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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想·天動/異想天開 作者:[日]島田莊司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什麽事呢?”少女顯得有些不安地問。
“三月二十六日花魁道中遊行當時的事。”吉敷開口,“你一直跟著他們的行列走嗎?”
“嗯。”
“有見到這位老先生嗎?”吉敷讓她看行川的照片,“身材很矮的老人。”
“啊,這個人我看過。”少女大聲說。
“看過?”
“嗯。”
“是什麽情形呢?”
“從那邊的橙街對麵而來,然後跑步追上我們。”
吉敷眼睛一亮。跑步?行川是和遊行行列擦身而過時,發現是櫻井佳子,才跑回來的嗎?而且是扮成花魁模樣的櫻井佳子!
“然後呢?然後怎麽樣?”
“直到慶橋為止,一直跟在我身旁。”
“是嗎?跟著你嗎?這位老人當時是什麽樣子?”
“表情好像非常驚訝,拚命注視著扮花魁的阿姨的臉哩!”
“櫻井佳子的臉?”
“是的。”
“櫻井發覺了嗎?”
“我想是沒有,因為她必須一直看著前麵。”
“是嗎?謝謝你。”吉敷從高腳椅站起身來。
果然不出自己所料,其中必有某種內情!對行川鬱夫而言,櫻井佳子是其舊識。此時,吉敷已非常自信這樁事件另有內幕了。
繼續單獨偵查 (3)
翌晨,吉敷上班時,主任來了。
“你過來一下。”主任說完,走出走廊。
吉敷跟在後麵。一看,主任站在窗邊等待。吉敷一走近,他立刻大聲問:“你到底在幹什麽?”
“調查呀!”吉敷回答。
“調查已經結案的事件?”
“行川的事件尚未結案。”
“已經結束了,是消費稅殺人事件。我不知講過幾次了,不管是誰,都認定如此。如果我們閑著沒事幹還好,但是我們正忙得兩眼發昏呢!別再浪費時間了。”
“行川的事件並不是什麽為了消費稅殺人,他以前就認識櫻井佳子了。”
“你怎麽知道?”
“昨夜我查訪時掌握到的證言。行川在淺草的橙街偶然發現扭花魁、正在遊行的櫻井佳子,發覺是舊識,就一直跟著遊行行列移動,也就是說在上個月的二十六日之時,行川已有決定殺害櫻井佳子的可能性存在。”
“什麽是花魁的遊行呢?”
“那是淺草在春天舉行的祭典之一。”
“你的意思是,那是計劃性的殺人事件?”
“至少不是因為區區十二圓而衝動殺人。”說著之間,吉敷腦海中靈光一閃,“問題一定是出在靜岡!行川雖是在藤枝市出生,可是少年時代是在東京過的,到了昭和三十年代才回到藤枝市。櫻井佳子是在靜岡出生。雖然在昭和三十年代,櫻井是在東京的吉原,不過可以認為行川回靜岡縣是由於不知道櫻井的消息。靜岡和藤枝的距離近如眉睫,也就是說,行川對櫻井的殺意很可能從昭和三十年代一直持續至今。
“但是昭和三十六年,行川因涉嫌綁架幼童並撕票而被捕,送入宮城監獄,所以整整二十六年間不得不中斷其懷恨之心,直到出獄後才再度燃起。最主要的契機是在淺草見到花魁道中的遊街行列!行川本來已經對追查櫻井的行蹤半放棄了,卻因偶然發現扮花魁的櫻井佳子而再度燃起殺人之念。
“沒錯,隻有這樣分析才能夠解釋得通!在東北地方的監獄裏飽受虐待和折磨,每個人皆認為他一定不希望再回牢裏,也證言他的個性冷靜,不可能會殺人。但,他卻殺人了!這絕對不可能是為了區區十二圓而殺人,而是有某種重大內幕背景存在,由昭和三十年代持續至今!”吉敷邊說,邊在主任身旁踱來踱去,一副坐立不安狀。
“見到扮演花魁的櫻井佳子,行川大驚,想起兩人間過去的某種因緣。所謂的花魁,其濃妝艷抹和一般的化妝截然不同,即使平日認識之人,忽然見到也可能無法認出,但,行川卻認得出化妝成花魁的櫻井,這表示行川一定在過去和打扮成花魁或穿和服濃妝的櫻井佳子有所接觸。這麽一來,不是歌舞伎就是戲劇了!那又剛好和我昨天在源田大樓開發公司所推測的櫻井之經歷重疊,看樣子朝這個方向調查是不會錯了。”
吉敷喃喃自語:要到藤枝市看看嗎?還是再跑一趟靜岡,徹底查明櫻井佳子的過去經歷?
