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說藝術之真有可能成為偽善的藉口,成為掩蓋實際之真的騙術,這可信。但因此就將實際之真作為藝術的最高追求,卻不能接受。
“藝術源於生活”,我曾以為是一句廢話——工農兵學商,可有哪一行不是源於生活嗎?後來我明白,這當然不是廢話。這話意在消解對實際生活的懷疑。
有位大詩人說過,“詩是對生活的匡正”。他不知道“匡正”也是源於生活?料必他是看出了“源於生活”要麽是廢話,要麽就會囿於實際,使心魂萎縮。
粉飾生活的行為,倒更會推崇實際,拒斥心魂。因為,心魂才是自由的起點和憑證。是對不自由的洞察與抗議,它當然對粉飾不利。所以要強調藝術的不能與實際同流,藝術,乃“於無聲處”之“驚雷”,是實際之外的嶄新發生。
八
“匡正”,不單是針對著社會,更是針對著人性。自由,也不僅是對強權的反抗,更是對人性的質疑。文學因而不能止於幹預實際生活,而探問心魂的迷茫和意義才更是它的本分。文學的求變無疑是正當,因為生活一直在變。但是,生命中可有什麽不變的東西嗎?這才是文學一向在詢問和尋找的。日新月異的生活,隻是為人提供了今非昔比的道具,馬車變成汽車,蒲扇換成空調,而其亙古的夢想一直不變,上帝對人的期待一直不變。為使這夢想和期待不致被日益奇詭、奢糜的道具所湮滅,藝術這才出麵。上帝就像出題的考官,不斷變換生活的題麵,看你是否還能從中找出生命的本義。
對於科學,後人不必重複前人,隻需接過前人的成就,繼往開來。生命的意義卻似輪迴,每個人都得從頭尋找,惟在這尋找中才可能與前賢匯合,惟當走過林莽,走過激流,走過深淵,走過思悟一向的艱途,步上山巔之時你才能說繼承。若在山腰止步,登峰之路豈不又被埋沒?幸有世世代代不懈的攀登者,如西緒福斯一般重複著這樣的攀登,才使夢想照耀了實際,才有信念一直繚繞於生活的上空。
九
不能把遮掩實際之真的騙術算在藝術之真的頭上,就像不能把yin亂歸在性慾名下。而實際之真阻斷了心魂恣肆的情況,也是常有,比如婚內強姦也可導致生育,但愛情隨之荒蕪。
實際的真與否,有輿論和法律去調教,比如性騷擾的被處罰,性醜聞的被揭露,再比如拾金不昧的被表彰。但藝術之真是在信仰麾下,並不受實際牽製,它的好與不好就如愛情的成敗,惟自作自受。一般來看,掩蓋實際之真的騙術,多也依靠實際之假,或以實際的利益引誘,哪有欺世盜名者希望大家心魂自由的呢?
黃色所以是黃色,隻因其囿於器官的實際,心魂被快感淹沒,不得伸展。倘非如此,心魂藉助肉體而天而地,愛願藉助性慾而酣暢地表達,而虔誠地祈告,又何黃之有?一旦心魂駕馭了實際,或突圍,或彷徨,或歡聚,你就自由地寫吧,畫吧,演吧,字還是那些字,形還是那些形,動作還是那些動作,意味卻已大變——愛情之下怎麽都是藝術,一黃不染。黃色,其實多麽小氣,而“金鳳(愛)玉露(性)一相逢,便勝卻人間無數”!那是詩是歌是舞,是神的恩賜呀誰管得著?
其實,對黃色,也無須太多藏禁,那路東西誰都難免想看看,但正因其太多實際,生理書上早都寫得明白,看看即入窮途。半遮半掩,倒是撩撥青少年
十
我們太看重了白晝,又太忽視著黑夜。生命,至少有一半是在黑夜中呀——夜深人靜,心神仍在奔突和浪遊。更因為,一個明確走在晴天朗照中的人,很可能正在心魂的黑暗與迷茫中掙紮,黑夜與白晝之比因而更其懸殊。這迷茫與掙紮,不是源於生活?但更是“匡正”,或“匡正”的可能。這就得把那個“像”字顛來倒去鞭打幾回!因為,這黑夜,這迷茫與掙紮,正是由於無可像者和不想再像什麽。這是必要的折磨,否則盡是“酷肖子孫”,千年一日將是何等無聊?連白娘子都不忍仙界的寂寞,“千年等一回”來尋這人間的多彩與真情。
十一
不能因為不像,就去譴責一部作品,而要看看那不像的外形是否正因有心魂在奔突,或那不像的傳達是否已使心魂震動、驚醒。像,已經太膩人,而不像,可能正為生途開闢著新域。
“藝術高於生活”,似有些高高在上,輕慢了某些平凡的疾苦,讓人不愛聽。再說,這“高於”的方向和尺度由誰來製定呢?你說你高,我說我比你還高,他說我低,你說他其實更低,這便助長霸道,而霸道正是瞞與騙的基礎。那就不如說“藝術異於生活”。“異”是自由,你可異,我亦可異,異與異仍可存異,惟異端的權利不被剝奪是普遍的原則。
