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有兩種不同的含義。一是精神性的,旨在追求個人完善,此種追求若賦予神聖的名義, 便進入宗教的領域。一是實用性的,旨在維護社會秩序,此種維護若輔以暴力的手段,便進 入法律的領域。
實際上這是兩種完全不同的東西,混淆必生惡果。試圖靠建立某種社會秩序來強製實現個人 完善,必導致專製主義。把社會秩序的取捨完全交付個人良心來決定,必導致無政府主義。
我發現,許多時候,我以為自己在思考,其實腦子裏隻是在做著文字的排列組合。
這肯定是以文字為生的人的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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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作的理由
周國平
文字的確不能替我們留住生活中最好的東西,它又不願退而去記敘其次好的東西 ,於是便奮力創造出另一種最好的東西,這就有了文學。
為什麽寫作,而不是不寫作?
拿起書,不安--應當自己來寫作。拿起筆,不安--應當自己來生活。
我是一個有文字癖的人,這癖有種種可笑的表現--
人前人後,我的閑著的手指會不由自主地在桌上、在褲腿上、在另一根指頭上畫字。
上廁所時,我會一遍遍默讀麵前牆壁上寫著的"小便入池"之類的字。
我捨不得扔掉任何一張我明知無用的小紙片,隻要上麵寫有字跡,似乎是因為意識到我不能 再得到一張照原樣寫有這些字跡的小紙片了。
我不知道,寫作究竟是我患這病的原因呢,抑或隻是結果。
這是我小時候喜歡玩的一個遊戲:把我的幼稚的習作工整地抄寫在紙上,然後裝訂成一本本 小書。
現在,我已經正式出版了好幾本書了。可是,我羞愧地發現,裏麵仍有太多幼稚的習作。我 安慰自己說:我最好的東西還沒有寫出來,在那之前寫的當然仍是幼稚的習作啦。接著我聽 見自己責備自己:既然這樣,我為什麽要把這些幼稚的習作變成書呢?聽到這個責備,我忽 然理解了並且原諒了自己:原來,我一直不過是在玩著小時候喜歡玩的遊戲罷了。
寫作是一種習慣。對於養成了這種習慣的人來說,幾天不寫作就會引起身心失調。在此意義 上,寫作也是他們最基本的健身養生之道。
為何寫作?為了安於自己的笨拙和孤獨。為了有理由整天坐在家裏,不必出門。為了吸菸時 有一種合法的感覺。為了可以不遵守任何作息規則同時又生活得有規律。寫作是我的吸毒和 慢性自殺,同時又是我的體操和養身之道。
創造的快樂在於創造本身。對於我來說,寫出好作品本身就是最大的快樂,至於這作品能否 給我帶來好名聲或好收益,那隻是枝節問題。再高的稿費也是會被消費掉的,可是,好作品 本身是不會被消費掉的,一旦寫成,它就永遠存在,永遠屬於我了,成了我的快樂的不竭源 泉。
由於這個原因,我當然就不屑於僅僅為了名聲和稿酬寫作。我不會為了微小的快樂而捨棄我 的最大的快樂。
我對身後名毫無興趣,因為我太清楚死後的虛無。我寫作,第一是因為寫作本身使我愉快, 第二是因為作品發表後讀者的共鳴使我愉快。就後者而言,我對身前名是在乎的,不過那應 該是真實的名聲,從中我的確能感受到讀者對我的喜愛。所以,我從來不像有些人那樣請人 寫書評,對我的作品的反響完全是自發的。
我寫作從來就不是為了影響世界,而隻是為了安頓自己--讓自己有事情做,活得有意義或 者似乎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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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作的態度
周國平
對於一個寫作者來說,最大的浪費莫過於為了應付發表的需要而炮製虛假的文字 ,因而不再有暇為真正屬於自己的思想和感受錘鍊語言的功夫。這就好像一個母親忙於作為 母親協會的成員拋頭露麵,因而不再有暇照料自己的孩子。
法國作家列那爾說:"我把那些還沒有以文學為職業的人稱作經典作家。"
我對此話的理解是:惟有那些出於自身生命需要而從事寫作的人,才能夠攀上文學的高峰。 也就是說,不是為了他人,僅僅為了自己,隻寫自己真正想寫並且真正使自己滿意的作品, 於是這樣的作品也就有可能屬於一切人,成為不朽的經典作品。
