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怎麽又到了東京……”
“這個……弟弟是在羽田機場坐飛機出國的,可不知什麽原因第二天又從香港折回了日本。”勝彥結結巴巴地說。
“這個消息從什麽地方知道的呢?”
“從羽田機場的出入境管理處的記錄上知道的。入境記錄卡上確實是弟弟敏彥親手登記的。”
“完全不清楚他是因為什麽而回國的嗎?”
“是的,一點兒也不知道。弟弟如果是在出國後的第二天回來了的話,肯定要和我們聯繫的。可是以後杳無音信,將近三周過去了,從那以後也沒有發現再出國的記錄。因此我們認為是在國內失蹤的。親屬之間商量之後決定發表尋人啟事。我們想弟弟的活動地點除了大阪之外,不會有什麽地方,所以委託大阪府警察男幫助查找他的下落。”
“敏彥有什麽仇人嗎?”
“根本沒有。他雖然性格孤僻,但從不作得罪人的事。他為人靦腆,甚至連一本書都不一個人去買。我無論如何也不能相信弟弟會瞞著我買下這樣的公寓。”勝彥說著,嘴唇又顫抖起來,聲音有些哽咽了。
另一個房間裏,下田給友紀子看了死者的照片,認定是自己的丈夫。她睜大眼睛死盯盯地看著照片,使美麗的眼睛失去了那種東方式的嫵媚。她沒有象一般女人那樣大哭大叫,仿佛要把巨大的悲痛壓在心裏。此時的友紀子簡直象一座聖潔的雕像,誰看著她的臉都會禁不住產生一種愛憐之情。
然而,大川和下田早就將這兩個被悲痛壓迫得一籌莫展的親屬列入了可疑者的行列。這在普通人看來,未免太冷酷、太不近人情了。
幾乎與此同時,偵察總部調查證實了發現死屍的神穀、安原二人與是成敏彥無任何關係。在他們所有的動機中找不出任何構成殺人動機的因素。
公寓兩年的租金,即便對是成商事公司的常務董事來說,也不是一筆小金額。如果敏彥就是岩瀨光夫,肯定會在他的資產中動用與這筆款額相符的資金。但是對是成勝彥和友紀子的調查結果表明,被害人資產的任何一個部分都沒有發現漏洞。岩瀨光夫很可能是兇犯或同案犯。他在承租公寓之初就一直未肯露麵。其目的顯然是要把房間作為殺人現場或隱藏屍體的場所。
“這麽說隻要花錢就能找到殺人、藏屍的場所,那麽東京不成了恐怖之城了嗎?”大川忿忿地說。
“普通的公寓是居民正常生活的地方,而象這樣地下活動站式的公寓裏卻不存在正常的居民關係。彼此之間都有隱私,相互漠不關心就是理所當然的了。”
“可是,這是出租也不是出租,隻要先付些錢,就將價值近四百萬日元的公寓交給連麵都沒見過的人,這真是不可思議。”
“俗話說,有錢能使鬼推磨,錢要比人更可信賴呀。”下田感慨地說。
偵探們都為之愕然。
罪犯十分狡猾地抓住了大城市的死角,而且通盤計劃又是那麽周密細緻,這說明罪犯具有靈敏的頭腦和雄厚的財力,四穀警察署臨時開設的偵察總部也預感到了偵察一定會困難重重。人人心頭都籠罩著陰雲。
第十四章孤獨的經營者
一
六月三十日,東京地方法院作出判決,駁回豬原方麵的臨時處分申請,並承認了納爾遜方麵的主張。
法院的理由是:n·i公司與wwa公司合併不屬於違反合同的行為。n·i公司是豬原·納爾遜飯店的業務受託人,豬原方麵與n·i公司的合同繼續生效。因比,該飯店的總經理亨利·史特勞斯曼的職務照舊。
法院作出如下判決:
1豬原方麵不得妨礙總經理史特勞斯曼氏的營業活動。
2豬原方麵不得通過報紙、雜誌、廣播、電視等新聞宣傳機關發表取消與n·i公司的業務委託合同的聲明。
對此判決豬原方麵雖然早有準備,但還是抑製不住內心的忿忿不平。他們再次向法院提出申訴:納爾遜方麵違反合同已既成事實,法院無視這一事實,做出了不公正的判決,我們要向高級法院提出上訴。不得到公正判決決不罷休。
盡管豬原方麵擺出了一副準備東山再起的英雄姿態,但是,在人們心目中,豬原方麵是徹底敗北了。
新聞報紙也一反以前傾向豬原方麵的論調,悠然改變了態度,這可真是翻手為雲,覆手為雨。
他們用犀利的筆調這樣寫道:
“豬原方麵認為此業務委託合同是n·i公司借別人之物謀自己私利的手段,不過是從個人好感出發。簽訂合同的當事人,豬原集團原經理豬原留吉氏,正是因為仰慕納爾遜在世界上的聲譽,才締結了業務委託的契約。可是繼承人以不盈利為理由,拒絕交納合同規定的百分之五的委託金,把規定稱做屈辱的條件。豬原集團這樣利慾薰心豈不是日本實業家的恥辱嗎?
