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雞都還活著嗎?”
“活著。它們會不停地撲騰,很煩人,要用手這樣把它們提到河邊去。所以,一旦雞的數量較多,就沒法兒走得太遠。還有就是有客人等著的時候,也會就近處理。”
“你根據這些要求找到了四處方便作業的地方?”
“是的。沒有水的地方也會有些不便,血和羽毛會粘到一起,因此要找靠近水邊的空地,還不能小到蹲不下身子。此外,如果周圍能有塊充當砧板的扁平石頭,再距離店裏近些就更好了。因為這樣一來,熱水不容易冷掉。”
“原來如此。”
“但因為當天雞不多,也沒有客人等,我就到距離店較遠的那一處去了。雞很吵,我走出主街,來到遠離他人視線之處,用河邊的石塊搭個簡易鍋灶,點上火燒水。”
“熱水是怎麽拿過去的?”
“在罐口弄根鐵絲,手提著拿過去的。”
“作業時具體都要做些什麽呢?”
“先這樣抓住雞,在它的脖子上切一刀,之後抓著腳倒提著,讓血全都流到河裏。繼續提著雞腳把它全部浸到熱水裏,等一會兒,拿出來拔毛。把雞浸到熱水裏的那段時間可以先去殺下一隻,把這隻浸到熱水裏後,再去拔之前那隻的毛。就這樣不停重複,一隻一隻宰下去。那天我一口氣連殺了十隻雞。”
“血和毛全都倒進河裏了嗎?”
“是的。雖然現在不能這麽做丁,但當時大夥兒都是這麽幹的。”
“這麽說,必須得找到有水的地方才行,是吧?”
“是的。即便在那個年代,如果把被血染得通紅的水留下來,也還是有些不便。”
“之後你又做了什麽呢?”
“這一切全都做好之後,就把雞的肚子剖開,掏出裏邊的內髒。也是一隻接一隻地這樣做……”
“那些東西是要拿去扔掉嗎?”
“不不,要全部拿回店裏去,它們是可以吃的。有些客人最喜歡還在雞腹裏沒下出的蛋。不能吃的隻有頭和雞腳,這些東西直接在河畔砍掉。但這些東西不能隨意丟棄,我通常把它們裝在罐子裏帶回去。”
“罐子裏的水之後全都倒進河裏嗎?”
“是的。還要把菜刀洗幹淨。”
“你果然洗過刀啊?難怪他們會有所聯想。在做這些事的時候,你都會穿著那件外套嗎?”
“冬天會穿,所以那上邊應該沾有雞血,不過沒多到剛才刑警你說的那個量。”
“隻是斑斑點點地沾著一些,對嗎?”
“是的。平常不殺雞的時候我偶爾也會穿著它在外邊走,所以不可能到那個地步。那件外套我隻在冬天穿。”
“一審和覆審的時候,沒有人對血跡的量提出過疑問?至少沒有成為爭論的焦點,對吧?”
“沒有。”
“嗯。不過話說回來,被告沒有明顯抗爭的意思,怎麽審理還花了那麽長時間?整整九年啊。”
“當時殺人事件接連不斷,法院裏人山人海,每到準備審理我的案子時都會有重大事件插進來,審理幾經延期。還有就是精神鑑定花了些時間,前前後後一共弄了四次。”
“那個說曾在姬安嶽的河合伐木場附近看到過你的人,是不是伊達屋的老闆?”
“是的。”
“他是從覆審時才開始出庭作證的?”
“是的。當時連我都被嚇了一跳,心想他怎麽會跑來參加覆審?如果他真的看到過我,應該一審時就出現啊。其實他也是被峰脅逼的,伊達屋涉嫌賣淫,警方以此隨心所欲地支配他們,他們無法違逆警方的要求。指認現場的時候也一樣,一旦伊達屋的人說了什麽讓他們不快的話,峰脅就會得意揚揚地叫嚷,讓伊達屋從明天起停業整頓。”
“雖然案發當天你沒去,但確實曾因籌措資金之類的事,去過河合的伐木場幾次,對吧?”
“嗯,沒錯。”
“還有一點。覆審時,曾經有小孩兒出庭作證?”
“是的。”
“是因為那兩個孩子雖然是案件的第一發現者,但一審的時候他們還太小,無法作證,所以才在二審的時候出庭?”
“不,不是這樣的。那兩個孩子一審時就上過法庭,不是昭和三十七年(一九六二年)就是三十八年(一九六三年),年紀較大的那個孩子已經在念高中了。”
“是兄弟倆嗎?”
“是的。”
“兩個都是男孩兒?”
