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以委之"則竟是以袁崇煥為實質上的經略;所升的官職則是"都察院右僉都禦史巡撫遼東"。既有獎,自有罰,論高第不救寧遠之故,他說關兵隻得五萬,若救寧遠,萬一關門有失,危及京師。於是閹黨打算趁此機會整孫承宗。其時孫承宗已罷官回原籍畿南高陽,得到消息,派人跟戶部去說:"我交給高尚書的兵是十一萬七千;上年十一、十二月,高尚書領的餉亦是十一萬七千人。他說五萬,你們給他五萬人的餉,看他怎麽辦。我現在先不辯;高尚書應該自悔失言,有所補正。我如果一上奏疏,說明實情,傳到四夷,讓他們恥笑中國有數目字都搞不清楚的經略大臣,豈非有傷國格?"這是孫承宗忠厚,讓高第具疏自陳:"前止據見在兵五萬,會核有某兵、某兵,合十一萬有奇。"因得從輕發落,免官而已。


    ***


    現在回頭來說清太祖努爾哈赤,《清實錄》:


    上至瀋陽諭諸貝勒曰:"朕自二十五歲征伐以來,戰無不勝,攻無不克,何獨寧遠一城不能下耶?"不懌累日。


    第28節:第三章 太祖、太宗(9)


    據明人記載,謂太祖受創而回,憤懣疽發背卒。朝鮮人記載,更謂太祖攻寧遠受傷而卒。要之,太祖自此不履戰場,延至是年八月十一日未時卒於離瀋陽四十裏的靉雞堡:事先不豫,至清河溫泉休養,大漸回京,崩於途次,壽六十八。


    此時隨侍太祖的就是年方三十七歲的大妃,《清實錄》言大妃:


    饒豐姿,然心懷嫉妒,每致帝不悅。雖有機變,終為帝之明所製,留之恐為國亂,頒遺言於諸王曰:"俟吾終,必令殉之。"諸王以帝遺言告後,後支吾不從。


    此非當時真相,真相是太宗等矯詔逼大妃殉葬。因為她既饒豐姿,又當狼虎之年,必不能安於室;若有外遇,貽先帝之羞,猶是小事,問題最嚴重的是,她所生三子,太祖生前"分給全旗",除阿濟格甫成年以外,多爾袞、多鐸一隻十五、一隻十三,如果大妃的情夫是野心分子,通過大妃而控製三旗人馬,將肇大亂。因而假造先帝遺言,逼大妃上吊,以絕後患。


    當太祖崩於靉雞堡,匆匆成殮,群臣輪班抬"梓宮"回瀋陽,初更入宮,開始談判,整整談了一夜,大妃無奈,終於在第二天辰刻自盡。《清實錄》--天聰九年所修的《武皇帝實錄》,比幹隆朝改篡的《高皇帝實錄》,保存了較多的真相。


    《實錄》中接"後支吾不從"句下雲:


    諸王曰:"先帝有命,雖欲不從,不可得也!"後遂服禮求,盡以珠寶飾之,哀謂諸王曰:"吾自十二歲事先帝,豐衣美食,已二十六年,吾不忍離,故相從於地下。吾二子多兒哄、多躲,當恩養之。"諸王泣而對曰:"二幼弟,吾等若不恩養,是忘父也!豈有不恩養之理?"


    於是後於十二日辰時自盡,壽三十七。乃與帝同柩,巳時出宮,安厝於瀋陽城內西北角。


    多爾袞、多鐸後由太宗撫養,其時孝莊皇後亦為其姑孝端皇後育於宮中,小多爾袞一歲。我一直懷疑世祖為多爾袞與孝莊所生之子,後麵將談到,此不贅。


    太祖既崩,遺命八固山共治;九月太宗即位,乃出於代善父子之擁立。《東華錄》:


