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說,在60年代初期,不要說在中國空軍中,就是以當時的國際標準來衡量,殲7也堪稱是一種性能優良的戰鬥機。但是,從1963年冬季至1964年初,殲7飛機在其參加的一係列高空作戰中陸續暴露出其升限留空時間短、高空高速性能差、沒有雷達和高空機動性差等缺陷。另外,在作戰火力和起飛著陸性能上也有待加強和改善。
實際的作戰需要壓倒一切!剛剛開始嚐試完全獨立自主的中國航空工業立即以米格21為基礎開始著手進行新一代戰機的開發工作。
二、一波三折的選型過程
自1964年初開始,三機部601所就開始考慮改進殲7,以滿足高空作戰要求。1964年10月25日,六院在瀋陽601所召開了“米格一21和伊爾-28改進改型預備會”。會上,601所提出了米格-21的兩種改型方案:
第一種方案為米格21漸改型:飛機氣動外形則參照米格一21飛機,不做大的改變,同樣採用機頭進氣模式,發動機則由單變雙,裝用兩台渦噴7發動機的改進型。簡單的說,該機就是將米格21的放大版本。
第一種方案則為米格21大改型:飛機的氣動布局做了較大的修改——採用機身兩側進氣模式取代了米格21的機頭進氣模式,以留出機頭空間安排新型機載雷達,發動機則繼續採用單發布局,但是從新選用了606所新設計的推力為8500千克的加力式渦輪風扇發動機——即我們前文提到過的渦扇6型發動機,取代了米格21原有的渦噴7型發動機,以滿足該機飛行性能提高所帶來的動力需要。
從最初的設計指標上看,兩種方案的飛行性能均與美國的f-4b相當,即升限20000米,最大馬赫數2.2,基本航程l 600千米,重量約10噸。
1965年1月12—17日,三機部在北京召開了航空工業企事業單位領導幹部會,會議期間又專門由段子俊副部長主持召開了新機研製工作座談會。考慮到當時國際航空業上對於渦扇發動機的研究也是剛剛起步,而我國航空業也僅僅具有仿製和改進蘇式渦噴發動機的經驗,出於新發動機的研製周期可能會因此而延誤的擔心,所以會議一致同意以米格-21為原型機搞雙發設計方案,從而確定了殲8的研製方向。
雖然單純的從技術指標來看,第二種方案無疑具備更大的吸引力。但考慮到我國航空工業直到1967年才基本掌握米格21生產技術的現實,選擇第一套方案無疑更為務實穩妥。
根據最初的決定,601所按照原本提出的第一方案,在摸透米格-21的同時,對國內外有關技術情況進行了調研,提出了殲8飛機的初步戰術技術要求,並於1965年3月19日上報六院。
作為米格21的直接改進型,該方案的指導思想主要是根據米格21在實戰中暴露出來的不足進行多種極富針對性的改進——突出高空高速性能,增大航程,提高爬升率和加強火力。
具體的性能指標要求是:
1、使用升限19000~20000米
2、最大平飛馬赫數2.1~2.2。
601所設想1967年殲8飛機完成首飛,1970年能小批裝備部隊。在隨後的時間裏,殲8飛機很快得到了批準,並定下了試製的具體時間表。
雖然已經選定了殲8方案,但考慮技術儲備的需要,同時也是顧及到為部隊提供另外一種可能的選擇。三機部決定在進行殲8戰機研製的同時,在小範圍內開展對於新型單發戰鬥機、渦扇發動機和中程空空飛彈的技術論證工作。
1965年4月12日,三機部正式向601所下達了《關於開展殲9飛機方案設計》的通知,要求在兩個方麵進行方案論證和比較,從中選一作為殲9的最終定稿:
1、突出殲擊性能,兼顧截擊作戰和對付低空高速目標,最大馬赫數2.3左右,升限20000米左右,航程要大,作戰半徑大於450千米。