“是的,兩個都是男孩兒。隻不過一審時他們隻說了一下發現屍體時的情況,而到覆審時,哥哥突然說當天似乎曾在現場附近看到過我。”
“原來如此。”
“我覺得這也是峰脅他們支使的。”
“嗯。”吉敷點點頭,思考了一陣。恩田一言不發地等著。
“情況很不妙啊。”吉敷說道。
“沒錯。但從我個人的角度出發,既然事已至此,也隻能硬著頭皮走下去了。再這樣傻下去,遲早有一天會被殺掉的。聽別人說,隻要不斷提出重審申請,死刑就不會執行,我也稍稍放心了。”
吉敷瞥了恩田一眼,他的理解並不準確,之前就曾出現過“孫鬥八”這個在重審申請審批中被執行死刑的前例。要是隻要提出重審申請就不會執行死刑的話,被判死刑的囚犯必定會全員提出重審申請。然而這些話,吉敷無法當著他的麵說出口。
“能請您想辦法幫幫忙嗎?”
恩田有氣無力地問道。語調聽起來就像是在拉家常一樣,聽不出絲毫期待之情。
“恩田先生,”吉敷謹慎地選擇著措辭,“正如你剛才所說,我是名刑警,所以目前我什麽都不能答應你。我的能力有限。按理說,我連這樣的事都不該做的。”
“嗯,我理解。”恩田依舊有氣無力地說道。
“接下來我要是再插手你的事,就是違反規定,做刑警職權以外的事了。我這名刑警就做得不稱職了。”
恩田默默地點了點頭。
“不過我已經下定決心,就算辭職不再做刑警,也要把你這件案子徹底查清。嗯,反正我對現在這份工作也沒有多少留戀,我這輩子不指望出人頭地,家裏也沒有家人拖累……”
吉敷一邊說,一邊感覺這樣說話實在太傻,不禁嗤笑起來。把這些事拿來和一個死刑犯講,根本就是對牛彈琴。
“之前我一直認為自己身處無底深淵之中,但聽完你的講述之後,才發現你的景況更糟。相對而言,我已經好很多了。”
吉敷抬頭一看,隻見恩田正靜靜地笑著。
“別看我這個樣子,其實工作也挺忙的,畢竟我隻是名刑警。雖然沒什麽大出息,但想來總會有地方收留我吧。”
“活著。它們會不停地撲騰,很煩人,要用手這樣把它們提到河邊去。所以,一旦雞的數量較多,就沒法兒走得太遠。還有就是有客人等著的時候,也會就近處理。”
“你根據這些要求找到了四處方便作業的地方?”
“是的。沒有水的地方也會有些不便,血和羽毛會粘到一起,因此要找靠近水邊的空地,還不能小到蹲不下身子。此外,如果周圍能有塊充當砧板的扁平石頭,再距離店裏近些就更好了。因為這樣一來,熱水不容易冷掉。”
“原來如此。”
“但因為當天雞不多,也沒有客人等,我就到距離店較遠的那一處去了。雞很吵,我走出主街,來到遠離他人視線之處,用河邊的石塊搭個簡易鍋灶,點上火燒水。”
“熱水是怎麽拿過去的?”
“在罐口弄根鐵絲,手提著拿過去的。”
“作業時具體都要做些什麽呢?”
“先這樣抓住雞,在它的脖子上切一刀,之後抓著腳倒提著,讓血全都流到河裏。繼續提著雞腳把它全部浸到熱水裏,等一會兒,拿出來拔毛。把雞浸到熱水裏的那段時間可以先去殺下一隻,把這隻浸到熱水裏後,再去拔之前那隻的毛。就這樣不停重複,一隻一隻宰下去。那天我一口氣連殺了十隻雞。”
“血和毛全都倒進河裏了嗎?”
“是的。雖然現在不能這麽做丁,但當時大夥兒都是這麽幹的。”
“這麽說,必須得找到有水的地方才行,是吧?”
“是的。即便在那個年代,如果把被血染得通紅的水留下來,也還是有些不便。”
“之後你又做了什麽呢?”
“這一切全都做好之後,就把雞的肚子剖開,掏出裏邊的內髒。也是一隻接一隻地這樣做……”
“那些東西是要拿去扔掉嗎?”
“不不,要全部拿回店裏去,它們是可以吃的。有些客人最喜歡還在雞腹裏沒下出的蛋。不能吃的隻有頭和雞腳,這些東西直接在河畔砍掉。但這些東西不能隨意丟棄,我通常把它們裝在罐子裏帶回去。”
“罐子裏的水之後全都倒進河裏嗎?”