不過,“異”主要是說,生理的活著基本相同,而心魂的眺望各有其異,物質的享受必趨實際,而心魂的眺望一向都在實際之外。但是,實際之外可能正是黑夜。黑夜的那邊還有黑夜。黑夜的盡頭呢?盡頭者,必不是無,仍是黑夜,心魂的黑夜。人們習慣說光明在前麵引領,可光明的前麵正是黑夜的呼喚呀。現成的光明俯拾即是,你要嫌累就避開黑夜,甭排隊也能領得一份光明,可那樣的光明一定能照亮你的黑夜嗎?惟心神的黑夜,才開出生命的廣闊,才通向精神的家園,才是要麻煩藝術去照亮的地方。而偏好實際,常常湮滅了它。缺乏對心魂的關注,不僅限製了中國的藝術,也限製著中國人心魂的伸展。
十二
“普遍主義”很像“高於”,都是由一個自以為是的製高點發放通行證,強令排異,要求大家都與它同,此類“普遍”自然是得反對。但要看明白,這並不意味著天下人就沒有共通點,天下事就沒有普遍性。要活著,要安全,要自由表達,要維護自己獨特的思與行……這有誰不願意嗎?因此就得想些辦法來維護,這樣的維護不需要普遍嗎?對“反對普遍主義”之最愚蠢的理解,是以為你有你的實際,我有我的實際,因此誰想怎麽幹就怎麽幹吧。可是,日本鬼子據其實際要侵略你,行嗎?村長據其實際想強姦某一村民,也不行吧?所以必得有一種普遍的遵守。
十三
語言也是這樣,無論談戀愛還是談買賣,總是期望相互能聽懂,你說你的我說我的就不如各自回家去睡覺。要是你聽不懂我的我就罵人,就訴諸強迫,那便是霸道,是要普遍反對的。可是,反抗霸道若也被認為是霸道,事情就有些亂。為免其亂就得有法律,就得有普遍的遵守。然而又有問題:法律由誰來製訂?隻根據少數人(或國)的利益顯然不對吧?所以就得保證所有的人(或國)都能自由發言。
說到保護民族語言的純潔與獨立,以防強勢文化對它的侵蝕與泯滅,我傾向贊成,但也有些疑問。疑問之一:這純潔與獨立,隻好以民族為單位嗎?為什麽不更擴大些或更縮小些?疑問之二:民族之間可能有霸道,民族之內就不可能有?民族之間可以恃強淩弱,一村一戶中就不會發生同樣的事?為什麽不幹脆說“保護個人的自由發言”呢?
說藝術之真有可能成為偽善的藉口,成為掩蓋實際之真的騙術,這可信。但因此就將實際之真作為藝術的最高追求,卻不能接受。
“藝術源於生活”,我曾以為是一句廢話——工農兵學商,可有哪一行不是源於生活嗎?後來我明白,這當然不是廢話。這話意在消解對實際生活的懷疑。
有位大詩人說過,“詩是對生活的匡正”。他不知道“匡正”也是源於生活?料必他是看出了“源於生活”要麽是廢話,要麽就會囿於實際,使心魂萎縮。
粉飾生活的行為,倒更會推崇實際,拒斥心魂。因為,心魂才是自由的起點和憑證。是對不自由的洞察與抗議,它當然對粉飾不利。所以要強調藝術的不能與實際同流,藝術,乃“於無聲處”之“驚雷”,是實際之外的嶄新發生。
八
“匡正”,不單是針對著社會,更是針對著人性。自由,也不僅是對強權的反抗,更是對人性的質疑。文學因而不能止於幹預實際生活,而探問心魂的迷茫和意義才更是它的本分。文學的求變無疑是正當,因為生活一直在變。但是,生命中可有什麽不變的東西嗎?這才是文學一向在詢問和尋找的。日新月異的生活,隻是為人提供了今非昔比的道具,馬車變成汽車,蒲扇換成空調,而其亙古的夢想一直不變,上帝對人的期待一直不變。為使這夢想和期待不致被日益奇詭、奢糜的道具所湮滅,藝術這才出麵。上帝就像出題的考官,不斷變換生活的題麵,看你是否還能從中找出生命的本義。
對於科學,後人不必重複前人,隻需接過前人的成就,繼往開來。生命的意義卻似輪迴,每個人都得從頭尋找,惟在這尋找中才可能與前賢匯合,惟當走過林莽,走過激流,走過深淵,走過思悟一向的艱途,步上山巔之時你才能說繼承。若在山腰止步,登峰之路豈不又被埋沒?幸有世世代代不懈的攀登者,如西緒福斯一般重複著這樣的攀登,才使夢想照耀了實際,才有信念一直繚繞於生活的上空。
九
不能把遮掩實際之真的騙術算在藝術之真的頭上,就像不能把yin亂歸在性慾名下。而實際之真阻斷了心魂恣肆的情況,也是常有,比如婚內強姦也可導致生育,但愛情隨之荒蕪。
實際的真與否,有輿論和法律去調教,比如性騷擾的被處罰,性醜聞的被揭露,再比如拾金不昧的被表彰。但藝術之真是在信仰麾下,並不受實際牽製,它的好與不好就如愛情的成敗,惟自作自受。一般來看,掩蓋實際之真的騙術,多也依靠實際之假,或以實際的利益引誘,哪有欺世盜名者希望大家心魂自由的呢?
