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下之中國的紅眼睛阿義們、牛二們,早已號準了當下之中國看客們的脈象,清楚當下之中國看客中,義士是極少的,多是純粹的看客,圍著白相白相罷了。故他們既需要看客捧場,內心裏也是瞧不大起看客的,眾目睽睽之下,將潑皮“風彩”發揚光大。
由於當下之中國社會矛盾重重,鬱悶者多多,當下中國看客,對不平之事的正義衝動,一番番被醬缸似的不良現實所醃漚,異變為兩種極端的表現——麻木不仁已無衝動可言,人性上淪為純粹看客;或胸中終日無名業火暗燃,不定什麽時候,便火冒三丈,起鬧架秧子,唯恐天下不亂。
那麻木不仁已無衝動可言的看客,像極了鄭老栓。去往有“熱鬧”處,一心隻想的是少花錢,快辦成自己的事,成功地得到蘸了人血的饅頭,好治肺癆兒子的病。至於蘸的是何人的血,那人何以被砍頭,冤枉不冤枉,他是漠不關心的。即使明知那人被殺害,是為了替他這樣的一些人創建一個好社會,他也絕不惋惜那樣的人之被殺害。悠悠萬事,唯將饅頭淋淋漓漓地蘸了那人的血為大。斯事是他眼前之最大利益。至於將來,他是不考慮的。也根本不相信,有人會為了許多別人的將來而寧可掉自己的腦袋。
那唯恐天下不亂的,圍觀時,“很像久餓的人見食物一般,眼裏閃出一種攫取的光”。——在《藥》中,他們倒賣血饅頭,如同稀貨販子在鬼市兜售稀貨。那是天下將亂倘未亂時,他們所獲的一種好處。
比之於純粹的看客,他們“湊熱鬧”、“看熱鬧”的心理很不純粹。倘有什麽騷亂發生,他們便會像阿q一樣,趁火打劫,搶掠些財物。然後裝出不曾參與的樣子,看參與了或被冤枉了的人遭到追捕、殺頭,僥倖而且同樣的幸災樂禍,連點兒兔死狐悲也全然沒有,隻不過又當成一種“熱鬧”罷了。
從魯迅那個時代到“文革”再到電腦普及前,中國之看客一茬茬繁殖,從沒怎麽少過。“文革”時期反而更多了起來。因為那一時期,想不當看客都不行。可以這麽說,幾代中國人是看那種“熱鬧”看過來的。
雖然“文革”已成歷史,中國人愛看“熱鬧”一點卻早已成習。
僅僅翻閱一下八十年代十年中的報紙便不難發現這樣的報導——女子當街遭到輪姦而圍觀者眾!
卻不像古代的時候有義士出現。
連就待在不遠處的什麽機關、什麽單位的傳達室裏的人,守著電話機,耳聽著呼救之聲悽慘,都懶得以舉手之勞抓起電話報警。
至於有人要跳樓,圍觀者不耐煩地催促其跳的事,更是接二連三。
中國之看客,可謂世界之最。
最令心理正常的人嫌惡。
如今情況好多了,一由於城市管理水平大大提高;二由於電腦的普及,看客們都轉移到網絡上去了。
三、人類是地球上最愛看“熱鬧”的物種
人類出現以前,地球上本無“熱鬧”。如果人類至今仍未出現,地球上便還是沒有“熱鬧”可言。
除了猴子和猩猩,地球上的一概動物,從巨大到渺小,從一個“紀”到下一個“紀”到現在,皆無看“熱鬧”的習性。
我們沒見到什麽大動物圍得裏三圈外三圈的,看一群螞蟻怎麽樣將一條毛紮紮的大肉蟲製伏並拖入蟻穴的情形;即使兩窩螞蟻大混戰它們也是沒那份閑心觀看的。盡管其場麵放大了驚心動魄,盡管某些動物的視力比人還強。
我們也沒見過兩頭獅子爭奪地盤,而另外一些獅子以及三五成群的獵豹、鬣狗什麽的蹲在不遠處,邊看邊叫,發出人類那種類似起鬧的聲音。
掠食猛獸從食草類動物群中撲倒了一隻,躲得遠了的食草類動物群傾刻恢復平靜,又若無其事地吃草——那是由於天性的麻木,但卻並不圍觀同類之被撕碎。它們那種麻木,人類身上也經常表現出來的;但人類身上還經常表現出來的對同類陷於慘境的“熱鬧”看得樂在其中的情形,卻從未在任何動物身上發生過。
不錯,獅子們爭食一頭角馬、鬣狗、禿鷲什麽的也圍著看。那時的鬣狗、禿鷲們,眼中也確乎地露出“想要攫取到什麽”的目光。
它們要攫取到剩屍而已,與看“熱鬧”是兩碼事。
自從人類出現以後,以人的眼看,這世界種種的“熱鬧”多了起來,對於人類大有看頭——包括另外一些人陷於悲慘。倘某一陣子這世界上缺少“熱鬧”,人類便會製造出來。
人類對於人類犯下的罪惡,是地球上任何動物從不曾對別的動物,更不曾對自己的同類犯下過的。人類不但殘害同類,還挖空心思“研發”許多種方法折磨同類,或為逼供,或為解恨,或隻為取樂。
以此點而言,“獸性大發”一詞,實在是對動物的誣衊。若反過來說動物之兇殘是兇殘的人性體現,倒是有根據的形容。
人類為什麽會那樣呢?