“既然是靠他人的字號和信譽作買賣,那麽交納資助費則是理所應當的。至於交納的金額是否太多,乃是對企業經營的預測問題,決不是什麽屈辱的條件。”
還有:
“豬原方麵之所以徹底失敗,也在於他們隻是靠員本人傳統的性格——感情用事來對待枯燥無味的合同。如果認真地讀一下委託合同第十二條b項,用不著法律專家,也能馬上看出n·i公司方麵的合併合理合法,絲毫未違反合同。豬原方麵屢次三番地說什麽商業信譽,背信棄義的行為等等,等等,其實這都是簽訂合同以前的問題。”
根據法院判決,“豬原·空中飯店”重新改為“豬原·納爾遜飯店”。
豬原方麵到底未能衝破支付五年委託費這一屈辱的條件,而告敗北。
史特勞斯曼作為總經理重新走馬上任。豬原方麵的人事又變回“納爾遜體製”。
凡是在這次騷動中行動過激者,都被革職。太平無事的隻有掌握股權的豬原一族。
這引起那些倒黴的過激分子的強烈不滿,他們覺得自己做了豬原的犧牲品,便不斷地向納爾遜挑釁滋事,同時也將鬱積起來的不滿和憤恨向獨自悠然自得的杏平發泄。
其實這場騷動的點火者就是木本專務董事。他在會議上迫使杏平決定向法院申訴,失敗後卻把責任巧妙地推到杏平身上。
“如果讓我作主,我會有比廢除合同更妥善的辦法。可是豬原經理卻草草做出了這個決定。我早就料到這一定會失敗的。”
木本一邊暗中幸災樂禍,一邊巧妙地在公司裏散布輿論:
“現在的經現實在是不稱職。”
本來豬原杏平就是在留吉突然死後措手不及地被安置在經理位置上的。在公司職員心中,杏平並不是很有成信值得信賴的人。在許多人眼裏他還是一個毛手毛腳不通世故的孩子。
然而,杏平並不是一個無能之輩,作為如此龐大企業的首領,對這樣一個涉世不深的年輕人實在是勉為其難。最最重要的是,他身上不具備父親那種“精明根子”的企業家氣魄——為了公司的生存和發展,不惜犧牲一切。相形之下,妹夫木本榮輔雖然心懷叵測,卻有一種藐視一切,信心十足的經營者素質,與靠留吉遺留下的股份而坐上經理寶庫的杏平迥然不同。
“這個……弟弟是在羽田機場坐飛機出國的,可不知什麽原因第二天又從香港折回了日本。”勝彥結結巴巴地說。
“這個消息從什麽地方知道的呢?”
“從羽田機場的出入境管理處的記錄上知道的。入境記錄卡上確實是弟弟敏彥親手登記的。”
“完全不清楚他是因為什麽而回國的嗎?”
“是的,一點兒也不知道。弟弟如果是在出國後的第二天回來了的話,肯定要和我們聯繫的。可是以後杳無音信,將近三周過去了,從那以後也沒有發現再出國的記錄。因此我們認為是在國內失蹤的。親屬之間商量之後決定發表尋人啟事。我們想弟弟的活動地點除了大阪之外,不會有什麽地方,所以委託大阪府警察男幫助查找他的下落。”
“敏彥有什麽仇人嗎?”
“根本沒有。他雖然性格孤僻,但從不作得罪人的事。他為人靦腆,甚至連一本書都不一個人去買。我無論如何也不能相信弟弟會瞞著我買下這樣的公寓。”勝彥說著,嘴唇又顫抖起來,聲音有些哽咽了。
另一個房間裏,下田給友紀子看了死者的照片,認定是自己的丈夫。她睜大眼睛死盯盯地看著照片,使美麗的眼睛失去了那種東方式的嫵媚。她沒有象一般女人那樣大哭大叫,仿佛要把巨大的悲痛壓在心裏。此時的友紀子簡直象一座聖潔的雕像,誰看著她的臉都會禁不住產生一種愛憐之情。
然而,大川和下田早就將這兩個被悲痛壓迫得一籌莫展的親屬列入了可疑者的行列。這在普通人看來,未免太冷酷、太不近人情了。
幾乎與此同時,偵察總部調查證實了發現死屍的神穀、安原二人與是成敏彥無任何關係。在他們所有的動機中找不出任何構成殺人動機的因素。
公寓兩年的租金,即便對是成商事公司的常務董事來說,也不是一筆小金額。如果敏彥就是岩瀨光夫,肯定會在他的資產中動用與這筆款額相符的資金。但是對是成勝彥和友紀子的調查結果表明,被害人資產的任何一個部分都沒有發現漏洞。岩瀨光夫很可能是兇犯或同案犯。他在承租公寓之初就一直未肯露麵。其目的顯然是要把房間作為殺人現場或隱藏屍體的場所。
“這麽說隻要花錢就能找到殺人、藏屍的場所,那麽東京不成了恐怖之城了嗎?”大川忿忿地說。
