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所言“交管”,自然指“交通管製”。
全中國許多城市都實行過“交管”。北京是首都,也自然便成為全國“交管”次數最多的城市。
“交管”現象古今中外皆有。此是交通管理特殊措施,亦是必要措施。發生嚴重交通事故、公路恐怖襲擊事件、自然災害破壞公路的情況,交管部門必定啟動“交管”措施。“大公僕”們出行視察,迎送要客、貴賓,肯定也必啟動“交管”措施。一是為了保障他們的車輛行駛順暢;二是為了保障他們的安全。我們都知道的,他們不無可能會成為形形色色的恐怖分子進行襲擊的對象,尤其是在社會動盪不安的時期。
然而在中國,在北京,蓄意針對“大公僕”們或來華要客、貴賓們實行的恐怖襲擊陰謀,似乎還從沒聽說過。偶所發生的,隻不過是攔車跪呈冤狀的事件罷了。即使這種並不多麽恐怖的事件,居京三十五六年之久的我,也僅聽說過一兩次,並且攔的主要是京官們的車,還從沒被新聞報導證實過。由此似可證明,中國之“大公僕”們,其實人身一向是挺安全的。也似可證明,其實中國公民,是世界上最不具有對公僕們進行暴力攻擊性的公民。個別例子是有的,但都發生在外省市,且攻擊對象每是小官吏。細分析之,那些小官吏之所以受到暴力攻擊,通常與他們自身的劣跡不無關係。單說近十幾年,不知怎的一來,為保障“大公僕”們之出行順暢和安全而採取的“交管”,不但次數多了,而且時間分明更長了。
次數多是好事,意味著“大公僕”們經常在為國務奔忙。但每次“交管”的時間長了可不是什麽好事,無疑會使北京本就嚴重的交通堵塞情況更加嚴重,結果給人民群眾的出行造成諸多難以預料的阻礙。
我曾遭遇過三次“交管”。
一次是要乘晚上六點多的飛機到外地去開會。六點多起飛的飛機,究竟該幾點出家門才不至於誤機呢?我家住牡丹園,心想三點出家門時間肯定較充裕啊。那天“打的”倒很順利,三點十五分已經坐在計程車裏了,卻不料半小時後,堵在機場高速路上了——遭遇了“交管”。這一堵不得了,一下子堵了四十分鍾左右。“交管”剛一結束,前方被堵住的車輛極多,有兩輛車都企圖盡快駛上機場高速路,卻偏偏在路口那兒發生了碰撞……
我自然誤了點,所幸我乘的那次航班本身也晚點了,兩小時後我還是坐到了飛機裏。但不少人就沒我那麽幸運了。他們中有人要求改簽時,與航空公司方麵的服務人員發生了激烈口角。
一方責備誤機的人應自己掌握好時間;誤機的人卻強調,“交管”又不像天氣預報,怎麽能料到半路遭遇?——“交管”屬於“不可抗力”。
偏偏航空公司方麵的人還認真起來了,以教導的口吻說“交管”根本不屬於“不可抗力”。
旁邊就有同樣因那次“交管”誤機了的些個人嚷嚷:那你們的飛機停在了跑道上遲遲不起飛,不是每每對已經坐在飛機裏了的乘客廣播是遇上了“管製”嗎?如果“空中管製”是“不可抗力”,那麽公路交通管製怎麽就不屬於“不可抗力”了呢?如果“交管”並不屬於“不可抗力”,那麽“空中管製”也同樣不屬於“不可抗力”。如果“航空管製”同樣不屬於“不可抗力”,那麽航空公司就應對乘客進行誤事賠償。
道理涉及賠償不賠償的,航空公司方麵的更不相讓了,說“空中管製”與“交通管製”是不能相提並論的……
一句話激怒了另幾位因那次“交管”誤機的人,都嚷嚷道先不改簽了,非先將是非辯論清楚不可!
大家都知道的,我們的今日之同胞,是多麽的喜歡辯論啊!
幸而航空公司的一位領班人士出麵了,批評了自己人幾句,安撫了誤機者們一番,唇槍舌戰才算平息。
“航空管製”也罷,“交通管製”也罷,是“不可抗力”,或非“不可抗力”,我至今也沒想出個明白。
但有一點我覺得那是肯定的——頭一天像預告天氣一樣預報因“大公僕”們出行而必要實行的“交管”,有關方麵無論如何是做不到的。
因為那肯定屬於安保機密啊!
