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我的這個理解,《馬太福音》裏的另一則故事可作印證。一個富人問耶穌怎樣才能得到 永恆的生命,耶穌勸他把財產全部捐給窮人,那富人聽了垂頭喪氣而離去。於是,耶穌對門 徒說:"富人要進入天國,比駱駝穿過針眼還要困難。"富人之所以難以進入天國,其原因 正與小孩之所以容易進入天國相同。對耶穌所說的富人,不妨作廣義的解釋,凡是把自己所 占有的世俗的價值,包括權力、財產、名聲等等,看得比精神的價值更寶貴,不肯捨棄的人 ,都可以包括在內。如果心地不明,我們在塵世所獲得的一切就都會成為負擔,把我們變成 負重的駱駝,而把通往天國的路堵塞成針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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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狂妄者最無信仰


    周國平


    耶穌說了一個比喻:一個人有一百隻羊,其中一隻迷失了,他找到了時的高興,比 有那沒有迷失的九十九隻更強烈。


    為什麽呢?看重財產的人一定會說:這還不簡單,因為他避免了這一隻羊的損失,而那九十 九隻羊反正沒有迷失,就不存在損失的問題。如果是這個看重財產的人丟失了一隻羊,你送 給他兩隻羊,讓他不再去尋找那一隻迷失的羊,他一定會喜出望外的。


    著眼於財產的得失,當然完全不能領會耶穌的這個比喻。耶穌接著告訴我們:"一個罪人的 悔改,在天上的喜樂會比已經有了九十九個無需悔改的義人所有的喜樂還要大呢。"原來, 耶穌的意思是說,上帝喜歡迷途的羊要遠勝於從不迷途的羊,喜歡悔改的罪人要遠勝於無需 悔改的義人。一句話,上帝喜歡會犯錯誤的人,不喜歡一貫正確的人。


    不喜歡一貫正確的人--這是耶穌心目中的上帝的鮮明特徵。因為所謂一貫正確,不過是自 以為一貫正確罷了,不過是狂妄罷了。在禱告時,法利賽人向上帝誇耀自己的功德,收稅的 人(古羅馬時代最為一般民眾所厭惡的人)向上帝懺悔自己的罪孽。耶穌評論道:上帝眼裏的 義人是後者。他再三宣布:"上帝要把自高的人降為卑微,又高舉甘心自卑的人。"耶穌還 特別討厭那些喜歡以道德法官自居的人,警告說:"不要評斷人,上帝就不審斷你們;不要 定人的罪,上帝就不定你們的罪;要饒恕人,上帝就饒恕你們。"也就是說,在上帝的法庭 上,好評斷他人、定人之罪的人將受到最嚴厲的審判,不寬容的人將最不能得到寬恕。


    基督教的原罪說強調人生而有罪,這個教義有消極的作用,容易導向對生命的否定。不過, 我覺得對之也可以做積極的理解。人之區別於動物,在於人有理性和道德。然而,人的理性 是有限度的,人的道德是有缺陷的,這又是人區別於神的地方。所謂神,不一定指宇宙間的 某個主宰者,不妨理解為全知和完美的一個象徵。看到人在理性上並非全知,在道德上並非 完人,這一點非常重要。蘇格拉底正因為知道自己無知,所以被阿波羅神宣布為全希臘最智 慧的人。如果說認識到人的無知是智慧的起點,那麽,覺悟到人的不完美便是信仰的起點。 所謂信仰,其實就是不完美者對於完美境界的永遠憧憬和追求。無知並不可笑,可笑的是有 了一點知識便自以為無所不知。缺點並不可惡,可惡的是做了一點善事便自以為有權審判天 下人。在一切品性中,狂妄離智慧、也離虔誠最遠。明明是凡身肉胎,卻把自己當做神,做 出一副全知全德的模樣,作為一個人來說,再也不可能有比這更加愚蠢和更加瀆神的姿勢了 。所以,耶穌最痛恨狂妄之徒,我認為是很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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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見而信


