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走時隻留下一封信,說是到東京的朋友那兒去,讓我不要找她。”


    “你知道那位朋友是誰嗎?”


    “不知道。自娶了後妻以來,她有些話就不對我說了。”


    “到東京以後,她給你來過信嗎?”


    “隻來了一封信,上麵寫她身體很好,不必掛念。信封上也沒寫地址,可郵戳是新宿的。”


    “那是什麽時候的事?”


    “大概一年前吧!”


    從她父親那兒隻打聽到這些情況。


    被害者幸而沒成無頭鬼魂。那天晚上,在岩佐夕子住的公寓,居住者匯集一起舉行了簡單的葬禮。這在各人自掃門前雪的都會住宅是十分罕見的。


    前來集會的人均是在新宿一帶工作的女招待、酒吧男侍、服務生、應召女郎、咖啡館女招待、按摩女等等。也有聞訊從公寓外趕來的。


    他們向出席密葬儀式的牛尾傾訴了心聲。


    “警察,請你盡快抓住兇犯,盡管我們是無足輕重的人,但我們同病相憐啊!”


    “我們是誰也不依靠而獨立生活的人。有人說我們是社會渣滓、社會敗類,但除此以外我們無處安身。如果幹這行就要遭殺害,那我們到哪裏去生存呢?”


    “如果任人殺害而無人過問,也太悲慘啦!”


    “請用實際行動來證明:即使是應召女郎被殺,警察也要逮捕兇手!”


    “新宿是人的雜居地,但不是垃圾箱。任何人在此都有生存的權利!”


    聲聲衷訴,情真義切。岩佐夕子之死,對他們來說並非他人的瓦上霜。他們都是在世人斥之以鼻的“骯髒地方”工作的。


    勸酒獻媚,將情交作為商品出賣——然而,這工作既然能作為買賣成立,就說明社會上有這一需要。


    人們受理性社會的條條框框的約束,體內的每根神經都緊緊繃的,要想在瞬間恢復自我,就要到那種“骯髒地方”去。雖然在骯髒地方工作的人們被稱為社會渣滓,但他們卻是人類社會的精神排泄口。


    “警察用風俗業經營法把我們視為眼中釘加以取締,但我們則是社會的肛門啊!你們想想,人若沒有肛門,將會成什麽樣子!”有位夜總會的老闆如是說。但是,這肛門至少不是“壞肉”呀,它作為健康人體中的一個機關而擁有“市民權”。


    來參加岩佐夕子簡易葬禮的人們都沒有“市民權”,作為社會職業、工作等均不被政府所承認。


    這些無市民權、在骯髒地方工作的居住者,是對夕子之死抱以同病相憐的心情來參加葬禮的。


    然而,牛尾並不僅僅是為了悼念死者而來。在參加葬禮的人群中,也許潛藏著兇犯,必須懷疑一切是刑警可悲的習性。


    第06章 歸魂


    1


    第一次偵查會議決定:今後要將搜查重點放在被害者的異性關係上,其線索就是留在被害人手頭的名片。


    接受查訪和詢問的名片主大驚失色,幾乎所有男子都否認與被害者有關係。他們的藉口大都是:“我不記得給過這種女人名片。我的名片每天要給好多人,肯定他們中間有居心不良的。”


    也有極少幾個人承認同她有關係。


    “她向我要名片,我就不假思索地給她了。此後我也沒接到她的電話。那次我是受朋友之邀去的幽會俱樂部,僅憑一時的興致結識了她。隻一次。她的名字也忘掉了。”


    這類回答大同小異,不是說“受朋友之邀”,就是說“從傳聞得知”。


    還有幾位“固定客人”,他們的回答更是如出一轍:


    “她可沒有一點兒應召女郎的神態,是位純情溫柔的女孩。她隻講老家在信州的山溝裏,並不想深談;說如果父母知道她在東京過這種生活,一定會把她趕出家門;還說開始幹第一次時覺得挺開心,而且不受任何人、任何條件束縛,所以就幹下來了。”


    綜合幾位客人的敘述,她的經歷大致有了輪廓:從鄉村學校畢業後,便在小鎮附近的餐館幹了一段時間,可覺得沒意思,她就投奔了在東京的一位老鄉。可是,那位老鄉搬家了。正當她無處可去時,有個男的叫住了她。因為那天晚上她沒有可宿之地,就隨那男子去了旅館,那男子還給了她錢。


    有了這次經歷,她開始在街上尋找男人,不知不覺來到了幽會俱樂部,於是,就在那裏安頓下來了。


    她那毫不深刻思考人生、極端樂天的性格,決定了她無所顧忌地加入了賣身的行列。好像她也沒有想攢錢開店的打算。


    每夜與不同的男子交往,自由的都會生活令她樂不可支。男子都對她十分溫厚,除了幽會費外,還給她買服裝送禮品,有的還宴請她,帶她去好玩的地方。盡管她沒有攢錢的意識,可還是積蓄了將近1000萬日元。這一事實說明,她的確是個大紅人。眾多的飾件和塞滿衣櫥的服裝也是客人贈送的吧!


    送給應召女郎禮物也包含著一種超越客人與妓女關係的情感。


    她常與固定客人“出差”,但在判明的出差夥伴中,卻沒有拍攝地點不明的那張照片的攝影者。被害者性格的輪廓越是清晰明了,殺害她的動機越是模糊不清。從被害者的性格來看,實在沒有招惹他人怨恨的緣由。在其他方麵,也沒發現形成複雜殺人動機的基礎。


    但是,兇犯卻是衝著被害者來的。偽裝情交,引誘她到旅館,然後伺機將其殺害。在被害者所持的現金中,有沒有犯人交付的呢?這一點尚不明了。


    據客人證言,被害者決不主動提出事前交費的要求。據說有的客人事前交付,有的客人事後交付。


    如果犯人事前(犯罪前)交付,被害者所持的現金中就有可能含有犯人的鈔票。於是,警方對被害者所持現金(5張1萬日元的鈔票)進行了指紋檢驗,理所當然,有好多不特定的指紋相互重合,採取不到可供對照的指紋實樣。


    倘若不是衝動性犯罪,那麽,對犯人來說,被害人活在世上就會有對他不利的一麵。難道應召女郎生活的某個側麵,存在著必須冒著犯法的風險,有計劃地奪走其生命的因素嗎?


    2


    72張名片的主人全都排查了一遍,可他們幾乎都有不在現場的證明,即使有幾個不能確認不在現場,但也沒有作案動機。從他們身上,也沒發現必須殺死僅有一夜風流之交的應召女郎的任何理由。


    “被害者的客人並不會都給她名片,應該說,不給名片的占多數,也許兇手就在那些人中間。”有人提出了如此意見。


    “不過,她一夜要接待兩三位客人,多的時候要接待五六位,這讓我們到哪裏去尋找啊!”


    “看樣子,兇犯對被害者比較熟悉,因為偶然相遇的客人不可能打電話叫她出去。”


    “倘若犯人就是客人,那麽,肯定是位常客。然而,除了名片的主人以外,我們根據店裏提供的情報還對被害者的其他常客清查了一遍,結果均沒發現任何疑點。因此,有可能兇手不在客人這條線上。”有人從新的角度提出了新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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