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麽,”萊蒂斯說,“我想她一定是以前掉的。”她又說了一句:“這非常符合邏輯。”
“是非常符合邏輯,”我說,“我想,你不會碰巧記得你的繼母最後一次戴耳環是什麽時候了吧?”
“哦!”她用充滿疑惑和信任的目光凝視著我說,“這很重要嗎?”
“可能很重要。”我說。
“我得努力想想,”她坐在那兒,眉頭擰成一團。我從未見過萊蒂斯·普羅瑟羅像現在這樣迷人。“哦,對了!”她突然說,“她在——在星期四戴過耳環。我現在想起來了。”
“星期四,”我慢慢說道,“正好是謀殺發生的那一天。那天,普羅瑟羅太太來到我花園裏的書房前,但你能記得,在她的證詞中,她說她隻是到了窗戶前,並未進屋。”
“您在哪兒發現這個的?”
“滾落在書桌下麵。”
“那麽,她好像沒有說實話,不是嗎?”萊蒂斯冷冷地說。
“你認為她確實進了屋,站在書桌前嗎?”
“喔,好像是這樣,不是嗎?”
她目光鎮靜地與我對視著。
“如果您想知道的話,”她平靜地說,“我從未認為她講了實話。”
“但是,我也認為你沒有在講實話,萊蒂斯。”
“您這是什麽意思?”
她膽顫心驚。
“我的意思是,”我說,“我最後一次看見這隻耳環,是星期五我和梅爾切特上校來這兒的時候。它與另一隻耳環擺在你繼母的梳妝檯上。我確實見過兩隻耳環在一起。”
“哦——”她的聲音顫抖起來,突然將身體斜靠在椅子的扶手上,哭泣起來。她的短髮散落下來,幾乎觸到地板。這真是一副奇怪的姿勢——美麗而又無拘無束。
我沉默著,讓她抽泣了一會兒。然後我非常溫和地說:
“萊蒂斯,你為什麽要這樣做?”
“什麽?”
她跳起身,將頭髮猛地向後一拋。她顯得很狂野——幾乎是驚恐萬分。
“您是什麽意思?”
“是什麽使得你這樣做的?是嫉妒?還是討厭安妮?”
“哦——哦,是的!”她將頭髮從臉上撥到腦後,似乎突然地恢復了自製力。“是的,您能把這叫做嫉妒。自從安妮來到這兒,盛氣淩人,我就不喜歡她了。是我把這該死的東西放在書桌下的。我希望,這會給她帶來麻煩。如果您不是這樣一個愛管閑事的人,甚至去觸摸梳妝檯上的東西,這件事就會生效。不管怎麽說,四處奔忙,幫助警察,並不是牧師的職責。”
這是一種心懷怨恨的、孩子氣的任性撒野。我沒在意。確實,她此時很像個可憐的孩子。
她企圖報復安妮,她的這種幼稚之舉幾乎算不上是什麽嚴重行為。我這樣對她說,並說我會還她耳環,對發現耳環的情況也會守口如瓶。她好像深受感動。
“您真好。”她說。
她停了一會兒,然後,把臉轉向一邊,字斟句酌地說道:
“您知道,克萊蒙特先生,我會——我會很快和丹尼斯從這兒離開。如果我是您,我想這樣更好些。”
“丹尼斯?”我有點驚奇地揚起眉毛,但同時又感到有點有趣。
“我想這會好些,”她又說,仍然是一副尷尬的神態,“我為丹尼斯感到遺憾。我想他並不——不管怎樣,我很遺憾。”
我們的談話就到此結束。
第二十三章
在回家的路上,我向格麗澤爾達建議,我們繞道從墓地拐回家。我急於了解警方是否在調查,如果是這樣,他們發現了什麽。但是,格麗澤爾達有事要辦,於是我就一人前往。我看到了負責行動的赫斯特警士。
“先生,還沒有什麽線索,”他報告說,“但是,這裏應是隱藏的惟一地方。”
他用的“隱藏”一詞使我有點不解,因為他發音成“抓捕”。不過,我還是立刻明白了他的真正意思。
“我的意思是,先生,從那條路走進森林,那年輕女人還能上哪兒?這條路連通‘老屋’和這兒,情況就是這樣。”
“我想,”我說,“直接讓這年輕的女士招出來,斯萊克警督會瞧不起這種簡單的做法的。”
“隻是擔心她會受到驚嚇,”赫斯特說,“她寫給斯通的任何東西,或者他寫給她的任何東西都會提供線索——一旦她知道我們盯上她,她就會像那樣閉上嘴。”
究竟會怎麽樣,不得而知。但是,我個人懷疑格拉迪斯·克拉姆小姐會像他說的那樣閉上嘴。她除了口若懸河而外,我不能設想她還會怎樣。
“當一個人成為騙子,您就想知道他究竟為什麽成為騙子。”赫斯特警士賣弄地說。
“當然嘍。”我說。
“答案就會在這兒的這個墓地裏找到,否則他幹嗎老在這兒瞎忙乎呢?”
