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極了,”我說,“那就給我說說她的事,你是在哪兒初次碰到她的,她跟魏南特關係密切之前是幹什麽的,他是在哪兒找到她的。”
“我得先來杯酒喝喝。”他在椅子上轉身喚道,“喂,夥計——我是說你背後那個夥計。”
那個背有點駝的侍者,斯特希管他叫彼德,從人群中擠過來,對莫瑞裏親切地咧嘴笑笑:“喝點什麽?”他順著嘴問道。我們點了酒,他就走開了。
莫瑞裏說:“我和南希當年住在一條街上。她和凱恩那老頭兒在拐角那兒開了一間糖果店。她常給我偷出些菸捲兒抽,”他笑道,“她父親有一次把我踢出門外,因為我教她怎樣用一根鐵絲撥出公用電話機裏的硬幣。您知道就是那種老式電話。老天,我們那時剛上小學三年級。”他又在嗓子眼裏低聲笑一陣,“當時我們的路口在蓋一排新房子,我想進去偷點零件放在她父親的地下室裏,然後向值班巡警蘇爾茲告發,藉此報復一下,可她不讓我幹。”
諾拉說:“你那會兒想必是個可愛的小淘氣。”
“沒錯,”他天真地說,“不瞞您說,在我頂多不過五歲的時候,有一次——”
這當兒傳來一個女人的聲音:“我琢磨準是你。”
我抬頭發現紅髮米麗亞姆在沖我說話,就跟她說聲“哈囉”。
她雙手插著腰,陰沉地瞪視著我:“在你們看來,原來他知道得太多了。”
“也許吧。可他什麽也沒告訴我們就拎著鞋從太平梯逃跑了。”
“瞎說!”
“那你認為在我們看來他知道什麽太多了?”
“知道魏南特在哪兒。”她答道。
“真的嗎?他在哪兒?”
“我不知道,阿特【注】知道。”
“我真希望他當時告訴我們。我們就——”
“瞎說!”她又說一遍,“你知道,警方也知道。你想騙誰?”
“我沒騙誰。我真不知道魏南特眼下在哪兒。”
“你在給他幹活,警方又跟你一塊兒幹活。別騙我。阿特認為他能靠他自己知道的事掙到一大筆錢,可憐的笨蛋。他根本不知道那會惹禍上身。”
“他跟你說他知道嗎?”我問道。
“我可不像你想像得那麽蠢。他告訴過我他知道一些事可以讓他掙到大錢,而我也看到了結果是什麽。我猜想我可以順此推理,就跟2和2合在一起是什麽一樣。”
“那有時答案是4。”我說,“有時又可能是22。我沒在給魏南特幹活。別再說‘瞎說’啦。難道你不想幫助——”
“不想。他是個告密的傢夥,卻又堅決不跟他為之賣力的上司合作。他這是活該,可是別指望我忘了當時我把他交給你和吉爾德了,可等再有人見到他的時候,他已經死了。”
“我沒想讓你忘記什麽,隻希望你記得是否——”
“我得去洗手間啦。”她說完就走開了,儀態倒蠻優雅。
“我不知道要不要跟那個女人攪在一起,”斯特希若有所思地說,“她可是劑毒藥。”莫瑞裏沖我眨下眼。
多蘿西摸一下我的胳臂:“我不明白他的意思,尼克。”
我告訴她甭打聽,又對莫瑞裏說:“你正告訴我們朱麗婭·沃爾夫過去的事。”
“是啊,凱巴那老頭兒因為她十五六歲時就跟一位高中老師惹出了點麻煩便把她轟出家門。她又跟一個叫費斯·派普勒的傢夥親密交往,那小子是個機靈鬼,隻是愛誇誇其談。我記得有一次我跟費斯——”他頓住,嗽嗽喉嚨,“反正費斯和她搞到一塊兒——足有五六年之久,後來他入伍當兵那幾年裏,她又跟一個我記不起名字的傢夥同居、那人是迪克·奧布蘭的表弟,一個愛喝酒、深色頭髮的瘦鬼。可是費斯一從部隊回來,她又回到他的身邊;他倆後來企圖敲詐一個從多倫多來的人,讓警方逮住了。費斯承擔罪行服了重刑,她隻給輕判了六個月監禁就放出來了。最近我聽說費斯還在監牢裏。她出獄時我見到她了——她向我借了幾百塊錢去闖天下。後來我收到過她的一封信,那是她寄錢還給我的時侯,她告訴我她現在改名叫朱麗婭·沃爾夫了,她很喜歡大城市,可我知道費斯跟她一直還有聯繫。所以我1928年遷到這裏來之後就去看望她。她——”
