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報紙上讀到一篇文章,說是這世界上的某地,其監獄有如賓館,獄中的食物稍不新鮮囚犯們也要抗議,文章作者(以及我這讀者)於是不解:那麽懲罰何以體現?我們被告知:此地的人都是看重自由的,剝奪自由已是最嚴厲的懲罰。又被告知:不可虐待囚徒,否則會使他們仇視社會。這事令我感動良久,這樣的事出於何國何地無需計較,它必是出於嚴明的法律,而那法律之上,必是神命的照耀。惟對熱愛自由、看重尊嚴的人,懲罰才能有效,就像惟心存愛願者才可能真有懺悔。否則,或者懲罰無效,或者就複製著仇恨。沒有規矩何出方圓?沒有神命又何出規矩呢?愛願必博大而威赫地居於規則之上。
十五
法律或規則既為人訂,就別指望它一定沒有問題。無法無天的地方已經很少,但窮到活不下去的卻大有人在。比如有病沒錢治的。比如老了沒人養的。比如,設若資本至尊無敵,那連本錢都湊不足的人可怎麽起步?比如我,一定要跟劉易斯站在一條起跑線上,不(貝+青)等著做“凍死骨”才怪。所以有了帕運會。帕運會什麽意思?那是說:愛願高於規則,神命高於人訂。換言之:規則是要跟隨愛願的,人訂是要仰仗神命的。但帕運會也要有規則,其規則仍不擔保結果,這再次表明:神命並不寵愛平均,隻關愛平等。帕運會的聖火併不由次神點燃,故其一樣是始於平等,終於平等。電視上有個定期的智力比賽,這節目曾為殘疾人開過一期專場,參賽者有肢殘人,有聾啞人,有盲人,並無弱智者,可這一期的賽題不僅明顯的容易,而且有更多的求助於他人的機會,結果是全部參賽者都得了滿分。我的感受是:次神出麵了。次神是人扮的,向愛之心雖在,卻又糊塗到家,把平等聽成了平均。
十六
很久了,我就想說說尿毒症病人“透析”的事兒。三年前我雙腎失靈,不得不以血液透析維持生命,但透析的費用之高是很少有人能自力承擔的,幸而我得到了多方支援,否則不堪設想。否則會怎樣?一是慢慢憋死(有點兒錢),二是快快憋死(沒錢)。但憋死的過程是一樣的殘酷——身體漸漸地腫脹,呼吸漸漸地艱難,意識怪模怪樣地仿佛在別處,四周的一切都仿佛浸泡在毒液裏漸漸地僵冷。但這並不是最壞的感覺,最壞的感覺是:你的親人在一旁眼睜睜地看著你,看著這樣的過程,束手無策。但這仍不見得是最壞的感覺,最壞的感覺是:人類已經發明了一種有效的療法,隻要有錢,你就能健康如初,你就能是一個歡跳的兒子,一個漂亮的女兒,一個能幹的丈夫或是一個溫存的妻子,一個可靠的父親或是一個慈祥的母親,但現在你沒錢,你就隻好撕碎了親人的心,在幾個月的時間裏一分一秒地撕,用你日趨衰弱的呼吸撕,用你忍不住的呻吟和盼望活下去的目光撕,最後,再用別人已經康復的事實給他們永久的折磨。誰經得住這樣的折磨?是母親還是父親?是兒子還是女兒?是親情還是那宏博的愛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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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我有過這樣的經歷,幸而經歷到一半時得到了救援,因而我知道剩下的一半是什麽。我活過來了,但是有不得不去走那另一半的人呀。我閉上眼睛不去看他們,但你沒法也閉上心哪。我見過一個借錢給兒子透析的母親,她站在透析室門外,空望著對麵的牆壁,大夫跟她說什麽她好像都已經聽不懂了。我聽說過一對曾經有點兒錢的父母,一天一天賣盡了家產,還是不能救活他們未滿成年的孩子,看見和聽見,這多麽簡單,但那後麵,是怎樣由希望和焦慮終於積累成的絕望啊!