“尋覓 raison detre(法語:存在的理由。——譯註)。”我說,但這一點兒法語把這位警士難住了。他不懂法語,隻是冷冷地答道:
“那是業餘水平的看法。”
“不管怎樣,你還沒有發現手提箱。”我說。
“我們會發現的,先生,不用懷疑。”
“我可不這麽確信,”我說,“我一直在思考。馬普爾小姐說,隻一會兒,那姑娘就空著手回來了。因此,她不會有時間來到這兒又回去。”
“您不必聽信老太太說的話。當她們看見什麽奇怪的東西,並在焦急地等待的時候,噢,時間對於她們來說是過得很快的。畢竟,沒有哪個女人對時間知道得很清楚。”
我常常納悶,為什麽世人如此熱衷於歸納。歸納很少是正確的,並且常常是完全錯誤的。我自己的時間感就很差(所以常常要撥快鬧鍾),而我得說,馬普爾小姐有非常準確的時間感。她的鬧鍾不會誤差一分鍾,她在任何場合都是極其準時的。
但是,我無意就這一點與赫斯特警士爭辯。我向他道了午安,並祝他走運,就離開了。
正當我快要到家時,一個念頭出現在腦際。沒有什麽東西導致這個念頭的出現,它隻是作為一個可能的答案閃現在我的腦際。
你一定記得,在謀殺的那一天,我第一次搜尋小路,發現在某個地方灌木叢被人踐踏過。現在我認為,是勞倫斯踐踏過灌木叢,他也與我一樣在搜尋什麽。
但是,我記得,後來他和我一起碰到另一條痕跡輕微的路,這是警督走過留下的。我苦苦思索,我清楚地記得,第一條路(勞倫斯的)比第二條路明顯,似乎不止一個人經過這條路。我推斷,也許正是這一點吸引了勞倫斯的注意。萬一最早的那條路是斯通博士或克拉姆小姐留下的呢?
“是非常符合邏輯,”我說,“我想,你不會碰巧記得你的繼母最後一次戴耳環是什麽時候了吧?”
“哦!”她用充滿疑惑和信任的目光凝視著我說,“這很重要嗎?”
“可能很重要。”我說。
“我得努力想想,”她坐在那兒,眉頭擰成一團。我從未見過萊蒂斯·普羅瑟羅像現在這樣迷人。“哦,對了!”她突然說,“她在——在星期四戴過耳環。我現在想起來了。”
“星期四,”我慢慢說道,“正好是謀殺發生的那一天。那天,普羅瑟羅太太來到我花園裏的書房前,但你能記得,在她的證詞中,她說她隻是到了窗戶前,並未進屋。”
“您在哪兒發現這個的?”
“滾落在書桌下麵。”
“那麽,她好像沒有說實話,不是嗎?”萊蒂斯冷冷地說。
“你認為她確實進了屋,站在書桌前嗎?”
“喔,好像是這樣,不是嗎?”
她目光鎮靜地與我對視著。
“如果您想知道的話,”她平靜地說,“我從未認為她講了實話。”
“但是,我也認為你沒有在講實話,萊蒂斯。”
“您這是什麽意思?”
她膽顫心驚。
“我的意思是,”我說,“我最後一次看見這隻耳環,是星期五我和梅爾切特上校來這兒的時候。它與另一隻耳環擺在你繼母的梳妝檯上。我確實見過兩隻耳環在一起。”
“哦——”她的聲音顫抖起來,突然將身體斜靠在椅子的扶手上,哭泣起來。她的短髮散落下來,幾乎觸到地板。這真是一副奇怪的姿勢——美麗而又無拘無束。
我沉默著,讓她抽泣了一會兒。然後我非常溫和地說:
“萊蒂斯,你為什麽要這樣做?”
“什麽?”
她跳起身,將頭髮猛地向後一拋。她顯得很狂野——幾乎是驚恐萬分。
“您是什麽意思?”
“是什麽使得你這樣做的?是嫉妒?還是討厭安妮?”