“普通的公寓是居民正常生活的地方,而象這樣地下活動站式的公寓裏卻不存在正常的居民關係。彼此之間都有隱私,相互漠不關心就是理所當然的了。”
“可是,這是出租也不是出租,隻要先付些錢,就將價值近四百萬日元的公寓交給連麵都沒見過的人,這真是不可思議。”
“俗話說,有錢能使鬼推磨,錢要比人更可信賴呀。”下田感慨地說。
偵探們都為之愕然。
罪犯十分狡猾地抓住了大城市的死角,而且通盤計劃又是那麽周密細緻,這說明罪犯具有靈敏的頭腦和雄厚的財力,四穀警察署臨時開設的偵察總部也預感到了偵察一定會困難重重。人人心頭都籠罩著陰雲。
第十四章孤獨的經營者
一
六月三十日,東京地方法院作出判決,駁回豬原方麵的臨時處分申請,並承認了納爾遜方麵的主張。
法院的理由是:n·i公司與wwa公司合併不屬於違反合同的行為。n·i公司是豬原·納爾遜飯店的業務受託人,豬原方麵與n·i公司的合同繼續生效。因比,該飯店的總經理亨利·史特勞斯曼的職務照舊。
法院作出如下判決:
1豬原方麵不得妨礙總經理史特勞斯曼氏的營業活動。
2豬原方麵不得通過報紙、雜誌、廣播、電視等新聞宣傳機關發表取消與n·i公司的業務委託合同的聲明。
對此判決豬原方麵雖然早有準備,但還是抑製不住內心的忿忿不平。他們再次向法院提出申訴:納爾遜方麵違反合同已既成事實,法院無視這一事實,做出了不公正的判決,我們要向高級法院提出上訴。不得到公正判決決不罷休。
盡管豬原方麵擺出了一副準備東山再起的英雄姿態,但是,在人們心目中,豬原方麵是徹底敗北了。
新聞報紙也一反以前傾向豬原方麵的論調,悠然改變了態度,這可真是翻手為雲,覆手為雨。
他們用犀利的筆調這樣寫道:
“豬原方麵認為此業務委託合同是n·i公司借別人之物謀自己私利的手段,不過是從個人好感出發。簽訂合同的當事人,豬原集團原經理豬原留吉氏,正是因為仰慕納爾遜在世界上的聲譽,才締結了業務委託的契約。可是繼承人以不盈利為理由,拒絕交納合同規定的百分之五的委託金,把規定稱做屈辱的條件。豬原集團這樣利慾薰心豈不是日本實業家的恥辱嗎?
“既然是靠他人的字號和信譽作買賣,那麽交納資助費則是理所應當的。至於交納的金額是否太多,乃是對企業經營的預測問題,決不是什麽屈辱的條件。”
還有:
“豬原方麵之所以徹底失敗,也在於他們隻是靠員本人傳統的性格——感情用事來對待枯燥無味的合同。如果認真地讀一下委託合同第十二條b項,用不著法律專家,也能馬上看出n·i公司方麵的合併合理合法,絲毫未違反合同。豬原方麵屢次三番地說什麽商業信譽,背信棄義的行為等等,等等,其實這都是簽訂合同以前的問題。”
根據法院判決,“豬原·空中飯店”重新改為“豬原·納爾遜飯店”。
豬原方麵到底未能衝破支付五年委託費這一屈辱的條件,而告敗北。
史特勞斯曼作為總經理重新走馬上任。豬原方麵的人事又變回“納爾遜體製”。
凡是在這次騷動中行動過激者,都被革職。太平無事的隻有掌握股權的豬原一族。
這引起那些倒黴的過激分子的強烈不滿,他們覺得自己做了豬原的犧牲品,便不斷地向納爾遜挑釁滋事,同時也將鬱積起來的不滿和憤恨向獨自悠然自得的杏平發泄。
其實這場騷動的點火者就是木本專務董事。他在會議上迫使杏平決定向法院申訴,失敗後卻把責任巧妙地推到杏平身上。
“如果讓我作主,我會有比廢除合同更妥善的辦法。可是豬原經理卻草草做出了這個決定。我早就料到這一定會失敗的。”
木本一邊暗中幸災樂禍,一邊巧妙地在公司裏散布輿論:
“現在的經現實在是不稱職。”
本來豬原杏平就是在留吉突然死後措手不及地被安置在經理位置上的。在公司職員心中,杏平並不是很有成信值得信賴的人。在許多人眼裏他還是一個毛手毛腳不通世故的孩子。
然而,杏平並不是一個無能之輩,作為如此龐大企業的首領,對這樣一個涉世不深的年輕人實在是勉為其難。最最重要的是,他身上不具備父親那種“精明根子”的企業家氣魄——為了公司的生存和發展,不惜犧牲一切。相形之下,妹夫木本榮輔雖然心懷叵測,卻有一種藐視一切,信心十足的經營者素質,與靠留吉遺留下的股份而坐上經理寶庫的杏平迥然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