    周國平


    《新約》記載,耶穌也常顯示一些奇蹟,例如頃刻之間治癒麻風病人、癱子、瘸腿 、瞎子,讓死人復活,用五張餅餵飽了五千人,等等。不過,耶穌自己好像並不贊成把信仰 建立在奇蹟的基礎之上。法利賽人要求他顯示奇蹟,便遭到了他的痛斥。法利賽人問上帝的 主權何時實現,他回答說:"上帝主權的實現不是眼睛所能看見的,因為上帝的主權是在你 們心裏。"


    俗話說:"眼見為實。"在物質事實的領域內,這個標準基本上是成立的。譬如說,我沒有 看見耶穌所顯示的上述奇蹟,我就不能相信它們是事實。當然,即使在事實的領域內,我們 也不可能隻相信自己的親眼所見,而拒不相信未見的一切。不過,我們對於自己未見的事實 的相信,終歸是以自己親見的事實為基礎的,所謂間接經驗以直接經驗為基礎,就是這個意 思。


    可是,在精神價值的領域內,"眼見為實"的標準就完全不適用了。理想,信仰,真理,愛 ,善,這些精神價值永遠不會以一種看得見的形態存在,它們實現的場所隻能是人的內心世 界。毫無疑問,人的內心有沒有信仰,這個差異必定會在外在行為中表現出來。但是,差異 的根源卻是在內心,正是在這無形之域,有的人生活在光明之中,有的人生活在黑暗之中。


    據我理解,耶穌是想強調,一個人以看見上帝顯靈甚至顯形為相信上帝的前提,這個前提本 身就錯了,是違背信仰的性質的。這樣的人即使真的自以為看見了某種神跡從而信了神,也 不算真有了信仰。相反,惟有鍾愛精神價值本身而不要求看見其實際效果的人,才能夠走上 信仰之路。在此意義上,不見而信正是信仰的前提。所以,耶穌說:"那些沒有看見而信的 是多麽有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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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拒絕光即已是懲罰


    周國平


    耶穌說:"光來到世上,為要使信它的人不住在黑暗裏。它來的目的不是要審判 世人,而是要拯救世人。那信它的人不會受審判,不信的人便已受了審判。光來到世上,世 人寧愛黑暗而不愛光明,而這即已是審判。"


    說得非常好。光,真理,善,一切美好的價值,它們的存在原不是為了懲罰什麽人,而是為 了造福於人,使人過一種有意義的生活。光照進人的心,心被精神之光照亮了,人就有了一 個靈魂。有的人拒絕光,心始終是黑暗的,活了一世而未嚐有靈魂。用不著上帝來另加審判 ,這本身即已是最可怕的懲罰了。


    一切偉大的精神創造都是光來到世上的證據。當一個人自己從事創造的時候,或者沉醉在既 有的偉大精神作品中的時候,他會最真切地感覺到,光明已經降臨,此中的喜樂是人世間任 何別的事情不能比擬的。讀好的書籍,聽好的音樂,我們都會由衷地感到,生而為人是多麽 幸運。倘若因為客觀的限製,一個人無緣有這樣的體驗,那無疑是極大的不幸。倘若因為內 在的蒙昧,一個人拒絕這樣的享受,那就是真正的懲罰了。偉大的作品已經在那裏,卻視而 不見,偏把光陰消磨在源源不斷的垃圾產品中,你不能說這不是懲罰。有一些發了大財的人 ,他們當然有錢去週遊世界啦,可是到了國外,對當地的自然和文化景觀毫無興趣,惟一熱 中的是購物和逛紅燈區,你不能說他們不是一些遭了判決的可悲的人。


    人心中的正義感和道德感也是光來到世上的證據。不管世道如何,世上善良人總歸是多數, 他們心中最基本的做人準則是任何世風也摧毀不了。這準則是人心中不熄的光明,凡感覺到 這光明的人都知道它的珍貴,因為它是人的尊嚴的來源,倘若它熄滅了,人就不復是人了。 世上的確有那樣的惡人,心中的光幾乎或已經完全熄滅,處世做事不再講最基本的做人準則 。他們不相信基督教的末日審判之說,也可能逃脫塵世上的法律審判,但是,在他們的有生 之年,他們每時每刻都逃不脫耶穌說的那一種審判。耶穌的這一句話像是對他們說的:"你 裏頭的光若熄滅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活著而感受不到一絲一毫做人的光榮,你不能說 這不是最嚴厲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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