    太祖初未嚐有必成帝業之心,亦未嚐定建儲繼位之議……太祖高皇帝賓天,大貝勒代善長子嶽托、第三子薩哈廉告代善曰:"國不可一日無君,宜早定大計。四貝勒才德冠世,深契先帝聖心,眾皆悅服,當速繼大位。"代善曰:"此吾素誌也。天人允協,其誰不從?"次日,代善書其議,以示諸貝勒。皆曰:"善。"遂合詞請上即位。上辭曰:"皇考無立我為君之命,若舍兄而嗣立,既懼弗克善承先誌,又懼不能上契天心,且統率群臣,撫綏萬姓,其事綦難。"辭之再三,自卯至申,眾堅請不已,然後從之。


    孟心史《八旗製度考實》就此析論雲:當時論實力,太宗手握兩黃旗,已倍於他貝勒,又四小王皆幼稚,易受代善指揮,唯餘有兩大貝勒,阿敏非太祖所生,自不在爭位之列;莽古爾泰以嫡庶相衡,亦難與代善、太宗相抗。故有代善力任擁戴,事勢極順。


    代善之所以盡力,由兩子之慫恿。觀於清開國八王,世所謂鐵帽子王,其中太祖子三人,太宗子二人,太祖所幼育宮中之胞侄一人,其餘二人,乃皆代善之後,以始封者非皇子,故以郡王世襲。而此兩郡王,一為克勤郡王,即嶽托;一為順承郡王,即薩哈廉之子勒克德渾。清之所以報酬者如此,蓋代善實為清之吳泰伯。


    第29節:第三章 太祖、太宗(10)


    按:所謂"鐵帽子王",即"世襲罔替"的親王或郡王。據上文刊封號姓名如下:


    一、太祖子三人:


    禮親王代善,睿親王多爾袞,豫親王多鐸。


    二、太宗子二人:


    肅親王豪格,承澤親王碩塞(順治十二年改號莊親王)。


    三、太祖所幼育宮中之胞侄一人:


    鄭親王濟爾哈朗。


    四、代善之後二人:


    克勤郡王嶽托(初封成親王,後因事降貝勒,歿後詔封克勤郡王,其子孫初改封號為衍禧郡王,又改平郡王,幹隆年間復號克勤郡王);順承郡王勒克德渾。


    ***


    太宗武功不遜於父,在位十七年,征服東海諸部及索倫部,今吉林、黑龍江兩省盡歸統屬,平定內蒙古;尤以擊敗察哈爾林丹汗,獲得"傳國璽",為正式建號"大清"及建元"崇德"的由來。至於侵明之役,前後六次,第二次用反間計殺袁崇煥。由後世來看,明思宗絕非清太宗的對手,清代明興,已露端倪。


    六次伐明之役如此:


    第一次:太宗與袁崇煥議和不成,於天啟七年,亦就是太宗即位的第二年五月,大舉攻遼西。遼河以西的大川叫大淩河,北起義州,南流入海,為錦州的屏障。其時大淩河正在築城,城工未竣,總兵趙率教守錦州,堅守不失,於是太宗渡小淩河,經連山(今錦西)進圍寧遠。


    寧遠為袁崇煥親自鎮守。他的戰術很特別,環城掘壕,士兵守壕不守城,壕前擺滿大車,作為防禦工事,而車後有火器埋伏。太宗佯退誘敵,袁崇煥不為所動;太宗乃又回師進擊,不道槍炮齊發,清軍死傷無算,是為錦州大捷。太宗出師不利,毀大小淩河而退。


    隔了兩個月,魏忠賢對袁崇煥看不順眼,買通禦史參他不救錦州,袁崇煥罷官,以王之臣代為巡撫。


    又過了一個月,熹宗崩,無子,皇五弟信王入承大統,即是年號崇禎的思宗。十一月,魏忠賢伏誅;崇禎元年四月,袁崇煥復起。


    袁崇煥復起,殺毛文龍,以及太宗用反間計假手崇禎殺袁崇煥,過程皆富於戲劇性。我曾檢《明史》《石匱書》及其他野史參校,《石匱書》所記殺毛文龍事最為得實;記復起則足以反映當時輿論對袁崇煥的強烈不滿,此真千古冤獄!此處介紹《石匱書》所敘,並作必要的註解。讀過《陶庵夢憶》的讀者,都知道張岱是個很有趣的人,他記崇禎召見袁崇煥的情形,充滿了"戲文"的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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