這要從人吃人的歷史說起。
我們都知道的,我們的祖先曾經互吃,這是不爭的事實。動物也有互吃的時候,但往往是在特定情況下,不經常。而古人類的互吃,曾是一件很經常的事。
一個部落的古人類抓住了另一部落中的一個,準備著要吃後者了。於是圍著火堆蹦蹦踏踏,拍手齊叫,那是開吃時本能的快樂。之後,開始操刀肢解了,像今天的廚子剖魚或剁雞塊。而小崽子們,瞪著他們的小眼睛看,鮮血四濺,哀號聲聲,他們也絕不會捂上眼睛和耳朵。
那是他們習以為常了的,也是他們最初所慣看的“熱鬧”。後來小崽子們長大了,一個個兇殘無比。看慣了吃同類之“熱鬧”的他們,並且也很愛吃,長大後能不比野獸更兇殘嗎?他們的小崽子又不同了,“進化”了些,無師自通,居然虐待起被縛住並即將被吃的同類來,用木棍挑出可悲的後者們的眼,或用石刀割下後者們的鼻子、耳朵。在哀號中獲得了樂趣、快感。那是他們“創造”的樂子,也帶給包括父母在內的全部族一種樂子,於是受到鼓勵。大人還相幫著那麽幹,又於是營造出“熱鬧”的氣象。
後來,人吃人不那麽容易了。因為有的部落壯大了,有的部落幾乎被吃光了、消亡了。互相也特戒備,抓住一兩個,不夠分吃。
於是被抓住的人,就有了另一種用途——作為祭品。
祭是儀式。源於人類對某種圖騰的敬畏之心,也源於祈禱之願。
現代的我們,寫下或讀到某人、某些人因某種“原因”成為某事件過程中的“祭品”時,細一尋思,短短一行字,意味著多麽血腥的不幸和多麽巨大的恐怖啊!
再後來,那是幾多的一千年後,人類不再以同類的頭和心來祭祀了,代之以牲畜了——遂成習俗,沿襲至今。然歐洲已不如此,亞洲故之。中國的農村,尤其不改。殺牲宰畜,便仍是農村孩子們所慣看的“熱鬧”。
由於當下之中國社會矛盾重重,鬱悶者多多,當下中國看客,對不平之事的正義衝動,一番番被醬缸似的不良現實所醃漚,異變為兩種極端的表現——麻木不仁已無衝動可言,人性上淪為純粹看客;或胸中終日無名業火暗燃,不定什麽時候,便火冒三丈,起鬧架秧子,唯恐天下不亂。
那麻木不仁已無衝動可言的看客,像極了鄭老栓。去往有“熱鬧”處,一心隻想的是少花錢,快辦成自己的事,成功地得到蘸了人血的饅頭,好治肺癆兒子的病。至於蘸的是何人的血,那人何以被砍頭,冤枉不冤枉,他是漠不關心的。即使明知那人被殺害,是為了替他這樣的一些人創建一個好社會,他也絕不惋惜那樣的人之被殺害。悠悠萬事,唯將饅頭淋淋漓漓地蘸了那人的血為大。斯事是他眼前之最大利益。至於將來,他是不考慮的。也根本不相信,有人會為了許多別人的將來而寧可掉自己的腦袋。
那唯恐天下不亂的,圍觀時,“很像久餓的人見食物一般,眼裏閃出一種攫取的光”。——在《藥》中,他們倒賣血饅頭,如同稀貨販子在鬼市兜售稀貨。那是天下將亂倘未亂時,他們所獲的一種好處。
比之於純粹的看客,他們“湊熱鬧”、“看熱鬧”的心理很不純粹。倘有什麽騷亂發生,他們便會像阿q一樣,趁火打劫,搶掠些財物。然後裝出不曾參與的樣子,看參與了或被冤枉了的人遭到追捕、殺頭,僥倖而且同樣的幸災樂禍,連點兒兔死狐悲也全然沒有,隻不過又當成一種“熱鬧”罷了。
從魯迅那個時代到“文革”再到電腦普及前,中國之看客一茬茬繁殖,從沒怎麽少過。“文革”時期反而更多了起來。因為那一時期,想不當看客都不行。可以這麽說,幾代中國人是看那種“熱鬧”看過來的。
雖然“文革”已成歷史,中國人愛看“熱鬧”一點卻早已成習。
僅僅翻閱一下八十年代十年中的報紙便不難發現這樣的報導——女子當街遭到輪姦而圍觀者眾!
