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子裏的東西全部屬於散文一類。我對於這一種文體確實有所偏愛。
我在《朗潤集·自序》裏曾經談到過這個問題,到現在我仍然保留原來的意見。中國是世界上首屈一指的散文國家,歷史長,人才多,數量大,成就高,這是任何國家都無法相比的。之所以有這種情況,可能與中國的語言有關。中國漢語有其特別優越之處。表現手段最簡短,而包含的內容最豐富。
用現在的名詞來說就是,使用的勞動量最小,而傳遞的信息量最大。此外,在聲調方麵,在遣詞造句方麵,也有一些特點,最宜於抒情、敘事。有時候可能有點朦朧,但是朦朧也自有朦朧之美。“詩無達詁”,寫抒情的東西,說得太透,反而會產生淺顯之感。
我為什麽隻寫散文呢?我有點說不清楚。記得在中學的時候,我的小夥伴們給我起過一個綽號,叫做“詩人”。我當時恐怕也寫過詩,但是寫得並不多,當然也不好。為什麽竟成為“詩人”了呢?給我起這個綽號的那一些小夥伴幾乎都已作古,現在恐怕沒有人能說清楚了。其中可能包含著一個隱而不彰的信息:我一向喜歡抒情的文字。念《古文觀止》一類的書的時候,真正打動了我的心的是司馬遷的《報任安書》、陶淵明的《桃花源記》、李密的《陳情表》、韓愈的《祭十二郎文》、歐陽修的《瀧岡阡表》、蘇軾的《前赤壁賦》和《後赤壁賦》、歸有光的《項脊軒記》等一類的文字,簡直是百讀不厭,至今還都能背誦。我還有一個偏見,我認為,散文應該以抒情為主,敘事也必須含有抒情的成分,至於議論文,當然也不可缺,卻非散文正宗了。
在這裏,我想談一談所謂“身邊瑣事”這個問題。如果我的理解不錯的話,在新中國成立前,反對寫身邊瑣事的口號是一些進步的文藝工作者提出來的。我覺得,當時這樣提是完全正確的。在激烈的鬥爭中,一切渙散軍心、瓦解士氣的文章都是不能允許的。那時候確實有一些人想利用寫身邊瑣事來轉移人們的注意力,消滅人們的鬥誌。在這樣的情況下,反對寫身邊瑣事是無可非議的、順理成章的。
但是,我並不認為,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必須義正辭嚴、疾言厲色地來反對寫身邊瑣事。到了今天,歷史的經驗和教訓都已經夠多的了,我們對身邊瑣事應該加以細緻分析了。在“四人幫”肆虐時期,甚至在那個時期以前的一段時間內,文壇上出現了一批假、大、空的文學作品,憑空捏造,很少有事實依據,根據什麽“三突出”的“學說”,一個勁兒地突出、突出,突得一塌糊塗。這樣做,當然談不到什麽真實的感情。有的作品也曾流行一時,然而,曾幾何時,有誰還願意讀這樣的作品呢?大家都承認,文學藝術的精髓在於真實,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如果內容不真實,用多麽多的篇幅,寫多麽大的事件,什麽國家大事、世界大事、宇宙大事,辭藻再華麗,氣派再宏大,也無濟於事,也是不能感人的。文學作品到了這個地步,簡直是一齣悲劇。我們千萬不能再走這一條路了。
回頭再看身邊瑣事。古今中外都有不少的文章寫的確實是一些身邊瑣事,絕不是國家大事,無關大局。但是,作者的感情真摯、樸素,語言也不故意扭捏做作,因而能感動讀者,甚至能讓時代不同、地域不同的讀者在內心深處起著共鳴。這樣寫身邊瑣事的文章能不給以很高的評價嗎?我上麵列舉的那許多篇古文,哪一篇寫的不是身邊瑣事呢?連近代人寫的為廣大讀者所喜愛的一些文章,比如魯迅的抒情散文,朱自清的《背影》、《荷塘月色》等名篇,寫的難道都是國家大事嗎?我甚至想說,沒有身邊瑣事,就沒有真正好的散文。所謂身邊瑣事,範圍極廣。從我上麵舉出的幾篇古代名作來看,親屬之情占有極其重要的地位。在錯綜複雜的社會生活中,親屬和朋友的生離死別,最容易使人們的感情激動。此外,人們也隨時隨地都能遇到一些美好的、悲哀的、能撥動人們心弦的事物,值得一寫。自然景色的描繪,在古今中外的散文中也占有很大的比例。讀了這樣的文章,我們的感情最容易觸動,我們不禁就會想到,我們自己對待親屬和朋友有一種什麽感情,我們對一切善良的人、一切美好的事物是一種什麽態度。至於寫景的文章,如果寫的是祖國之景,自然會啟發我們熱愛祖國;如果寫的是自然界的風光,也會啟發我們熱愛大自然,熱愛生活。這樣的文章能淨化我們的感情,陶冶我們的性靈,小中有大,小中見大,平凡之中見真理,瑣細之中見精神,這樣的身邊瑣事難道還不值得我們大大地去寫嗎?
