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會兒,據井抱著一滿懷文件走了回來,往桌上一放,拿起最上邊的一摞。那是一份用辦公黑線裝訂而成的宗卷,裏麵是對摺放齊的一遝印刷用紙。據井打開第一頁,又翻了翻說道:“這是河合歲女士的屍體鑑定書。”


    據井將文件翻到其中一頁,轉了個方向,遞到吉敷眼前。紙上畫有人的頭像,分別從正麵、背麵和側麵詳細標明了傷口的位置,還附有文字註解。不過看起來是個剃了光頭的男人臉,可能因為當時隻有這種用紙吧。


    “頸部側麵有處傷痕,而且看上去很長,得有七厘米吧。幾乎一直從下巴延伸到後頸。有她丈夫的檔案嗎?”


    不必吉敷出言催促,據井已經開始手忙腳亂地尋找資料了。吉敷又翻到第二頁,這是一張標註著全身傷痕的圖示,身體上畫有多處傷痕,的確都傷得很重。胸口、腹部、肩膀和大腿……大致數來就有六處之多。


    再翻回到臉部的那一頁,不光頸部,臉頰上也有處很大的劃傷。這樣看來,估計牙齒確實會露在外麵。額頭和耳朵上也有傷痕。


    看到這樣的屍檢結果,正常人都會因為兇手的殘暴而驚異。然而實際情況並非如此,其實兇手非常膽怯,正因為恐懼,才會連刺這麽多刀。明治時代,警方曾專門鑑定過被劍術大師刺死的屍體。屍身上隻有一處傷痕。隻用一刀,就讓對方致命。


    “這是河合民夫的。”


    據井遞來另一本資料,吉敷一看,圖上頸部以上的部分用斜線劃掉了,是因為屍體頭部丟失的緣故。斷麵用一條實線表示,實線下方右側,有兩處三厘米左右的傷痕。


    不出所料,頸動脈被切斷了。如此明顯的突破口就在眼前,檢察官出身的律師卻沒有抓住,這實在令人費解。是因為他恰巧缺乏處理頸部損傷案件的經驗嗎?但不管怎麽說,對吉敷而言,此次造訪的目的達成了。正是為了確認這一點,吉敷才不遠千裏跑到盛岡來的。


    “夫妻倆的頸動脈都被割斷了。”吉敷說道,“如此一來,兇手身上應該會濺到大量鮮血才對。麵部、身上、手上,一次性濺上大量鮮血。兇手殺害了兩個人,而且都是切斷頸部,現場還發生過追逐打鬥,很難想像兇手能兩次巧妙地避開回濺的鮮血。當時兇手身上穿的衣服,事後應該沒法再穿出門了。”


    抬頭一看,隻見據井正緩緩點著頭。


    2


    “這一點也曾在終審法庭上提過,但終審法庭已不再確定案件事實了。應該更早一些提出來,事到如今才說,有些為時已晚。”


    吉敷也點了點頭。在對這一點感到不解的同時,也覺得搜查官的判斷太不專業。如果是故意這麽做,那這種行為完全可以說是欲蓋彌彰。


    “頸動脈被切斷,傷口必定會噴出大量鮮血,這一點可以說是常識。估計找遍整個日本,也不會有哪個搜查官會不知道這一點,新手外行的話倒還說得過去。”


    吉敷說完才想起,昭和三十三年,峰脅也才剛剛二十出頭,就是個不折不扣的新手。因為缺乏實戰經驗,雖然證據如此明顯,卻還是把恩田當成了兇手。如果當真如此,就隻能說恩田倒黴了。隻有逼供的手段高超,對證據的分析能力卻與外行無異,恩田竟攤上了這麽一個搜查官。


    “頸動脈被割斷,真的會流那麽多血嗎?”


