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四
聽說有個人稱“易俠”的人,《易經》研究得透徹,不僅可以推算過去,還能夠預測未來。我先是不信,可是說的人多了,有的還是親身體驗,我便將信將疑地有些怕——倘那是真的,豈不是說未來早都安排妥當,那人的努力還有什麽用處?再那麽認真地試圖改變什麽豈不是冒傻氣?但後來想想,也沒什麽可怕,未來的已定與未定其實一樣,已定也還是得往前走,前麵呢,或一個死字擋道,或一條無限的路途。這就一樣了——反正你在過程之外難有所得。
我寫過,神之下凡與人之下放異曲同工,都是“在改造客觀世界的同時改造主觀世界”。很可能“改造客觀世界”倒是瞎說,前麵終於是死亡或無限,你改造什麽?而“改造主觀世界”確鑿是你躲不開的工作。比如戲劇,演員身歷其境,其體會自然與旁觀者的不同。下凡與下放大約就是基於這樣的考慮:下去吧,親身經歷一回,感受會不一樣。倘“易俠”的預測真的準確,就更可以堅定這改造的決心了——是呀,劇本早都寫好了,演員的責任就很明確:把戲演好,別的沒你什麽事。何謂演好?就是在那戲劇的曲折與艱難中體會生命的意義,領悟那飄蕩在燈光與道具之上的戲魂,改變你固有的迷執。
四十五
說文學(和藝術)的根本是真實,這話我想了又想還是不同意。真實,必當意味著一種客觀的標準,或者說公認的標準,否則就不能是真實,而是真誠。客觀或公認的標準,於法律是必要的,於科學大約也是必要的,但於文學就埋藏下一種危險,即取消個人的自由,限定探索的範圍。文學,可以反映現實,也可以探問神秘和沉入夢想;比如夢想,你如何判定它的真實與否呢?就算它終於無用,或是徹底瞎掰,誰也不能取消它存在與表達的權利。即便是現實,也會因為觀察點的各異,而對真實有不同的確認。一旦要求統一(即客觀或公認)的真實,便為霸權開啟了方便之門。而不必統一的真實則明顯是一句廢話。
四十六
不必統一的真實,不如叫做真誠。文學,可以是從無中的創造,就是說它可以虛擬,可以幻想,可以荒誕不經,無中生有,隻要能表達你的情思與心願,其實怎麽都行,惟真誠就好。真誠,不像真實那樣要求公認,因此他可以保障自由,徹底把霸權關在了門外。
不過,當然,在真誠的標牌下完全有可能瞎說,胡鬧,毫無意義地扯淡——他自稱是真誠,你有什麽話講?可是,你以為真實的旗幟下就沒人扯淡嗎?總是有扯淡的,但真誠下的扯淡比真實下的扯淡整整多出了一種自由,自由的思想,自由的靈魂。倘不是沒有自我約束的自由,那就叫做真誠,或者是謙恭吧。
四十七
不過,我對文學二字寧可敬而遠之。一是我確實沒什麽學問,卻又似乎跟文學沾了一點兒關係。二是,我總感到,在各種學(包括文學)之外,仍有一片浩瀚無邊的存在;那兒,與我更加親近,更加難離難棄,更加纏纏繞繞地不能剝離,更是人應該重視卻往往忽視了的地方。我願意把我與那兒的關係叫做:寫作。到了那兒就像到了故土,倍覺親切。到了那兒就像到了異地,倍覺驚奇,到了那兒就像脫離了這個殘損而又堅固的軀殼,輕鬆自由。到了那兒就像漫遊於死中,回身看時,一切都有了另外的昭示。
四十八
有位評論家,隔三差五地就要宣布一回:小說還是得好看!我一直都聽不出他到底要說什麽。這世界上,可有什麽事物是得不好看的嗎?要是沒有,為什麽單單擰著小說的耳朵這樣提醒?再說了,你認為誰看著你都好看嗎?誰看著你看著好看的東西都好看嗎?要是你給他一個自以為好看的東西,他卻擰著你的耳朵說:“你最好給我一個好看的東西!”——你是否認為這是一次有益的交流?也許有益:你知道了好看是因人而異的。還有:但願你也知道了,總是以自己的好看要求別人的好看,這習慣在別人看來真是不好看。
好看,在我理解,隻能是指易讀。把文章盡量寫得易讀,這當然好,問題是眾生思緒千差萬別,怎能都易到同一條水平線上去?最易之讀是不讀,最易之思是不思,易而又易,終於弄到沒有差別時便隻剩下了簡陋。
四十九
不知自何時起,中國人做事開始提倡“別那麽累”,於是一切都趨於簡陋。比如文革中的簡易樓,簡易到沒有上下水,清晨家家都有人端出一個盆來在街上走,裏麵是尿。比如我座下的國產輪椅,一輛簡似一輛,有效期遞減;直到最近又買了一輛進口的,這輛真是做得細緻,做得“累”,然而坐著卻舒服。再比如我家的屋門——80年代的作品,我無力裝修故保留至今——不過是蓋房時空出一個方洞,擋之以一塊同大的板,再要省事就怕不是人居了。
