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進


    蘇-27smk型戰鬥機由蘇-27s型戰鬥機發展而來,根據有些客戶蘇-27s所提出的要求,蘇-27smk飛機做了三方麵的改進。


    一、增加空中受油能力和增掛副油箱,空中加油管裝在機身左側,不用時可以收放以減少飛行阻力。機翼下3號和4號掛架可各掛一個5000升副油箱。機翼內油箱容積也稍加大,油量增至9965千克,這樣smk即使不進行空中加油,在帶副油箱飛行、用完投掉的情況下,航程可達4390千米,這個距離相當於從北京可直飛新加坡。如隻進行一次空中加油,可飛行5200千米。最長留空時間約7小時。


    二、smk增加了對地攻擊能力。最大外掛重量從s型的4000千克增加到8000千克。可使用多種空對地飛彈。例如每枚重量330千克的無線電指令製導的x-25pd型,每枚重量640千克的電視製導的x-29td型,每枚重量680千克的反輻射飛彈x-31p以及每枚重量875千克的電視製導的x-59k型等。也可以掛kab-500kr雷射製導炸彈和多種非製導炸彈、火箭等武器。增加使用r-77先進空空飛彈的能力。仍裝有gsh-30130毫米航炮,150發炮彈。


    三、導航和電子設備改用最新改進型號,可以根據客戶要求換裝西方電子設備,如法國儀表著陸係統、多功能彩色顯示器。


    改進效果


    通過上述改進,飛機的作戰效能有很大提高,由於可使用空對地飛彈,對點狀目標的作戰效能提高了23倍。


    性能數據


    機長:21.935米


    機高:5.935米


    翼展:14.948米


    空重:15700千克


    正常起飛重量:23700千克


    最大起飛重量:33000千克


    載彈:6000千克


    最大速度:3000千米/小時


    最大航程:4390千米


    實用升限:18000米


    起飛距離:650米


    著陸距離:620米


    發動機推力:2*12500公斤


    中國殲-12戰鬥機 [本章字數:5090 最新更新時間:2009-08-17 1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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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簡介


    國產 殲-12 輕型戰鬥機在我國的空軍航空博物館公開露麵之後,引起中外人士的廣泛關注,這不僅是因為她解開了海外曾盛傳一時的“殲-12 之謎”,更重要的是因為他在我國航空工業史上具有特殊地位。


    台灣一家技術刊物對 殲-12 的歷史意義曾作過如下評價:“殲-12 戰鬥機是中國大陸空軍擺脫蘇聯製式飛機係列設計格局以後,第一代從機體設計到部件製造完全有中國人自行完成的輕型噴氣戰鬥機。盡管半路夭折,但是卻為中國大陸實施全麵獨立自主地開發其戰鬥機裝備的研製計劃奠定了良好的基礎,並積累了寶貴的經驗。因此,這是中國大陸航空工業發展史上的一塊重要裏程碑”。 殲-12 飛機在國內也曾是一個另人迷惑的角色。聲譽不低,但終未被列入裝備。距離 殲-12 首次試飛 30 年之後的今天,也許可能對它進行更為客觀的剖析和評價。


    空戰提出的命題


    殲-12 戰鬥機的研製計劃是 1969 年初提出的。當時,世界上經歷越南和中東幾場局部戰爭之後,有關軍界人士開始認識到:設計戰鬥機不能單純地追求飛行速度快,還要賦予戰鬥機以良好的機動飛行能力。美國生產的飛行速度為音速兩倍的 f-105 和 f-4 等設備精良的戰鬥機,有時卻在亞音速的 米格-17 飛機麵前束手無策。先進的超音速戰鬥機被速度低於它的對手擊落的戰例時有發生。我國空軍的飛行員就曾經在 1967 年 4 月 24 日,駕駛高亞音速的 殲-5 飛機擊落了 1 架侵入我廣西板興地區的美國 f-4b 超音速戰鬥機。


    所謂飛機的機動飛行性能,主要指的是它的加速爬升和盤旋性能。其中前兩項指標是和高速飛行的設計要求相一致的,而最後一項指標確是與高速飛行的設計要求相互矛盾的。飛行速度越大,盤旋半徑就越大,盤旋一周所需的飛行時間就越長。局部戰鬥中的空戰實踐證明:即使在廣泛使用空對空飛彈的情況下,戰鬥機在近距離時利用機炮進行格鬥仍不可避免。格鬥中,戰鬥機常被迫以盡可能小的轉彎半徑或盡可能快的轉彎速率,繞到敵手後方,占據有利的射擊位置。這時,速度較低或機體重量較輕的飛機反而處於優勢。


    參加過越南空戰的美國飛行員,強烈地呼籲有關部門要設計出“戰鬥機飛行員的戰鬥機”。也就是說,要加強戰鬥機的格鬥能力。從實質上看,就是要求改善高速飛機的低速性能。


    世界有關國家的飛機設計部門是如何解決空戰提出的這一複雜命題的呢?


    不同的發展途徑


    讓我們先來回顧一下,在我國開始研製 殲-12 的同時,也就是 1969 年這一年當中,世界有關國家的戰鬥機研製動向,以便和我國的研製項目相互比較。


    1969 年 1 月和 12 月,美國海軍和空軍分別選定了 f-14 和 f-15 兩種戰鬥機的設計方案。兩者都是通過加大發動機的推力(提高全機推重比)和增大機翼麵積(降低翼載荷)來改善機動性能的,前者還使用了變後略翼技術,因而飛機都變的很大。它們的最大起飛重量分別是 33,724 千克和 25,400 千克,約為 殲-5 飛機的 5 倍。f-15a 的空戰推重比達到了 14.03牛/千克,最大翼載荷為 450千克/平方米。


    1964 年 4 月,英國的鷂式垂直起落戰鬥機開始服役,它從根本上改變了高低速飛行的矛盾關係,具有異乎尋常的機動能力,但隨之而來的是維護使用複雜和經濟性差等嚴重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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