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德爾:警察給我們留下了極好的印象。
元首:在這個國家,警察比任何人都可憎,他們尋求比他們國家更高的權威做自己的後台,那就是我們。他們一再急迫地請求我們不要離開他們的國家。
約德爾:幾天前,在帝國從事義務勞動的法國工人己超過20 萬。
元首:不會增加。他們主要是一無所有。可另一方麵他們會說:至少對我們來說沒有戰爭危險。當然,他們不要戰爭。戰爭究竟為了什麽?但是不管發生什麽他們都有同感,即整個戰爭是一場瘋狂。
約德爾:請允許我談談非洲的領袖問題。當然這是個組織問題。它是義大利人的敏感區。不會很久,他們就會說:當然我們在戰場上也必須有指揮。直到今天,他們還沒有觸及這個問題。
元首:第一,目前我們已經建立了豐功偉績。第二,如果敵人真的在那裏發起了攻勢,那就不會有一個義大利人為勝利作出擔保。
約德爾:正因為如此,義大利人完全沒有說到我們在這個戰場上悄悄地進行著指揮。他們對此沒有說過一句話。
元首:他們也不能說什麽。那裏至少有我們4 個摩托化帥。如果把傘兵算在內,那麽就是5 個師,再加上2 個步兵師,就是7 個帥。不管怎麽說,我們是單獨以7 個師的兵力進行著這場戰爭。他們卻打不了。從物質上講,也必須是我們自己進行這場戰爭。因為,他們要橫渡大洋。當我們製服法國人後,我們也可以在海上運輸方麵支援他們。假如我們治服不了法國人,我們也就沒有艦船。如果我們解決了那裏的問題克蘭科:我們就可以將突尼西亞送給他們,然後我們取下阿爾及爾。
元首:他們可以全部接管過去。
博登沙茨:防空任務必須由我們自己擔負。
凱特爾:還有運輸!我們要提一提剿匪鬥爭。昨天恰好有這樣一份命令。元首:我認為有一個前提很重要,這就是剿匪必須有成效,這是一條原則,要時刻提醒人們。如果一個人的所作所為,不符合命令的要求,但其行動確實取得了成果;或者一個人處在危險境地,他隻能以殘忍的手段來應付,那麽在這種情況下,任何一種能取得成效的手段都是合理的。其目標必須是,消滅匪徒,恢復安定。否則,我們就會陷入一種在國內採取正當防衛法那樣的境地;就會導致德國警察名存實亡,就會導致沒有一個士兵敢攜帶武器,就會成為一項有伸縮性的法律條文,使一些不幸殺人的人總是嘀咕:我不幸殺死了人,也害了自己!他要殺死我,我也同樣受害。因此,我隻能有節製地對待他人,使他失去戰鬥力,但並沒有傷害他而我自己仍保持戰鬥力。這個關於正當防衛權力的富有伸縮性的法律條文,實際上使每一個攜帶武器者,都成了受害者——不管是警察還是軍人最惡劣的是導致了察波恩事件的爆發,而警察方麵卻故技重演。一方麵命令:你必須行動!另一方麵又違背了正當防衛權力。
因此,我認為這裏必須增加一個前提,那就是“消滅匪徒而不傷害其他一切是人們的最高義務。因此,凡是有助於消滅匪徒的事,都是正當的;反之,凡無助於消火匪徒的行為,都是不正當的。”這樣,每個人就有了行動自由。如果那些豬玀在傷害婦女和孩子,他們該怎麽辦?我在開姆尼茨就親身經歷過這樣的事。在那兒,紅色豬玀向我們啐唾沫,同時把孩子拉到前麵作擋箭牌。假如我們要碰孩子們,那我們就要倒黴了。
在剿匪鬥爭中也是如此。如果匪徒們把婦女和孩子當作擋箭牌,軍官和士官們,必須毫不留情地向匪徒射擊。關鍵的是衝過去,把匪徒消滅。對於攜帶槍枝者,人們必須給他一個可靠的靠山。可以給他們下達一般指示,但同時還必須給他們提供可靠的庇護,免得讓窮鬼們說:事後還得由我負責,如果豬玀們在一座房子裏,並設置了障礙物,在這間房子裏還有婦女和孩子。您認為該怎麽辦?是點燃這座房子還是不點?如果點了,就會燒死無辜。這是不成問題的!必須點燃這座房子。人們不能這樣說:一個一般人是不可以這樣幹的,隻有軍官可以;不!如果窮鬼糾集六,七個人站在那裏,他該怎麽辦?認為這隻是軍官的事,這正是警察的悲劇。到什麽時候警察身邊也不能站一名軍官!可憐的官員總是六親無靠。正困為如此,法國的警官才投靠我們德國警察,因為他們第一次從我們這裏找到靠山。這是法國警察從未經歷過的!當巴黎動盪不寧、每日槍聲不斷時,法國警官每天都提著腦袋過日子。一方麵,他們受命保護議會,對付示威者。可如果其他人採取行動了,警官又該怎樣保護吧?如果警官們不能保護議會,他們就要受到懲罰,因為他們沒有去做。那麽,他們就隻有開槍,這樣做又要受到懲罰,因為他們開槍了。
在這種情況下,人們必然要高度小心謹慎,以免遇到小人。人們還必須經常設想士兵的心裏狀態。我們在這裏可以脫離實際地說,理智必然是重要的。可您為什麽這樣缺乏理智呢?您難倒沒想過?窮鬼們不會想到,他們在為生活而鬥爭,為生存與否而鬥爭!正是小人和士官們倒通過歷史把事物看透了,他們敢向匪徒居住的室內射擊,同時將很多的婦女射倒在地,因為他們認為不這樣就不能通過居民區。
