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 年 3 月,六院召開了“動員落實殲9 飛機研製任務”會議,決定採用 v 方案,並提出力爭 1969 年“十一”前把殲9 送上天,向國慶 20 周年獻禮。由於 v 方案一些技術問題難於解決,加上國內生產不正常,v 方案一直搞不下去,於是六院指示停止了 v 方案的試製。
1969 年 2 月 3 日,六零一所決定抽出部分力量繼續進行殲9 飛機的研製。1969 年 10 月 10 日,航空工業領導小組決定研製殲9,並決定先試製兩側進氣的正常布局三角翼方案,即殲9iv 方案。把試製工作安排在了一一二廠,要求 1971 年底上天。1969 年 10 月 30 日,三機部和六院軍管會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把殲9 試製任務定點在一三二廠(成都飛機公司)。
1970 年 5 月 4 日,六零一所抽出 300 多人到成都空軍十三航校(後組建成六一一所),從事殲9 飛機的試製工作。1970 年 6月 9 日,航空工業領導小組在北京開會審查殲9 方案,要求“殲9 的機動性要好,活動半徑 900-1,000 公裏,重量 13 噸,使用過載8g,升限 25 公裏,飛行馬赫數 2.5。
1970 年 11 月,六院在西安召開廠,所領導幹部會議。空軍領導對正在研製中的殲9 又提出了新的要求:“雙 25 太小,雙 28 太高,應該是雙 26,即最大使用馬赫數 2.6,靜升限 26 公裏,最大使用錶速 1,300 公裏每小時”。
根據這一新要求,殲9 原有布局均不能滿足,最後選擇了鴨式布局,腹部或兩側進氣的方案。可是工作一段後發現,升限指標太高,發動機性能達不到,殲9 飛機的研製工作又可能擱淺。
1975 年 1 月 10 日,三機部以(75)三院字 8 號文“關於請求繼續研製殲9 飛機的報告”上報國務院,中央軍委。文件希望對殲 9 的指標作些調整,即最大馬赫數 2.5-2.6,升限 23 公裏,最大爬升率 220 米每秒,基本航程 2,000 公裏,作戰半徑大於 600 公裏。
1975 年 2 月 18 日,國務院,中央軍委下達國發(1975)34 號文,同意按調整後的指標繼續研製殲9 飛機。
1975 年 12 月 23 日。國家計委,國務院國防工辦以(75)工辦字 395 號文批準三機部上報的殲9 飛機研製實施計劃。同意零批試製 5 架,1980 年首架上天,1983 年設計定型。並原則上同意到 1983 年撥給研製費 4 億元。
1976 年初。六一一所進一步調整了殲9 總體氣動力布局和設計參數,形成殲9vi-ii 方案,其特點是:鴨式布局,60 度三角翼。麵積 50 平方米,鴨翼為 55 度三角翼,麵積 2.58 平方米,固定安裝角 3 度,機身長 18 米,兩側進氣。進氣道為二元可調節多波係混合壓縮式。裝一台 910 渦扇發動機,地麵全加力靜推力 12,400 公斤。裝 205 雷達,探測距離 60-70 公裏,跟蹤距離 45-52 公裏。帶兩枚 pl-4 攔射飛彈,最大有效射程 8 公裏,導引頭截獲距離 18 公裏。
1978 年,由於六一一所承擔的殲7 大改(即殲7iii)的設計發圖工作要求緊迫,殲9 的研製工作開始收縮。1980 年,為貫徹國家國民經濟調整方針殲9 的研製工作即全部中止。機體研製費約 2,122 萬元。