“喂,你在咕噥些什麽?”主任打斷吉敷的思緒,問。
“你剛剛也聽到了吧?這樁乍看之下很單純的事件,其實隱藏著許多未知的內情,要我就這樣放手是不可能的。”吉敷回答。
“為什麽?”主任的聲音帶著威脅意味。
“為什麽?”
“沒錯,為什麽要拘泥於這種事?”
“為了了解真相。”
“了解真相又如何?兇手會是不同人物嗎?”
“應該不會吧!殺害櫻井佳子的人是行川,這項事實不會改變,畢竟有很多目擊者。”
“那不就對了?你這是在浪費時間。雖然理由改變,不過其他完全未變,行川同樣是兇手!”
“我不認為是浪費時間。我們的職責是解明真相,不是嗎?”
“別講那種不成熟的話!你以為為何需要警察存在呢?解明真相併非第一目的,最重要是維持社會秩序,除掉社會上的惡徒。別以為幹了警察就能到處揮灑自己的理想,世間並非為你一個人而存在。”
“原來如此,是維持社會秩序嗎?也就是說,隻要能逮捕兇嫌,就可以不管動機或真相如何?”
“我沒有這樣說,問題是,再怎麽深入追查這件案子,也查不出什麽名堂。”
“那得試試看才知道吧?”
“如果我們調查一課很清閑倒是無所謂,現在很忙……”
“調查一課任何時候都很忙的。”
“吉敷,我坦白告訴你,那樁事件已經結案了,在兇手被捕的那一刻就已結束,你別浪費警視廳的錢和時間。”
“那樁事件並未結束!”
“混帳!你要讓我講多少遍同樣的話呢?刑事的工作是逮捕兇手,別幹其他事。”
“主任,或許你是蔑視行川鬱夫的人格也不一定,而這就是輕蔑人權!不,不隻是你,世人皆是如此,由於對方隻是在淺草流浪的癡呆老人,也由於對方曾因殺人罪被判刑確定且長期服刑,才認為他因不明白何謂消費稅,隻為了區區十二圓就可能衝動性的殺人。問題是,這位行川老人很可能有超出常人的智慧!”
“死刑囚也有人權嗎?”
“主任,這在法律上是完全不同的,正因為是死刑囚,如果未執行處決,還能夠彌補其罪行,唯有在被處決的瞬間才是罪犯!”
“三月二十六日花魁道中遊行當時的事。”吉敷開口,“你一直跟著他們的行列走嗎?”
“嗯。”
“有見到這位老先生嗎?”吉敷讓她看行川的照片,“身材很矮的老人。”
“啊,這個人我看過。”少女大聲說。
“看過?”
“嗯。”
“是什麽情形呢?”
“從那邊的橙街對麵而來,然後跑步追上我們。”
吉敷眼睛一亮。跑步?行川是和遊行行列擦身而過時,發現是櫻井佳子,才跑回來的嗎?而且是扮成花魁模樣的櫻井佳子!
“然後呢?然後怎麽樣?”
“直到慶橋為止,一直跟在我身旁。”
“是嗎?跟著你嗎?這位老人當時是什麽樣子?”
“表情好像非常驚訝,拚命注視著扮花魁的阿姨的臉哩!”
“櫻井佳子的臉?”
“是的。”
“櫻井發覺了嗎?”
“我想是沒有,因為她必須一直看著前麵。”
“是嗎?謝謝你。”吉敷從高腳椅站起身來。
果然不出自己所料,其中必有某種內情!對行川鬱夫而言,櫻井佳子是其舊識。此時,吉敷已非常自信這樁事件另有內幕了。
繼續單獨偵查 (3)
翌晨,吉敷上班時,主任來了。
“你過來一下。”主任說完,走出走廊。
吉敷跟在後麵。一看,主任站在窗邊等待。吉敷一走近,他立刻大聲問:“你到底在幹什麽?”
“調查呀!”吉敷回答。
“調查已經結案的事件?”
“行川的事件尚未結案。”
“已經結束了,是消費稅殺人事件。我不知講過幾次了,不管是誰,都認定如此。如果我們閑著沒事幹還好,但是我們正忙得兩眼發昏呢!別再浪費時間了。”
“行川的事件並不是什麽為了消費稅殺人,他以前就認識櫻井佳子了。”
“你怎麽知道?”
“昨夜我查訪時掌握到的證言。行川在淺草的橙街偶然發現扭花魁、正在遊行的櫻井佳子,發覺是舊識,就一直跟著遊行行列移動,也就是說在上個月的二十六日之時,行川已有決定殺害櫻井佳子的可能性存在。”
“什麽是花魁的遊行呢?”