我聽有位護士說過:“看著那些沒錢透析的人,覺得真不如壓根兒就沒發明這透析呢,幹脆要死都死,反正人早晚都得死。”這話不讓我害怕,反讓我感動。是呀,你走進透析室你才發現(我不是說其他時候就不能發現)最可怕的是什麽:人類走到今天,怎麽連生的平等權利都有了疑問呢?有錢和沒錢,怎麽竟成了生與死的分界線?這是怎麽了?人類出了什麽事?
如果你再走進另一些病床,走到植物人床前,走到身患絕症者的床前,你就更覺荒誕:這些我們的親人,這些曾經瀟灑漂亮的人,這些曾經都是多麽看重尊嚴的人,如今渾身插滿了各種管子,吃喝拉撒全靠它們,呼吸和心跳也全靠它們,他們或終日痛苦地呻吟,或一無知覺地躺著,或心裏祈盼著結束,或任憑病魔的擺布。首先,這能算是人道嗎?其次,當社會為此而投入無數資財的同時,卻有另一些人得了並不難治的病,卻因為付不起醫療費就耽誤了。這又是怎麽了?人類到底出了什麽事?
十八
出了什麽事?比如說,高科技在飛速發展,隨之,要想使一個身患絕症的人僅僅保持住呼吸和心跳,將越來越不是一件難事了,但它的代價是越來越多的資金投入。一方麵,新的醫療手段和設備肯定是昂貴的,其發展的無止境意味著資金投入的無止境。另一方麵,人最終都要麵對死亡,如果人的生存權利平等,如果僅僅保持住心跳和呼吸也算生存,那麽這種高科技、高資金的投入就更是無止境。兩個無止境加起來,就會出現這樣一種局麵:有限的社會財富,將越來越多地用於延長身患絕症者的痛苦,而對其他患者的治療投入就難免捉襟見肘了。
絕沒有反對科學發展的意思。但是,隨著高科技的發展,醫學必然或者已經提出一些哲學問題了。醫學已不再隻是一門救死扶傷的技術,而是也要像文學和哲學那樣問一下生命的意義了,問一下什麽是生?什麽是死?生的意義如何?以及,“安樂死”是否正當?
十九
在不久前的《實話實說》節目中,聽到一位法律專家陳述他反對“安樂死”的理由,他說得零亂,總結下來大致是兩點。其一:“安樂死”從實行(即立法和執法)的角度看,困難很多,因此他認為是不應該的。這可真叫邏輯混亂。一事之應不應該實行,並不取決於其實行是否有困難,而是要取決於其實行是否正當。倘不正當,實行已失前提,還談什麽困不困難?倘其正當,那正是要克服困難的理由(以及正是表明法律專家並不白吃飯的時候),否則倒是默允或縱容了不正當。這樣看,無論“安樂死”應不應該實行,都與困難無關,那專家說了半天等於什麽都沒說。
當然,應不應該,並不等於能不能夠。見報紙上有文章說,從中國目前的條件看,“安樂死”還不能夠很快實行。這我同意,但這又不等於說,我們不應該從現在就開始探討它的正當性和可行性。
二十
我住過很多回醫院,見過很多身患絕症的人,見過他們對平安歸去的祈盼,見過因祈盼不得回應而給他們帶來的折磨,生理的和精神的折磨,分分秒秒不得間歇。我真是想不通這到底是為了什麽?似乎隻是為了一種貌似人道的習俗。這樣的時候,你既看不到人的尊嚴,也看不到人的愛願,當然也就看不出任何一點人道;那好像隻是一次刑罰——一個堂堂正正的人,被病魔百般戲弄,失盡了尊嚴和自由,而另一些他的同類呢,要麽冷漠地視而不見,要麽愛莫能助,惟暗自祈禱自己的歸程萬勿這般殘忍。這簡直是對所有人的一次侮辱,其辱不在死,人人都是要死的;其辱在於,歷來自尊的人類在死亡麵前竟是如此地慌張和無所作為。刑罰所以比死更可怕,就在於人眼睜睜地喪失了把握命運的能力。我想,創造刑罰的人一定是深諳這一點的。可我們為什麽要讓那必來的“歸去”成為刑罰呢?為什麽不能讓它成為人生之旅的光明磊落的結束,坦然而且心懷敬意地送走我們所愛的人呢?