“是的。還要把菜刀洗幹淨。”
“你果然洗過刀啊?難怪他們會有所聯想。在做這些事的時候,你都會穿著那件外套嗎?”
“冬天會穿,所以那上邊應該沾有雞血,不過沒多到剛才刑警你說的那個量。”
“隻是斑斑點點地沾著一些,對嗎?”
“是的。平常不殺雞的時候我偶爾也會穿著它在外邊走,所以不可能到那個地步。那件外套我隻在冬天穿。”
“一審和覆審的時候,沒有人對血跡的量提出過疑問?至少沒有成為爭論的焦點,對吧?”
“沒有。”
“嗯。不過話說回來,被告沒有明顯抗爭的意思,怎麽審理還花了那麽長時間?整整九年啊。”
“當時殺人事件接連不斷,法院裏人山人海,每到準備審理我的案子時都會有重大事件插進來,審理幾經延期。還有就是精神鑑定花了些時間,前前後後一共弄了四次。”
“那個說曾在姬安嶽的河合伐木場附近看到過你的人,是不是伊達屋的老闆?”
“是的。”
“他是從覆審時才開始出庭作證的?”
“是的。當時連我都被嚇了一跳,心想他怎麽會跑來參加覆審?如果他真的看到過我,應該一審時就出現啊。其實他也是被峰脅逼的,伊達屋涉嫌賣淫,警方以此隨心所欲地支配他們,他們無法違逆警方的要求。指認現場的時候也一樣,一旦伊達屋的人說了什麽讓他們不快的話,峰脅就會得意揚揚地叫嚷,讓伊達屋從明天起停業整頓。”
“雖然案發當天你沒去,但確實曾因籌措資金之類的事,去過河合的伐木場幾次,對吧?”
“嗯,沒錯。”
“還有一點。覆審時,曾經有小孩兒出庭作證?”
“是的。”
“是因為那兩個孩子雖然是案件的第一發現者,但一審的時候他們還太小,無法作證,所以才在二審的時候出庭?”
“不,不是這樣的。那兩個孩子一審時就上過法庭,不是昭和三十七年(一九六二年)就是三十八年(一九六三年),年紀較大的那個孩子已經在念高中了。”
“是兄弟倆嗎?”
“是的。”
“兩個都是男孩兒?”
“是的,兩個都是男孩兒。隻不過一審時他們隻說了一下發現屍體時的情況,而到覆審時,哥哥突然說當天似乎曾在現場附近看到過我。”
“原來如此。”
“我覺得這也是峰脅他們支使的。”
“嗯。”吉敷點點頭,思考了一陣。恩田一言不發地等著。
“情況很不妙啊。”吉敷說道。
“沒錯。但從我個人的角度出發,既然事已至此,也隻能硬著頭皮走下去了。再這樣傻下去,遲早有一天會被殺掉的。聽別人說,隻要不斷提出重審申請,死刑就不會執行,我也稍稍放心了。”
吉敷瞥了恩田一眼,他的理解並不準確,之前就曾出現過“孫鬥八”這個在重審申請審批中被執行死刑的前例。要是隻要提出重審申請就不會執行死刑的話,被判死刑的囚犯必定會全員提出重審申請。然而這些話,吉敷無法當著他的麵說出口。
“能請您想辦法幫幫忙嗎?”
恩田有氣無力地問道。語調聽起來就像是在拉家常一樣,聽不出絲毫期待之情。
“恩田先生,”吉敷謹慎地選擇著措辭,“正如你剛才所說,我是名刑警,所以目前我什麽都不能答應你。我的能力有限。按理說,我連這樣的事都不該做的。”
“嗯,我理解。”恩田依舊有氣無力地說道。
“接下來我要是再插手你的事,就是違反規定,做刑警職權以外的事了。我這名刑警就做得不稱職了。”
恩田默默地點了點頭。
“不過我已經下定決心,就算辭職不再做刑警,也要把你這件案子徹底查清。嗯,反正我對現在這份工作也沒有多少留戀,我這輩子不指望出人頭地,家裏也沒有家人拖累……”
吉敷一邊說,一邊感覺這樣說話實在太傻,不禁嗤笑起來。把這些事拿來和一個死刑犯講,根本就是對牛彈琴。
“之前我一直認為自己身處無底深淵之中,但聽完你的講述之後,才發現你的景況更糟。相對而言,我已經好很多了。”
吉敷抬頭一看,隻見恩田正靜靜地笑著。
“別看我這個樣子,其實工作也挺忙的,畢竟我隻是名刑警。雖然沒什麽大出息,但想來總會有地方收留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