今天,時代變了,我們的視野也應當隨之而擴大,我們的感情不應當囿於像過去那樣的小圈子裏,我們應當寫工廠,應當寫農村,應當寫革新,應當寫進步。但是無論如何也離不開個人的感受,我們的靈魂往往從一些瑣事觸動起。國家大事當然也可以寫,但是必須感情真摯。那一套假、大、空的東西,我們再也不能要了。
這就是我了解的身邊瑣事。收在這一個集子裏麵的文章寫的幾乎都是這樣的身邊瑣事。我的文筆可能是拙劣的,我的技巧可能是低下的。但是,我捫心自問,我的感情是真實的,我的態度是嚴肅的;這一點絕不含糊。我寫東西有一條金科玉律:凡是沒有真正使我感動的事物,我絕不下筆去寫。
這也就是我寫散文不多的原因。我絕不敢說,這些都是好文章。我也絕不說,這些都是垃圾。如果我真認為是垃圾的話,當然應當投入垃圾箱中,拿出來災禍梨棗,豈非存心害人?那是虛偽的謙虛,也為我所不取。
我的意思無非是說,我自己覺得這些東西對別人也許還有一點好處,其中一點,可能是最重要的一點,我在《朗潤集·自序》中已經談過了,那就是,我想把新中國成立前後寫的散文統統搜集在這一個集子裏,讓讀者看到我在這一個巨大的分界線兩旁所寫的東西情調很不一樣,從而默思不一樣的原因而從中得到啟發。可惜我這個美好的願望格於編輯,未能實現。但是,我並沒有死心,現在終於實現了。對我自己來說,這是一件非常可喜的事情。可喜之處何在呢?就在於,它說明了,像我們這些從舊社會過來的知識分子,不管是“高級”的,還是其他級的,思想都必須改造,而且能夠改造。這一點,我認為是非常有意義的。今天,人們很少再談思想改造,好像一談就是“極左”。但是我個人認為,思想改造還是必要的。客觀世界飛速進行,新事物層出不窮,我們的思想如果不改造,怎麽能跟得上時代的步伐呢?這是我的經驗之談,不是空口白話。我相信,細心的讀者會從這一本集子裏體察出我的思想改造的痕跡。他們會看出我在《朗潤集·自序》裏寫的那一種情況:新中國成立前看不到祖國和人民的前途,也看不到個人的前途,寫東西調子低沉,情緒幽淒。新中國成立後則逐漸充滿了樂觀精神,寫東西調子比較響。這種細微的思想感情方麵的轉變是非常有意義的。它至少能證明,我們的社會主義國家確實有其優越之處,確實是值得我們熱愛的。
我在《朗潤集·自序》裏曾經談到過這個問題,到現在我仍然保留原來的意見。中國是世界上首屈一指的散文國家,歷史長,人才多,數量大,成就高,這是任何國家都無法相比的。之所以有這種情況,可能與中國的語言有關。中國漢語有其特別優越之處。表現手段最簡短,而包含的內容最豐富。
用現在的名詞來說就是,使用的勞動量最小,而傳遞的信息量最大。此外,在聲調方麵,在遣詞造句方麵,也有一些特點,最宜於抒情、敘事。有時候可能有點朦朧,但是朦朧也自有朦朧之美。“詩無達詁”,寫抒情的東西,說得太透,反而會產生淺顯之感。
我為什麽隻寫散文呢?我有點說不清楚。記得在中學的時候,我的小夥伴們給我起過一個綽號,叫做“詩人”。我當時恐怕也寫過詩,但是寫得並不多,當然也不好。為什麽竟成為“詩人”了呢?給我起這個綽號的那一些小夥伴幾乎都已作古,現在恐怕沒有人能說清楚了。其中可能包含著一個隱而不彰的信息:我一向喜歡抒情的文字。念《古文觀止》一類的書的時候,真正打動了我的心的是司馬遷的《報任安書》、陶淵明的《桃花源記》、李密的《陳情表》、韓愈的《祭十二郎文》、歐陽修的《瀧岡阡表》、蘇軾的《前赤壁賦》和《後赤壁賦》、歸有光的《項脊軒記》等一類的文字,簡直是百讀不厭,至今還都能背誦。我還有一個偏見,我認為,散文應該以抒情為主,敘事也必須含有抒情的成分,至於議論文,當然也不可缺,卻非散文正宗了。
在這裏,我想談一談所謂“身邊瑣事”這個問題。如果我的理解不錯的話,在新中國成立前,反對寫身邊瑣事的口號是一些進步的文藝工作者提出來的。我覺得,當時這樣提是完全正確的。在激烈的鬥爭中,一切渙散軍心、瓦解士氣的文章都是不能允許的。那時候確實有一些人想利用寫身邊瑣事來轉移人們的注意力,消滅人們的鬥誌。在這樣的情況下,反對寫身邊瑣事是無可非議的、順理成章的。