十五
法律或規則既為人訂,就別指望它一定沒有問題。無法無天的地方已經很少,但窮到活不下去的卻大有人在。比如有病沒錢治的。比如老了沒人養的。比如,設若資本至尊無敵,那連本錢都湊不足的人可怎麽起步?比如我,一定要跟劉易斯站在一條起跑線上,不(貝+青)等著做“凍死骨”才怪。所以有了帕運會。帕運會什麽意思?那是說:愛願高於規則,神命高於人訂。換言之:規則是要跟隨愛願的,人訂是要仰仗神命的。但帕運會也要有規則,其規則仍不擔保結果,這再次表明:神命並不寵愛平均,隻關愛平等。帕運會的聖火併不由次神點燃,故其一樣是始於平等,終於平等。電視上有個定期的智力比賽,這節目曾為殘疾人開過一期專場,參賽者有肢殘人,有聾啞人,有盲人,並無弱智者,可這一期的賽題不僅明顯的容易,而且有更多的求助於他人的機會,結果是全部參賽者都得了滿分。我的感受是:次神出麵了。次神是人扮的,向愛之心雖在,卻又糊塗到家,把平等聽成了平均。
十六
很久了,我就想說說尿毒症病人“透析”的事兒。三年前我雙腎失靈,不得不以血液透析維持生命,但透析的費用之高是很少有人能自力承擔的,幸而我得到了多方支援,否則不堪設想。否則會怎樣?一是慢慢憋死(有點兒錢),二是快快憋死(沒錢)。但憋死的過程是一樣的殘酷——身體漸漸地腫脹,呼吸漸漸地艱難,意識怪模怪樣地仿佛在別處,四周的一切都仿佛浸泡在毒液裏漸漸地僵冷。但這並不是最壞的感覺,最壞的感覺是:你的親人在一旁眼睜睜地看著你,看著這樣的過程,束手無策。但這仍不見得是最壞的感覺,最壞的感覺是:人類已經發明了一種有效的療法,隻要有錢,你就能健康如初,你就能是一個歡跳的兒子,一個漂亮的女兒,一個能幹的丈夫或是一個溫存的妻子,一個可靠的父親或是一個慈祥的母親,但現在你沒錢,你就隻好撕碎了親人的心,在幾個月的時間裏一分一秒地撕,用你日趨衰弱的呼吸撕,用你忍不住的呻吟和盼望活下去的目光撕,最後,再用別人已經康復的事實給他們永久的折磨。誰經得住這樣的折磨?是母親還是父親?是兒子還是女兒?是親情還是那宏博的愛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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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我有過這樣的經歷,幸而經歷到一半時得到了救援,因而我知道剩下的一半是什麽。我活過來了,但是有不得不去走那另一半的人呀。我閉上眼睛不去看他們,但你沒法也閉上心哪。我見過一個借錢給兒子透析的母親,她站在透析室門外,空望著對麵的牆壁,大夫跟她說什麽她好像都已經聽不懂了。我聽說過一對曾經有點兒錢的父母,一天一天賣盡了家產,還是不能救活他們未滿成年的孩子,看見和聽見,這多麽簡單,但那後麵,是怎樣由希望和焦慮終於積累成的絕望啊!
我聽有位護士說過:“看著那些沒錢透析的人,覺得真不如壓根兒就沒發明這透析呢,幹脆要死都死,反正人早晚都得死。”這話不讓我害怕,反讓我感動。是呀,你走進透析室你才發現(我不是說其他時候就不能發現)最可怕的是什麽:人類走到今天,怎麽連生的平等權利都有了疑問呢?有錢和沒錢,怎麽竟成了生與死的分界線?這是怎麽了?人類出了什麽事?
