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著,恩田之妻的麵容浮現在吉敷眼前。她獨自一人對著噴泉發表演說的樣子,以及在法院大樓的地下咖啡廳裏,隻身一人麵對峰脅的樣子。聽恩田說,他們兩人在一起生活的時間隻有短短三年。之後的四十年裏,她每天都這樣日夜奮戰著。支持著她的究竟是什麽?是一股怎樣的力量,竟然能讓一個身處深淵底部的人如此堅強。或許,這股力量與自己體內的力量完全相同。


    從吉敷的角度出發,唯一能說清的,是他心中已不再有憤怒和怨念,取而代之的是一種更縹緲的東西。因為那東西一直深埋在內心的最深處,平日裏很難覺察到。但每到雨夜,獨自一人心情平靜之時,它便會若隱若現地出現在眼前。那種感覺就像一種無上的救贖。


    不,不僅如此,那種感覺就是一種榮耀。盡管微不足道,但正是因為有它的存在,自己心中才會有一種絕不能輸給任何人的自負。沒有了它,自己便與垃圾草芥無異。


    “我是刑警組織裏的人,按理說我什麽都不能做,不能給同僚們添麻煩。然而,在刑警之前,我首先是個日本人。麵對這種事,我必須採取行動。冤假錯案是警察的恥辱,更是日本人的恥辱。”


    恩田幸吉緩緩彎下上半身,額頭貼在麵前的桌子上,白髮斑駁的頭頂對著吉敷。兩人默默無語。吉敷懷著一股難以表達的心情,靜靜地看著這一幕。


    8


    其後一陣子吉敷一直忙於自己的工作,無暇顧及恩田的事。忙忙碌碌地過了一周,十一月十日,吉敷終於擠出點時間。時隔多年,再次坐上由上野向北開去的夜行列車。


    躺在臥鋪上,獨自一人喝著罐裝啤酒,從窗簾的縫隙遙望日暮西沉的窗外,吉敷不禁想起以前多次和通子一起乘坐夜行列車前往盛岡的情景。


    不,“前往”這種說法不太準確,應該說是“返鄉”才對。在通子還是吉敷之妻的那六年裏,盛岡也是吉敷的故鄉。仔細想想,“結婚”這種儀式還真是不可思議。兩個陌生人彼此相遇,然後入籍改姓,搖身一變就成了比兄弟姐妹還要親密的親人,彼此的故鄉也會共享。對吉敷而言,結婚前,盛岡完全是一處他從未到過的異鄉之地。結婚後,那片土地竟成了自己的故裏。而如今,那個北方城市已再次變得陌生,不過卻和尾道、倉敷一樣令人懷念,沒有任何差別,用“故鄉”這個詞去形容也不會讓他感到絲毫別扭。


    吉敷輕聲念著“恩田事件啊”,回顧起整件事。首先,這起事件總給人一種剪不斷理還亂的感覺。恩田幸吉的一生、盛岡、通子,還有自己的事,吉敷捫心自問,如果沒有通子的存在,自己是否還會對這個案子產生如此之大的興趣?如果都是因為通子,那自己這麽做就不過是自私之舉,與當時圍在恩田周圍的那些傢夥沒有多大區別。他確實很想幫恩田,可到底能幫到哪一步昵?但他隻要有錯誤就想去糾正的心情倒沒有任何虛假與掩飾。其證據就在於,他甚至賭上了職業生涯。用職業來換那位老者的一生很值得,什麽職位,不如拿去餵狗。


    吉敷想到,或許自己這趟旅程就是為了丟掉職位,但不知為何,心中卻沒有一絲焦躁或不安。全都無所謂。


    現今北上,人們一般會選擇新幹線,東京站就可以搭乘。然而出於習慣,吉敷還是來到了上野車站。他想再重溫一下搭乘夜行列車的感覺。現在的吉敷已不會去刻意迴避有通子的那段記憶。雖然心裏還是會覺得痛,但那種感受已經變得遲鈍,甚至可以說有些無動於衷。不過這也不是什麽值得高興的事。