2、突出截擊性能,兼顧殲擊作戰,最大馬赫數2.4~2.5,升限21~22千米,作戰半徑350千米。
飛機總重量則要求控製在14噸左右。
1966年4月1日,三機部向國防工辦,國防科工委呈報了《殲9飛機設計方案》。國防科工委開會審查了殲9飛機的設計方案,並向軍委呈報了《殲9飛機戰術技術論證報告》。中央軍委在審查了兩個方案後,最終決定按第一方案研製殲9飛機,並在設計指標上進行了一定的改動:最大馬赫數2.4,升限21000米,最大爬升率200米/秒,最大航程3000千米,作戰半徑600千米,續航時間3小時。
三、艱難跋涉
如前文所述,殲9在設計之初便被設定為米格21的大改型,在技術繼承性上明顯要低於採用“漸改”方案的殲8,這在提升飛機性能的同時也大大的增加了該機的研製難度,更為不利的是,在殲9的研製過程中,軍方的性能要求一改再改,迫使研發部門不得不一再的修改設計方案,對殲9的正常研發造成了極為不利的影響。
根據殲9的最初研製要求,1965年起,601開始進行殲9氣動布局參數的選擇,選出了4種機翼平麵形狀,即:
1、前緣後掠50度的後掠翼
2、後掠57度的三角翼
3、前緣後掠55度的後掠翼
4、以及雙前緣後掠角的雙三角翼
601所對四種機翼平麵形狀方案均做出了模型,進行了風洞實驗。
其中主要是考慮採用後掠翼還是三角翼,後掠翼和三角翼都是採用前緣後掠的方法來增加機翼的臨界馬赫數。但是如果超音速飛行增加到馬赫數為2.0時,要採用亞音速後掠翼方案就必須使前緣後掠角大於60。,但前緣後掠角過大,翼根結構受力就會惡化,將增加結構重量;另外,低速時空氣動力特性也將惡化,升力下降,阻力增加,將直接影響到戰機的機動能力,故採用大後掠翼很不利。而三角翼則比較適用,不但具有後掠翼所具有的優點,而且比較長的翼根弦長保證了根部結構受力狀況,減輕結構重量,還有助於保證飛機的縱向飛行穩定性。所以601所淘汰了前三個方案,又把三角翼的前緣後掠角改為55度,稱為殲9 iv方案。
實際的作戰需要壓倒一切!剛剛開始嚐試完全獨立自主的中國航空工業立即以米格21為基礎開始著手進行新一代戰機的開發工作。
二、一波三折的選型過程
自1964年初開始,三機部601所就開始考慮改進殲7,以滿足高空作戰要求。1964年10月25日,六院在瀋陽601所召開了“米格一21和伊爾-28改進改型預備會”。會上,601所提出了米格-21的兩種改型方案:
第一種方案為米格21漸改型:飛機氣動外形則參照米格一21飛機,不做大的改變,同樣採用機頭進氣模式,發動機則由單變雙,裝用兩台渦噴7發動機的改進型。簡單的說,該機就是將米格21的放大版本。
第一種方案則為米格21大改型:飛機的氣動布局做了較大的修改——採用機身兩側進氣模式取代了米格21的機頭進氣模式,以留出機頭空間安排新型機載雷達,發動機則繼續採用單發布局,但是從新選用了606所新設計的推力為8500千克的加力式渦輪風扇發動機——即我們前文提到過的渦扇6型發動機,取代了米格21原有的渦噴7型發動機,以滿足該機飛行性能提高所帶來的動力需要。
從最初的設計指標上看,兩種方案的飛行性能均與美國的f-4b相當,即升限20000米,最大馬赫數2.2,基本航程l 600千米,重量約10噸。
1965年1月12—17日,三機部在北京召開了航空工業企事業單位領導幹部會,會議期間又專門由段子俊副部長主持召開了新機研製工作座談會。考慮到當時國際航空業上對於渦扇發動機的研究也是剛剛起步,而我國航空業也僅僅具有仿製和改進蘇式渦噴發動機的經驗,出於新發動機的研製周期可能會因此而延誤的擔心,所以會議一致同意以米格-21為原型機搞雙發設計方案,從而確定了殲8的研製方向。