我第二次遭遇“交管”,是在從機場回家的路上,也是在計程車裏。那天是星期六傍晚,從郊區返回市裏的車輛極多,時間也是四十多分鍾,公路幾乎成了停車場。最大車距一米左右,最小的車距也就一尺。一輛挨一輛,堵塞了近兩站地。有人內急,公路上又沒廁所,幹脆一轉身,就在公路邊尿起來。特殊情況下,那麽解小手,盡管不文明,但也可以理解。問題是還有人竭力憋著急需解大手,那可就真是個痛苦的問題了。即使人人理解,不以為恥,“當事人”自己還覺臊得慌呢!人高馬大的一個大老爺們兒,憋得臉色紫紅,五官一會兒正常,一會兒扭曲,一會兒捂著肚子蹲下去,一忽兒出著長氣直起腰。直起腰五官恢復了常位時,則就開始高聲大嗓地罵娘。而車裏車外,男的女的,開車的坐車的,無不望著他同病相憐地一起笑罵,笑罵的倒也不是“交管”這種事本身,而是時間太長……
我第三次遭遇“交管”,不是在車裏了,而是在一座跨街天橋的上橋台階口。那天一早,我跨過那一座橋,去往一處銀行取款。銀行九點開門,我八點半就排在門外邊了。在我前邊,是一對七十歲的老夫婦。他倆一早散步後,捎帶存款。
等我辦理完畢,走到跨街橋那兒,趕上了實行“交管”。原本以為,所謂“交管”,實行的隻不過是對某一段公路的戒嚴。那日始知,還包括對於沿路所有跨街天橋的戒嚴。細想一想,誰都不能不為執行保安任務的同誌們考慮得周到而心生敬意——許多跨街天橋上從早到晚總有擺攤賣各種東西的小販,自然會吸引不少過橋人駐足。若有危險分子混跡於買賣者之中,待“大公僕”們的車輛從橋下經過,居高臨下發起什麽方式的攻擊,後果不堪設想。即使沒實現攻擊目的,製造成了一次聳動的新聞也太影響社會祥和了呀!
所以,對某些跨街天橋也實行清除人員的戒嚴措施,不能不說是對“大公僕”們的人身安全高度負責的體現。也不能不說,是人民群眾理應予以理解和配合的。
當時的我正是這麽想的。
我周圍的許多等著過橋的人也顯然是這麽想的,所以皆無怨言地默默等著。
不怕一萬,就怕萬一嘛!
但有一對老夫婦卻等不及了,強烈要求允許登橋、過橋。他們是在銀行門外排於我前邊那一對老夫婦。
要求再強烈,起碼得有理由。
他們的理由聽來倒也充分——那位大娘急著回家上廁所。大爺替她請求地說,她老人家排在銀行門外那會兒就想上廁所了,自以為憋半個小時沒問題,可太自信了,那會兒就有點兒憋不住了……
全中國許多城市都實行過“交管”。北京是首都,也自然便成為全國“交管”次數最多的城市。
“交管”現象古今中外皆有。此是交通管理特殊措施,亦是必要措施。發生嚴重交通事故、公路恐怖襲擊事件、自然災害破壞公路的情況,交管部門必定啟動“交管”措施。“大公僕”們出行視察,迎送要客、貴賓,肯定也必啟動“交管”措施。一是為了保障他們的車輛行駛順暢;二是為了保障他們的安全。我們都知道的,他們不無可能會成為形形色色的恐怖分子進行襲擊的對象,尤其是在社會動盪不安的時期。
然而在中國,在北京,蓄意針對“大公僕”們或來華要客、貴賓們實行的恐怖襲擊陰謀,似乎還從沒聽說過。偶所發生的,隻不過是攔車跪呈冤狀的事件罷了。即使這種並不多麽恐怖的事件,居京三十五六年之久的我,也僅聽說過一兩次,並且攔的主要是京官們的車,還從沒被新聞報導證實過。由此似可證明,中國之“大公僕”們,其實人身一向是挺安全的。也似可證明,其實中國公民,是世界上最不具有對公僕們進行暴力攻擊性的公民。個別例子是有的,但都發生在外省市,且攻擊對象每是小官吏。細分析之,那些小官吏之所以受到暴力攻擊,通常與他們自身的劣跡不無關係。單說近十幾年,不知怎的一來,為保障“大公僕”們之出行順暢和安全而採取的“交管”,不但次數多了,而且時間分明更長了。
次數多是好事,意味著“大公僕”們經常在為國務奔忙。但每次“交管”的時間長了可不是什麽好事,無疑會使北京本就嚴重的交通堵塞情況更加嚴重,結果給人民群眾的出行造成諸多難以預料的阻礙。
我曾遭遇過三次“交管”。
一次是要乘晚上六點多的飛機到外地去開會。六點多起飛的飛機,究竟該幾點出家門才不至於誤機呢?我家住牡丹園,心想三點出家門時間肯定較充裕啊。那天“打的”倒很順利,三點十五分已經坐在計程車裏了,卻不料半小時後,堵在機場高速路上了——遭遇了“交管”。這一堵不得了,一下子堵了四十分鍾左右。“交管”剛一結束,前方被堵住的車輛極多,有兩輛車都企圖盡快駛上機場高速路,卻偏偏在路口那兒發生了碰撞……
我自然誤了點,所幸我乘的那次航班本身也晚點了,兩小時後我還是坐到了飛機裏。但不少人就沒我那麽幸運了。他們中有人要求改簽時,與航空公司方麵的服務人員發生了激烈口角。
一方責備誤機的人應自己掌握好時間;誤機的人卻強調,“交管”又不像天氣預報,怎麽能料到半路遭遇?——“交管”屬於“不可抗力”。
偏偏航空公司方麵的人還認真起來了,以教導的口吻說“交管”根本不屬於“不可抗力”。
旁邊就有同樣因那次“交管”誤機了的些個人嚷嚷:那你們的飛機停在了跑道上遲遲不起飛,不是每每對已經坐在飛機裏了的乘客廣播是遇上了“管製”嗎?如果“空中管製”是“不可抗力”,那麽公路交通管製怎麽就不屬於“不可抗力”了呢?如果“交管”並不屬於“不可抗力”,那麽“空中管製”也同樣不屬於“不可抗力”。如果“航空管製”同樣不屬於“不可抗力”,那麽航空公司就應對乘客進行誤事賠償。
道理涉及賠償不賠償的,航空公司方麵的更不相讓了,說“空中管製”與“交通管製”是不能相提並論的……
一句話激怒了另幾位因那次“交管”誤機的人,都嚷嚷道先不改簽了,非先將是非辯論清楚不可!
