下達公正的決定。
例如比爾跟傑特同時因車禍而重傷,兩人至少在半年之內不能重返工作 崗位。公司解僱了比爾,卻保留了傑特的職位,給他無限期的病假,如此的 做法公平嗎?
隻要調查一切事實,就可以消除不公平的憤慨。
原來,比爾進入公司才半年,而傑特卻已經服務了 20 年之久。隻要弄清 楚這一件事,相信沒有一個從業人員會說這種處置不公平。反倒是給予兩人相同待遇的情況,方才會叫人感到不公平呢!
(4)強調符合心願的活動——必須強調正的一麵。不宜老是提起部下的 缺陷,應該誇獎部下的業績。那些支持“強化療法”的心理學者都說,誇獎部下的業績,比起責備他們的過失,更能達到提高效率的效果。明白公司期 待部下達到什麽目的,而當部下滿足了公司的期待時,管理者就應該誇獎他們。如果部下達到了期待以上的事情,那就應該給予特別表彰。
(5)援助部下——部下在推展工作的階段,如對管理者有所要求,管理者 就應該予以援助。隻要能夠做到這一點,部下自然對其產生安心感,以及信 賴感。
然而所謂的援助,並非指在部下有必要時助他一臂之力就行。必須做到——時常告訴他如何才能獲得頂尖上司的賞識,在部下間發生爭執時,為他 們扮演和事佬的角色,以及告訴部下有效處理周圍問題的方法等等。務必使部下感覺到你很可靠才行。
除此之外,能幹的管理者在情報方麵也能夠援助部下。關於計劃中的事 情,對於部下有影響的變化等等,必須不時地向他們提起。
(6)關於意誌決定方麵,最好跟部下商量——不要老憑著管理者的權力, 自定解決方策,命令部下去實行。最好是基於事實跟部下商量,然後再下決定。賢明而肯奮鬥的部下們,一旦麵臨重大問題時,通常都能提出解決的方 策。
(7)擬訂標準的訴苦處理手續——如果善用優秀的管理技術,就很少有部 下訴苦的情況。不過依著狀況,部下難免會產生一些苦惱的問題,而優秀的管理者應該使部下一吐為快,否則等到這種苦惱在內心形成疙瘩以後,部下 就會喪失協力的熱忱。如果擬定一種手續,使得部下遇有苦惱的問題時,即可找管理者一吐為快,並能獲得公平處置的話,這個問題就可以獲得某種程 度的解決。如果苦惱之事跟直屬上司有關的話,那麽,直接上司就應該讓部 下暢所欲言。
有些公司由人事部的專家處理這一類問題。也有一些公司使用正規的訴 苦處理手續。總而言之,優秀的管理者在採取正規的措置以前,就會試著把這個問題解決。為了有效處理部下的訴苦,不使公司裏的士氣降低起見,有 時不得不採取違反意誌的決定,不過,對於實施決策的人,不能表露出這種態度。關於這一點,管理者必須認識清楚。
(8)保持部下與管理者之間的交流通暢——管理者必須使部下明了,你期 待他們做些什麽及部下期待你做些什麽。
評估業績有時很遺憾,因為部下的業績並沒有達到被期待的水準。這時管理者必 須找出原因,採取矯正的措施。
或許,最簡單的方法就是把該部下解僱,再找一個更有工作能力的人。 不過,以人事問題的解決來說,這種原因的解僱未免太單純。因為,這一類的事情說不定會頻繁地發生。所謂的解僱,乃是資本家加諸於勞動者身上的 刑罰。像這一類的事情應該盡量避免,在可能的範圍內,謀求解決的方法。
而且,解僱的代價未免太高。諸如徵用另外的作業員時,選擇與訓練都耗費相當的金錢。有時,縱然很快找到可以替代的人,可是必須耗費一段時 間,才能夠參加生產的行列。在這個期間隻好暫停作業,或者叫其他從業員兼那一份工作。假如大量地解僱的話,失業保險金也會跟著增加。
同時,所謂的解僱也會影響到從業員的士氣。尤其當被解僱的是同事間 的佼佼者的話,影響將更為顯著。如果再涉及勞動工會的話,將使部下大發牢騷,或甚至怠工。如果從業員屬於少數人種,他們又會主張解僱是差別待 遇,此時公司就得提出“並非如此”的證明,最好調查業績不振的理由,與其解僱從業員,不如圖謀狀況的矯正。
招致業績不振的原因並不少。像個人的問題(就是關係者內部的問題), 組織上的問題(公司或管理者本身活動或態度所產生的問題),都可能成為 問題。
1.個人的原因(1)能力不足——為了創出良好的業績,必須擁有交流的能力、事務能 力、善於使用機械的能力。如果沒有這方麵的能力,就會事倍功半。這一點,往往會誤了從業員的選擇及配置。最好的解決之策是,把該從業員分配到他 擅長的區域。
(2)缺乏相關工作的知識——有時,雖然具有學習工作的能力,但是並不 會受到適當的訓練。如果是這個原因的話,隻要給予適切的訓練,即可提高 他的能力。
(3)情緒方麵的問題——有著情緒問題的從業員,工作起來不怎麽起勁。 所謂的情緒問題,有一時性的精神混亂狀態,嚴重的神經症,以至精神異常等等。管理者必須特別注意這件事。因為情緒方麵的問題,將大幅度的左右 作業水準,過失會增加。集中也會跟著消失,生產力低落,甚至會不停的跟同事爭論,以致對工作的不平與不滿會增多。
(4)促進對工作的個人動機——以引起動機為原因,犯錯最多的一件事, 莫過於對工作有所求,而偏偏又得不到的情形。那就是:希望獲得上司的重視。或者能夠獲得社會接受的需求。一旦不能在工作方麵滿足這種需求,立 刻就會喪失幹勁,或者不再想好好的工作。像這種從業員,通常都會辭職,重新尋找能滿足自己要求的工作場所,就算勉強留下來,也不會太長久,工 作態度也會變成馬馬虎虎。
其中也有動機的起因很弱,自己設置非常低劣之勞動水準的從業員。在 這種情況下,雖然能夠在自己的職務內達到自己的目標,但是目標較低,根本就達不到公司所定的標準。這種從業員,有些會借著公司以外的工作,實 質地滿足自己的要求。在公司裏麵,他們隻從事維持自己職務最低限度的工作,把自己投注於外部的活動。
(5)個人的問題——不管是哪一個人,都很在意自己家庭或私生活方麵引 起的問題。諸如:親人的死亡、疾病、孩子們的煩惱等問題,幾乎每一個人都會碰到。雖然這些問題都是暫時性的,但有時也會長期地影響一個優秀從 業員的工作。管理者必須注意這些問題,使用溫暖的眼光撫慰他們,伴著他們度過危機,以便恢復到正常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