我相信列那爾的意思並非說,凡業餘作者都是經典作家。事實上,多少業餘作者都是把文學 當作職業來追求的。前提是巨大的才能,而源自生命需要的創作衝動本身就是天才的徵兆。 列那爾的定義實際上是對這樣的天才的一個警告:在他們成功之後,一旦他們僅僅出於職業 習慣而寫作,他們便不再是經典作家了。
寫作是永無止境的試驗。一個以寫作為生的人不得不度過不斷試驗的一生。
我很想與出版界斷交一段時間,重返孤獨和默默無聞,那樣也許能寫出一些好東西。寫作時 懸著一個出版的目標,往往寫不好。可是,如果沒有外來的催迫,我又不免會偷懶,可能流 失一些好東西。當然,最好的東西永遠是由內在的催迫產生的。
有一家出版社籌劃了一套"名人日記"叢書,向我約稿,我拒絕了。我對生前出版日記、書 信之類總是感到猶豫,倒不是怕泄露隱私,因為在編輯時是可以把不想公開的內容刪去的。 我是怕從此以後,寫日記寫信時會不由自主地做作,麵對的不再是自己和朋友,而是公眾。 我想對自己和朋友還是仁慈一點吧,不要把僅剩的一小塊私人生活領地也充公了。
我的寫作應該同時也就是我的精神生活,兩者必須合一,否則其價值就應受到懷疑。
如果我的寫作缺乏足夠的內在動力,就讓我什麽也不寫,什麽也寫不出好了。說到底,一種 沒有內在動力的寫作隻不過是一種技藝罷了。我已經發現,人一旦掌握了某種技藝,就很容 易受這種技藝限製和支配,像工匠一樣沉湎其中,以為這就是人生意義之所在,甚至以為這 就是整個世界。可是,跳出來看一看,世界大得很,無論在何種技藝中生活一輩子終歸都是 可憐復可憐的。最重要的是靈魂的認真和活潑,是內在的精神生活的連貫性,而不是寫作。 如果沒有這種內在的生活,身體在外部世界裏做什麽都無所謂,寫作、自然探險、社會活動 等等都沒有根本的價值。反之,一個人就可以把所有這些活動當做他的精神生活的形式。到 目前為止,我仍相信寫作是最適合於我的方式,可是誰知道呢,說不定我的想法會改變,有 一天我會換一種方式生活……
如果我現在死去,我會為我沒有寫出某些作品而含恨,那是屬於我的生命本質的作品,而我 竟未能及時寫出。至於我是否寫出了那些學術著作,並不會如此牽動我的感情。
我應該著眼於此來安排我的寫作的輕重緩急。
我的天性更是詩人而不是學者,這也許是因為我的感受力遠勝於記憶力。我可以憑勤奮成為 學問家,但那不會使我愉快。我愛自己的體悟遠甚於愛從別人那裏得來的知識。
我的追求:表達真正屬於我自己的人生體悟。不拘形式,學術研究和人生探索,哲學和文學 ,寫作和翻譯,皆無不可。在精神生活的深處,並無學科之分。人類和個人均如此。
實際上這是兩種完全不同的東西,混淆必生惡果。試圖靠建立某種社會秩序來強製實現個人 完善,必導致專製主義。把社會秩序的取捨完全交付個人良心來決定,必導致無政府主義。
我發現,許多時候,我以為自己在思考,其實腦子裏隻是在做著文字的排列組合。
這肯定是以文字為生的人的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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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作的理由
周國平
文字的確不能替我們留住生活中最好的東西,它又不願退而去記敘其次好的東西 ,於是便奮力創造出另一種最好的東西,這就有了文學。
為什麽寫作,而不是不寫作?
拿起書,不安--應當自己來寫作。拿起筆,不安--應當自己來生活。
我是一個有文字癖的人,這癖有種種可笑的表現--
人前人後,我的閑著的手指會不由自主地在桌上、在褲腿上、在另一根指頭上畫字。
上廁所時,我會一遍遍默讀麵前牆壁上寫著的"小便入池"之類的字。
我捨不得扔掉任何一張我明知無用的小紙片,隻要上麵寫有字跡,似乎是因為意識到我不能 再得到一張照原樣寫有這些字跡的小紙片了。
我不知道,寫作究竟是我患這病的原因呢,抑或隻是結果。
這是我小時候喜歡玩的一個遊戲:把我的幼稚的習作工整地抄寫在紙上,然後裝訂成一本本 小書。
現在,我已經正式出版了好幾本書了。可是,我羞愧地發現,裏麵仍有太多幼稚的習作。我 安慰自己說:我最好的東西還沒有寫出來,在那之前寫的當然仍是幼稚的習作啦。接著我聽 見自己責備自己:既然這樣,我為什麽要把這些幼稚的習作變成書呢?聽到這個責備,我忽 然理解了並且原諒了自己:原來,我一直不過是在玩著小時候喜歡玩的遊戲罷了。
寫作是一種習慣。對於養成了這種習慣的人來說,幾天不寫作就會引起身心失調。在此意義 上,寫作也是他們最基本的健身養生之道。
為何寫作?為了安於自己的笨拙和孤獨。為了有理由整天坐在家裏,不必出門。為了吸菸時 有一種合法的感覺。為了可以不遵守任何作息規則同時又生活得有規律。寫作是我的吸毒和 慢性自殺,同時又是我的體操和養身之道。