    “那種狀況就像被人用軟水管往身上噴熱水一樣。之前我遇到過許多有過親身經歷的嫌疑人。”


    “哦……”


    “量非常多。據說江戶時代,囚犯在接受斬首刑罰時,噴出的血差不多可以裝一升的瓶子一瓶半。頸動脈被割斷時的出血量大體與此相當,還會像噴泉一樣四濺。所以,如果兇手當時沒有刻意避開的話,全身上下,包括麵部都應該會被鮮血濺到。現場不也到處是血嗎?”


    “確實如此。”


    “就是這樣的。另外兇手必定曾在現場附近的某處洗過臉和手,那副模樣根本沒法見人。”


    “嗯,檢察官說,這些事兇手都是在北上川完成的。”


    “恩田事件不是在下午四點到五點之間發生的嗎?如果做完這些事後立刻下山,到山腳時應該還沒過黃昏吧。那個樣子根本無法見人。現場附近有沒有小河、池塘,或者水井之類的?”


    “這我就不知道了,不記得有哪份資料提到過這一點。”


    “河合家裏和伐木場裏應該有洗手間和水井吧,那些地方的情況如何?”


    “似乎沒有清洗過血跡的痕跡。”


    “也就是說,當時檢察官的解釋是,恩田幸吉在接連殺死一家三口之後,用柴刀砍下河合民夫的頭部,接著手持人頭,帶著兇器柴刀和菜刀等物,滿臉滿身鮮血地走下山去。在北上川河畔清洗過麵部、雙手和兇器後,將人頭丟棄到河邊,帶著兇器回了家?”


    “大致是這樣的。剛聽來似乎確實不大可能,但當時正值十二月,盡管當天沒有下雪,積雪仍很深。當地地處鄉下,一到冬天外出的人就更少。更何況事情發生在昭和三十三年,不會像在東京似的到處都是人。


    “最大的問題還在於屍體的頭。或許你覺得放在北上川河畔會引起他人的注意,但那是夏天時的情況。就當時的季節而言,倒也未必。加上當晚就下過雪,屍體的頭部很可能會被積雪掩埋,也有被野獸叼走的可能。”


    野獸把人頭叼走?莫非盛岡的山裏還有獅子?人類的頭顱,其重量堪比保齡球。據井的話聽起來像是完全站在檢察官那一邊的。


    吉敷隻得從律師的角度反駁道:“就算事情發生在昭和三十三年的冬天,從當時的情形來看,如果兇手行兇之後馬上下山到河邊去,到達河岸最早很可能是下午五點左右。這種時候街上應該還有微微的亮光,兇手就這樣沿著北上川河邊走嗎?會遇到人的吧!當時控方說兇手是在哪裏清洗血跡的?”


    “他們說兇手是在距離案發現場最近的河邊清洗柴刀上的血跡的。”


    “柴刀上的血跡啊……雖然控方一直把這個掛在嘴邊,但在我個人看來,柴刀和菜刀上的血根本就不是什麽大問題。關鍵在於兇手麵部、衣服和手上的血。這些血跡才會引起他人的注意,對兇手而言這才是最可怕的。當然,用雪擦一擦的話,確實能擦掉一些,但這種程度根本不夠。而且血幹掉之後,會使衣服變得硬邦邦的。不管怎麽樣,這些血跡必須趕快用水洗掉才行。


    “人血一般會在八分鍾內幹掉,比水還快。全部幹掉以後,身上的衣服就會硬得像膠合板,會妨礙行動。就算之後拿去洗,也很難洗掉。這是首當其衝的問題,兇手最先想到的,應該是去洗幹淨自己身上的血,而不是柴刀上的。


    “但峰脅他們卻根本沒把這個當回事,因為他們從一開始就認定兇手是恩田。他們將恩田外套上沾的血跡看做是行兇時反濺回來的血,覺得需要清洗的隻是柴刀和菜刀。恐怕這也成了法庭上他們的說辭。然而事實上,這種性質的行兇,血量絕非僅止於這種程度。割斷頸部連殺三人,其現場景象與從未經歷過的人所想像的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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