“那是淺草在春天舉行的祭典之一。”
“你的意思是,那是計劃性的殺人事件?”
“至少不是因為區區十二圓而衝動殺人。”說著之間,吉敷腦海中靈光一閃,“問題一定是出在靜岡!行川雖是在藤枝市出生,可是少年時代是在東京過的,到了昭和三十年代才回到藤枝市。櫻井佳子是在靜岡出生。雖然在昭和三十年代,櫻井是在東京的吉原,不過可以認為行川回靜岡縣是由於不知道櫻井的消息。靜岡和藤枝的距離近如眉睫,也就是說,行川對櫻井的殺意很可能從昭和三十年代一直持續至今。
“但是昭和三十六年,行川因涉嫌綁架幼童並撕票而被捕,送入宮城監獄,所以整整二十六年間不得不中斷其懷恨之心,直到出獄後才再度燃起。最主要的契機是在淺草見到花魁道中的遊街行列!行川本來已經對追查櫻井的行蹤半放棄了,卻因偶然發現扮花魁的櫻井佳子而再度燃起殺人之念。
“沒錯,隻有這樣分析才能夠解釋得通!在東北地方的監獄裏飽受虐待和折磨,每個人皆認為他一定不希望再回牢裏,也證言他的個性冷靜,不可能會殺人。但,他卻殺人了!這絕對不可能是為了區區十二圓而殺人,而是有某種重大內幕背景存在,由昭和三十年代持續至今!”吉敷邊說,邊在主任身旁踱來踱去,一副坐立不安狀。
“見到扮演花魁的櫻井佳子,行川大驚,想起兩人間過去的某種因緣。所謂的花魁,其濃妝艷抹和一般的化妝截然不同,即使平日認識之人,忽然見到也可能無法認出,但,行川卻認得出化妝成花魁的櫻井,這表示行川一定在過去和打扮成花魁或穿和服濃妝的櫻井佳子有所接觸。這麽一來,不是歌舞伎就是戲劇了!那又剛好和我昨天在源田大樓開發公司所推測的櫻井之經歷重疊,看樣子朝這個方向調查是不會錯了。”
吉敷喃喃自語:要到藤枝市看看嗎?還是再跑一趟靜岡,徹底查明櫻井佳子的過去經歷?
“喂,你在咕噥些什麽?”主任打斷吉敷的思緒,問。
“你剛剛也聽到了吧?這樁乍看之下很單純的事件,其實隱藏著許多未知的內情,要我就這樣放手是不可能的。”吉敷回答。
“為什麽?”主任的聲音帶著威脅意味。
“為什麽?”
“沒錯,為什麽要拘泥於這種事?”
“為了了解真相。”
“了解真相又如何?兇手會是不同人物嗎?”
“應該不會吧!殺害櫻井佳子的人是行川,這項事實不會改變,畢竟有很多目擊者。”
“那不就對了?你這是在浪費時間。雖然理由改變,不過其他完全未變,行川同樣是兇手!”
“我不認為是浪費時間。我們的職責是解明真相,不是嗎?”
“別講那種不成熟的話!你以為為何需要警察存在呢?解明真相併非第一目的,最重要是維持社會秩序,除掉社會上的惡徒。別以為幹了警察就能到處揮灑自己的理想,世間並非為你一個人而存在。”
“原來如此,是維持社會秩序嗎?也就是說,隻要能逮捕兇嫌,就可以不管動機或真相如何?”
“我沒有這樣說,問題是,再怎麽深入追查這件案子,也查不出什麽名堂。”
“那得試試看才知道吧?”
“如果我們調查一課很清閑倒是無所謂,現在很忙……”
“調查一課任何時候都很忙的。”
“吉敷,我坦白告訴你,那樁事件已經結案了,在兇手被捕的那一刻就已結束,你別浪費警視廳的錢和時間。”
“那樁事件並未結束!”
“混帳!你要讓我講多少遍同樣的話呢?刑事的工作是逮捕兇手,別幹其他事。”
“主任,或許你是蔑視行川鬱夫的人格也不一定,而這就是輕蔑人權!不,不隻是你,世人皆是如此,由於對方隻是在淺草流浪的癡呆老人,也由於對方曾因殺人罪被判刑確定且長期服刑,才認為他因不明白何謂消費稅,隻為了區區十二圓就可能衝動性的殺人。問題是,這位行川老人很可能有超出常人的智慧!”
“死刑囚也有人權嗎?”
“主任,這在法律上是完全不同的,正因為是死刑囚,如果未執行處決,還能夠彌補其罪行,唯有在被處決的瞬間才是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