黃色所以是黃色,隻因其囿於器官的實際,心魂被快感淹沒,不得伸展。倘非如此,心魂藉助肉體而天而地,愛願藉助性慾而酣暢地表達,而虔誠地祈告,又何黃之有?一旦心魂駕馭了實際,或突圍,或彷徨,或歡聚,你就自由地寫吧,畫吧,演吧,字還是那些字,形還是那些形,動作還是那些動作,意味卻已大變——愛情之下怎麽都是藝術,一黃不染。黃色,其實多麽小氣,而“金鳳(愛)玉露(性)一相逢,便勝卻人間無數”!那是詩是歌是舞,是神的恩賜呀誰管得著?
其實,對黃色,也無須太多藏禁,那路東西誰都難免想看看,但正因其太多實際,生理書上早都寫得明白,看看即入窮途。半遮半掩,倒是撩撥青少年
十
我們太看重了白晝,又太忽視著黑夜。生命,至少有一半是在黑夜中呀——夜深人靜,心神仍在奔突和浪遊。更因為,一個明確走在晴天朗照中的人,很可能正在心魂的黑暗與迷茫中掙紮,黑夜與白晝之比因而更其懸殊。這迷茫與掙紮,不是源於生活?但更是“匡正”,或“匡正”的可能。這就得把那個“像”字顛來倒去鞭打幾回!因為,這黑夜,這迷茫與掙紮,正是由於無可像者和不想再像什麽。這是必要的折磨,否則盡是“酷肖子孫”,千年一日將是何等無聊?連白娘子都不忍仙界的寂寞,“千年等一回”來尋這人間的多彩與真情。
十一
不能因為不像,就去譴責一部作品,而要看看那不像的外形是否正因有心魂在奔突,或那不像的傳達是否已使心魂震動、驚醒。像,已經太膩人,而不像,可能正為生途開闢著新域。
“藝術高於生活”,似有些高高在上,輕慢了某些平凡的疾苦,讓人不愛聽。再說,這“高於”的方向和尺度由誰來製定呢?你說你高,我說我比你還高,他說我低,你說他其實更低,這便助長霸道,而霸道正是瞞與騙的基礎。那就不如說“藝術異於生活”。“異”是自由,你可異,我亦可異,異與異仍可存異,惟異端的權利不被剝奪是普遍的原則。
不過,“異”主要是說,生理的活著基本相同,而心魂的眺望各有其異,物質的享受必趨實際,而心魂的眺望一向都在實際之外。但是,實際之外可能正是黑夜。黑夜的那邊還有黑夜。黑夜的盡頭呢?盡頭者,必不是無,仍是黑夜,心魂的黑夜。人們習慣說光明在前麵引領,可光明的前麵正是黑夜的呼喚呀。現成的光明俯拾即是,你要嫌累就避開黑夜,甭排隊也能領得一份光明,可那樣的光明一定能照亮你的黑夜嗎?惟心神的黑夜,才開出生命的廣闊,才通向精神的家園,才是要麻煩藝術去照亮的地方。而偏好實際,常常湮滅了它。缺乏對心魂的關注,不僅限製了中國的藝術,也限製著中國人心魂的伸展。
十二
“普遍主義”很像“高於”,都是由一個自以為是的製高點發放通行證,強令排異,要求大家都與它同,此類“普遍”自然是得反對。但要看明白,這並不意味著天下人就沒有共通點,天下事就沒有普遍性。要活著,要安全,要自由表達,要維護自己獨特的思與行……這有誰不願意嗎?因此就得想些辦法來維護,這樣的維護不需要普遍嗎?對“反對普遍主義”之最愚蠢的理解,是以為你有你的實際,我有我的實際,因此誰想怎麽幹就怎麽幹吧。可是,日本鬼子據其實際要侵略你,行嗎?村長據其實際想強姦某一村民,也不行吧?所以必得有一種普遍的遵守。
十三
語言也是這樣,無論談戀愛還是談買賣,總是期望相互能聽懂,你說你的我說我的就不如各自回家去睡覺。要是你聽不懂我的我就罵人,就訴諸強迫,那便是霸道,是要普遍反對的。可是,反抗霸道若也被認為是霸道,事情就有些亂。為免其亂就得有法律,就得有普遍的遵守。然而又有問題:法律由誰來製訂?隻根據少數人(或國)的利益顯然不對吧?所以就得保證所有的人(或國)都能自由發言。
說到保護民族語言的純潔與獨立,以防強勢文化對它的侵蝕與泯滅,我傾向贊成,但也有些疑問。疑問之一:這純潔與獨立,隻好以民族為單位嗎?為什麽不更擴大些或更縮小些?疑問之二:民族之間可能有霸道,民族之內就不可能有?民族之間可以恃強淩弱,一村一戶中就不會發生同樣的事?為什麽不幹脆說“保護個人的自由發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