如果你再走進另一些病床,走到植物人床前,走到身患絕症者的床前,你就更覺荒誕:這些我們的親人,這些曾經瀟灑漂亮的人,這些曾經都是多麽看重尊嚴的人,如今渾身插滿了各種管子,吃喝拉撒全靠它們,呼吸和心跳也全靠它們,他們或終日痛苦地呻吟,或一無知覺地躺著,或心裏祈盼著結束,或任憑病魔的擺布。首先,這能算是人道嗎?其次,當社會為此而投入無數資財的同時,卻有另一些人得了並不難治的病,卻因為付不起醫療費就耽誤了。這又是怎麽了?人類到底出了什麽事?
十八
出了什麽事?比如說,高科技在飛速發展,隨之,要想使一個身患絕症的人僅僅保持住呼吸和心跳,將越來越不是一件難事了,但它的代價是越來越多的資金投入。一方麵,新的醫療手段和設備肯定是昂貴的,其發展的無止境意味著資金投入的無止境。另一方麵,人最終都要麵對死亡,如果人的生存權利平等,如果僅僅保持住心跳和呼吸也算生存,那麽這種高科技、高資金的投入就更是無止境。兩個無止境加起來,就會出現這樣一種局麵:有限的社會財富,將越來越多地用於延長身患絕症者的痛苦,而對其他患者的治療投入就難免捉襟見肘了。
絕沒有反對科學發展的意思。但是,隨著高科技的發展,醫學必然或者已經提出一些哲學問題了。醫學已不再隻是一門救死扶傷的技術,而是也要像文學和哲學那樣問一下生命的意義了,問一下什麽是生?什麽是死?生的意義如何?以及,“安樂死”是否正當?
十九
在不久前的《實話實說》節目中,聽到一位法律專家陳述他反對“安樂死”的理由,他說得零亂,總結下來大致是兩點。其一:“安樂死”從實行(即立法和執法)的角度看,困難很多,因此他認為是不應該的。這可真叫邏輯混亂。一事之應不應該實行,並不取決於其實行是否有困難,而是要取決於其實行是否正當。倘不正當,實行已失前提,還談什麽困不困難?倘其正當,那正是要克服困難的理由(以及正是表明法律專家並不白吃飯的時候),否則倒是默允或縱容了不正當。這樣看,無論“安樂死”應不應該實行,都與困難無關,那專家說了半天等於什麽都沒說。
當然,應不應該,並不等於能不能夠。見報紙上有文章說,從中國目前的條件看,“安樂死”還不能夠很快實行。這我同意,但這又不等於說,我們不應該從現在就開始探討它的正當性和可行性。
二十
我住過很多回醫院,見過很多身患絕症的人,見過他們對平安歸去的祈盼,見過因祈盼不得回應而給他們帶來的折磨,生理的和精神的折磨,分分秒秒不得間歇。我真是想不通這到底是為了什麽?似乎隻是為了一種貌似人道的習俗。這樣的時候,你既看不到人的尊嚴,也看不到人的愛願,當然也就看不出任何一點人道;那好像隻是一次刑罰——一個堂堂正正的人,被病魔百般戲弄,失盡了尊嚴和自由,而另一些他的同類呢,要麽冷漠地視而不見,要麽愛莫能助,惟暗自祈禱自己的歸程萬勿這般殘忍。這簡直是對所有人的一次侮辱,其辱不在死,人人都是要死的;其辱在於,歷來自尊的人類在死亡麵前竟是如此地慌張和無所作為。刑罰所以比死更可怕,就在於人眼睜睜地喪失了把握命運的能力。我想,創造刑罰的人一定是深諳這一點的。可我們為什麽要讓那必來的“歸去”成為刑罰呢?為什麽不能讓它成為人生之旅的光明磊落的結束,坦然而且心懷敬意地送走我們所愛的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