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基本上同意魯迅的話。
但僅限於相對魯迅而言。
正如“不想當將軍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一句話,隻有出自拿破崙之口才有深意。
我也是被屢屢損傷“牙眼”的人,但早已習慣了。我認為中國的文壇,一向便充滿了“江湖氣”。人在江湖,不可太嬌。何況,我的“牙眼”被損傷過的程度,大抵都在可以忘卻的範圍。我被襲擊了,就像獸那樣,遁躲起來,用自己舌舔自己的傷。如果被小人布設的力緊齒銳的夾子夾住了,我想我會像熊或狼一樣啃斷自己的爪骨。殘了也要好好活著,並且尤要好好寫作。好好活著並不等於為了報復活著,不為了報復活著又並不就意味著寬容。
人應該這樣——第一不嬌。你憑什麽就不可以被傷害一次?你有什麽特殊的?你有什麽特別的?你是文壇王子或公主麽?第二要吸取教訓。即使你是一頭熊,也隻有四隻爪子。如果被夾掉了一隻又被夾掉了一隻,報復和寬容實際上對你都沒區別了。第三,對於小人的傷害伎倆也可以輕蔑置之。魯迅先生又曾說過——最大的輕蔑,是連目光也不瞥過去,而輕蔑比實行報復好。文壇之上,沒有殺父之仇,沒有誰推誰孩子下井的故事,輕蔑也就足夠了。第四,主張寬容的人有幾種。倘矛盾原來可以化解,後果對其中一方並不關乎身敗名裂,可能還有雙方意氣用事的成分,則主張寬容的人,定比主張報復的人居心良好。倘一方受著嚴重的傷害,另一方洋洋得意者,有第三者曖味於公理,曖昧於道義,半點兒正直也沒有,隻對受著嚴重傷害的一方盡說寬容——這樣的“善良”的人,我也是不與接近的。我不見得會反其道而蓄謀報復,但會將他們列在不可做朋友的人一類。
過於自私自利而又毫無正義感可言的男人我不與之交往。
玩世不恭的男作家我不與之交往——我不能容忍男人身上的紈絝。玩世不恭加上紈絝放縱,我以為接近著佩戴文人徽章的流氓。
過於追求虛榮而又毫無同情心的女人我不與之交往。
女人而毫無虛榮是為女神。
女神又是根本沒有的。
所以我說“過於”,“過於”的女人在中國現在越來越多了。
我不會主動與任何女人交往。
對於男人,我最能原諒的缺點是輕信。
我也不與從沒上過當受過騙的男人交往,卻不拒絕與革心洗麵了的騙子交往。
對於女人,我最能原諒的缺點是無知和懦弱。
卡耐基說,一個人事業的成功是85%的人際關係加上15%的專業技術,你同意嗎?
這個卡耐基純粹是胡說八道。
公關小姐、交際秘書、庸官、直銷雇員以及一切專業上沒有出息的人,才會拿出85%的時間和精力去搞人際關係。對於此外的人,卡耐基的話反過來才有些正確性。科學、現代技術、醫學、藝術,如果從事於這些領域的人們僅僅具有15%的專業能力,而且認為足夠了,於是熱衷於用85%的頭腦去搞人際關係,則人類現在肯定還處在中世紀。即使寫作這麽庸常的事情,僅靠15%的能力,也是很難從事終生的。
一個人的人際交往的能力真的需要很大很大麽?其交往半徑真的是越大越好麽?
一位教授有必要也跟“追星族”們一樣去結交影視明星歌星麽?
一位學者非得去結交官員麽?
一位作家非得和商人過從甚密麽?
一名年輕人何必到處發名片索名片?
每個人都應該具有這樣的能力——在學校,在單位,在社區,盡量使自己的存在不令別人討厭。依我看誰都不必刻意去獲得別人們的喜歡,不令別人討厭也就足夠了。人能做到這一點其實已很不容易。因為中國人的劣性之一便是一向嫌惡自己的同胞,這一種由來已久的嫌惡有一百種以上的理由支持著。所以一個中國人要處理好和自己同胞的關係,的確需要多方麵的起碼的修養。
一個人不可能也沒必要天天總在那兒按別人們的好惡改變自己,還要做好另外的許多事。所以,達到起碼的修養就可以了。因為我們大多數人活著的目的、意義和價值並不是做君子,而是首先避免做小人。
我讓我初三時的兒子替我寄一封掛號信,他問我到了郵局該說什麽。
我交代他在我出門後替我給一位朋友回電話,結果他辜負了我的信任——不是因為忘了,而是不敢在電話裏跟陌生人說話。
這當然是不行的。
所以有待培養,必須提高——與人交往的起碼能力。
提高到什麽程度?——能與人正常交往的程度就行了。
我們哈爾濱人,將那種滿世界忙忙碌碌地交際的人叫“社會人兒”。而一個人變成了這樣,也就太不務正業令人討厭了。
我可不願我的兒子將來是一個“社會人兒”。
我不主張年輕人培養什麽“交際”能力。年紀輕輕的,時間和精力不用在正地方,“交”的什麽“際”?