創造的快樂在於創造本身。對於我來說,寫出好作品本身就是最大的快樂,至於這作品能否 給我帶來好名聲或好收益,那隻是枝節問題。再高的稿費也是會被消費掉的,可是,好作品 本身是不會被消費掉的,一旦寫成,它就永遠存在,永遠屬於我了,成了我的快樂的不竭源 泉。
由於這個原因,我當然就不屑於僅僅為了名聲和稿酬寫作。我不會為了微小的快樂而捨棄我 的最大的快樂。
我對身後名毫無興趣,因為我太清楚死後的虛無。我寫作,第一是因為寫作本身使我愉快, 第二是因為作品發表後讀者的共鳴使我愉快。就後者而言,我對身前名是在乎的,不過那應 該是真實的名聲,從中我的確能感受到讀者對我的喜愛。所以,我從來不像有些人那樣請人 寫書評,對我的作品的反響完全是自發的。
我寫作從來就不是為了影響世界,而隻是為了安頓自己--讓自己有事情做,活得有意義或 者似乎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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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作的態度
周國平
對於一個寫作者來說,最大的浪費莫過於為了應付發表的需要而炮製虛假的文字 ,因而不再有暇為真正屬於自己的思想和感受錘鍊語言的功夫。這就好像一個母親忙於作為 母親協會的成員拋頭露麵,因而不再有暇照料自己的孩子。
法國作家列那爾說:"我把那些還沒有以文學為職業的人稱作經典作家。"
我對此話的理解是:惟有那些出於自身生命需要而從事寫作的人,才能夠攀上文學的高峰。 也就是說,不是為了他人,僅僅為了自己,隻寫自己真正想寫並且真正使自己滿意的作品, 於是這樣的作品也就有可能屬於一切人,成為不朽的經典作品。
我相信列那爾的意思並非說,凡業餘作者都是經典作家。事實上,多少業餘作者都是把文學 當作職業來追求的。前提是巨大的才能,而源自生命需要的創作衝動本身就是天才的徵兆。 列那爾的定義實際上是對這樣的天才的一個警告:在他們成功之後,一旦他們僅僅出於職業 習慣而寫作,他們便不再是經典作家了。
寫作是永無止境的試驗。一個以寫作為生的人不得不度過不斷試驗的一生。
我很想與出版界斷交一段時間,重返孤獨和默默無聞,那樣也許能寫出一些好東西。寫作時 懸著一個出版的目標,往往寫不好。可是,如果沒有外來的催迫,我又不免會偷懶,可能流 失一些好東西。當然,最好的東西永遠是由內在的催迫產生的。
有一家出版社籌劃了一套"名人日記"叢書,向我約稿,我拒絕了。我對生前出版日記、書 信之類總是感到猶豫,倒不是怕泄露隱私,因為在編輯時是可以把不想公開的內容刪去的。 我是怕從此以後,寫日記寫信時會不由自主地做作,麵對的不再是自己和朋友,而是公眾。 我想對自己和朋友還是仁慈一點吧,不要把僅剩的一小塊私人生活領地也充公了。
我的寫作應該同時也就是我的精神生活,兩者必須合一,否則其價值就應受到懷疑。
如果我的寫作缺乏足夠的內在動力,就讓我什麽也不寫,什麽也寫不出好了。說到底,一種 沒有內在動力的寫作隻不過是一種技藝罷了。我已經發現,人一旦掌握了某種技藝,就很容 易受這種技藝限製和支配,像工匠一樣沉湎其中,以為這就是人生意義之所在,甚至以為這 就是整個世界。可是,跳出來看一看,世界大得很,無論在何種技藝中生活一輩子終歸都是 可憐復可憐的。最重要的是靈魂的認真和活潑,是內在的精神生活的連貫性,而不是寫作。 如果沒有這種內在的生活,身體在外部世界裏做什麽都無所謂,寫作、自然探險、社會活動 等等都沒有根本的價值。反之,一個人就可以把所有這些活動當做他的精神生活的形式。到 目前為止,我仍相信寫作是最適合於我的方式,可是誰知道呢,說不定我的想法會改變,有 一天我會換一種方式生活……
如果我現在死去,我會為我沒有寫出某些作品而含恨,那是屬於我的生命本質的作品,而我 竟未能及時寫出。至於我是否寫出了那些學術著作,並不會如此牽動我的感情。
我應該著眼於此來安排我的寫作的輕重緩急。
我的天性更是詩人而不是學者,這也許是因為我的感受力遠勝於記憶力。我可以憑勤奮成為 學問家,但那不會使我愉快。我愛自己的體悟遠甚於愛從別人那裏得來的知識。
我的追求:表達真正屬於我自己的人生體悟。不拘形式,學術研究和人生探索,哲學和文學 ,寫作和翻譯,皆無不可。在精神生活的深處,並無學科之分。人類和個人均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