五十
愛因斯坦說:“凡是涉及實在的數學定律都是不確定的,凡是確定的定律都不涉及實在。”因為,任何實在,都有著比抽象(的定律)更為複雜的牽繫。各種科學的路線,都是要從複雜中抽象出簡單,視簡單為美麗,並希望以此來指引複雜。但與此同時,它也就看見了抽象與實在之間其實有著多麽複雜的距離。而文學,命定地是要涉及實在,就是因為在諸多科學的路線之外看見了複雜,看見了諸學所“不涉及”的“實在”,看見了實在的遼闊、紛繁與威赫。所以,文學有理由站出來,宣布與諸學的背道而馳,即:不是從複雜走向簡單,而是由簡單進入複雜。因此我常有些很可能是偏頗的念頭:在看似已然明朗的地方,開始文學的迷茫路。
五十一
簡單與複雜,各有其用,隻要不獨尊某術就好。一旦獨尊,就是牢獄。牢獄並不都由他人把守,自覺自願地畫地為牢的也很多。牢獄也並不單指有限的空間,有的人滿世界走,卻隻對一種東西有興趣。比如煽情。有那麽幾根神經天底下的人都是一樣,不動則已,一動而淚下,諳熟了彈撥這幾根神經的,每每能收穫眼淚。不是說這不可以,是說單憑這幾根神經遠不能接近人的複雜。看見了複雜的,一般不會去扼殺簡單,他知道那也是複雜的一部分。倒是隻看見了簡單的常常不能容忍複雜,因而憤憤然說那是庸人自擾,是“不打糧食”,是脫離群眾,說那“根本就不是文學”,甚至“什麽都不是”,這樣一來牢獄就有了。話說回來,不是文學又怎麽了?什麽都不是又怎麽了?一種思緒既然已經發生,一種事物既然已經存在,就像一個人已經出生,它怎麽可能什麽都不是呢?它隻不過還沒有一個公認的名字罷了。可是文學,以及各種學,都曾有過這樣的遭遇啊!
五十二
文如其人,這話並不絕對可信。文,有時侯是表達,是敞開,有時侯是掩蓋,是躲避,感人淚下的言詞後麵未必沒有隱藏。我自己就有這樣的經驗,常在渴望表達的時候卻做了很多隱藏,而且心裏明白,隱藏的或許比表達的還重要。這是為什麽?為什麽心裏明白卻還要隱藏?知道那是重要的卻還要躲避?
聽說有個人稱“易俠”的人,《易經》研究得透徹,不僅可以推算過去,還能夠預測未來。我先是不信,可是說的人多了,有的還是親身體驗,我便將信將疑地有些怕——倘那是真的,豈不是說未來早都安排妥當,那人的努力還有什麽用處?再那麽認真地試圖改變什麽豈不是冒傻氣?但後來想想,也沒什麽可怕,未來的已定與未定其實一樣,已定也還是得往前走,前麵呢,或一個死字擋道,或一條無限的路途。這就一樣了——反正你在過程之外難有所得。
我寫過,神之下凡與人之下放異曲同工,都是“在改造客觀世界的同時改造主觀世界”。很可能“改造客觀世界”倒是瞎說,前麵終於是死亡或無限,你改造什麽?而“改造主觀世界”確鑿是你躲不開的工作。比如戲劇,演員身歷其境,其體會自然與旁觀者的不同。下凡與下放大約就是基於這樣的考慮:下去吧,親身經歷一回,感受會不一樣。倘“易俠”的預測真的準確,就更可以堅定這改造的決心了——是呀,劇本早都寫好了,演員的責任就很明確:把戲演好,別的沒你什麽事。何謂演好?就是在那戲劇的曲折與艱難中體會生命的意義,領悟那飄蕩在燈光與道具之上的戲魂,改變你固有的迷執。
四十五
說文學(和藝術)的根本是真實,這話我想了又想還是不同意。真實,必當意味著一種客觀的標準,或者說公認的標準,否則就不能是真實,而是真誠。客觀或公認的標準,於法律是必要的,於科學大約也是必要的,但於文學就埋藏下一種危險,即取消個人的自由,限定探索的範圍。文學,可以反映現實,也可以探問神秘和沉入夢想;比如夢想,你如何判定它的真實與否呢?就算它終於無用,或是徹底瞎掰,誰也不能取消它存在與表達的權利。即便是現實,也會因為觀察點的各異,而對真實有不同的確認。一旦要求統一(即客觀或公認)的真實,便為霸權開啟了方便之門。而不必統一的真實則明顯是一句廢話。
四十六
不必統一的真實,不如叫做真誠。文學,可以是從無中的創造,就是說它可以虛擬,可以幻想,可以荒誕不經,無中生有,隻要能表達你的情思與心願,其實怎麽都行,惟真誠就好。真誠,不像真實那樣要求公認,因此他可以保障自由,徹底把霸權關在了門外。