但是起碼應該做到,在學校、在單位、在社區,因自己的存在,那小小的人際環境多了一份安定、一份親和、一份善良友愛……
怎樣才算成功的人際交往呢?前人較滿足於人生得一知己足矣,而現代人是不是更看重關係網絡四通八達?
人生得一知己固然少點。得“一幫”也就不叫知己了,成“弟兄會”了。三五知己可也。這我有——在中學老同學和兵團戰友中。我若遭遇什麽天災人禍,他們會以最快的速度趕到北京。我若中年早逝,他們會悲淚泗流。他們是我的“情感財富”,我滿足於此。
關係網絡四通八達?——這真可怕。聽來可怕,想來更可怕。那樣的人還算是一個人麽?不成了一台電腦了麽?
電腦網路上能產生什麽知己?——隻能產生有用的人或互利的人罷了。
我隻知世上有一種友情如陳釀——我珍重這一種友情。我對這一種友情的原則是——絕不利用了來將自己的困難強加於人。
80—90年代的人際關係商品化,60—70年代的人際關係政治化,你同意嗎?
基本如此。
商品化的人際關係,人還能保留有一部分“自主權”。你不願對人那樣,你可以不那樣。你不願別人那樣滋擾你,你可以遠避那樣的人。
商業時代並不能將它的功利目的強加在任何人身上。
定睛細看,所謂人際關係的商品化,無不是人與人自願的。
而在政治時代,人沒有絲毫的“自主權”。政治對人的強加帶有不可抗性,每一個人都無法置其度外。你不願對人那樣,你已觸犯了政治。別人對你那樣,也有政治要求作為正當的理由。
在商業時代,人起碼擁有這樣一種自由——自我隔絕的自由。自己將自己像猴子似的關在籠中,冷眼相看外麵的世界或精彩或無奈。
但僅限於相對魯迅而言。
正如“不想當將軍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一句話,隻有出自拿破崙之口才有深意。
我也是被屢屢損傷“牙眼”的人,但早已習慣了。我認為中國的文壇,一向便充滿了“江湖氣”。人在江湖,不可太嬌。何況,我的“牙眼”被損傷過的程度,大抵都在可以忘卻的範圍。我被襲擊了,就像獸那樣,遁躲起來,用自己舌舔自己的傷。如果被小人布設的力緊齒銳的夾子夾住了,我想我會像熊或狼一樣啃斷自己的爪骨。殘了也要好好活著,並且尤要好好寫作。好好活著並不等於為了報復活著,不為了報復活著又並不就意味著寬容。
人應該這樣——第一不嬌。你憑什麽就不可以被傷害一次?你有什麽特殊的?你有什麽特別的?你是文壇王子或公主麽?第二要吸取教訓。即使你是一頭熊,也隻有四隻爪子。如果被夾掉了一隻又被夾掉了一隻,報復和寬容實際上對你都沒區別了。第三,對於小人的傷害伎倆也可以輕蔑置之。魯迅先生又曾說過——最大的輕蔑,是連目光也不瞥過去,而輕蔑比實行報復好。文壇之上,沒有殺父之仇,沒有誰推誰孩子下井的故事,輕蔑也就足夠了。第四,主張寬容的人有幾種。倘矛盾原來可以化解,後果對其中一方並不關乎身敗名裂,可能還有雙方意氣用事的成分,則主張寬容的人,定比主張報復的人居心良好。倘一方受著嚴重的傷害,另一方洋洋得意者,有第三者曖味於公理,曖昧於道義,半點兒正直也沒有,隻對受著嚴重傷害的一方盡說寬容——這樣的“善良”的人,我也是不與接近的。我不見得會反其道而蓄謀報復,但會將他們列在不可做朋友的人一類。
過於自私自利而又毫無正義感可言的男人我不與之交往。
玩世不恭的男作家我不與之交往——我不能容忍男人身上的紈絝。玩世不恭加上紈絝放縱,我以為接近著佩戴文人徽章的流氓。
過於追求虛榮而又毫無同情心的女人我不與之交往。
女人而毫無虛榮是為女神。
女神又是根本沒有的。
所以我說“過於”,“過於”的女人在中國現在越來越多了。
我不會主動與任何女人交往。
對於男人,我最能原諒的缺點是輕信。
我也不與從沒上過當受過騙的男人交往,卻不拒絕與革心洗麵了的騙子交往。
對於女人,我最能原諒的缺點是無知和懦弱。
卡耐基說,一個人事業的成功是85%的人際關係加上15%的專業技術,你同意嗎?