“哦——哦,是的!”她將頭髮從臉上撥到腦後,似乎突然地恢復了自製力。“是的,您能把這叫做嫉妒。自從安妮來到這兒,盛氣淩人,我就不喜歡她了。是我把這該死的東西放在書桌下的。我希望,這會給她帶來麻煩。如果您不是這樣一個愛管閑事的人,甚至去觸摸梳妝檯上的東西,這件事就會生效。不管怎麽說,四處奔忙,幫助警察,並不是牧師的職責。”
這是一種心懷怨恨的、孩子氣的任性撒野。我沒在意。確實,她此時很像個可憐的孩子。
她企圖報復安妮,她的這種幼稚之舉幾乎算不上是什麽嚴重行為。我這樣對她說,並說我會還她耳環,對發現耳環的情況也會守口如瓶。她好像深受感動。
“您真好。”她說。
她停了一會兒,然後,把臉轉向一邊,字斟句酌地說道:
“您知道,克萊蒙特先生,我會——我會很快和丹尼斯從這兒離開。如果我是您,我想這樣更好些。”
“丹尼斯?”我有點驚奇地揚起眉毛,但同時又感到有點有趣。
“我想這會好些,”她又說,仍然是一副尷尬的神態,“我為丹尼斯感到遺憾。我想他並不——不管怎樣,我很遺憾。”
我們的談話就到此結束。
第二十三章
在回家的路上,我向格麗澤爾達建議,我們繞道從墓地拐回家。我急於了解警方是否在調查,如果是這樣,他們發現了什麽。但是,格麗澤爾達有事要辦,於是我就一人前往。我看到了負責行動的赫斯特警士。
“先生,還沒有什麽線索,”他報告說,“但是,這裏應是隱藏的惟一地方。”
他用的“隱藏”一詞使我有點不解,因為他發音成“抓捕”。不過,我還是立刻明白了他的真正意思。
“我的意思是,先生,從那條路走進森林,那年輕女人還能上哪兒?這條路連通‘老屋’和這兒,情況就是這樣。”
“我想,”我說,“直接讓這年輕的女士招出來,斯萊克警督會瞧不起這種簡單的做法的。”
“隻是擔心她會受到驚嚇,”赫斯特說,“她寫給斯通的任何東西,或者他寫給她的任何東西都會提供線索——一旦她知道我們盯上她,她就會像那樣閉上嘴。”
究竟會怎麽樣,不得而知。但是,我個人懷疑格拉迪斯·克拉姆小姐會像他說的那樣閉上嘴。她除了口若懸河而外,我不能設想她還會怎樣。
“當一個人成為騙子,您就想知道他究竟為什麽成為騙子。”赫斯特警士賣弄地說。
“當然嘍。”我說。
“答案就會在這兒的這個墓地裏找到,否則他幹嗎老在這兒瞎忙乎呢?”
“尋覓 raison detre(法語:存在的理由。——譯註)。”我說,但這一點兒法語把這位警士難住了。他不懂法語,隻是冷冷地答道:
“那是業餘水平的看法。”
“不管怎樣,你還沒有發現手提箱。”我說。
“我們會發現的,先生,不用懷疑。”
“我可不這麽確信,”我說,“我一直在思考。馬普爾小姐說,隻一會兒,那姑娘就空著手回來了。因此,她不會有時間來到這兒又回去。”
“您不必聽信老太太說的話。當她們看見什麽奇怪的東西,並在焦急地等待的時候,噢,時間對於她們來說是過得很快的。畢竟,沒有哪個女人對時間知道得很清楚。”
我常常納悶,為什麽世人如此熱衷於歸納。歸納很少是正確的,並且常常是完全錯誤的。我自己的時間感就很差(所以常常要撥快鬧鍾),而我得說,馬普爾小姐有非常準確的時間感。她的鬧鍾不會誤差一分鍾,她在任何場合都是極其準時的。
但是,我無意就這一點與赫斯特警士爭辯。我向他道了午安,並祝他走運,就離開了。
正當我快要到家時,一個念頭出現在腦際。沒有什麽東西導致這個念頭的出現,它隻是作為一個可能的答案閃現在我的腦際。
你一定記得,在謀殺的那一天,我第一次搜尋小路,發現在某個地方灌木叢被人踐踏過。現在我認為,是勞倫斯踐踏過灌木叢,他也與我一樣在搜尋什麽。
但是,我記得,後來他和我一起碰到另一條痕跡輕微的路,這是警督走過留下的。我苦苦思索,我清楚地記得,第一條路(勞倫斯的)比第二條路明顯,似乎不止一個人經過這條路。我推斷,也許正是這一點吸引了勞倫斯的注意。萬一最早的那條路是斯通博士或克拉姆小姐留下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