不過,當然,在真誠的標牌下完全有可能瞎說,胡鬧,毫無意義地扯淡——他自稱是真誠,你有什麽話講?可是,你以為真實的旗幟下就沒人扯淡嗎?總是有扯淡的,但真誠下的扯淡比真實下的扯淡整整多出了一種自由,自由的思想,自由的靈魂。倘不是沒有自我約束的自由,那就叫做真誠,或者是謙恭吧。
四十七
不過,我對文學二字寧可敬而遠之。一是我確實沒什麽學問,卻又似乎跟文學沾了一點兒關係。二是,我總感到,在各種學(包括文學)之外,仍有一片浩瀚無邊的存在;那兒,與我更加親近,更加難離難棄,更加纏纏繞繞地不能剝離,更是人應該重視卻往往忽視了的地方。我願意把我與那兒的關係叫做:寫作。到了那兒就像到了故土,倍覺親切。到了那兒就像到了異地,倍覺驚奇,到了那兒就像脫離了這個殘損而又堅固的軀殼,輕鬆自由。到了那兒就像漫遊於死中,回身看時,一切都有了另外的昭示。
四十八
有位評論家,隔三差五地就要宣布一回:小說還是得好看!我一直都聽不出他到底要說什麽。這世界上,可有什麽事物是得不好看的嗎?要是沒有,為什麽單單擰著小說的耳朵這樣提醒?再說了,你認為誰看著你都好看嗎?誰看著你看著好看的東西都好看嗎?要是你給他一個自以為好看的東西,他卻擰著你的耳朵說:“你最好給我一個好看的東西!”——你是否認為這是一次有益的交流?也許有益:你知道了好看是因人而異的。還有:但願你也知道了,總是以自己的好看要求別人的好看,這習慣在別人看來真是不好看。
好看,在我理解,隻能是指易讀。把文章盡量寫得易讀,這當然好,問題是眾生思緒千差萬別,怎能都易到同一條水平線上去?最易之讀是不讀,最易之思是不思,易而又易,終於弄到沒有差別時便隻剩下了簡陋。
四十九
不知自何時起,中國人做事開始提倡“別那麽累”,於是一切都趨於簡陋。比如文革中的簡易樓,簡易到沒有上下水,清晨家家都有人端出一個盆來在街上走,裏麵是尿。比如我座下的國產輪椅,一輛簡似一輛,有效期遞減;直到最近又買了一輛進口的,這輛真是做得細緻,做得“累”,然而坐著卻舒服。再比如我家的屋門——80年代的作品,我無力裝修故保留至今——不過是蓋房時空出一個方洞,擋之以一塊同大的板,再要省事就怕不是人居了。
五十
愛因斯坦說:“凡是涉及實在的數學定律都是不確定的,凡是確定的定律都不涉及實在。”因為,任何實在,都有著比抽象(的定律)更為複雜的牽繫。各種科學的路線,都是要從複雜中抽象出簡單,視簡單為美麗,並希望以此來指引複雜。但與此同時,它也就看見了抽象與實在之間其實有著多麽複雜的距離。而文學,命定地是要涉及實在,就是因為在諸多科學的路線之外看見了複雜,看見了諸學所“不涉及”的“實在”,看見了實在的遼闊、紛繁與威赫。所以,文學有理由站出來,宣布與諸學的背道而馳,即:不是從複雜走向簡單,而是由簡單進入複雜。因此我常有些很可能是偏頗的念頭:在看似已然明朗的地方,開始文學的迷茫路。
五十一
簡單與複雜,各有其用,隻要不獨尊某術就好。一旦獨尊,就是牢獄。牢獄並不都由他人把守,自覺自願地畫地為牢的也很多。牢獄也並不單指有限的空間,有的人滿世界走,卻隻對一種東西有興趣。比如煽情。有那麽幾根神經天底下的人都是一樣,不動則已,一動而淚下,諳熟了彈撥這幾根神經的,每每能收穫眼淚。不是說這不可以,是說單憑這幾根神經遠不能接近人的複雜。看見了複雜的,一般不會去扼殺簡單,他知道那也是複雜的一部分。倒是隻看見了簡單的常常不能容忍複雜,因而憤憤然說那是庸人自擾,是“不打糧食”,是脫離群眾,說那“根本就不是文學”,甚至“什麽都不是”,這樣一來牢獄就有了。話說回來,不是文學又怎麽了?什麽都不是又怎麽了?一種思緒既然已經發生,一種事物既然已經存在,就像一個人已經出生,它怎麽可能什麽都不是呢?它隻不過還沒有一個公認的名字罷了。可是文學,以及各種學,都曾有過這樣的遭遇啊!
五十二
文如其人,這話並不絕對可信。文,有時侯是表達,是敞開,有時侯是掩蓋,是躲避,感人淚下的言詞後麵未必沒有隱藏。我自己就有這樣的經驗,常在渴望表達的時候卻做了很多隱藏,而且心裏明白,隱藏的或許比表達的還重要。這是為什麽?為什麽心裏明白卻還要隱藏?知道那是重要的卻還要躲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