但殲8 的研製工作並沒有停下來。根據最初的戰術技木要求,殲8 飛機本來就是全天候的。但殲8 擬裝用的交流供電係統和新雷達的研製工作動手較晚,趕不上殲8 的研製進度,於是上級決定殲8 飛機分兩步設計定型。第一步按直流供電裝測距器的“白天型飛機”定型,第二步再按交流供電裝新雷達的“全天候型飛機”定型。1979 年 12 月 31 日,航空產品定型委員會同意殲8 設計定型,1980 年 3 月 2 日,中央軍委常規軍工產品定型委員會以(80)軍定字第 40 號文批準。1986 年 2 月 20 日。國務院、中央軍委常規軍工產品定型委員會批準殲8 白天型飛機生產定型。
中國在下一代主力殲擊機選擇上,本著務實,求穩的態度,最終選擇了殲8 路線。雖然一開始時該方案僅僅是米格-21 的簡單放大,性能也並不出眾,但經過後來的不斷改進,在技術指標上具備了三代機的水平,並最終成為了一種成功的殲擊機。而殲9 設計思想前衛,在設計性能上無疑是大大超越了殲8 方案,但是在研製過程中所遇到的不可逾越的困難屢屢不斷,研製工作很難進行。所以在這個事關祖國命運的重大抉擇上,選擇了殲8 這個漸改方案顯然是正確的,而殲9的研製過程中也取得了許多經驗和技術,並在後來成功地運用於殲8 的研製開發中。
在此之後,殲8ii 又經過不斷的改進,形成了今天聞名遐邇的殲8 係列重型殲擊機。並作為我國的主力殲擊機,承擔起構架我偉大國土防空圈的重任。
一、實戰的需要
1960年末至1961年春,為了緩解與美國對峙所帶來的巨大壓力,赫魯雪夫向中
國表達了緩和兩國關係的意願,自1959年來一度劍拔弩張的中蘇關係稍見好轉,雖然兩國在1961年秋蘇共召開22大時便因中國反對批判史達林而再度鬧翻並徹底決裂。但對中國空軍而言,這段為時不到一年的“二次蜜月”卻給他們送來了一個極為珍貴的禮物——米格21戰鬥機。
1962年,直接從蘇聯引進的12架米格21戰鬥機開始以“殲擊7型”戰鬥機的編號加入中國空軍服役。而當時它最主要的作戰對象便是憑藉著自己過人的高空性能時常遊弋於中國上空的美製u—2型高空偵察機。
1969 年 2 月 3 日,六零一所決定抽出部分力量繼續進行殲9 飛機的研製。1969 年 10 月 10 日,航空工業領導小組決定研製殲9,並決定先試製兩側進氣的正常布局三角翼方案,即殲9iv 方案。把試製工作安排在了一一二廠,要求 1971 年底上天。1969 年 10 月 30 日,三機部和六院軍管會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把殲9 試製任務定點在一三二廠(成都飛機公司)。
1970 年 5 月 4 日,六零一所抽出 300 多人到成都空軍十三航校(後組建成六一一所),從事殲9 飛機的試製工作。1970 年 6月 9 日,航空工業領導小組在北京開會審查殲9 方案,要求“殲9 的機動性要好,活動半徑 900-1,000 公裏,重量 13 噸,使用過載8g,升限 25 公裏,飛行馬赫數 2.5。
1970 年 11 月,六院在西安召開廠,所領導幹部會議。空軍領導對正在研製中的殲9 又提出了新的要求:“雙 25 太小,雙 28 太高,應該是雙 26,即最大使用馬赫數 2.6,靜升限 26 公裏,最大使用錶速 1,300 公裏每小時”。
根據這一新要求,殲9 原有布局均不能滿足,最後選擇了鴨式布局,腹部或兩側進氣的方案。可是工作一段後發現,升限指標太高,發動機性能達不到,殲9 飛機的研製工作又可能擱淺。
1975 年 1 月 10 日,三機部以(75)三院字 8 號文“關於請求繼續研製殲9 飛機的報告”上報國務院,中央軍委。文件希望對殲 9 的指標作些調整,即最大馬赫數 2.5-2.6,升限 23 公裏,最大爬升率 220 米每秒,基本航程 2,000 公裏,作戰半徑大於 600 公裏。