大家都知道的,我們的今日之同胞,是多麽的喜歡辯論啊!
幸而航空公司的一位領班人士出麵了,批評了自己人幾句,安撫了誤機者們一番,唇槍舌戰才算平息。
“航空管製”也罷,“交通管製”也罷,是“不可抗力”,或非“不可抗力”,我至今也沒想出個明白。
但有一點我覺得那是肯定的——頭一天像預告天氣一樣預報因“大公僕”們出行而必要實行的“交管”,有關方麵無論如何是做不到的。
因為那肯定屬於安保機密啊!
我第二次遭遇“交管”,是在從機場回家的路上,也是在計程車裏。那天是星期六傍晚,從郊區返回市裏的車輛極多,時間也是四十多分鍾,公路幾乎成了停車場。最大車距一米左右,最小的車距也就一尺。一輛挨一輛,堵塞了近兩站地。有人內急,公路上又沒廁所,幹脆一轉身,就在公路邊尿起來。特殊情況下,那麽解小手,盡管不文明,但也可以理解。問題是還有人竭力憋著急需解大手,那可就真是個痛苦的問題了。即使人人理解,不以為恥,“當事人”自己還覺臊得慌呢!人高馬大的一個大老爺們兒,憋得臉色紫紅,五官一會兒正常,一會兒扭曲,一會兒捂著肚子蹲下去,一忽兒出著長氣直起腰。直起腰五官恢復了常位時,則就開始高聲大嗓地罵娘。而車裏車外,男的女的,開車的坐車的,無不望著他同病相憐地一起笑罵,笑罵的倒也不是“交管”這種事本身,而是時間太長……
我第三次遭遇“交管”,不是在車裏了,而是在一座跨街天橋的上橋台階口。那天一早,我跨過那一座橋,去往一處銀行取款。銀行九點開門,我八點半就排在門外邊了。在我前邊,是一對七十歲的老夫婦。他倆一早散步後,捎帶存款。
等我辦理完畢,走到跨街橋那兒,趕上了實行“交管”。原本以為,所謂“交管”,實行的隻不過是對某一段公路的戒嚴。那日始知,還包括對於沿路所有跨街天橋的戒嚴。細想一想,誰都不能不為執行保安任務的同誌們考慮得周到而心生敬意——許多跨街天橋上從早到晚總有擺攤賣各種東西的小販,自然會吸引不少過橋人駐足。若有危險分子混跡於買賣者之中,待“大公僕”們的車輛從橋下經過,居高臨下發起什麽方式的攻擊,後果不堪設想。即使沒實現攻擊目的,製造成了一次聳動的新聞也太影響社會祥和了呀!
所以,對某些跨街天橋也實行清除人員的戒嚴措施,不能不說是對“大公僕”們的人身安全高度負責的體現。也不能不說,是人民群眾理應予以理解和配合的。
當時的我正是這麽想的。
我周圍的許多等著過橋的人也顯然是這麽想的,所以皆無怨言地默默等著。
不怕一萬,就怕萬一嘛!
但有一對老夫婦卻等不及了,強烈要求允許登橋、過橋。他們是在銀行門外排於我前邊那一對老夫婦。
要求再強烈,起碼得有理由。
他們的理由聽來倒也充分——那位大娘急著回家上廁所。大爺替她請求地說,她老人家排在銀行門外那會兒就想上廁所了,自以為憋半個小時沒問題,可太自信了,那會兒就有點兒憋不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