這時米麗亞姆又回來了,跟剛才一樣,兩手插著腰站在那兒:“我一直在琢磨你剛才說的話。你一定認為我很蠢吧。”
“沒有。”我說,說的並不是實話。
“沒問題,我還沒蠢到會聽信你剛才跟我說的那些廢話。擺在我麵前的事我全都看得清。”
“那好啊。”
“好什麽?是你殺死了阿特,而且——”
“別嚷嚷,姑娘!”斯特希站起來拉住她的胳臂,聲調倒還柔和,“跟我來,我要跟你談談。”他領她到酒吧那邊去。
莫瑞裏又眨眨眼:“他喜歡那樣。好,我正說到我遷到這裏來之後,就去看望她,她告訴我她在魏南特那兒工作,魏南特挺迷戀她,她過著蠻舒服的日子。看來是在俄亥俄州服刑那六個月期間,他們教會了她速寫,她揣摩那倒也許會是塊敲門磚——要知道,她也許能靠這點本事在哪兒找到個工作,而那兒的人又外出不鎖保險櫃。一家職業介紹所讓她到魏南特那裏去幹幾天活兒,她揣測也許值得在他那裏幹下去而不是幹幾天就走人,所以她就規規矩矩地給他幹活,結果工作就固定下來了。她很聰明,事先把自己有過不良記錄而如今想改邪歸正什麽的都告訴了他;不管怎麽說,他萬一發現什麽,也就不會辭掉她了,因為她說她覺得魏南特的律師對她有點不放心,可能會調查她的底細。我隻是鬧不清她到底要幹什麽,您明白,因為那是她的花招,不需要我幫忙,即使我們倆算得上是好夥伴,她也沒必要什麽都告訴我啊,免得我也許會告到她老闆那兒去。明白嗎,她並非是我的女朋友什麽的——我們倆隻是老夥伴,小時候一起玩過。我總是過一陣子就去看看她——我們經常到這兒來——後來魏南特為這事大吵大鬧,於是她對我說我們倆別再來往了,她不打算為了跟我喝幾杯酒而丟掉一份報酬豐厚的工作。事情就是這樣,那大概是在十月裏,她一直這樣堅持下來。從那以後,我再也沒跟她見過麵。”
“她還跟什麽別的人有來往?”我問道。
莫瑞裏搖搖頭:“我不知道。她不大談起別人。”
“她手上戴著一枚鑽石訂婚戒指,你知道那是怎麽回事嗎?”
斯特希在旁邊那張給打翻的桌子那兒幫著摔倒的人站起來,拾起他們的東西:“這簡直太糟糕了,”他說,“對生意大為不利,可你又能在哪兒劃個界限呢?我沒開一家下等酒館,可也沒開辦一家私立女子學堂啊。”
“我得先來杯酒喝喝。”他在椅子上轉身喚道,“喂,夥計——我是說你背後那個夥計。”
那個背有點駝的侍者,斯特希管他叫彼德,從人群中擠過來,對莫瑞裏親切地咧嘴笑笑:“喝點什麽?”他順著嘴問道。我們點了酒,他就走開了。
莫瑞裏說:“我和南希當年住在一條街上。她和凱恩那老頭兒在拐角那兒開了一間糖果店。她常給我偷出些菸捲兒抽,”他笑道,“她父親有一次把我踢出門外,因為我教她怎樣用一根鐵絲撥出公用電話機裏的硬幣。您知道就是那種老式電話。老天,我們那時剛上小學三年級。”他又在嗓子眼裏低聲笑一陣,“當時我們的路口在蓋一排新房子,我想進去偷點零件放在她父親的地下室裏,然後向值班巡警蘇爾茲告發,藉此報復一下,可她不讓我幹。”
諾拉說:“你那會兒想必是個可愛的小淘氣。”
“沒錯,”他天真地說,“不瞞您說,在我頂多不過五歲的時候,有一次——”
這當兒傳來一個女人的聲音:“我琢磨準是你。”
我抬頭發現紅髮米麗亞姆在沖我說話,就跟她說聲“哈囉”。
她雙手插著腰,陰沉地瞪視著我:“在你們看來,原來他知道得太多了。”
“也許吧。可他什麽也沒告訴我們就拎著鞋從太平梯逃跑了。”
“瞎說!”
“那你認為在我們看來他知道什麽太多了?”
“知道魏南特在哪兒。”她答道。
“真的嗎?他在哪兒?”
“我不知道,阿特【注】知道。”
“我真希望他當時告訴我們。我們就——”
“瞎說!”她又說一遍,“你知道,警方也知道。你想騙誰?”