1975 年 2 月 18 日,國務院,中央軍委下達國發(1975)34 號文,同意按調整後的指標繼續研製殲9 飛機。
1975 年 12 月 23 日。國家計委,國務院國防工辦以(75)工辦字 395 號文批準三機部上報的殲9 飛機研製實施計劃。同意零批試製 5 架,1980 年首架上天,1983 年設計定型。並原則上同意到 1983 年撥給研製費 4 億元。
1976 年初。六一一所進一步調整了殲9 總體氣動力布局和設計參數,形成殲9vi-ii 方案,其特點是:鴨式布局,60 度三角翼。麵積 50 平方米,鴨翼為 55 度三角翼,麵積 2.58 平方米,固定安裝角 3 度,機身長 18 米,兩側進氣。進氣道為二元可調節多波係混合壓縮式。裝一台 910 渦扇發動機,地麵全加力靜推力 12,400 公斤。裝 205 雷達,探測距離 60-70 公裏,跟蹤距離 45-52 公裏。帶兩枚 pl-4 攔射飛彈,最大有效射程 8 公裏,導引頭截獲距離 18 公裏。
1978 年,由於六一一所承擔的殲7 大改(即殲7iii)的設計發圖工作要求緊迫,殲9 的研製工作開始收縮。1980 年,為貫徹國家國民經濟調整方針殲9 的研製工作即全部中止。機體研製費約 2,122 萬元。
但殲8 的研製工作並沒有停下來。根據最初的戰術技木要求,殲8 飛機本來就是全天候的。但殲8 擬裝用的交流供電係統和新雷達的研製工作動手較晚,趕不上殲8 的研製進度,於是上級決定殲8 飛機分兩步設計定型。第一步按直流供電裝測距器的“白天型飛機”定型,第二步再按交流供電裝新雷達的“全天候型飛機”定型。1979 年 12 月 31 日,航空產品定型委員會同意殲8 設計定型,1980 年 3 月 2 日,中央軍委常規軍工產品定型委員會以(80)軍定字第 40 號文批準。1986 年 2 月 20 日。國務院、中央軍委常規軍工產品定型委員會批準殲8 白天型飛機生產定型。
中國在下一代主力殲擊機選擇上,本著務實,求穩的態度,最終選擇了殲8 路線。雖然一開始時該方案僅僅是米格-21 的簡單放大,性能也並不出眾,但經過後來的不斷改進,在技術指標上具備了三代機的水平,並最終成為了一種成功的殲擊機。而殲9 設計思想前衛,在設計性能上無疑是大大超越了殲8 方案,但是在研製過程中所遇到的不可逾越的困難屢屢不斷,研製工作很難進行。所以在這個事關祖國命運的重大抉擇上,選擇了殲8 這個漸改方案顯然是正確的,而殲9的研製過程中也取得了許多經驗和技術,並在後來成功地運用於殲8 的研製開發中。
在此之後,殲8ii 又經過不斷的改進,形成了今天聞名遐邇的殲8 係列重型殲擊機。並作為我國的主力殲擊機,承擔起構架我偉大國土防空圈的重任。
一、實戰的需要
1960年末至1961年春,為了緩解與美國對峙所帶來的巨大壓力,赫魯雪夫向中
國表達了緩和兩國關係的意願,自1959年來一度劍拔弩張的中蘇關係稍見好轉,雖然兩國在1961年秋蘇共召開22大時便因中國反對批判史達林而再度鬧翻並徹底決裂。但對中國空軍而言,這段為時不到一年的“二次蜜月”卻給他們送來了一個極為珍貴的禮物——米格21戰鬥機。
1962年,直接從蘇聯引進的12架米格21戰鬥機開始以“殲擊7型”戰鬥機的編號加入中國空軍服役。而當時它最主要的作戰對象便是憑藉著自己過人的高空性能時常遊弋於中國上空的美製u—2型高空偵察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