但是,我並不認為,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必須義正辭嚴、疾言厲色地來反對寫身邊瑣事。到了今天,歷史的經驗和教訓都已經夠多的了,我們對身邊瑣事應該加以細緻分析了。在“四人幫”肆虐時期,甚至在那個時期以前的一段時間內,文壇上出現了一批假、大、空的文學作品,憑空捏造,很少有事實依據,根據什麽“三突出”的“學說”,一個勁兒地突出、突出,突得一塌糊塗。這樣做,當然談不到什麽真實的感情。有的作品也曾流行一時,然而,曾幾何時,有誰還願意讀這樣的作品呢?大家都承認,文學藝術的精髓在於真實,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如果內容不真實,用多麽多的篇幅,寫多麽大的事件,什麽國家大事、世界大事、宇宙大事,辭藻再華麗,氣派再宏大,也無濟於事,也是不能感人的。文學作品到了這個地步,簡直是一齣悲劇。我們千萬不能再走這一條路了。
回頭再看身邊瑣事。古今中外都有不少的文章寫的確實是一些身邊瑣事,絕不是國家大事,無關大局。但是,作者的感情真摯、樸素,語言也不故意扭捏做作,因而能感動讀者,甚至能讓時代不同、地域不同的讀者在內心深處起著共鳴。這樣寫身邊瑣事的文章能不給以很高的評價嗎?我上麵列舉的那許多篇古文,哪一篇寫的不是身邊瑣事呢?連近代人寫的為廣大讀者所喜愛的一些文章,比如魯迅的抒情散文,朱自清的《背影》、《荷塘月色》等名篇,寫的難道都是國家大事嗎?我甚至想說,沒有身邊瑣事,就沒有真正好的散文。所謂身邊瑣事,範圍極廣。從我上麵舉出的幾篇古代名作來看,親屬之情占有極其重要的地位。在錯綜複雜的社會生活中,親屬和朋友的生離死別,最容易使人們的感情激動。此外,人們也隨時隨地都能遇到一些美好的、悲哀的、能撥動人們心弦的事物,值得一寫。自然景色的描繪,在古今中外的散文中也占有很大的比例。讀了這樣的文章,我們的感情最容易觸動,我們不禁就會想到,我們自己對待親屬和朋友有一種什麽感情,我們對一切善良的人、一切美好的事物是一種什麽態度。至於寫景的文章,如果寫的是祖國之景,自然會啟發我們熱愛祖國;如果寫的是自然界的風光,也會啟發我們熱愛大自然,熱愛生活。這樣的文章能淨化我們的感情,陶冶我們的性靈,小中有大,小中見大,平凡之中見真理,瑣細之中見精神,這樣的身邊瑣事難道還不值得我們大大地去寫嗎?
今天,時代變了,我們的視野也應當隨之而擴大,我們的感情不應當囿於像過去那樣的小圈子裏,我們應當寫工廠,應當寫農村,應當寫革新,應當寫進步。但是無論如何也離不開個人的感受,我們的靈魂往往從一些瑣事觸動起。國家大事當然也可以寫,但是必須感情真摯。那一套假、大、空的東西,我們再也不能要了。
這就是我了解的身邊瑣事。收在這一個集子裏麵的文章寫的幾乎都是這樣的身邊瑣事。我的文筆可能是拙劣的,我的技巧可能是低下的。但是,我捫心自問,我的感情是真實的,我的態度是嚴肅的;這一點絕不含糊。我寫東西有一條金科玉律:凡是沒有真正使我感動的事物,我絕不下筆去寫。
這也就是我寫散文不多的原因。我絕不敢說,這些都是好文章。我也絕不說,這些都是垃圾。如果我真認為是垃圾的話,當然應當投入垃圾箱中,拿出來災禍梨棗,豈非存心害人?那是虛偽的謙虛,也為我所不取。
我的意思無非是說,我自己覺得這些東西對別人也許還有一點好處,其中一點,可能是最重要的一點,我在《朗潤集·自序》中已經談過了,那就是,我想把新中國成立前後寫的散文統統搜集在這一個集子裏,讓讀者看到我在這一個巨大的分界線兩旁所寫的東西情調很不一樣,從而默思不一樣的原因而從中得到啟發。可惜我這個美好的願望格於編輯,未能實現。但是,我並沒有死心,現在終於實現了。對我自己來說,這是一件非常可喜的事情。可喜之處何在呢?就在於,它說明了,像我們這些從舊社會過來的知識分子,不管是“高級”的,還是其他級的,思想都必須改造,而且能夠改造。這一點,我認為是非常有意義的。今天,人們很少再談思想改造,好像一談就是“極左”。但是我個人認為,思想改造還是必要的。客觀世界飛速進行,新事物層出不窮,我們的思想如果不改造,怎麽能跟得上時代的步伐呢?這是我的經驗之談,不是空口白話。我相信,細心的讀者會從這一本集子裏體察出我的思想改造的痕跡。他們會看出我在《朗潤集·自序》裏寫的那一種情況:新中國成立前看不到祖國和人民的前途,也看不到個人的前途,寫東西調子低沉,情緒幽淒。新中國成立後則逐漸充滿了樂觀精神,寫東西調子比較響。這種細微的思想感情方麵的轉變是非常有意義的。它至少能證明,我們的社會主義國家確實有其優越之處,確實是值得我們熱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