“我沒騙誰。我真不知道魏南特眼下在哪兒。”
“你在給他幹活,警方又跟你一塊兒幹活。別騙我。阿特認為他能靠他自己知道的事掙到一大筆錢,可憐的笨蛋。他根本不知道那會惹禍上身。”
“他跟你說他知道嗎?”我問道。
“我可不像你想像得那麽蠢。他告訴過我他知道一些事可以讓他掙到大錢,而我也看到了結果是什麽。我猜想我可以順此推理,就跟2和2合在一起是什麽一樣。”
“那有時答案是4。”我說,“有時又可能是22。我沒在給魏南特幹活。別再說‘瞎說’啦。難道你不想幫助——”
“不想。他是個告密的傢夥,卻又堅決不跟他為之賣力的上司合作。他這是活該,可是別指望我忘了當時我把他交給你和吉爾德了,可等再有人見到他的時候,他已經死了。”
“我沒想讓你忘記什麽,隻希望你記得是否——”
“我得去洗手間啦。”她說完就走開了,儀態倒蠻優雅。
“我不知道要不要跟那個女人攪在一起,”斯特希若有所思地說,“她可是劑毒藥。”莫瑞裏沖我眨下眼。
多蘿西摸一下我的胳臂:“我不明白他的意思,尼克。”
我告訴她甭打聽,又對莫瑞裏說:“你正告訴我們朱麗婭·沃爾夫過去的事。”
“是啊,凱巴那老頭兒因為她十五六歲時就跟一位高中老師惹出了點麻煩便把她轟出家門。她又跟一個叫費斯·派普勒的傢夥親密交往,那小子是個機靈鬼,隻是愛誇誇其談。我記得有一次我跟費斯——”他頓住,嗽嗽喉嚨,“反正費斯和她搞到一塊兒——足有五六年之久,後來他入伍當兵那幾年裏,她又跟一個我記不起名字的傢夥同居、那人是迪克·奧布蘭的表弟,一個愛喝酒、深色頭髮的瘦鬼。可是費斯一從部隊回來,她又回到他的身邊;他倆後來企圖敲詐一個從多倫多來的人,讓警方逮住了。費斯承擔罪行服了重刑,她隻給輕判了六個月監禁就放出來了。最近我聽說費斯還在監牢裏。她出獄時我見到她了——她向我借了幾百塊錢去闖天下。後來我收到過她的一封信,那是她寄錢還給我的時侯,她告訴我她現在改名叫朱麗婭·沃爾夫了,她很喜歡大城市,可我知道費斯跟她一直還有聯繫。所以我1928年遷到這裏來之後就去看望她。她——”
這時米麗亞姆又回來了,跟剛才一樣,兩手插著腰站在那兒:“我一直在琢磨你剛才說的話。你一定認為我很蠢吧。”
“沒有。”我說,說的並不是實話。
“沒問題,我還沒蠢到會聽信你剛才跟我說的那些廢話。擺在我麵前的事我全都看得清。”
“那好啊。”
“好什麽?是你殺死了阿特,而且——”
“別嚷嚷,姑娘!”斯特希站起來拉住她的胳臂,聲調倒還柔和,“跟我來,我要跟你談談。”他領她到酒吧那邊去。
莫瑞裏又眨眨眼:“他喜歡那樣。好,我正說到我遷到這裏來之後,就去看望她,她告訴我她在魏南特那兒工作,魏南特挺迷戀她,她過著蠻舒服的日子。看來是在俄亥俄州服刑那六個月期間,他們教會了她速寫,她揣摩那倒也許會是塊敲門磚——要知道,她也許能靠這點本事在哪兒找到個工作,而那兒的人又外出不鎖保險櫃。一家職業介紹所讓她到魏南特那裏去幹幾天活兒,她揣測也許值得在他那裏幹下去而不是幹幾天就走人,所以她就規規矩矩地給他幹活,結果工作就固定下來了。她很聰明,事先把自己有過不良記錄而如今想改邪歸正什麽的都告訴了他;不管怎麽說,他萬一發現什麽,也就不會辭掉她了,因為她說她覺得魏南特的律師對她有點不放心,可能會調查她的底細。我隻是鬧不清她到底要幹什麽,您明白,因為那是她的花招,不需要我幫忙,即使我們倆算得上是好夥伴,她也沒必要什麽都告訴我啊,免得我也許會告到她老闆那兒去。明白嗎,她並非是我的女朋友什麽的——我們倆隻是老夥伴,小時候一起玩過。我總是過一陣子就去看看她——我們經常到這兒來——後來魏南特為這事大吵大鬧,於是她對我說我們倆別再來往了,她不打算為了跟我喝幾杯酒而丟掉一份報酬豐厚的工作。事情就是這樣,那大概是在十月裏,她一直這樣堅持下來。從那以後,我再也沒跟她見過麵。”
“她還跟什麽別的人有來往?”我問道。
莫瑞裏搖搖頭:“我不知道。她不大談起別人。”
“她手上戴著一枚鑽石訂婚戒指,你知道那是怎麽回事嗎?”
斯特希在旁邊那張給打翻的桌子那兒幫著摔倒的人站起來,拾起他們的東西:“這簡直太糟糕了,”他說,“對生意大為不利,可你又能在哪兒劃個界限呢?我沒開一家下等酒館,可也沒開辦一家私立女子學堂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