雖然單純的從技術指標來看,第二種方案無疑具備更大的吸引力。但考慮到我國航空工業直到1967年才基本掌握米格21生產技術的現實,選擇第一套方案無疑更為務實穩妥。
根據最初的決定,601所按照原本提出的第一方案,在摸透米格-21的同時,對國內外有關技術情況進行了調研,提出了殲8飛機的初步戰術技術要求,並於1965年3月19日上報六院。
作為米格21的直接改進型,該方案的指導思想主要是根據米格21在實戰中暴露出來的不足進行多種極富針對性的改進——突出高空高速性能,增大航程,提高爬升率和加強火力。
具體的性能指標要求是:
1、使用升限19000~20000米
2、最大平飛馬赫數2.1~2.2。
601所設想1967年殲8飛機完成首飛,1970年能小批裝備部隊。在隨後的時間裏,殲8飛機很快得到了批準,並定下了試製的具體時間表。
雖然已經選定了殲8方案,但考慮技術儲備的需要,同時也是顧及到為部隊提供另外一種可能的選擇。三機部決定在進行殲8戰機研製的同時,在小範圍內開展對於新型單發戰鬥機、渦扇發動機和中程空空飛彈的技術論證工作。
1965年4月12日,三機部正式向601所下達了《關於開展殲9飛機方案設計》的通知,要求在兩個方麵進行方案論證和比較,從中選一作為殲9的最終定稿:
1、突出殲擊性能,兼顧截擊作戰和對付低空高速目標,最大馬赫數2.3左右,升限20000米左右,航程要大,作戰半徑大於450千米。
2、突出截擊性能,兼顧殲擊作戰,最大馬赫數2.4~2.5,升限21~22千米,作戰半徑350千米。
飛機總重量則要求控製在14噸左右。
1966年4月1日,三機部向國防工辦,國防科工委呈報了《殲9飛機設計方案》。國防科工委開會審查了殲9飛機的設計方案,並向軍委呈報了《殲9飛機戰術技術論證報告》。中央軍委在審查了兩個方案後,最終決定按第一方案研製殲9飛機,並在設計指標上進行了一定的改動:最大馬赫數2.4,升限21000米,最大爬升率200米/秒,最大航程3000千米,作戰半徑600千米,續航時間3小時。
三、艱難跋涉
如前文所述,殲9在設計之初便被設定為米格21的大改型,在技術繼承性上明顯要低於採用“漸改”方案的殲8,這在提升飛機性能的同時也大大的增加了該機的研製難度,更為不利的是,在殲9的研製過程中,軍方的性能要求一改再改,迫使研發部門不得不一再的修改設計方案,對殲9的正常研發造成了極為不利的影響。
根據殲9的最初研製要求,1965年起,601開始進行殲9氣動布局參數的選擇,選出了4種機翼平麵形狀,即:
1、前緣後掠50度的後掠翼
2、後掠57度的三角翼
3、前緣後掠55度的後掠翼
4、以及雙前緣後掠角的雙三角翼
601所對四種機翼平麵形狀方案均做出了模型,進行了風洞實驗。
其中主要是考慮採用後掠翼還是三角翼,後掠翼和三角翼都是採用前緣後掠的方法來增加機翼的臨界馬赫數。但是如果超音速飛行增加到馬赫數為2.0時,要採用亞音速後掠翼方案就必須使前緣後掠角大於60。,但前緣後掠角過大,翼根結構受力就會惡化,將增加結構重量;另外,低速時空氣動力特性也將惡化,升力下降,阻力增加,將直接影響到戰機的機動能力,故採用大後掠翼很不利。而三角翼則比較適用,不但具有後掠翼所具有的優點,而且比較長的翼根弦長保證了根部結構受力狀況,減輕結構重量,還有助於保證飛機的縱向飛行穩定性。所以601所淘汰了前三個方案,又把三角翼的前緣後掠角改為55度,稱為殲9 iv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