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采百花成蜜後,為誰辛苦為誰甜?


    這是抄唐羅隱《蜂》詩:“採得百花成蜜後,為誰辛苦為誰甜?”它與“到頭來,都是為他人作嫁衣裳”同一個意思。這樣明確表述白白地辛苦一生的極不吉利的話,怎麽可以寫在“上上大吉”的簽上呢?這是連基本常識都不顧了。


    諸如此類,還不包括指明是“前人”所作的“千古艱難唯一死,傷心豈獨息夫人”(一二○)清初鄧漢儀詩。可這樣的例子,在曹雪芹寫的前八十回中是一個也找不到的(行酒令用的“花名簽”之類戲具上多刻《千家詩》中句,非此例)。雪芹非但不喜移用前人現成之作,恰恰相反,倒自擬以託名,將自己寫的說成是古人寫的。


    如秦可卿臥房中的所謂“宋學士秦太虛寫的”對聯:


    嫩寒鎖夢因春冷,芳氣籠人是酒香。


    秦觀,字少遊,一字太虛,號淮海居士,“蘇(軾)門四學士”之一。這副假託他手跡的對聯隻是雪芹學得很像的擬作,並不出自秦觀的《淮海集》。


    再如為表現探春風雅誌趣而寫的她內房中懸掛的一副對聯:


    煙霞閑骨格,泉石野生涯。


    說明是唐代著名書法家“顏魯公墨跡”。顏魯公,即唐大臣顏真卿,代宗時封魯國公。《全唐詩》存其詩一卷,並無此兩句,也是雪芹的擬作。


    這一方麵固然因為作詩、擬對本雪芹平生所長,所謂“詩才憶曹植”(敦敏《小詩代簡寄曹雪芹》),根本無須藉助他人之手;另一方麵也與他文學創作的美學理想有關,或者說與他文德文風大不同於流俗有關。


    小說第二十二回《製燈謎賈政悲讖語》的原稿,在惜春謎後“破失”。雪芹未動手補寫就突然病逝了。此回因此斷尾。脂評隻記下寶釵謎詩一首,並無敘述文字;後由旁人將此回補完。有兩種不同的補寫文字。其中一種特自以為是,將寶釵謎改屬黛玉,又另增寶玉的鏡謎和寶釵的竹夫人謎各一首,為程高本所採納。寶玉的鏡謎雲:


    南麵而坐,北麵而朝。


    象憂亦憂,象喜亦喜。


    後兩句語出《孟子·萬章上》。“象”,本人名,舜之異母弟,在謎中則是“好像”之義。我在讀馮夢龍《掛枝兒》一書中發現了此謎,梅節兄則看到更早一點的出處,原來在李開先《詩禪》中也有。很難設想曹雪芹會將已見李開先、馮夢龍集子中的謎語,移來充作自己的文字,還特地通過本該“悲讖語”的賈政之口喝彩道:“好,好!猜鏡子,妙極!”居然毫無愧色地自吹自擂。曹雪芹地下有知,看到這樣幾近乎剽竊他人的補法,也許會搖頭說:“這太丟人了!”八、續書功過,看從什麽角度說


    我談論續書,給人的印象大概是全盤否定的。所以,當我有時提到續書的整理刊行者程偉元、高鶚有功時,便使一些也持否定看法的朋友大不以為然,認為我自相矛盾,想與我爭論續書何功之有。同時,另一些肯定續書或基本肯定的人,則仍認為我的看法太偏頗,竟把續書說得全無是處。


    看來,這確是個不容易讓人人都滿意的問題。


    我不存讓大家都認可的奢望,也不想遷就各種議論、無原則地搞折中。我以為論續書之得失功過,全在於你從什麽角度說,而且以為要做到公允,還必須理智地全麵地考慮問題,不能情緒化,也不能隻從一個角度去想。


    《紅樓夢》既然“書未成”,是一部殘稿,那麽是世上隻留存八十回好呢,還是有後人續寫四十回,使之成為“全璧”好呢?