元首:在這個國家,警察比任何人都可憎,他們尋求比他們國家更高的權威做自己的後台,那就是我們。他們一再急迫地請求我們不要離開他們的國家。
約德爾:幾天前,在帝國從事義務勞動的法國工人己超過20 萬。
元首:不會增加。他們主要是一無所有。可另一方麵他們會說:至少對我們來說沒有戰爭危險。當然,他們不要戰爭。戰爭究竟為了什麽?但是不管發生什麽他們都有同感,即整個戰爭是一場瘋狂。
約德爾:請允許我談談非洲的領袖問題。當然這是個組織問題。它是義大利人的敏感區。不會很久,他們就會說:當然我們在戰場上也必須有指揮。直到今天,他們還沒有觸及這個問題。
元首:第一,目前我們已經建立了豐功偉績。第二,如果敵人真的在那裏發起了攻勢,那就不會有一個義大利人為勝利作出擔保。
約德爾:正因為如此,義大利人完全沒有說到我們在這個戰場上悄悄地進行著指揮。他們對此沒有說過一句話。
元首:他們也不能說什麽。那裏至少有我們4 個摩托化帥。如果把傘兵算在內,那麽就是5 個師,再加上2 個步兵師,就是7 個帥。不管怎麽說,我們是單獨以7 個師的兵力進行著這場戰爭。他們卻打不了。從物質上講,也必須是我們自己進行這場戰爭。因為,他們要橫渡大洋。當我們製服法國人後,我們也可以在海上運輸方麵支援他們。假如我們治服不了法國人,我們也就沒有艦船。如果我們解決了那裏的問題克蘭科:我們就可以將突尼西亞送給他們,然後我們取下阿爾及爾。
元首:他們可以全部接管過去。
博登沙茨:防空任務必須由我們自己擔負。
凱特爾:還有運輸!我們要提一提剿匪鬥爭。昨天恰好有這樣一份命令。元首:我認為有一個前提很重要,這就是剿匪必須有成效,這是一條原則,要時刻提醒人們。如果一個人的所作所為,不符合命令的要求,但其行動確實取得了成果;或者一個人處在危險境地,他隻能以殘忍的手段來應付,那麽在這種情況下,任何一種能取得成效的手段都是合理的。其目標必須是,消滅匪徒,恢復安定。否則,我們就會陷入一種在國內採取正當防衛法那樣的境地;就會導致德國警察名存實亡,就會導致沒有一個士兵敢攜帶武器,就會成為一項有伸縮性的法律條文,使一些不幸殺人的人總是嘀咕:我不幸殺死了人,也害了自己!他要殺死我,我也同樣受害。因此,我隻能有節製地對待他人,使他失去戰鬥力,但並沒有傷害他而我自己仍保持戰鬥力。這個關於正當防衛權力的富有伸縮性的法律條文,實際上使每一個攜帶武器者,都成了受害者——不管是警察還是軍人最惡劣的是導致了察波恩事件的爆發,而警察方麵卻故技重演。一方麵命令:你必須行動!另一方麵又違背了正當防衛權力。
因此,我認為這裏必須增加一個前提,那就是“消滅匪徒而不傷害其他一切是人們的最高義務。因此,凡是有助於消滅匪徒的事,都是正當的;反之,凡無助於消火匪徒的行為,都是不正當的。”這樣,每個人就有了行動自由。如果那些豬玀在傷害婦女和孩子,他們該怎麽辦?我在開姆尼茨就親身經歷過這樣的事。在那兒,紅色豬玀向我們啐唾沫,同時把孩子拉到前麵作擋箭牌。假如我們要碰孩子們,那我們就要倒黴了。
在剿匪鬥爭中也是如此。如果匪徒們把婦女和孩子當作擋箭牌,軍官和士官們,必須毫不留情地向匪徒射擊。關鍵的是衝過去,把匪徒消滅。對於攜帶槍枝者,人們必須給他一個可靠的靠山。可以給他們下達一般指示,但同時還必須給他們提供可靠的庇護,免得讓窮鬼們說:事後還得由我負責,如果豬玀們在一座房子裏,並設置了障礙物,在這間房子裏還有婦女和孩子。您認為該怎麽辦?是點燃這座房子還是不點?如果點了,就會燒死無辜。這是不成問題的!必須點燃這座房子。人們不能這樣說:一個一般人是不可以這樣幹的,隻有軍官可以;不!如果窮鬼糾集六,七個人站在那裏,他該怎麽辦?認為這隻是軍官的事,這正是警察的悲劇。到什麽時候警察身邊也不能站一名軍官!可憐的官員總是六親無靠。正困為如此,法國的警官才投靠我們德國警察,因為他們第一次從我們這裏找到靠山。這是法國警察從未經歷過的!當巴黎動盪不寧、每日槍聲不斷時,法國警官每天都提著腦袋過日子。一方麵,他們受命保護議會,對付示威者。可如果其他人採取行動了,警官又該怎樣保護吧?如果警官們不能保護議會,他們就要受到懲罰,因為他們沒有去做。那麽,他們就隻有開槍,這樣做又要受到懲罰,因為他們開槍了。
在這種情況下,人們必然要高度小心謹慎,以免遇到小人。人們還必須經常設想士兵的心裏狀態。我們在這裏可以脫離實際地說,理智必然是重要的。可您為什麽這樣缺乏理智呢?您難倒沒想過?窮鬼們不會想到,他們在為生活而鬥爭,為生存與否而鬥爭!正是小人和士官們倒通過歷史把事物看透了,他們敢向匪徒居住的室內射擊,同時將很多的婦女射倒在地,因為他們認為不這樣就不能通過居民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