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竟,以牲畜為祭品,較之以同類,是人道主義的初級體現。所謂“向前一小步,文明一大步”。盡管,那時“人道”還未成“主義”。


    為什麽會發生這種“偉大”的進步呢?


    當歸功於那時的某些大祭司。按如今說法,他們是那時祭祀的主持人。卻又不僅僅是主持人,還兼著類似大法師的身份。為什麽某些他們主張廢除祭人而代之以祭畜,這是解釋不大清楚的。人性提升體現於他們的先知先覺的跡象,使他們具有“上帝”播向人間的最初的宗教種子的意味。那時宗教自然還未成教,他們是體現宗教思想的種子。他們是大祭司中的某些,而非全體。另外一些,依然熱衷於祭人,樂此不疲。


    也要歸功於那時的文藝。祭祀的儀式完畢以後,人們還沒熱鬧夠,意猶未盡,於是續之以節目。因為是祭祀活動的組成部分,所以須保持莊嚴特色。因為祭祀源於人類的敬畏心,敬畏心使人類對自己的命運產生難以克服的恓惶感,所以那些節目的內容往往是悲劇性的,並且具有警戒性。結果大抵是違背所崇拜之“神”的人類受到懲罰。


    他們年復一年地創作那類節目,好比我們的“春晚”導演們為吸引眼球,年復一年地挖空心思推陳出新。


    於是早期悲劇逐漸形成。


    而他們是人類後來的戲劇家們的先師。


    由祭祀詞而衍生出詩歌來。


    詩歌使早期悲劇的台詞具有詩性。


    而戲劇、詩歌又嫁接成文字形式的史詩——至近代,三者互補,誕生了電影、電視劇,此後話也。


    還說很古遠很古遠的當時——祭祀節目之“演出”也告一段落了,人們仍不願四散,並覺那種節目看得不過癮,都有將熱鬧繼續下去的亢奮衝動,於是以自發的即興的節目續之。這類節目以使聚集氣氛更“熱”、更“鬧”為最大能事。一言以蔽之,以自娛自樂為前提。


    於是,所謂喜劇、鬧劇便也誕生。自然,起初還不能算是戲或劇,各盡逗樂子、搞笑的擅長罷了。


    悲劇起初是投貴族所好的。喜劇起初是適合民間趣味的。


    正劇起初是為了能使貴族與民間大眾一同看的。故至今仍無嚴格意義的正劇。曰正劇,少不了悲劇的元素或喜劇橋段的。


    綜上所述,人類愛看熱鬧的習性,實際上發揚光大了。祭人顯得老套了,沒多大看頭了。節目更有看頭了,戲劇更有看頭了。祭祀儀式的內容幾乎是一成不變的,出新的是節目,是戲劇。人類盼望祭祀活動之舉行,更是為了滿足看熱鬧的心理了。而節目中一旦升華出戲劇,一部分人類愛看熱鬧的心理,也就自然而然地嬗變為欣賞的精神需求了。


    故對人類的進化,文藝也是功不可沒的。僅僅認為勞動使人類文明起來了是偏麵的。


    但是,人類愛從看熱鬧過程中獲得刺激享受的惡劣的基因(我認為是比動物性更惡劣的),仍在人類的習性中作祟著,並不是什麽悲劇、喜劇、正劇所能完全抵消的。


    所以便有了羅馬角鬥場。


    類似羅馬角鬥場上的血腥“節目”,在中國的古代也同樣上演過,比如商紂王在尋開心時,往往便命武士於宴間決鬥,以助酒興。且在行宮中建了肉林酒池,動輒令百對以上年輕的祼男祼女濫交於肉林下、酒池畔,覺得是神仙才配一看的高級“熱鬧”。


    在當時的羅馬也罷,在當時的商朝也罷,文藝已經相當藝術了,商朝不但有了宮廷樂隊,供養著當時水平一流的樂師,歌舞伎們的表演,也是足以稱得上美輪美奐、賞心悅目的。而羅馬,詩人們的朗誦會已蔚然成風,戲劇演出也很經常。