    先不論哪種情況更好些,且說說如果沒有程高本的刊行,《紅樓夢》能在社會上得到如此長期、廣泛、熱烈的反響嗎?小說的影響能像今天這麽大嗎?不能。我想這是不爭的事實。另一方麵,它也誤導了廣大讀者,長期以來,讓多少人誤以為《紅樓夢》就是如此的。這也是事實。可就在這樣讀者長期受蒙蔽,後來又得研究者指點,逐漸知道後四十回非雪芹原著的狀況下——不管你指斥續書是陰謀篡改也罷,是狗尾續貂也罷——《紅樓夢》仍被公認為中國古典長篇小說中最優秀的一部,而不是半部。


    這究竟應當作怎樣解說呢?


    我想,這首先說明曹雪芹的偉大,他寫得太出色了,前八十回文字太輝煌了,光芒能直透後四十回,也就是說後麵的文字沾了前麵的光。續書隻要寫某個人,無論是寶玉、黛玉、寶釵或鳳姐,讀者頭腦裏就會立即閃現他們鮮明的個性形象,從而關心起他們的命運來,這在相當程度上能彌補後麵敘述的平庸、幹枯和缺乏想像力;隻要續作者不是存心與原作者唱對台戲,讀者就會把後來寫的那個人當作還是原來的那個人在說話、行事。


    《紅樓夢》一書的續書最多,不算今人新續的,也至少不下十幾種,有的曾流傳過一段時間,後來找不到了,如寫賈寶玉與史湘雲結合的那一種。續書有如此多的數量,這是中外文學史上獨一無二的現象。


    為什麽其他續書都沒有程、高整理的續書那樣幸運呢?


    原因之一是它們不滿意或不滿足於程高本後半部帶有悲劇性的結局,要改弦易轍,另起爐灶,卻又思想觀念極其差勁,正如魯迅所說:“非借屍還魂,即冥中另配,必令‘生旦當場團圓’,才肯放手者,乃是自欺欺人的癮太大,所以看了小小騙局,還不甘心,定須閉眼胡說一通而後快。”(《墳·論睜了眼睛看》)他們都署有自己名號(當然是“筆名”),沒有再打曹雪芹牌子的,倒也有想打曹雪芹牌子的(如逍遙子),可又太愚蠢,手法太過拙劣,沒人相信。這樣,不留自己名號,經程、高整理的續書,就借了曹雪芹原著之光,得以風情獨占了,盡管它是以假作真的。


    “假冒”,本來是個壞字眼,對商品來講,質量也一定是壞的。但對寫《紅樓夢》續書來說,“假冒”,就意味著要追蹤原著,盡量使自己成為一名能以假亂真的出色模仿秀。這不但不壞,而且還是續作者應該努力追求的一個重要目標。


    那麽,程高本的後四十回在這一點上做得怎麽樣呢?


    以我們今天占有的作者生平、家世和有關此書的資料的條件,對雪芹原來構思和佚稿進行研究所積累起來的成果去要求幹隆時代的人是不切合實際的。因為當時有些資料還看不到,如清檔案和作者友人的詩文,有些資料又認識不到它們的重要價值,如脂評及其提供的佚稿線索。所以在很大程度上,他隻能在比我們今天更黑暗的環境中摸索。好在曹雪芹的小說前後是一個有機的整體結構,人物的命運、故事的結局,在正文中往往先有預言性的話頭、讖語式的暗示,給續作者懸想後半部情節發展以某種程度的指引。


    賈府是徹底敗亡的,人物的各自悲劇也環繞著這個大悲劇展開。這一點續作者或者沒有看得很清楚,或者雖隱約意識到了,卻又沒有那樣描述的自信,因為他沒有那樣的經歷和體驗,無從落筆;或者還受到頭腦裏傳統思想觀念的左右,覺得寫成一敗塗地、悲慘無望不好,從來的小說哪有那樣結局的?如此等等。所以就走了一條較便捷的路,即隻就寶、黛、釵的愛情婚姻為主線來寫,覺得這樣有章可循,有前人現成的作品題材可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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