    之前吉敷曾幾次想要忘記通子。然而,在獨自一人的雨夜,坐在酒吧的角落裏,亦或是在無以滿足欲望的春宵裏,他還是會無數次地想起她。為了忘記,他也曾模仿歌謠,乘坐熟悉的夜行列車,但還是沒有半點效果。特別是在住進異鄉的旅館,行走在異鄉街頭的時候,會更思念曾在自己身邊的妻子。原本是為了忘記一人獨處的孤寂,沒想到卻越發地想念故人,她的樣子是那樣多姿多彩。雖然也有很多不算美好的回憶,但即便如此,也比沒什麽值得回憶要強。


    罷了,罷了,喝了點兒酒,情緒就變得忸怩起來。雖然有不少人很喜歡這種感覺,但吉敷卻並非如此。今天坐上這趟列車,不是為了去想女人的事,而是為了恩田事件。


    吉敷對恩田說過,讓他不要對別人提自己曾見過他的事。但那隻是隨口一提,並沒有什麽特別的用意和期待。如果圍繞峰脅展開調查,情況立刻就能查明,因為拘留所裏留有記錄。但要是讓峰脅知道了這件事,必定會引發一場棘手的騷動。他是不會輕易罷休的,必然會逼自己遞交辭呈。嗯,也罷,如果連這麽點小事都怕的話,幹脆別幹刑警這行了。


    辭職之後,自己又能做點什麽呢?吉敷還沒認真考慮過這個問題,不管幹什麽,至少不會餓死。自己沒什麽職位,不可能像警局裏的高官那樣,離職之後還能有個好去處。峰脅肯定還會派小穀之類的來調查自己離職後的去處,小穀必定會十分賣力,所以離職後另尋出路也沒有絲毫意義。自己是一課裏受眾人討厭的對象,說到底,就是因為無法和其他刑警和平共處。因此,估計不會有哪家企業願意高薪雇用自己。但總會有辦法的,隻要能養活自己,做什麽都行。


    之前,每當心中出現這樣的想法時,吉敷都會自嘲一番,覺得無比可笑。但聽了恩田的講述後,他發現自己看到的不過是序幕,並再也笑不起來了。雖然也知道一些像他那樣運氣不佳之人,但與這樣的人麵對麵地交談還是頭一次。說實話,談到一半時吉敷就憋了一肚子的火。罪犯通常都很強悍,因此搜查官要比他們更強悍。久而久之,在麵對這種極端柔弱、隻求自保的罪犯時,搜查官有時確實會操之過急。


    這件案子畢竟是由峰脅負責的,雖然並沒有包庇同伴的意思,但吉敷始終有種“自己也有責任”的想法。如今事態已發展到這步田地,絕不能不聞不問。這可是刑事案件,必須認真對待。而且攸關人命,必要時也得拚上性命。不用管其他刑警、檢察官怎麽說,那些傢夥都是一丘之貉。為什麽不努力戰鬥呢?認為隻要乖乖認命就會有人出手相救的想法,說到底就是一種怠惰。


    話雖如此,但一想到那些市井之徒會說些什麽話,峰脅的做法也就可以理解了。站在他的立場上,會那麽做也是出於無奈。也正因如此,吉敷心裏才會有一種剪不斷理還亂的思緒吧。


    如果恩田的確含冤,那峰脅就是此案中最大的惡人,但那傢夥當時的做法又並非完全不能理解。罪犯陰險狡猾,如果不加以威脅,他很可能拒不吐露實情。即便當時峰脅抓獲的是殘殺河合一家的真兇,那人應該也會採取與恩田相同的作為,以求擺脫嫌疑。說到底,隻要一天不改善司法流程,變成像國外那樣,即便沒有罪犯供述也能開庭審理,刑警的強行逼供行為就一天不會消失。這是吉敷憑藉長年處理類似事件的經驗做出的判斷。


    雖然站在現在的立場有些難以啟齒,但吉敷還是想評價法官一句。為什麽不動用自己的權力,下令在法庭上公示遺留在現場的染血指紋和恩田殺人時穿的那件外套呢?檢察官也是靠薪水吃飯的,如果沒人下令,肯定會盡量隱藏對已方不利的證據。這是一種習性,難問善惡是非。而督促檢察官將證據呈上法庭,不正是法官的職責所在嗎?連證據都不看,還算得上什麽刑事審判?隻有在仔細鑑定了所有與案件相關的證據後做出的判斷才能算得上審判,缺少直接證據,除非法官是神,否則不可能辨明是非。就算檢察方敗訴又如何?比起權力和麵子,真相可要重要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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