    但是人類的基因決定了,隻欣賞是不行的,看一般的“熱鬧”也是不行的。那基因會不時地慫恿人類的眼球尋找刺激。當時的羅馬與當時的商朝的區別僅僅在於——羅馬統治集團的成員們、宮廷人員們以及富人們,是與平民們一起享受刺激的,或曰“與民同樂”。那時的羅國,已有了初級民主,他們需要平民的擁戴。並且,他們“與民同樂”是帶親眷的。而極其腐敗荒淫的紂王,卻更喜歡獨樂,或由妃們陪樂。


    多麽不可思議啊,一方麵其文明已貼近民主;另一方麵,其文化的野蠻惡習不改。


    想想吧,當看台上所有的人類全體站起,亢奮地跺腳,皆大拇指朝下,千萬條喉嚨喊出一個字“死!死!死!”時,那是多麽邪獰的場麵啊!


    於是另一個或另一些人類,在那喊聲中,被長予刺胸,被利斧砍頸而亡。


    再想想那些地位高貴的夫人,那些名門望族的小姐,她們一個個都很美貌。是夫人的都氣質優雅,是小姐的都特淑女。也許,她們剛剛聽哲學家們闡述過哲學,與文藝家們討論過文藝。她們大拇指朝下的手,一小時前還握過寫在精製羊皮上的詩卷。


    但那時的她們,難道不是都很邪獰嗎?


    還有那些平民男女以及他們的孩子們,因能與貴族與富人們同樂,內心裏感到無比榮光。他們有的換上了體麵的衣裳,有的穿著破衣爛衫就去了。他們寧肯少吃幾餐也高興買到一張門票。男人們手拿肉排,或酒囊;女人們有的懷裏還奶著嬰兒,旁邊或膝上坐著大點兒的鼻涕拉瞎的孩子。她們唯恐大點兒的孩子錯過刺激居然沒看到,每指著嚷嚷:“快看!快看!那個人就要被殺死啦!……”


    那些平民的社會地位,僅比被迫成為角鬥士的戰俘奴隸高那麽一點點,但他們觀後者們以血和命“表演”的“熱鬧”,看得心安理得。


    至今,我們人類的基因中,仍遺傳著那種邪獰的成分。


    而那些貴婦和小姐,散場後又該去寫幾句甜蜜的情書,或與情人幽會了;而那些平民婦人,一如既往地操持家務、相夫教子,勉勵孩子將來要有出息……


    羅馬帝國後來自然是滅亡了,它不滅亡不就很奇怪了嗎?


    在中國,商自然也被周取代了。


    又過了幾千年,到了雨果完成《巴黎聖母院》的時間背景的年代,雨果筆下,加西莫多在廣場上被鞭笞時,圍觀者可謂人山人海。以至於騎警唯恐引起騷亂,喝馬以臀撞開人群,卻不起作用,隻得用軍刀的刀背砍人們的肩、背。


    在《法國革命史》中,路易十四國王及王後即將被斬首,成為巴黎諸革命“熱鬧”最大的看點。那種空前盛況究竟與慶祝勝利的喜悅聯繫多一些,還是與人類古老的看“熱鬧”習性聯繫多一些,恐怕是連弗洛伊德也分析不清的。


    而在《雙城記》中,在《紅字》中,人類看“熱鬧”的場麵,也都描寫得能給讀者留下極深印象。當然,須是對人性善與惡反應敏感的讀者。


    在歐?亨利的短篇作品中,有一篇寫的就是幾乎“專業”的“看客”——講的是兩位同住一城的中產階級紳士,以看本城的一概熱鬧或古怪之事為日常消遣。那時當然已有報了,但僅從報上得知而未親眼目睹,是他們引以為憾的。那時雖已有報,卻還沒有電話,更沒手機。若a紳士聽說了什麽熱鬧或古怪之事,便及時派僕人去向b紳士通告。於是兩位穿上了正裝也就是燕尾服,戴禮帽、白手套,頸前紮領花並各拄“文明棍”的紳士,相會在一處地點,結伴前往。車禍中的死者已被運走,兩位紳士會蹲將下去,俯視石磚縫隙中的血跡,像諜報員一心要破譯密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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