這個卡耐基純粹是胡說八道。
公關小姐、交際秘書、庸官、直銷雇員以及一切專業上沒有出息的人,才會拿出85%的時間和精力去搞人際關係。對於此外的人,卡耐基的話反過來才有些正確性。科學、現代技術、醫學、藝術,如果從事於這些領域的人們僅僅具有15%的專業能力,而且認為足夠了,於是熱衷於用85%的頭腦去搞人際關係,則人類現在肯定還處在中世紀。即使寫作這麽庸常的事情,僅靠15%的能力,也是很難從事終生的。
一個人的人際交往的能力真的需要很大很大麽?其交往半徑真的是越大越好麽?
一位教授有必要也跟“追星族”們一樣去結交影視明星歌星麽?
一位學者非得去結交官員麽?
一位作家非得和商人過從甚密麽?
一名年輕人何必到處發名片索名片?
每個人都應該具有這樣的能力——在學校,在單位,在社區,盡量使自己的存在不令別人討厭。依我看誰都不必刻意去獲得別人們的喜歡,不令別人討厭也就足夠了。人能做到這一點其實已很不容易。因為中國人的劣性之一便是一向嫌惡自己的同胞,這一種由來已久的嫌惡有一百種以上的理由支持著。所以一個中國人要處理好和自己同胞的關係,的確需要多方麵的起碼的修養。
一個人不可能也沒必要天天總在那兒按別人們的好惡改變自己,還要做好另外的許多事。所以,達到起碼的修養就可以了。因為我們大多數人活著的目的、意義和價值並不是做君子,而是首先避免做小人。
我讓我初三時的兒子替我寄一封掛號信,他問我到了郵局該說什麽。
我交代他在我出門後替我給一位朋友回電話,結果他辜負了我的信任——不是因為忘了,而是不敢在電話裏跟陌生人說話。
這當然是不行的。
所以有待培養,必須提高——與人交往的起碼能力。
提高到什麽程度?——能與人正常交往的程度就行了。
我們哈爾濱人,將那種滿世界忙忙碌碌地交際的人叫“社會人兒”。而一個人變成了這樣,也就太不務正業令人討厭了。
我可不願我的兒子將來是一個“社會人兒”。
我不主張年輕人培養什麽“交際”能力。年紀輕輕的,時間和精力不用在正地方,“交”的什麽“際”?
但是起碼應該做到,在學校、在單位、在社區,因自己的存在,那小小的人際環境多了一份安定、一份親和、一份善良友愛……
怎樣才算成功的人際交往呢?前人較滿足於人生得一知己足矣,而現代人是不是更看重關係網絡四通八達?
人生得一知己固然少點。得“一幫”也就不叫知己了,成“弟兄會”了。三五知己可也。這我有——在中學老同學和兵團戰友中。我若遭遇什麽天災人禍,他們會以最快的速度趕到北京。我若中年早逝,他們會悲淚泗流。他們是我的“情感財富”,我滿足於此。
關係網絡四通八達?——這真可怕。聽來可怕,想來更可怕。那樣的人還算是一個人麽?不成了一台電腦了麽?
電腦網路上能產生什麽知己?——隻能產生有用的人或互利的人罷了。
我隻知世上有一種友情如陳釀——我珍重這一種友情。我對這一種友情的原則是——絕不利用了來將自己的困難強加於人。
80—90年代的人際關係商品化,60—70年代的人際關係政治化,你同意嗎?
基本如此。
商品化的人際關係,人還能保留有一部分“自主權”。你不願對人那樣,你可以不那樣。你不願別人那樣滋擾你,你可以遠避那樣的人。
商業時代並不能將它的功利目的強加在任何人身上。
定睛細看,所謂人際關係的商品化,無不是人與人自願的。
而在政治時代,人沒有絲毫的“自主權”。政治對人的強加帶有不可抗性,每一個人都無法置其度外。你不願對人那樣,你已觸犯了政治。別人對你那樣,也有政治要求作為正當的理由。
在商業時代,人起碼擁有這樣一種自由——自我隔絕的自由。自己將自己像猴子似的關在籠中,冷眼相看外麵的世界或精彩或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