卻不像古代的時候有義士出現。
連就待在不遠處的什麽機關、什麽單位的傳達室裏的人,守著電話機,耳聽著呼救之聲悽慘,都懶得以舉手之勞抓起電話報警。
至於有人要跳樓,圍觀者不耐煩地催促其跳的事,更是接二連三。
中國之看客,可謂世界之最。
最令心理正常的人嫌惡。
如今情況好多了,一由於城市管理水平大大提高;二由於電腦的普及,看客們都轉移到網絡上去了。
三、人類是地球上最愛看“熱鬧”的物種
人類出現以前,地球上本無“熱鬧”。如果人類至今仍未出現,地球上便還是沒有“熱鬧”可言。
除了猴子和猩猩,地球上的一概動物,從巨大到渺小,從一個“紀”到下一個“紀”到現在,皆無看“熱鬧”的習性。
我們沒見到什麽大動物圍得裏三圈外三圈的,看一群螞蟻怎麽樣將一條毛紮紮的大肉蟲製伏並拖入蟻穴的情形;即使兩窩螞蟻大混戰它們也是沒那份閑心觀看的。盡管其場麵放大了驚心動魄,盡管某些動物的視力比人還強。
我們也沒見過兩頭獅子爭奪地盤,而另外一些獅子以及三五成群的獵豹、鬣狗什麽的蹲在不遠處,邊看邊叫,發出人類那種類似起鬧的聲音。
掠食猛獸從食草類動物群中撲倒了一隻,躲得遠了的食草類動物群傾刻恢復平靜,又若無其事地吃草——那是由於天性的麻木,但卻並不圍觀同類之被撕碎。它們那種麻木,人類身上也經常表現出來的;但人類身上還經常表現出來的對同類陷於慘境的“熱鬧”看得樂在其中的情形,卻從未在任何動物身上發生過。
不錯,獅子們爭食一頭角馬、鬣狗、禿鷲什麽的也圍著看。那時的鬣狗、禿鷲們,眼中也確乎地露出“想要攫取到什麽”的目光。
它們要攫取到剩屍而已,與看“熱鬧”是兩碼事。
自從人類出現以後,以人的眼看,這世界種種的“熱鬧”多了起來,對於人類大有看頭——包括另外一些人陷於悲慘。倘某一陣子這世界上缺少“熱鬧”,人類便會製造出來。
人類對於人類犯下的罪惡,是地球上任何動物從不曾對別的動物,更不曾對自己的同類犯下過的。人類不但殘害同類,還挖空心思“研發”許多種方法折磨同類,或為逼供,或為解恨,或隻為取樂。
以此點而言,“獸性大發”一詞,實在是對動物的誣衊。若反過來說動物之兇殘是兇殘的人性體現,倒是有根據的形容。
人類為什麽會那樣呢?
這要從人吃人的歷史說起。
我們都知道的,我們的祖先曾經互吃,這是不爭的事實。動物也有互吃的時候,但往往是在特定情況下,不經常。而古人類的互吃,曾是一件很經常的事。
一個部落的古人類抓住了另一部落中的一個,準備著要吃後者了。於是圍著火堆蹦蹦踏踏,拍手齊叫,那是開吃時本能的快樂。之後,開始操刀肢解了,像今天的廚子剖魚或剁雞塊。而小崽子們,瞪著他們的小眼睛看,鮮血四濺,哀號聲聲,他們也絕不會捂上眼睛和耳朵。
那是他們習以為常了的,也是他們最初所慣看的“熱鬧”。後來小崽子們長大了,一個個兇殘無比。看慣了吃同類之“熱鬧”的他們,並且也很愛吃,長大後能不比野獸更兇殘嗎?他們的小崽子又不同了,“進化”了些,無師自通,居然虐待起被縛住並即將被吃的同類來,用木棍挑出可悲的後者們的眼,或用石刀割下後者們的鼻子、耳朵。在哀號中獲得了樂趣、快感。那是他們“創造”的樂子,也帶給包括父母在內的全部族一種樂子,於是受到鼓勵。大人還相幫著那麽幹,又於是營造出“熱鬧”的氣象。
後來,人吃人不那麽容易了。因為有的部落壯大了,有的部落幾乎被吃光了、消亡了。互相也特戒備,抓住一兩個,不夠分吃。
於是被抓住的人,就有了另一種用途——作為祭品。
祭是儀式。源於人類對某種圖騰的敬畏之心,也源於祈禱之願。
現代的我們,寫下或讀到某人、某些人因某種“原因”成為某事件過程中的“祭品”時,細一尋思,短短一行字,意味著多麽血腥的不幸和多麽巨大的恐怖啊!
再後來,那是幾多的一千年後,人類不再以同類的頭和心來祭祀了,代之以牲畜了——遂成習俗,沿襲至今。然歐洲已不如此,亞洲故之。中國的農村,尤其不改。殺牲宰畜,便仍是農村孩子們所慣看的“熱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